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哥那封信刚叫A兄拿给女神不到半个小时,女神的回信就来了。
《见》
月光浅浅
在今夜
我的脚印
轻轻地和着风
等你
“太……太……好了,女……女神今晚约我。”
太哥看完信,激动得词不达意了,双手忍不住拍起掌来。
想当初第一眼看到她,他就认定她了。他相信自己敏锐的眼光,也佩服自己的毅力。
“约不约?”
“约!”
他无数次在心里彩排。可是彩排有什么用,每天都是现场直播,根本就来不及彩排的。不过,这一天,他,太哥终于等到了。
有时候,我们肯拼尽劲放开手去搏一搏,就抱得美人归了。人家看的不是你长得几何,而是你是否有诚意?用诚意去感化对方,才是恋爱最重要的。
激动归激动,回信他还是要回的,这次他原先打算自己不写的,而是抄几句古诗:“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而后,他又仔细想了想,觉得还是要加几句自己写的上去,以表示自己的诚意,于是托着腮想了一会。
“有了!”声音还没落,沙沙的笔声就响起来了。
《见》
浅浅月光
为了让你看到
把我的情愫四处飘洒
今夜
我只想。在花园一角
捧一句“不见不散”在手上
他写完看了看,觉得字迹有些潦草,于是又认真誊抄了一遍,就马上去叫A兄帮忙送信了。
“我该穿什么衣服才得体呢?打发蜡还是不打?”不止女生为自己穿着发愁,男生也会的。正如此时的太哥,他又得为自己的穿衣打扮愁眉苦脸的。
“哎呀,我真笨啊。班里不是有挺多女生的嘛,她们正围着聊天呢,问一下她们不就好了吗?”他扭头扫视了一下教室,灵光一闪,脑筋来了个大转弯。
他那样想着,就大步走向女生堆里。
是的,他要跟女生取取经,仅靠自己的那点学问知识是远远不够了解女生的心思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他跟女生聊天,其实是“体察”民情,依靠女生群众,并从中汲取营养成分,再用到女生身上。
“嘿嘿嘿!”他傻傻地笑了,并用手微微遮了一下嘴巴。
“哈哈哈哈”女生们正在叽叽喳喳地笑着说着,彼此之间还挺投缘的。
“女同胞们,你们在聊什么呢?”太哥插话了。
“聊聊一些明星八卦。”
“聊八卦好啊,我也想聊聊。”
“你一个大爷们,也来聊八卦,真是奇闻!”
“爷们怎么啦?就不允许爷们聊八卦了?你们女生是人,我们爷们也是人,我们都需要娱乐,是吧?”
“你们爷们喜欢聊军事和体育吧?怎么会对明星八卦有兴趣,我就郁了闷了。”
“可还是有小部分是喜欢明星八卦的,比如我。”
“那平时也不见你来聊?是不是有什么目的?我今天起得晚,忘了看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出。”
“我能有什么目的呀,就是想跟你们沟通沟通感情。”
“少来了,你这么玉树临风还看得上我们?你才不屑呢!”
“话不能这么说,长得帅还是需要朋友的。出门靠朋友,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好了,好了,别吵了。难得有个男生愿意加入我们的队伍中,我们应该高兴才对啊。毛主席说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是好兆头。以后我相信会有更多男生会加入我们女生八卦小圈圈的,别耷拉着脸了,好像人家欠我们一屁股债还不起那样。看开点,大家一起玩,才是真的好!”
“通情达理的女生,男生会更喜欢。”
“我们聊聊穿衣打扮怎么样?”
太哥单刀直入,不想绕来绕去,把自己给绕晕了,还得不到“解药”。
“哪方面的?”
“你们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顺便说说你们怎么看男生的穿着,也挺好的!”
“我喜欢穿碎花裙。”
“我喜欢穿运动服。”
“我喜欢喇叭裤。”
“我喜欢补丁裤。”
女同学七嘴八舌地争着说,那场面可热闹有趣极了。
“为什么没人喜欢旗袍呀?”太哥冷不丁地问了一句。
“有呀,有呀,我就喜欢。”
“我也喜欢。”
“+1”
“那你们喜欢男生怎么穿,看上去才阳光清爽?”
“白白的衬衫,紧身牛仔,一双白球鞋,露出白白的袜子,跑在阳光下,那才叫美。”
“对对对,正如《味道》里所写的,‘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
“哇,说得我也心动了。”
女生们手握成拳头,放在下巴不上不下的位置,就发起花痴了,心儿早就飞远了,浮想翩翩。
“嗯,牛仔配白色衣袜,还伴有阳光,确实让人舒服。白色本来就给人干净白皙的感觉,加上有颜值,更是增色了不少。好,就穿白的出场迎接女神,争取留个好印象给女神,嘿嘿。”太哥自个自地想着,笑得甜甜的,口水也不自觉地流了出来。他发觉时口水已经滴在胸前的领子上,他立马擦掉。要是让人发现他这么大还流口水,估计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他更是抬不起头“做人”了。
男人的心也是很脆弱的,也需要别人的呵护。别看他们平时大大咧咧的,其实他的柔软被表面上展露出刚强蒙蔽了。他们渴望在困难时最爱的人在身旁,对他说几句安慰的话,替他加一下油,为他鼓一下劲。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有时到了伤心处,他们也不想哭。在男人的世界里,遇到苦难就哭,一点用也没用,还不如用哭的时间去整顿,然后出发呢。整顿工作,当然离不开爱人的理解和鼓励了。爱人对他们的不放弃,他们就更加自信,更加有自尊,更加放手向前冲。有坚实后盾,他们什么也不怕,他们坚信腥风血雨也不过一缕烟总会散尽飘远的。
很快到了晚上,太哥特意挑了紧身牛仔,除了裤子之外,都是白色的。头发他没有打发蜡,只是梳理整齐。清水自在美,刻意太假。他只想把自己的自然、原生态的那一面留给女神,这就够了。
他急急地走到了约定地点——花园一角,仔细看了看。女神还没来,幸好!从他出发到当下,就一直提心吊胆,终于松了一口气,然后自己先看看风景,打发一下煎熬的时光。
树下斑驳的月影,如一朵朵印水墨画上的花,淡雅古朴。
太哥看了一会,忽然发现女神正在花园入口四处张望。
“哎哎,这里,这里!”太哥举起了手,摇了摇。
他忘了女神是不认识他的,而他是认识女神的。
“哎呀,我怎么这么粗心大意,怎么把这给忘了。幸好发现及时,不然,我要吃不完兜着走了。”太哥有点懊恼。
女神看到招手的他,朝他一步步走近。
“扑通扑通,扑通扑通。”女神越来越近,太哥的心跳也越来越急促。
朝思暮想地想着和女神走近,可女神走近时他又不知所措,诚惶诚恐的。
人啊人,单相思成疯,相见成慌,相离回忆还是无法清空。
初见见面,倒也不赖,瑕疵就是有点紧张,但无可厚非。
折腾了这么多回,有心人天不负!
所见即所得,太哥终于赢得了女神的青睐。
不管前奏片尾曲怎么样,那晚,对太哥来说,花好月圆。
别样的香别样的言语随着月光,流入太哥的心房,暖和着无数个夜晚一个人思念的清冷孤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