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琛,小名唤作来财,年方十七岁,是平州大名鼎鼎的会宾楼的小伙计。
平州是大齐皇朝的边地,与边夷接壤,古来就战事繁冗,大齐皇朝立朝的三百年时间,就被毁了七八次。但因每次大战过后得以喘息,又往往借着通商之机,快速地发展起来。此地自古处于战乱之地,民风极其彪悍,武风浓烈,人人好舞刀弄剑,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之事时常发生,故而州里的财赋倒是让捕头们吃去不少。
刘琛自小就喜好偷鸡摸狗,打架斗殴,十五岁那年,让其娘亲实在忍无可忍,就托了一个表亲在会宾楼谋了一个差事,好使他锤锤性子,磨练磨练,也不至于有天犯事儿进去牢房出不来了。要不然怎么说江湖就是个大染坊呢,短短两年时间,刘琛就学到了不少,整个人来了个大变样,现在刘琛极其沉稳。
刘琛感觉最近几天跟平时不太一样,大街上,酒楼里的背剑扛刀的侠客突然多了许多。刘琛自小从群架里混,这两年也让一些个游侠指点了许多,自然多多少少的懂得些把式,知道什么人惹得,什么人惹不得。他老老实实地侍候酒席,不敢丝毫大意。午时未至,会宾楼里却已经宾客繁喧了,好不热闹。刘琛十七了,但今天见识到的兵器,比以往加起来都多。
刘琛端了一壶百里闻名的雪夜梅花,给刚刚到的一桌客人分发杯酒佳肴,这三个人来的似乎有点晚了,好位置都叫别人占了,只好坐在墙角里。桌子一面靠墙,只有三面可坐。掀开酒壶口的锦帕,一股清香就蔓延在这桌上,雪夜梅花的闻名之处,就在之一种卓尔不凡的气味上,梅花淡淡的清香让人陷入一种常人不愿打扰的静谧之中。不过,还是面墙的这位不禁打破了这种宁静。
“看来这几天,颇不安稳啊。”一个身着华彩锦服的人轻声道。这个人自上而下,头上一个青龙碧玉簪将乌发拾掇的利利索索,身上的鸣鸾佩玉,桌前一把三尺青锋,将其衬托的文气中透露着英气。
“瞒是瞒不住的。威震天下的一字镇剑门,被人一夜之间杀得鸡犬不留,嘿嘿,真是令人震惊啊。”右旁的一位端起酒杯,一边轻嗅着杯中物,一边感叹道,“‘宗教门派’,‘宗教门派’,一字镇剑门也是‘门’里的佼佼者,怎么就被屠了满门了呢,也不知惹着了哪路杀神。”他瞅了瞅周围的人,压低声音道:“严师兄,我瞧见大伙儿也是为此事而来的,也不只是来看热闹的,还是来捡漏的。”另一位不说话,性子沉闷些,只是细吞吞地喝酒。而后他夹起筷子,夹了一口,递进嘴里,慢慢咀嚼了起来,看起来颇为享受。说话的两位早已习以为常。
刘琛若有所思。
“是啊,你瞧”,他眼神往某个方向一挑,“‘剑候’也来了,天剑门离这里两千多里,来的这么快,也不怕累着”,话是这么说,但他对称“剑候”的这个人,很是忌惮。
“店家,再来一壶酒,不要‘雪夜梅花’了,要‘西风烈’。”
刘琛点头称是。
刘琛通过这几天侍候客人,也多多少少的明白了一些事情。位于平州城外二十里的雁荡山的一字镇剑门,被人一夜之间清洗,凭着诸多豪杰的言谈,刘琛知道这个门派地位还不低,据说还有什么神仙,也不知是真是假。
下午时候下了一场雨,雨停了,夜已深。刘琛伺候完了一桌客人便提着灯笼回去休息,他歇息的地方是离着会宾楼二里路的一座破落的宅子里,他也平时没什么亲戚里道的来看望他,难得的清净。走在大街上,刘琛一边轻声哼着歌,一边仔细想这几天的事情,转眼间快到家门口了。
“嗯?”刘琛好像听见了轻哼的声音,他停下身来,仔细倾听。确定了这声音,而且离他不远,他便走过去。
等他靠近了,方才知道这是个人,倒在边角旮旯里,哼哼低吟,浑身衣服湿透了,也不知躺了多久了。刘琛把灯笼往前靠了靠,这才打量清楚,这个人作一身侠客打扮,只可惜卖相不太好,全身破破烂烂,好像还有伤在身。刘琛用手探探他的额头,感觉烫手。
刘琛微微沉吟,决定先把他弄到家里救他一救。刘琛打小佩服那些个行侠仗义的侠客,会宾楼里也经常请那些个说书卖唱的大家去评演,他们说的大侠行侠仗义的故事潜移默化地对他影响非常深。再说也不费什么事,顺便搭一把也是应该的,往后说不定也有求别人的时候呢。
......
