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构想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同时又有很大的创造性,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同今日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从而成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同时又要根据不断发展的新情况,不断加以丰富、发展。
二、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必要性
第一,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是中国内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香港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发达的自由资本主义体制,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香港作为亚太地区乃至全世界的贸易、金融、航运、信息、旅游中心,对中国内地的辐射影响力十分巨大。改革开放十多年来的历史表明,香港在内地与世界之间起了重要的窗口和桥梁作用。内地通过香港,引进我国急需的资金、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也通过香港把产品打出去,以促进内地的现代化建设。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中国的外汇收益有1/4至1/3来自香港。在大陆投资的外资以港资最早和最多,改革开放以来至香港回归前,大陆利用的外资有60%以上是来自香港或通过香港引进的。从1979年到1995年底,香港在内地的投资项目累计超过15万个,实际利用香港资金778亿美元,两项均占全国同期水平的60%。仅香港在广东一省的投资,就解决了约400万人的就业问题。内地与香港的贸易也占有重要的位置,从1977年以来,两地的贸易以年均30%的速度增长。从1985年起,内地开始取代美国成为香港的第一大贸易伙伴。1995年,双方贸易总额达9870亿港元。因此,在收回香港主权后,用“一国两制”的方法,继续保持和发挥香港这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符合国家发展的长远利益。
其次,是保持香港长期稳定繁荣的需要。香港虽然面积只有1074平方公里,人口才620万,但在以中国人为主的香港人民的努力下,取得了非凡的经济成就。1989年至1996年香港本地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5.3%,人均年生产总值超过2万美元。1995年香港对外货物贸易总量达到3635亿美元,总贸易量位列世界第8位。1995年香港共有185家持牌银行,以货币资产计算,名列世界前100名的银行有85家在香港营业,外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数列世界第三。1995年香港外汇市场每日成交量为900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五,它同时还是世界四大黄金买卖市场之一。香港年处理货柜量1995年为1260万多个,吞吐量排名世界第一。每年来香港旅游的人数超过1000万人。香港政府拥有的财政储备为1485亿港元。香港人已适应香港已有的社会、经济、法律制度和生活方式,如果轻易作出大的变动,将会影响到香港的稳定。为了长期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邓小平认为采用“一国两制”方针解决香港问题是最好的办法,中国人民能够接受,英国人民能够接受,香港人民能够接受。如果我们不采用“一国两制”,而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就不是各方都能接受,香港就有可能成为一个包袱。这不利于中华民族的振兴。
第三,有利于最终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一国两制”构想最先是针对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来的,但却先在香港实行。台湾、澳门和香港一样,都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夙愿。在统一的道路上,香港先走一步,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成功,可以对祖国统一大业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推动祖国统一大业的进程。事实上,在香港回归祖国后,澳门也顺利地用“一国两制”解决了回归祖国的问题。“一国两制”构想也在台湾岛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香港问题是中英两国政府通过谈判来解决的,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及附件,已作为一份国际条约在联合国登记。用“一国两制”
的方针解决香港这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将为世界提供用和平方式处理国家间争端的范例。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就是香港问题的成功解决,这个事例可能为国际上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益的线索,“世界上的许多争端用类似这样的办法解决,我认为是可取的”。这将有利于世界和平。
三、用“一国两制”构想解决香港回归中的问题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一国两制”正式在香港实施。但在这之前,从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中国政府和包括香港广大爱国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就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为香港的平稳过渡和长期繁荣稳定,作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用“一国两制”的构想解决香港回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不断丰富、完善了这个构想。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中国政府用“一国两制”的构想指导了同英国政府的谈判,解决了香港回归祖国的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虽然英国对香港实行殖民统治,但香港不是英国的殖民地,只是通过不平等条约强占的中国领土,中国拥有香港的主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一贯立场。联合国原来将香港和澳门列入殖民地的名单之中,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于1972年3月由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主席,重申了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同年6月15日,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通过决议,建议联大从殖民地名单中删去香港和澳门。11月8日第27届联大通过决议,批准了特别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了中国关于香港问题的立场。这为中英两国政府通过谈判解决香港问题创造了条件。
在中英两国政府开始就香港问题进行谈判之初,英国政府抱着“三个条约有效”论不放,企图在主权问题上与中国讨价还价。
