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单是平叙一下这件事的经过,听起来就已经非常带感了,更别提那些添油加醋的好事者们,动用原始人丰富的想象力,再编排一些虚无缥缈的神怪传说夹杂其中,于是唐歌的举动就显得更加神秘了。
也有人原原本本的将这件事告诉胖巫,企图从无所不知的胖巫那里得到一个答案,结果胖巫也皱紧了眉头,连干了三碗酒之后依然没有想出其中有什么道理存在。
唐歌并不知道这些,知道了他也不在意。如今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填饱肚皮。
昨晚上在剑庐,本来就没怎么吃好,谁知道折腾了半夜,竟然还跑到野外厮杀一场,此时他早就饿得饥肠辘辘了。
在屋里寻摸一番,竟然发现桌子上有一包新鲜的野果,唐歌一看就知道红姑来过,可能是看自己睡的正想,并没有叫醒自己,估计是有什么事情找自己,等下得填饱了肚皮得去看看。
屋里没啥吃的了,给亚当举行成年礼时族人们送的东西可不少,不过唐歌都让老沙找人把大部分东西都搬走了,只留下一些经久耐放的。懒得做饭了,于是就翻出一包肉干,也不嫌硬,就着水果慢慢的嚼,这东西味道一般,不过好在顶饱,如今唐歌觉得自己的胃也是铁打的了。
二毛落在桌子上,一个劲的瞪着唐歌卖萌。唐歌觉得挺纳闷的,不是说猫头鹰是夜行生物吗?怎么二毛这家伙不分白天晚上,只要自己在身边它就显得非常的精神,整个一个时差紊乱。
这个家里不正常的可不仅是二毛,连亚当唐歌也越看越不对味。上辈子动物园里大老虎小老虎没少见,连白虎狮虎兽都见过,可是总觉得亚当这家伙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可到底什么地方不对却说不上来,但是不论是亚当身上的颜色和花纹,还是体型的比例,总是觉得和上辈子记忆中的老虎有些对不上号,而且这家伙貌似长的也太快了些。怎么没几天功夫感觉比以前又大一圈,或许是正在换毛的缘故?唐歌有一码没一码的思量着关于小老虎的问题。
说曹操曹操到,唐歌正琢磨着亚当的事情呢,这家伙就舔着嘴唇,挺着滚圆的肚皮回来了,进了门便径直溜达到自己窝里打盹去了。
“又去老沙那里蹭吃的去了?”唐歌没好气的骂道。“就知道自己吃,也不知道给老子带点。”
亚当不屑的翻了唐歌一眼,把头转向一边继续眯觉。
亚当很高傲,一般人喂它的食物它尝都不尝,部落里除了唐歌和大石头之外,也就老九一家和老沙可以给他喂食了。不过他不喜欢老九家,反倒对老沙情有独钟。如果唐歌有时候忙,忘记喂它,它就会溜达到老沙那里,找一块自己最喜欢的肉,一个劲的盯着看,老沙一定会屁颠屁颠的把亚当看中的肉取下来,乐呵呵的喂给它。但是如果老沙不给它的话,它也不会自作主张的去偷吃。总之,亚当是一头非常懂事的小老虎。
见亚当不理自己,唐歌就拿手指去逗弄二毛,顺便拿了一个果子喂给没精打采的坦克。如今坦克没精神,不爱动弹,二毛却很欢,只要唐歌在家,就四处围着唐歌打转,唐歌也喜欢逗弄他,小家伙非常可爱,萌萌的一双大眼睛,盯着人看的时候,让人感觉心都融化了一般。如果不是天天往家带死老鼠的话,这头猫头鹰简直就是完美的宠物了。
填饱了肚皮,唐歌晃晃悠悠出了门,看到门口树立的狼头,心中猛然一愣,暗自的唾骂起自己的二逼行为,真是活见鬼,到现在他都弄不明白自己昨晚上怎么就那么想不开呢。转过头来再看,这才多大点事啊,犯得着那么大的戾气吗?还他娘的跑到荒原里胡闹,真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啊!
