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过行军礼的士兵,留着金色麻花辫,眼角有着十字伤疤的爱德华来到了一顶比之寻常蒙古营帐大逾一倍的营帐。
帐中陈设却甚简陋,只见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男子科头布服,正坐著看书。那人见爱德华进来忙离座相迎,笑吟吟的道:“多日不见德华兄,常自思念。”
行了一礼,爱德华用如同阉怜般的声音开口说道:“王爷,您万万不可前去参看英雄大会,这件事情太过危险了。”
不知道夫赟发什么神经,居然打算让忽必烈陪着他们一起去参加英雄大会,原本在外面悠闲的猎杀中原武林高手的爱德华气的浑身发抖,连忙赶了回来要劝阻忽必烈这危险的举动。
虽然出身西夷,但爱德华在某个机会巧合的机会下学会了东篱的剑术和武术,并且因此痴迷成狂,对其他的事物没有任何兴趣。如果不是主线任务1需要保证忽必烈的安全,爱德华可没有什么兴趣保护这位未来的异国皇帝。
能够减少麻烦自然就要免除掉,爱德华开始考虑把眼前的忽必烈打晕,然后直接丢回蒙古的可能性。
就在爱德华考虑这种可能性之时,夫赟很适时的走了进来,他的第一句话便是:“王爷,不必担心安全问题。”
而在他旁边站着一名身披红袍、极高极瘦、须眉皆白、身形犹似竹篙一般的藏僧,脑门微陷,便似一只碟子一般。
正是《神雕侠侣》之中蒙古的第一高手,护国大师金轮法王。
原本金轮法王正在闭关,但他听到了夫赟传来的两个徒弟的死讯,便立刻出关,决定找到杀人凶手,让其偿命。
在夫赟的描述下,金轮法王知道了两名弟子正是惨死在那如新星崛起的‘萧秋水’手下。
“大师。”见到夫赟,忽必烈上来相迎,同时问候金轮法王。“国师最近观看少林寺的秘籍,可有收获?”
“多谢王爷关心。”金轮法王微微点头,然后沉声道。“王爷不用担心安全问题,除了我们二人之外,尚有千名军士在归云庄附近待命,更何况夫赟兄也找到了其他好手。”
忽必烈听到这句话大喜,连忙道:“有请大师引荐。”
夫赟走到门外,帐门开处,走进四个人来。正是原著之中,蒙古阵营的潇湘子、尹克西、马光佐、尼摩星。
特意打听了一番,夫赟找来了这四人助拳,不说要让他们对付五绝级别的高手,至少对付朱子柳、鲁有脚之类的杂兵是绰绰有余。
爱德华虽然还想劝阻,但忽必烈奉命南取大宋江山,在中原日久,心慕汉化,日常与儒生为伍,读经学书,又广聘武学高人,结交宾客,策划南下攻宋。若是换作旁人,自然不会去参加英雄大会。
但忽必烈才智卓绝,气度恢宏,对金轮法王和夫赟又是深信不疑,大喜之下,即命大张筵席,迎接这四人,准备参加英雄大会。
爱德华虽然气的浑身发抖,但大势如此,他现在断是不可能一个人逆着在场所有人的意思。
“王爷,且听在下一言。”爱德华是所以话锋一转,态度不再那么强硬。“王爷乃是万金之躯,而且近来发生这些大事,若是王爷前去参加英雄大会,恐怕将成众矢之的。”
“何况,南朝虽积弱,但汉人中,豪雄辈出,并不乏血性好手。若整合统一,便是一只强大的力量。”
听到这句话,忽必烈开始犹豫了,虽然夫赟和金轮法王向他保证生命安全,但没有人会愿意把自己的生命当做玩笑。
不待夫赟劝说,忽必烈最后还是决定待在营帐之中。
“不能目睹法王和大师的神威,着实遗憾。”
这回换成夫赟怒视爱德华了,他在其他世界之中本就是蒙古人士,看见开朝先祖忽必烈自然是心喜不已,如果能够让他看见自己大发神威、击垮中原高手的一面,那便是死也值得了。
“大师不必伤心,您为我所做的一切我自是记得。”忽必烈看到夫赟脸色不善,便上前劝说道。“待战事平定之后,密宗必会成为蒙古的国脚,请二位不必担心。”
“多谢王爷厚待。”金轮法王微行一礼,然后朗声道。“我与夫赟兄定会替王爷拿下这场英雄大会!”
