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墨,朗朗的风吹拂,黎黎对着天空惊叹一把,小小的手向上举,想要抓住一尾流星,便不住地催促身边的人继续朝上飞。
于是风呼呼下注,他们飞得越来越高,不少山峰匍匐于脚下,化为黑色小点,再往上时,几只夜行雁扑扑从眼前而过,星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亮度,大而耀眼,仿佛伸伸手就能摘得一颗。
黎黎兴奋得几乎无法自控:“哇!我从来不知道,我可以飞得这么高!大叔大叔,我要下去看看!”黎黎抱紧大腿,随即两人开始下降。
修胥之浑身都裹在黑色衣袍里,脸上戴着银色面具,人虽冷漠,话更是少的可怜,却总随着小丫头的心意施法。他们脚下的飞行工具是一把镰刀,没错,就是巫修象征邪恶身份的镰刀,除了收割性命,它还可以当成交通工具。
由于修行原因,夜晚总是巫修的天下,他们习惯隐藏,在夜里如同一团空气,即便有灵师在,目光不犀利点照样什么都发现不了,为此,他们一路上躲过不少灵师的查探。
山峦起起伏伏,星斗明明灭灭,一路向前,镰刀像颗嚣张的流星,快活地朝着沼泽地飞去。
噬天沼泽。
因为是深夜,沼泽地蒙上了神秘的面纱,朦朦胧胧的看得不太清楚。黎黎取出夜视镜戴上,立刻满意地大笑,视野之内景色蒙上一层浅绿,既能看全景象,又保留了夜的静谧,嘿嘿,不错、不错!
她也不小气,拿出一份给修胥之,解释了一番,就让他戴上。修胥之淡漠地挥手,说不用。夜晚本就是巫修的天下,如同白昼之于灵师,深夜视物,小菜一碟。
黎黎遂收回夜视镜,规规矩矩走一段路,一只小蛇出现,便恢复本性,追逐小蛇而去。
修胥之则不急不慢地跟随,将一些受惊的虫兽阻挡回去。
沼泽地远远望去杂乱无章,又因为赫赫凶名排除了大多慕名之人,实则风景分布有规律可循。这片地方是毒狼草,那片地方是食人区,重重花朵下必然隐藏了沼泽,看似无害的地方容易出现个子小的毒虫,无花无草之地一群蜥蜴……它不愧于它狼藉的名声,简直无处不有坑,等着人来跳。
黎黎踩着一片荆棘,由于鞋也是宝器,区区荆棘还奈何不了她。这条蛇也是狡猾,专挑障碍多的地方跑,身体也滑不溜丢,抓了几次都被它逃走。
“我就不信抓不住你了,咦?”
追到一片枯木林,这地方忒诡异,树木形似骷髅架,没有半片叶子,阴阴森森的好不凄凉。一截枯木枝仿佛死人的骨爪,无声无息赶上黎黎的脚步,就着她细嫩柔软的腰缠上去。
黎黎越挣扎束缚越紧,她干脆放弃挣扎,等着大叔来救。
一阵冷风夹裹冰霜,将枯木枝冻得结结实实,黎黎伸出食指轻轻触碰,“喀嚓”,枯木枝碎成了冰渣子,黎黎身体向后倒,被修胥之接过,就势搂在怀里。
黎黎惊呆了,她吓得不轻,老老实实抱着修胥之的脖子,小身板僵硬,这、这还是大叔第一次抱她呢!不过她很快接受了这个现实,夏夜暑热,大叔身体凉而不冰,且高了她太多,方便她眺望远处风景,视野再拓宽些,简直不能更愉快!
“大叔。”
“不要说话,有人。”
果然,枯木林那头传来对话声,听声音便知来者不善,气势汹汹不说,说话也阴阳怪气,谈论的净是些不美好的事情。一共两个人,穿的都是黑色袍子,握的都是镰刀,都是邪恶势力代表,巫修。
修胥之抱着黎黎坐在一棵枯木上,枯木摄于巫修的强大威压,动都不敢动,其他的枯木也乖乖的,四周寂静。
甲君说:“呸他娘的公平公正,爷现在总算明白为何会输得如此之惨,连条裤衩都不剩!”