别看昨晚上唐歌一番厮杀,玩的的异常过瘾,可如今想来真是蠢到家了。不就是他娘的听了个故事吗,有什么想不开的竟然就被刺激的跑去找死了?要知道那可是真正的原始地带,才他娘的走出两三里地就差点被一头野兽给偷袭了,如果不是亚当跟着自己,估计这会被啃的骨头都找不到了,还他娘的心魔?见他娘的大头鬼去吧。
这头灰狼不但不是自己独自猎杀的,更是自己神经病发作的产物,所以没有丝毫的纪念意义,于是随手取下狼头,然后狠狠的一脚把它踢的远远的。
唐歌溜溜达达的晃到了娃娃洞,好久没来,娃娃洞里依然热闹非凡,熊孩子们依旧玩的热火朝天,不过这些小屁孩们如今可再也不敢撩拨唐歌了,甚至看向唐歌的眼神都愈加的敬畏,要知道少巫师的身份可不是盖的,更何况唐歌身上还有不少的神秘光环。
“红姑,你找我有事?”才进屋,唐歌笑眯眯的问红姑。
红姑看不惯唐歌懒洋洋的样子,嗔怪的在唐歌头上拍了一巴掌,笑骂道:“小小年纪咋跟个老头子一样,整天死气沉沉的。我问你,你家门口那颗狼头是啥意思?弄的怪吓人的。”
唐歌开始装傻,笑眯眯的说道:“没啥意思啊,就是好玩。立起来就是吓人的嘛。”
红姑将信将疑的问道:“真没别的意思,就是闹着玩?”
唐歌笑道:“对啊。难道狼头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红姑摇摇头,说道:“那倒没有。不过有的部落图腾就是狼,你这样的做法让别人知道了,会引发战争的,如今你的身份不一样了,以后做什么事可一定要注意啊。”
唐歌点点头,说道:“放心把,狼头我已经扔了,这事也不好玩,以后不玩了。”
红姑再次问道:“听说你昨晚上出部落了?”
唐歌立马叫起撞天屈:“诶呦!我去!谁跟你说的?我这小胳膊小腿的,出了部落还有命在?还大晚上?你觉得可能吗?”这一番做作,那是唱念做打俱佳,端的是有血有肉,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红姑仔细思量了一下,信了唐歌的鬼话,这才放心的说道:“确实不可能,你小子奸猾的像头老狐狸,怎么会做出这种缺心眼的事情来。”
这句话无论从哪方面听都不是味道,唐歌就觉得嗓子眼里“咯喽”一声,被噎的够呛。
“听说外部落里来人了,你去看看吧。”红姑忙着手里的活,头也不抬的说道。
唐歌疑惑的问道:“外部落的人?什么来头?”
红姑摇摇头,说道:“不知道啊。还不是秋狩的事,那些小部落们到了这个时节就该挨个的去大部落拍马屁,总想多讨要点好处来。”
唐歌不屑的嗤笑道:“那还看个屁啊,我对这种货色没兴趣。”
红姑无所谓的摇摇头。
又随便跟红姑聊了几句,唐歌便起身去找狗子。这家伙也是部落内定的第一批金属武器使用者之一,不过他的资格是在他随着远行交易队离开之后才确定的,所以直到现在唐歌才有机会去跟他商量一下,看看如何给他量身打造合适的武器。
跟二狗合计了半天,唐歌决定按照二狗的习惯给他打造一把斩马刀。
所谓斩马刀,其实是一种劈砍杀伤力巨大的长刀。唐歌将这柄刀设计为刀柄三分之一长度,刀身三分之二,整把刀长一米五左右。刀身宽大厚重。虽然刀身刻有血槽,但却决不可能把斩马刀当做普通的刀具使用。只因为这把刀太长太大,而且太重,根本不可能像普通刀具一样随便挥舞,只能以劈、砍、扫,甚至是砸,来作为主要的工具手段。
这样的刀在冷兵器时代完全可以称之为重兵器。这种造型的刀唐歌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也许是朴刀,也许叫陌刀,不过考虑到这种刀的威力,完全可以轻松的斩下疾驰中的野兽头颅,唐歌就按照习惯起名斩马刀。
把自己的设计画出来给狗子看了之后,狗子对唐歌的手段佩服的五体投地,尤其是见识了其他人的兵器之后,对斩马刀更是热切期盼起来。其实唐歌并不想做斩马刀这样的重兵器,这样的武器不但费功夫,而且太费原料。可狗子这家伙除了一把子力气之外再无优点,敏捷属性更是低到可怕,这家伙战斗时如同演绎故事中的程咬金,鼓足了全身力气来上几下就歇了菜了,思来想去也就只有这种重型大刀可以配上狗子的习惯了。
正当唐歌和狗子商量着细节问题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个人,这个人看起来很陌生,估计就是红姑所说的外部落派来示好的人了。唐歌对于陌生人比较反感,所以不自觉的便提高了警惕。
这人走到唐歌和狗子面前,未语先笑。唐歌随便扫了一眼,发现这家伙个子比较矮,长得也难看,也就没有了继续打量下去的欲望,便转过头继续和狗子商讨斩马刀的细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