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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往事堪悔

长陵,白沙洲。

街道上是清一色的鹅卵石,天空是那么的蓝,街前是碧澄清澈的扶夷江,它永远是那么自由、坦荡的流淌,江对岸,沙滩如银,柳树成荫,白沙的天空永远是那么蓝,河水清澈见底,空气里都弥漫着水雾特有的清透气息,一切都显得那么灵动而富有生气,不像大西北的荒芜与呆板,天空永远弥漫着一层干燥的蒙尘,总让人喘不过气来。

金娥明明记得自己方才不过照例走在十里长堤之上,她那修长的身影与柳枝的摇曳融成了一副水墨画卷,头缠麻木方巾,浓密乌黑的发丝高高盘起,手中的竹篾畚箕里堆满了新采的桑叶,玫红色交领小衫上绣着深深浅浅的几朵牡丹,浅绿色渐变的袄裙染上了身后翠柳德颜色,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她习惯了母亲站在河堤对岸那边银白色的滩路上迎接她,唤她休息吃午饭,晌午过后稍事休息还有抓紧时间采摘桑叶,一旦过了季节这满树的桑叶全都败作残枝枯叶,必然会影响出丝的品质。

可今天出乎她的意料,母亲的身影并未像昨天那样出现在家门口,取而代之的,是黑压压一片如乌云压境般的玄色辎车,鸾鸟立衡,羽盖华骚,骏马英武,鎏金的辔头与朱红节约交错,精丽奢华,美轮美奂。衣冠齐整的参乘,整齐划一地升车、立正、执绥,气派异常。她拨开人群,跑向吓得缩在客堂桌子下的母亲,未等靠近已被一干玄色深衣的侍从一并搀起,接着便与母亲一道,如众星捧月般簇拥着架上了马车。

她被脱去了布衣裙钗,被衣香鬓影的宫娥们簇拥着在铺满鲜花的汤池里沐浴净身,她被鹅蛋粉脂细细密密地涂匀在脸上,双颊与眼角被小心翼翼地铺上一层淡淡的桃红胭脂,与身上青金闪绿的丝绸衣衫交相辉映,一笔点绛唇将她画地妩媚万千,若不是这一袭华裳脂粉清香,她永远都是俗尘堆里摸爬打滚讨生活的一介采桑女,何曾想过沾着母亲的光,朝夕之间笼中麻雀飞上枝头变成了凤凰。

她战战兢兢地跟着母亲,轻踱碎步穿过长乐宫、未央宫、椒房宫、长定殿、长秋殿、永宁殿、临华殿等等数不清的宫殿,穿过大门、仪门、大厅、暖阁、内厅、内三门、内仪门并内垂花门,直到正堂,一路正门打开,两边阶下一色高烛把整个宫殿都照得通明透亮,她已经记不清自己到底走过了多少间宫宇琼楼,只见每间宫殿内外廊檐,午间大厅,阶上阶下花团锦簇地站满了嫔妃、公主、翁主、列侯夫人、将军夫人及宗女命妇,霓裳练影,花团锦簇,塞得无一空隙,鸦雀无声,只听见铿锵叮当,金铃玉佩微微摇曳吱声,并起跪靴履飒踏之响。眼前这些千篇一律大同小异的人与景、事与物,在她的眼里不过都是逢场作戏,千万贯钱、奴婢三百、百顷公田、豪华的宅第赏赐,对她而言,不过是对母亲修成君恩赏的余荫,是来去如浮云的身外物,唯独那日在皇后的椒房殿里的惊鸿一瞥,却成了她一生都难以摆脱的魔障。

内室的门扉半遮半掩,露出了少年清俊雅致的侧脸,一袭月白曲裾盘于膝前,交领袖括用棕灰丝线密密麻麻的绣出棠隶格纹的图案,浅紫色的发带将头发整洁束起,显得那么与众不同,标致可人。少年对着案几上的羊皮地图专心做着沙盘推演,大概嫌那宽袍袖带十分碍事,索性褪下袍子的右肩,露出肩膀健硕的肌肉,而所穿的光亮丝摆,却又因角子阵旗在沙盘上的来回游走,变得交互错乱,别有一番情致,惹得外室的后宫女子们纷纷侧目,嬉笑私语。少年似乎很不耐烦妇人们的聒噪,大手一挥竟当着皇后的面关上了两院之间的隔门。

当她得知他身份的那一刻,终于还是忍不住发出一声细不可闻的叹息,叹封赏不够,憾位阶太低,自己不过一介县君,诸侯国翁主县君比比皆是,虽有皇亲之名,却又怎能抵他国戚嫡系的贵不可言?哪怕那时他还是只是一名不见经传的羽林郎。

“难不成你觉得小女出身寒微,配不上你?”母亲修成君脸上现出几分薄怒,她只知道这个小侄儿性格执拗倔强,却不想拒人于千里之外,不留半分余地。

“我自己也不过是平阳府中的奴子出身,纵是冠有皇亲国戚的名头,说到底就是个连亲生父亲都不知道是谁的私生子,有什么资格轻看不起娥姬姐姐。”霍去病颜色沉静如水,仿佛眼前的事与自己毫无关系:“只是,我早已立志从军出征,注定是要上战场厮杀打拼,刀枪无眼,那就是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过日子,沙场无计死伤,男子汉当以马革裹尸还,我不愿以一己性命连累姐姐,姐姐貌美纯良,她应当有更好的归宿。”