乙君道:“人们管这叫出老千,阿四说出老千是合法的,也是各凭本事,只要不让别人发现。”
甲君愤怒地说:“他娘的赌个牌也这么多弯弯绕绕,凡人就是麻烦,不如老子一镰刀砸了那场子,省的他们再残害其他同胞们!”
乙君苦口婆心劝他:“消消气,那场子千万砸不得,你知道门口的护卫是谁吗?你知道赌场的老板是谁吗?那些护卫都是比咱们还强大的巫修,老板更是厉害,是苍白湾管不闻的大徒弟,莫尚礼,一个心肝坏透了的魔头,比咱两可坏多了。莫尚礼这人,如果巴结不了就躲远点!”
甲君明显气短:“好好的苍白湾弟子不做为何跑到人间去开赌场,怎么管不闻的徒弟都这么悠闲?”
乙君小心道:“这话在我面前说说也就算了,千万别被人第三人知道,莫尚礼这人不能惹,他师父管不闻更不能惹,但最不能惹的还是管不闻的二徒弟,看着俊美清冷不问世事,曾不声不响屠戮一大门派,满门三千人啊,据说身上硬是一滴血没沾,还有还有……”
黎黎听得稀里糊涂,什么“飘渺阁”,“入职试”,“十二长老”、“阁主令”,两位巫修谈论得起劲,黎黎只依稀听懂一点,他们来沼泽并非纯粹游玩的,还有一个任务要做,据说是入职试炼,倘若三十岁之前没有完成,就要被逐出师门,除非立了大功劳,否则一辈子都要在人间流浪了。
“大叔,管不闻的二徒弟是干嘛的?他们都说他很坏。”黎黎好奇道。究竟是有多坏,才能连坏人也承认他很坏。
修胥之神色怪异,想了想才道:“不知道。”
还有大叔都不知道的事?黎黎更加好奇了。
“走吧!”修胥之失去了兴趣,抱着黎黎离开了枯木林,黎黎想起还有一件事没做,却被两个巫修打岔,怎么也想不起来,看到修胥之随手扔给她的一个透明罐子,才恍然大悟。
拿着罐子喜不自胜,黎黎决定了,回去要交给哥哥,听狼叔说沼泽地的蛇肉特别鲜美,她可是馋了好久,呵呵呵有肉吃了!
她很兴奋,道:“大叔,以后你每天晚上带我来一趟沼泽吧好不好?”这里的肉真多啊,有口福了。
修胥之既不答应,也不拒绝,抱着黎黎继续走。所谓沉默是金,金子代表好事,黎黎就认为他答应了。
小丫头又跑到沼泽地其他地方扫荡,抓了几只萤火虫,装在瓶子里,给它们喂聚灵浆,喂养了几天,差点把这些蠕动的虫子撑死,熬过来的都成了英雄,一个个的居然变了异,一到晚上,尾巴亮得像灯泡一样。
乐呵呵的,将这些萤火虫拎到森林里给修胥之当宠物,结果它们一个个的死命逃出去,后来成了森林的一大亮景,被白虎妖封为“巫鬼森林吉祥物”,也算“无心插柳柳成荫”了。
又去了狼窝,掏了一只刚出生的狼崽子,软乎乎肉嘟嘟毛茸茸的,好可爱,黎黎几乎爱不释手,就多摸了两把,被母狼瞧见,瞪着腥红大眼就追,修胥之一个指头,母狼便狼狈地逃回了狼窝。
差不多逛遍了沼泽地,长了不少见识,也惹了不少祸事。修胥之总是淡漠,偶尔皱皱眉头,在后面收拾烂摊子。
修胥之有时也觉得奇怪,一个坏蛋中的坏蛋,素来不屑于管别人的闲事,然而他竟然神差鬼使地陪伴一个小丫头在沼泽闲逛,小丫头还是灵都人,未来将坚持与邪恶势不两立的正义的人士。这人生,难道果真如那两蠢货所说的,太闲了吗?
不管了,反正就呆两年,两年后,各奔东西,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