1、明式“宰相”——内阁大学士
明太宗很清楚,他和后代不可能像他爹那样工作,必须找几个人来辅政。不能设丞相,又不能用宦官,但秘书总是可以用的。明帝本有秘书,即文渊阁大学士。文渊阁是奉天门西侧的一间馆阁,隶属于翰林院,相当于皇家图书馆。最初明太宗也将文渊阁大学士当秘书用,首批选取了解缙、黄淮等七位年轻低品级干部入值文渊阁,从此便有了内阁之称。相信他并未料到,文渊阁,这间不起眼的小阁,今后会成为唐宋政事堂一样的政权核心。
翰林官本是介于皇帝讲师和朝廷官员之间的一种实习官员,以讲学为主,兼顾研究时政,在实权部门出缺时选翰林官出任。明太祖的大学士只管帮皇帝收发文件,最多代笔草拟一些文字。明太宗则要求这七位翰林官兼任的大学士认真研究进出文件,批上自己的意见。这样皇帝的工作量就小多了,他实际上不用仔细看奏章,只需大致看一眼是什么事,如果很重要,当然可以花点时间看看;如果是不重要或者不了解的事,就直接批一个:“同意按某某大学士意见办理”即可,这样就把处理奏章的工作分解给了大学士。但是——处理奏章,不就是“平章”吗?这和同平章事有什么区别?应该说还是有点区别,首先大学士的品级低,对各部门也没有管辖权,关键是大学士协助皇帝平章,只是代劳而没有法理依据。唐宋同平章事掌有政府大印,一道诏令不但要由皇帝加盖御印,还要由宰相加盖府印才能生效,明朝大学士就没有这样一个法定程序保障权力。这样看来明太祖将相权收归皇帝个人的努力似乎是成功了。
然而事实远没有这么简单。
文渊阁(内阁)长期代理皇帝职权,久之便会成为惯例,形成这样一种公文办理程序:
各职能部门(诸部、院、寺、监、府)草拟工作方案,形成奏章-由通政使司呈报给内阁-内阁商议后呈报给皇帝-皇帝用红笔批示意见后发还给内阁-内阁发还给通政使司-通政使司将批示后的奏章发还给呈报部门-部门得到批示授权,依法执行。
观察一下这个行政审批权力链条:
先说新来的通政使司,这是明朝新设的一个机构,职能是公文传递的法定渠道,同时也会将公文抄送给都察院(御史台)、翰林院、国子监等,以供学习研究和舆论监督,但通政司本身不平章。
再说各职能部门,唐朝中期其实已经废除了位高权重的六部尚书,宋朝将六部分解为24司,但明朝重拾六部尚书的设置,尚书为正二品。监察机构方面,唐宋不实授御史大夫,以御史中丞(从三品)主持御史台工作。明朝则改御史台为都察院,长官设左右都御史各一员,正二品。其余台、院、寺、监大致仿宋制。应该说废除丞相后,明朝的中下层官员地位还有所提高。
然后就是敏感的皇帝和内阁(宰相)了。
按理说,皇帝握有最终决策权,内阁只是给他提建议的。但是,如果建议必须接受呢?