刘琛平日里伺候客人管的只是端茶倒水,添酒上菜的活计,像这种伺候病号的事情还是头一回。不过,抓些治疗跌打损伤的药,端水做饭也倒是信手拈来,平州城里要说别的商铺没有,卖些续骨养筋跌打损伤药的药铺子几乎是五步一家。刘琛还是个十几岁的毛孩子,不过经这几天的上心照料,这个游侠总算恢复了几分气色。经过几日攀谈,刘琛也弄明白了此人姓甚名谁,家住何方。
还是因为雁荡山那件事情。
此人自称是定州张家子弟,名叫张初,字子始,今年二十八岁,奉家主之命特来雁荡山查看一字镇剑门灭门之事,与其他人发生打斗不敌而受重伤。刘琛赶忙介绍自己名叫刘琛,至于来财这一名号,不提也罢。
张初等到自己勉强能下地走动了,就立即提出道别,刘琛担心路途遥远,但张初言道另有他法不用担心,刘琛只好赞同,这天正是刘琛歇息的日子。
“贤弟之恩情,愚兄没齿难忘,只是眼下已过多日,怕家里人挂念,只得先走一步了”说完又是抱拳又是弯腰的,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夹包,言道:“这是我从一字镇剑门处得来的,也不是什么要紧的秘籍,就留与贤弟了,还望勿与推辞。”刘琛赶紧接了过来,忙说不敢不敢。刘琛又给了张初一些自己的换洗衣服,好在刘琛身架自算是魁梧,也当是差不离,随后刘琛又给了他一些盘缠,叮嘱路上小心些到家来信之类的话。
刘琛送出城二里,回来后,已经过了午时了,又赶巧下起了雨。刘琛到屋里,连忙打开那一布包,只见映入眼帘的是一本常见的书,和书店里卖的演义之类的书是一个模样。刘琛常常到书店里去寻些个好看的杂书来看,大多是些演义小说,因而识得模样。只见上书三个字:伏虎拳。刘琛心下里失望之极,盖因这伏虎拳法是寻常大路货色,刘琛听说过,是普通的健身强骨法门。刘琛翻了起来,不过他越翻越不痛快,大略的看了看全本,与那些侠客指点给他的几式功夫相比较,也没见什么特殊之处,不过难得是一整套罢了。刘琛心中当下作比较,也明白聊胜于无,打定心思,便仔细瞧了起来。
刘琛所见任何拳种,首重桩功。桩站的到不到位,直接关系功力长进。刘琛自小明白此种道理,在可以称得上是百家店学来的功夫中,也依旧是以桩功长出来的劲力为基。这套伏虎拳一共一百零八式,刘琛看来,以刚猛为特点的拳法中,也忒多了些,单单桩法,竟有九种之多,太复杂了。他心里烦躁起来,合上书本,越看越不顺眼,心下厌恶伏虎拳这三个字,便想把这书皮扯下来。
“咦?”刘琛轻叫一声,这书皮怎么扯不动呢?他平时有时间就好练上一会儿功夫,会宾楼里来了各种货物他也帮助卸下来,这双膀子少说也有一二百斤力气,连书皮都撕不掉,刘琛顿时提上精神。
试了好一会,只把书皮整个的从书上扯了下来,但书皮是完整的,但有些地方泛起了褶皱,有些地方还鼓起来,里面分明有东西。刘琛端来一个水盆,把书皮扔了进去,浸泡了一会儿,拿出来,用小刀慢慢地把外面的纸浆刮掉,慢慢地露出了淡金色的纸张,等到完全暴露在刘琛面前,刘琛心里剧震。
这是一张两尺见方的淡金色绢纱,它太薄了,又折成好几层,才正好书皮般大小。只见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字,还有图。刘琛定眼一瞧,上书道:恒我不动经。
开经赞曰:
沧海易桑田
日藏换新月
万劫难灭身
恒我不动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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