对这个原则问题,中国的立场十分明确、坚定,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明确表示:到一九九七年中国要收回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九龙在内的主权,这一点是肯定的,不能有别的选择。在中英两国政府开始谈判后,英方又提出“以主权换治权”的观点,遭到了中国政府的严正拒绝。中国政府在坚持主权不容谈判的原则立场的同时,又充分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广大香港同胞的意愿,提出了能使中英双方和香港同胞都能接受的主张,这就是在中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后,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在邓小平这个思想的指导下,谈判一开始,中国政府就提出根据“一国两制”构想制定的12条解决香港问题的具体方针政策。由于这些具体的方针政策既合情合理,又充分考虑到英国的利益和广大香港同胞的利益,经过两个阶段22轮的会谈,终于于1984年9月26日达成协议。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首脑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1985年5月27日,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联合声明的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同时,联合声明及其3个附件还对过渡时期的安排、政权的交接及今后香港的社会、经济、法律制度等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条款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香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政策。可以说,没有邓小平的“一国两制”的构想,就不会有中英联合声明,香港问题也不可能顺利得到解决。
第二,用“一国两制”的构想指导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筹备工作。
从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签署之日到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处于政权交接前的过渡期。为了使香港平稳过渡和保持长期的繁荣稳定,中国政府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为筹备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在过渡期前半段的主要一项工作是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把中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1985年4月10日,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基本法的起草工作。经过起草委员会4年零8个月的辛勤工作,包括几上几下反复征求意见的民主程序,1990年4月4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基本法是香港最重要、最基本的法律,“一国两制”的原则在这里得到充分的体现。基本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关政策,均以本法的规定为依据。”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除国防、外交等事务由中央负责外,特区享有中央授予的高度自治权。1997年后,香港由香港人自己管理,特区政府完全由香港当地人组成。核心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仍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基本法获得了香港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扬和欢迎,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
在过渡期的后半段,中国政府排除干扰和障碍,先后成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组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按照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和基本法的规定,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选举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和临时立法会,为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在筹备香港特别行政区过程中依靠广大的香港爱国同胞,真正做到“港人治港”。为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方针政策,中国政府早在与英国政府谈判时,就注意倾听和吸收广大香港同胞的建议和意见。在香港进人过渡期后,为了使香港平稳过渡,中国政府更号召广大香港同胞积极参与。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由59人组成,其中香港委员有23人。为了使起草工作能广泛听取香港同胞的意见,又在香港成立了一个由180名香港各界代表组成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共收到7万多份意见书。在起草委员会对基本法(草案)进行表决时,是逐条进行的,且都要得到2/3以上的票数,而香港委员数超过了1/3,接近半数。这表明,绝大多数的香港委员意见就可以有否决权。基本法(草案)形成后,又在内地和香港的报纸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修改,最后才由全国人大通过。基本法制订过程中港人的参与情况,充分体现了“港人治港”的方针。
1996年1月2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在筹委会成员中,香港委员94名,占全部总数150名的63%;内地委员只有56名,主要是负责处理香港事务或与香港事务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只占37%,这表明港人在决定香港事务中拥有决定权力。筹委会组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其400名成员全部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推委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和临时立法会成员。由港人选举自己的行政首长;这在过去英国统治下的香港是从未有过的,是香港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是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方针最直接、最鲜明的体现。
1997年2月20日,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国务院任命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的23名主要官员。这些主要官员除一人外全部是原港英政府的主要官员。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诚意和决心,为香港的平稳过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构想,是他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把和平共处的原则用于解决中国统一问题的伟大创造,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造性发展。“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问题上的成功实践,有力地证明了这个伟大构想的正确性和可行性,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奠定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坚实基础。
(作者单位:江苏省委党史工办)
试谈邓小平“两手抓”和精神文明建设思想及其发展
陈云根邓小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两手抓”和精神文明建设思想,震古烁今,意义深远,已经由中国的宪法赋予法律化,成为全国人民一心一意地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
一、“两手抓”和精神文明建设思想的由来与形成
邓小平关于“两手抓”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是经过深思熟虑,反复酝酿才提出来的,具有特别深刻的时代背景,是一个富有远见卓识的战略构想,也是一定时代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必然产物。
(一)“两手抓”和精神文明建设思想的提出,包括这一概念的开始使用,主要是对“文化大革命”深刻反思的结果和对社会主义发展命运的战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