2、明朝皇帝的霍布森选择
管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理论:霍布森选择(HobsonChoice)。
17世纪英国有一位大马贩霍布森,他的马圈最大,马匹最多,买主都希望从他的大马圈里买走最好的马。按说马贩会根据马匹的质量标上不同价码,什么马标什么价决定权在马贩。但大方的霍老板宣布:跟我做生意,决定权在买主。我不给每匹马标价,我们先谈好一个价,然后买主自己到马圈去选马。
那我们先按一般的马跟他谈一个价,然后到大马圈里去选一匹最好的马,不就赚大发了吗?资本主义社会,竟有这样的活雷锋?一时霍大侠古道热肠的名声传遍英伦,买主纷至沓来。
但这样做生意他不亏本吗?当然不会,因为他还有一个附加条件:买主只能选离门最近的那匹马。
这不是坑爹吗?别着急,现在是旁观者清,但如果您是身在其中的买主,就会觉得至少决定权在我手中,我做了回主,总比被动接受马贩的定价好。然而这样做霍老板权力才更大,因为标价毕竟要以马匹质量这个客观条件为准绳,而哪匹马站门边就全凭他安排了。
这就叫——霍布森选择陷阱。
洪武大帝正是为自己设下了这个陷阱,并且严令子孙必须义无反顾地跳进去:他废除了宰相理政的传统(给每匹马标价的惯例),皇帝牢牢掌握批红的权力(由买主定价),大学士只能提建议(安排哪匹马站在门口)。当然,关键还是在于那个附加条件:皇帝诏令必须通过内阁收发(只能选离门最近的那匹马)。那明朝的内阁制有这个附加条件吗?应该说明太祖还真不是这样设计的,他确实是直辖各部门(到大马圈里看够了才选出最满意的一匹)。但是得了张教主真传,正常人类不可能把这种工作方式当做体系来传承。他的儿孙在200多年的实践中,极少干涉内阁平章,总是各部和内阁形成决议后机械地盖上御印——也就是所谓的橡皮图章。
可能有人要问:“是皇帝忙不过来才放权,但权力毕竟是他的,只要他愿意,还不是一句话就收回来。”是这样吗?那您的身体是您自己的,各个器官怎么运作应该是您自己说了算吧?那您一句话让血压降下来看看,血糖?血脂?甘油三酯?运行规则一旦形成,就算是自己的身体,也不能以主观意志为转移。明帝一开始就只有内阁这一条合法的公文渠道(只选离门最近的那匹),很快就会形成依赖习惯,被动接受内阁的建议。
内阁大学士处理奏章的主要方式是“票拟”,有些人望文生义,认为是指几位阁员针对某个意见来投票。您这不是骂人家是王莽吗?票拟是指阁员收到奏章或准备发出的草诏后,在面上贴一张纸,写上自己的意见呈送给皇帝,由皇帝批红正式生效,其实和唐宋中书舍人(中书省的几名中层干部)“五花判事”很类似。而各部门在收到内阁发出的文件时,就以票拟上的批红为生效的依据。按说这不是法定工作程序,但正由于明朝没有明确法定工作程序,人们自然而然就要去寻找,就找到了票拟批红这个程序。某天谁接到一份诏书,没有票拟,皇上直接批红。对不起,这就只能算是皇上您的私人书信,不能算政府公文。其实这也有个学名:中旨。
问题的关键就来了,如果职能部门收到中旨,该怎么办?
其实明朝人有现成的例子。宋太宗在雍熙北伐中,绕开宰相直接和枢密院制定作战方案并直接指挥前线将领,便是犯了擅发中旨的忌讳,后来差点被弄得下不了台。而在绍兴北伐中,首相秦桧以朝廷名义发出撤军的诏令,宋高宗却发中旨要求诸将继续进攻。诸将均奉诏撤军,只有岳飞奉中旨继续进攻。结果大家都知道,岳飞免官下狱,甚至死在狱中。尽管众所周知此事是秦大汉奸弄权,但从法理程序上讲,他还真才是有理的一方。此事给了后人一个血淋淋的教训——如果奉中旨不奉诏令,皇帝最多丢下脸,奉旨的人就算是英雄,也难逃丢官甚至丢命的下场,皇帝也保不了你。那如果接到中旨尤其是与朝廷诏令相违的中旨,该奉旨还是该封还?
所以,各部报批-内阁票拟-皇帝批红就成为实际上的固定工作程序。那在这样一套工作程序中,各方扮演什么角色?或者直接点说,谁才是真的权力核心?
3、明廷的权力运行本质
可能多数人会认为,掌握最终生效权的人才是权力的最终核心——就像很多人落入了霍布森选择陷阱还以为自己做了回主,美得不行。
在这个权力链条中,部门有草拟方案和具体执行的权力,皇帝有使方案法定生效的权力,内阁则掌控着两者间的通道。那么在您熟悉的行政决定机制中,认为负责草拟方案并具体执行的行政部门和负责法定生效的那个法理上的最高权力机关谁实权更大?抑或是两者之间那个为委员会?
