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走近税收优惠
所谓税收优惠,实际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
综观我国的税法,税收优惠主要用于鼓励农、林、牧、渔、水利等行业和能源、交通、邮电等基础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体育等事业的进步,体现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扶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初衷,鼓励发展第三产业,提倡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鼓励商品出口,吸引外商投资,搞好经济特区。
税收优惠的形式:
1.减税:减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给予减征一部分的措施。国家在税收法规中规定减征,是为了给予某些纳税人以鼓励和支持。税收减征都是按税法规定进行的。
2.免税:免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纳的税额不予征收,是鼓励某些纳税人或某些特定行为的一种措施。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免税与免征额不同。所谓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征税对象小于免征额时,不征税;大于免征额时,只就超过部分征税。免征额不属于税收优惠,它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不对谁形成优惠,是构成税收制度的一个要素。
3.出口退税:指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对出口企业已出口商品原来所承担的流转税予以退还的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出口。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凭证,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办理该项货物的退税。
4.先征后退:先征后退是先依据税法,将纳税人应缴的税款征收上来,再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或部分返还的措施。例如,1994年税制改革后,曾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流转税超税负返还,即先根据统一的流转税法规对其征税,然后再返还其在新流转税制下的税负超过原流转税制下税负的差额。
§§§第二节 学会合理避税
合理避税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法法规的基础上,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巧妙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目的的行为。
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一种正常的合法活动;合理避税也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需要市场、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方面入手。避税是企业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研究为基础,对现有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率、不同纳税方式的灵活利用,使企业创造的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企业。判断避税是否合法的依据就在于政府是否承认纳税人有权对自己的纳税义务、纳税地点进行选择。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就知道了合法避税就是税收筹划。
必须强调一点,合法避税与偷税、漏税以及弄虚作假钻税法空子有质的区别。合理避税有如下特点:
1.合法性
也就是说,合理避税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收业务,属逃税行为。现实中,企业在遵守法律的情况下,常常有多种税收负担高低不一的纳税方案可以选择,企业可以通过决策选择来减少税收负担,增加利润。
2.超前性
要有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企业交易行为发生后,才缴纳流转税;收益实现或分配后,才缴纳所得税;财产取得之后,才缴纳财产税,这就在客观上提供了事先作出筹划的可能性。另外,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税收规定则是有针对性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不同,税收待遇也不同,这就向纳税人表明可以选择较低的税负决策。
3.目的性
表示要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低税收成本,高资本回收率;另一层意思是滞延纳税时间(有别于违反税法规定的欠税行为)。纳税期限的推后,也许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如避免高边际税率),也许可以降低资本成本(如减少利息支出),不管哪一种,其结果都是税收支付的节约,即节税。
§§§第三节 个人的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如果想合理避税的话,首先要知道有哪些个人所得是可以免交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个人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四节 小贴士 哪些个人所得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五节 高薪人士如何避税
对于高收入人群,应该增加平时收入,而减少年终奖。实行年薪制的企业老总,一次性领取年薪,适用税率较高。要使个人所得税负担减轻,便需要合理调整月工资总额与年终奖的分配。如年薪25万元的老总,可以和公司签订合同时将年终奖定为6万元,其他19万元改为月薪,每个月1.5万多元的收入可将原25%的税率降为15%。
高收入人群的个税申报制度让不少人增强了避税意识。实际上,做好个人税务筹划,进行合理避税,属于个人理财范围。
高薪者进行合理避税有以下几种方式:
1.利用税基和税率的不同进行避税。由于现在我们实行的是超额累进税率,比如员工可以将某些收入让单位以福利费的形式直接扣除,这样工资就会减少,适用税率就低。
2.将年薪改为月薪,或者将年终奖金分到每月发放。比如年薪30多万元的员工,一次性领取适用的最高税率为45%,但是改为月薪,每个月大概只需要交25%的税。对于不少企业发放的季度奖、半年奖、过节费等,如果分摊到月份,那么对个人来说可以节省很多。
3.进行一些免税的投资。比如基金获得的股息、红利及企业债的利息收入,已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股票型、债券型和货币型等开放式基金派发的红利以及国债、教育储蓄、一些保险利息收入,都属于免税范围。如果个人在进行资产配置的时候考虑税收这个因素,将会是不错的理财方式。
4.公积金免税。只要每月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就可以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