就在蒙古一方准备开宴席之时,李希和墨初琉看着铁锅,又看着从远处奔来的老叫花子,心道这是标准展开吗?
老叫花子还没有开口要食,墨初琉就抢先开口道:“洪七公老前辈,您坐,我这去拿个碗过来。”
这回换洪七公被嗝应了,墨初琉很认真的注视着这个表情,然后拿出木碗道:“前辈,你希望吃那边的面?”
洪七公有些没反应过来,过了会他指了指墨初琉那边的锅子。
但墨初琉没有急着给他,反而是坐了下来说道:“洪前辈,不好意思,麻烦你稍等一下,东西还没有好。”
洪七公只好坐下,旁边的李希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墨初琉倒是很兴奋的和洪七公问三问四。
“小丫头你是怎么看出老叫花子的身份?”洪七公虽然心里有数,但还是忍不住问道。
“老前辈可是号称九指神丐,这么明显的特征,谁会认不出来?”用手指刮了刮脸,墨初琉所说的自然不是实话,九指特征虽然明显,但她能够确定的原因却是攻略集上的图片。
倒不如说,墨初琉现在是已经习惯了能说假话就绝对不会说实话。
听到墨初琉又在说假话,李希不满的看了她一眼,后者只是调皮的吐了吐舌头。
“哈,老叫花子倒成名人了啊。”洪七公很坦然的一笑。“既然二位愿意请老叫花子一顿伙食,那我就不客气了。”
两个锅子三个人,当然分部匀称,李希只好把自己这边的锅里的面条和一些芥菜肉圆送到墨初琉那边,三分钟之后,面条好了。
墨初琉笑着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三十年陈酿的瓶茅台酒,给自己在旁边倒了一瓷碗,金黄色的酒液从玻璃瓶口潺潺流出,这酒就像是蜂蜜一样粘稠,但却香滑。
洪七公忍不住抽了抽鼻子,忽然觉得自己喝过的酒和这酒比起来都不值一提,这丫头是哪来的皇室吗?连装酒用的瓶子用的都是水晶。
就在瓷碗快要被倒满之时,三只被剥了壳的虾子从玻璃瓶口中滑出,雪白的虾肉掉落在水中,却没溅起任何水花。
“洪老前辈,这碗酒敬你。”墨初琉语气一边,变得严肃起来。“我萧秋水一生之中所敬佩的人不多,能够一生里杀了二百三十一人有余,这些人却全都是大奸大恶之人,小女子在此敬你一杯。”
“哈哈哈哈。”洪七公爽朗一笑,接过酒杯说道。“老叫花子这辈子还没见过因为我杀人而敬我酒的。”
“那么,小女子就却之不恭了。”墨初琉莞尔一笑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然后十分豪气的一口饮下。“请了。”
洪七公哈哈一笑道:“小姑娘家都如此豪爽,若是老叫花子还推三阻四,岂不是太矫情了?!”
说罢,洪七公一口饮下,却感觉酒力太盛,烈性甚重,远超他所喝过的任何一种酒,这烈酒呛得他说不出话来。生性豁达的他也不去计较什么虚名,连忙运起内功化去这酒劲。
李希翻了个白眼,他就知道墨初琉打的是这个主意。她所拿出的30年份茅台酒足有54°,远不是南宋的酒所能相比的。
在元代以前,到南宋为止的酒都是发酵酒,度数最多不超过二十,大多是十度以下的米酒,而蒸馏酒不是没有,但是基本上属于重要医用或者仪式用的稀罕之物……
相比墨初琉的潇洒,需要运功化酒劲的洪七公就逊色多了。毕竟墨初琉在还没有进入轮回空间之前就是饮酒大师,她和李希进行环球旅游的时候,可是把世界各地的名酒都给喝了一遍。
在西伯利亚的时候,天寒地冻,为了取暖,墨初琉甚至把伏特加当开水来喝,就连李希都觉得这丫头太会喝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