如果您真对组织行政一窍不通,也不妨再打个比方:两家人谈婚论嫁,都是男子先提“我看上哪家姑娘了”。然后双方父母协商,如果合适就正式提亲,姑娘答复同意或不同意(包括说“你是一个好人”)。那您觉得在这个过程中是主动提出的男子,还是研究是否合适的父母,还是被动接受的姑娘权力更大?如果您非要认为是后者,那楼下的痴男怨女专柜可能更适合您一些。当然,如果您没谈过恋爱,或者已经当过很多次“好人”了,那恭喜您,您必是一位商界奇才,所以才没有空玩恋爱游戏。其实也可以换一个商界熟悉的语境:草拟方案并具体执行的部门相当于要约收购中发出要约的甲方,皇帝相当于有权接受或不接受要约的乙方,内阁则相当于提供并组织交易的专业机构(投资银行),御史相当于监督机构(证监会)。
那皇帝能不能主动去要求官大爷们按他的意思上报方案然后批准呢?这个就得看双方关系好不好了。关系好,当然什么都好说;关系不好,那就公事公办。遗憾的是明朝大部分皇帝和官员们关系并不好,有时候矛盾还很尖锐。而且宋明理学发展至明,一种观念愈发成型:听皇帝话的就是狗奴才,敢揭逆鳞的才是真儒士。所以如果皇帝主动表露出什么想法,那恭喜,就算您这个想法确实是对的,真儒士们也会故意给您反着来。这就好比曾有许多女士主动向您表达,请您向她们报送恋爱的要约。本来您正有此意,但由于她们违背正当程序,于是就被您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更可怕的是这些人还会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控诉您这昏君干涉他们的行政独立性,把他们当奴才使唤,为了表达气节,他们现在要犯颜直谏,也就是拿命跟你拼了!您说,谁当皇帝敢去惹这麻烦。那皇帝又能不能做一个假姿态,表露出与内心相反的想法,引诱大家为了反对您的表面意图而达成真实意图呢?千万不要这样,楼下琼瑶专柜也不兴这样玩儿,您这是楼上梦幻童趣馆的思维方式。
所以,明朝皇帝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什么都别管,只要内阁审核通过报上来的奏章,一律照票拟批准。如果产生了后果那负责的罪臣是谁你们慢慢去理,皇帝我只盖了个图章,什么也别问我;如果立了功,那也恭喜负责的这位功臣,皇帝我就不跟您抢功劳了——反正皇帝又不能升官。至于名垂青史的理想,能在被你们的口水淹死之前,顺利地把江山传给下一代就谢天谢地了,真没想过像唐太宗那样指导你们写史书。
可能有人会有点奇怪,明朝内阁不也就是前代宰相的变态吗,而且还是严重削弱的变态(无宰相之名、品级低、没有自己的官署),怎么这里说还厉害很多?这里是美国超级英雄漫画么?其实这正是因为明太祖上了自己的大当后,他的玄孙又补充上了一个。
明英宗正统十年(1445),明英宗(朱祁镇)诏令:“从此以后,皇帝不再到文渊阁和大学士一起议事,什么事内阁研究好了,票拟给皇帝,至于皇帝怎么批红,你们就不能过问啦!”