他的说辞那般冠冕堂皇,就连皇后都无从反驳,更不能奢求一心向武、满脑子宏图大略的帝,会为了这点子儿女私事出面做主,相比之下,他更在意这个初生牛犊的外甥在千里之外的漠北荒原的大有作为。心死的蝴蝶不再翩跹,她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任何机会了,只能强迫自己慢慢合拢思念:

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悦君兮君不知。

她请来宫中的乐师李延年,为她谱一曲《越人歌》,终日在深宫内院弹唱,排遣内心难以言说的幽怨,声声慢暗自神伤,生怕在秋涩寒离的夜晚,有他的身影入梦……

“今天随我一同入宫!”霍去病站在内室,手臂抬起让侍婢把银丝堆滚镶花的腰带系在腰间,无衣环抱他的配剑随侍在旁边,侯府外已经鸣锣击鼓,鼓声开道提示路人回避。无衣还从未跟随侯爷单独出门。

“我也一起?宫里有啥好玩的,又不是上战场。”无衣低声嘟囔道,霍去病见这孩子一脸耐烦地样子,心里暗自反思自己平日里是不是太过宠他,居然可以轻易在自己面前使小性子。

“皇上召集我等进宫参加御前军事会议,商讨打通河西走廊的战略计划,你不是一直想上战场吗?带你入宫,替我持剑,正好见见世面。”

“当真要开打了吗?”无衣一听是征讨匈奴的战事,小脸兴奋得涨红,小鹿般通亮的眼睛变得炯炯有神,“爷,可说好了,若是上战场,您一定要带我去!”一副志在必得的坚定神气,霍去病斜斜地瞟了他一眼,并不答话。

无衣原本就深知自家侯爷是皇亲贵戚,生于富贵,长于绮罗,从不识春耕农忙、粗茶淡饭的布衣生活,吃穿用度无一不精,纵使如此,大概从小跟随舅舅在军营中长大,专爱舞刀弄枪、蹴鞠围猎,幸运地并未沾染上多少骄奢淫逸的放荡习气,他原本以为自家的侯爷算是这长安城中足够低调内敛的人物,却不料头一回被他带出侯府随行,便着实被这金旗猎猎、战马嘶鸣的阵仗吓得差点手一抖,摔掉怀中霍去病的“和泉”配剑。

只见侯府门外的官道上,一字排开的羽林骑郎,刀枪剑戟,灿若霜雪,列将整齐划一地腰佩螺钿错金的青铜长刀,前后羽葆鼓吹,列阵齐整异常。他早就听闻侯爷治军严格,不讲情面,连出门的列队排场都如行军般齐整威武,为首的四名羽林卫尉戎装加身,早已跨马列队等候在侯府门外,除了他已认识的李敢,其他三位分别是虎贲校尉赵破奴、射声校尉仆多、越骑校尉高不识,除了赵破奴之外,都是侯爷任天子侍中从郎官开始,就一同走南闯北、出生入死的军中旧部,此前漠南之战就是带着这帮兄弟一路奇袭,一战成名。

年少得志,风头日劲,霍去病跃马过府,迤逦往北策马而行,头顶嵌玉紫金冠,身披璎珞红锦袍,腰系碾玉狮子带,脚蹬鹰嘴牛皮靴,一身玄铁重甲威风凛凛,护胸铠甲上凸出的麒麟头风雷叱咤。无衣策马跟着他的身后,日将东升,春日将近,满城繁花柳絮纷纷扬扬的落下,飘飘然落在猎猎飘扬的旌旗战袍上,落在策马疾奔的玄铁铠甲上,那一刻,无衣被眼前的背影迷蒙了双眼,他当然不会知道这一路城中穿行,多少百姓扶老携幼闻风而动,多少碧玉年华的少女们半掩窗棱悄悄探看,只为看一眼眼前这个男子御马狂飙的卓绝风姿。他当然也不会知道,四百年后,同样在这长安城中,会有一个叫孟郊的诗人神飞思游,翩然写下那样的华彩诗文: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长安花。也许是对这一幕最好的诠释。

正当无衣游离思索的时候,却听见前路传来急促的击鼓开道声,惊起沿途围观的路人百姓纷纷侧目,李敢调转马头对霍去病报告到:”前路其他王公大臣的官车迎面而来,已鸣金击鼓提示让道。我们避还是不避?”霍去病看了看日头,沉思片刻,果断道:“来不及了,不避!”挥鞭一记,加快了前进的速度。不料前方车队已然缓行到了马阵之前,锦瑟麾盖下曲柄伞车富丽堂皇,只见车帘里伸出一只手来,翻手挑指,一大堆拇指大小的金镙子顺势往天上一抛,洋洋洒洒如珠落玉盘,路人们见钱眼开,纷纷推搡击打着哄抢起来,街头顿时乱作一团,惊得马声嘶鸣,踢踏声连绵不绝。无衣手忙脚乱地单手护剑,右手拼命拉住马头的缰绳,嘴里忍不住惊叫:“哎哟,我的妈呀!”霍去病突然想到了什么,大手一挥,高喊一声:“避!”列队规整,整齐划一,避让车队离开后才重新集结行进,霍去病看着车队远去的影子,嘴角不由露出一丝细小的无人察觉的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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