明英宗的本意是和内阁这帮秘书拉开距离,怎么批红是皇帝一个人的事,没必要与你们商量。唐宋皇帝和宰相共同在政事堂议事,也就是说皇帝本人也可以参加最高常务委员会,只要没有秦桧这种权相,还是常务委员会的核心,所以赵小胖子处理政事,忙到早饭都来不及吃。而明英宗这其实是把自己排出了核心决策层,有皇帝衔而不入阁参预机务,跟有太师、中书令衔而不加同平章事有什么区别?还不如去陪退休老头喝茶罢了,就不要来打搅当朝宰相的工作了。
当然,很快就有皇帝发现了这个陷阱,但权力这东西有交出去又要回来的道理吗?也不是完全不行,可以来抢啊。明朝的后半截历史基本上就是皇帝和大臣抢权的肥皂剧,但一个世袭而来的皇帝,和一大帮混了一辈子官场的老油条,谁抢得过谁呀?有人说明世宗、明神宗几十年不上朝,是懒鬼。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告诉您:这个世界上有不想偷腥的猫儿,有不想赚钱的房产商,甚至有不想亲近郭敬明的少女,但就是没有不想捞权的皇帝。绝对没有!明世宗、明神宗拒绝上朝是搞懂了自己没有实权,老油条们把他当猴耍,那他凭什么还陪你们玩儿呀,皇帝也要有尊严,是不是?
那现在就产生了一个可怕的问题:以前皇帝被架空还只是偶遇权臣,而今竟成制度?
恭喜您,答对了。
4、终极宰相终究要正名
根据命太祖祖训,明朝刚开始很忌讳宰相这样的字眼,但内阁既然有了宰相之实,终究还是要正名。
最初明太宗诏解缙等七人入阁,职务均为文渊阁大学士,隶翰林院。明太祖仿宋制设置了华盖殿、谨身殿、东阁等几种大学士头衔,但同为正五品,也没有明确先后次序,反正就是帮皇帝处理点文书,秘书而已。但明太宗朝以后内阁渐渐有了宰相之实,明太宗临终前明确将杨士奇、杨荣、金幼孜三位老资格大学士作为辅臣,其实就是给明仁宗指定的宰相。但大学士区区五品小官,怎么好意思去管二三品的尚书侍郎呢?不用担心,宋太宗设计了一套非常好的官制,正好派上用场。
大学士是一项具体工作,即为宋明官制中的差遣,再加上高级别的阶官、职官就行了。
明仁宗登基后,便给华盖殿大学士杨士奇任命礼部左侍郎的职官(仅仅是职官,不是差遣,并不掌管礼部内政),正三品。但这还是比正二品的尚书低呀。没关系,再加上一个少保虚衔(从一品),就力压六部尚书一头了。同时,谨身殿大学士杨荣加虚衔太子少傅(正二品)、职官太常卿(正三品),武英殿大学士兼文渊阁大学士金幼孜加太子少保(正二品)、户部右侍郎(正三品)。第二年,三人又分获尚书职官,并从此形成以尚书或都御史为本官入阁,加从一品或正二品虚衔的惯例。大学士不但有了实权,品级班秩也排到了尚书之前。本来废除丞相后吏部尚书成为百官之首,现在还是老老实实退回到中层干部之首,成为宰相的下属。武宗朝吏部尚书王琼就曾酸溜溜地说:“内阁权力越来越重,已经和古代的宰相无异啦。”
之后,内阁的内部组织也日益规范。明太宗没有明确他几位秘书的次序,但当官就不可能不排座次。明英宗朝定下了四殿二阁的次序:华盖殿(世宗重建紫禁城后改名中极殿)、谨身殿(改名建极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其中,文渊阁是宰相办公和召开常务委员会之处,与唐宋政事堂无异。而东阁相当于内阁的办公厅,有几十名中书舍人帮宰相们处理文字杂务,相当于他们的秘书。至于华盖殿其实是礼堂,借个名而已,您不会认为领导真坐在礼堂里当众办公吧。这其中,排名第一的华盖殿(中极殿)大学士具有特殊意义。一个规范的组织必有自己的长官,明英宗将自己踢出内阁后,华盖殿大学士便被称作首席辅政大学士,简称首辅、元辅、首揆等。明世宗朝首辅张璁便公开宣称:“大学士即为真宰相,首辅其实就是首相。”明世宗也对此说表示赞同。至此,尽管在正式文件中仍然要避讳宰相二字,但大家平时都将阁员称作宰相,首辅称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