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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尸山血海剑识主

旁晚,雨停了,醉仙湖铺满落日的余晖,清光似线,一片红艳。

白雨看着天尽头半沉湖面的夕阳,感受着湖水拍打沙岸的哗哗声,凝视着远方五色斑斓云雾袅绕,如似梦境的山峦巉岩,心中一片喜悦。醉仙楼酒客再次多了起来,人群熙攘,想想可能正是为这秋雨后的湖景而来。

不过,此刻,这一切都与他没有关系了。他放假了!

天色渐暝,白雨回到后院西厢。却见管事老板娘家的仆人早已在院中等候。院子正中,有一辆马车停住,靠着那一方简单的石桌。一匹高头大马喷吐着鼻息,马蹄嘚嘚,磕碰着地面的石板。

那仆人坐在马车旁,对着走近的白雨笑了笑,道:“小白,老板娘吩咐,这把剑和包裹必须亲自交到你手里,所以我等了一个时辰!”说着,仆人掀开马车腊黄的布帘,取出一个黄金色包裹,右手提出一把配着黑色剑鞘的长剑。

这仆人年近三十,他自然认识,还算亲和,常常往来。白雨目光一闪,带着歉意笑道:“有劳马哥了,回来得有点晚!”

白雨接过了那包裹。当他右手抓住长剑时,手臂一沉,险些没有抓稳。那包裹内也不知是何物,沉甸甸地,不过与长剑相比,不算什么。

“哎,要不是你马哥我早就二十出头,不比你们这些十七八岁的小娃娃,我也想去天栾城看看,说不定还会被选上呢!可是,他们只收二十岁以下的年轻人。”马哥递过物什后感叹。

“小白,把握机会!我们这些下人想要翻身真的很难,对于那些达官贵人,我们算得了什么。马哥我相信你,成仙了,可别忘了你马哥啊!”

白雨苦笑,道:“马哥说的没错,与达官贵人相比,我们是卑贱的。但马哥也不要对生活失去信心才是,生活一样要继续不是?成仙,想来不容易,不过无论如何,我不会忘记马哥这么多年的照顾!”

“小伙子懂得不少嘛!好了,我事已办成,该走了,你们此去一路小心。”马哥说罢,向着院外走了出去。

“碍,马哥,马车忘了!”白雨喊到。

“那是老板娘送你二人代步的,好让你们早日到达天栾城!”马哥扬了扬手,并未回头。

白雨心中狠狠吃了一惊,不想平时惯于计算的老板娘,这次竟然这么大方,不仅准了无限期的假,还送来代步的马车。

“替我向老板娘致谢啊!马哥,可别忘了!”

“知道了!”话毕,已不见马哥踪影。白雨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中升起一种萧瑟之感。

摇了摇头,他拍了拍那匹大马摇晃的脑袋,向屋内走去。他几乎是拖着那长剑进屋的。连他常年跑堂锻炼的健硕体格,拿这剑时间长了,手臂也觉得酸疼。

这黄金色的包裹,皮质很厚,其材料,竟与父亲的信件材质一样,很是坚韧。白雨心中好奇,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裹,却是张大了嘴巴,眼睛圆瞪。

亮闪闪的一包黄金,呈现在他眼前。白雨心情激动,从懂事以来,他从未见过这么多黄金,顿时觉得眼睛一片花麻。

清点了一下数量,大概一千两,他心中焕然大悟。

原来那千两黄金,没有被偷走,而是一直被管事夫妇保存着。白雨此刻感觉,平时很是苛刻的管事夫妇,竟也是那般可爱。黄金低下,白雨又发现了一个腊黄色信封。

不言而喻,这肯定是父亲另一封信。带着激动的心情拆开一看,只见偌大的信纸首头写道:致吾儿!下面便是:望君待余儿成年之后,将此信此剑交付余儿手中,余于此再拜天恩!

下面便是正文:余子,在你看到此信时,为父沦落天涯,生死难料。此剑,乃为父之剑,以后便属于你了。年方十八,可将你鲜血染满此信背面,可见为父毕生结晶,那便是为父真正的遗物。且莫去探寻你母亲何在。“

偌大一张信纸,便只有这寥寥几行字,还是那样简短直接。白雨心中疑问不但没有得到解答,反而更加疑惑。尤其是最后这句话,让他心里迷雾重重。但他没有继续想下去,因为他明白,就算想破脑袋,也得不到答案。

父亲真正的遗物?白雨拿起床头剪刀,毅然割破右手掌,眉头皱起中,向着信的背面抹去。可是摸到一半,那些鲜血全消失不见,如似被信纸吸收,但没有任何字迹显现。

白雨良久才释然,距离十八岁之龄,他尚还差三月时间。只能等待了,别无他法。

白雨再次看着那包黄金,眼色迷离。黄金千两,他可算是小富了一把。而且,这本是父亲给抚养他的人的报酬,最终,却是留给了他。郑重地收起了黄金和书信。他摸向置放一旁的长剑。

右手掌心,那道口子依旧有鲜血流溢。无意中,白雨一把握住剑柄,突然感觉手心一抽,阵阵刺痛袭来。仿佛那剑柄在吸食他的血液。欲挣脱而出,只是他的右手手掌,竟然死死握住剑柄。

他无法掌控,好像二者粘在了一起。慢慢地,那剑嗡嗡颤抖起来,好似十分兴奋。整个剑柄和剑鞘,都发出氲氤朦胧的红光。

红光似血!

“这是怎么回事?”白雨惊讶,“既然是父亲的剑,就不会于我有害。我倒要看看,你想做甚!”

白雨左手提起长剑,右手扯动,欲要拔出。却是剑身颤动,无论如何用力,也不见拔出分毫。掌心的刺痛仍在继续,白雨升起一种眩晕之感。

他失血过多,直至过了十息,白雨突觉长剑不再颤动。便又用力去拔。

铮铮!这一次,剑,动了!

在白雨不可置信的目光中,剑刃一点点被拔出。剑刃鲜红,如似刚刚屠戮过无数生灵,鲜血满布。顿时,血煞之光笼罩了整个小屋。血光来源,正是那点点移出的刃身。

恍然间,白雨看见了四周无数漂浮的,尚在滴血的头颅和碎尸在光晕中浮现。他来到了一方尸山血海的世界。

那尸堆成山,血流成海,看不到顶点,望不到尽头!

一种冲击意念的不安震荡心神。且这种不安,随着长剑拔出越多,便越是强烈。

白雨不喜欢这种拖沓之感,索性哐当一声,彻底拔出了整个剑身。倏然,尸山血海中怨气冲天,无数云雾似血,犹如鬼怪之气缭绕蒸腾。恶鬼般的呼啸如吞噬心念的魔咒,惑人心神。

白雨神思恍惚,坚定意念,咬牙之下,不去看四周尸体成山,血海无尽的景象。而是凝视着闪烁血光的长剑。

铮!他紧握此剑,一把杵在地面,轻松破开底层,深入三分。

“你既是我父亲所留,当属我之物。不过靠父亲嘱托得到你,也不是我白雨风格!你既噬我鲜血,便要认我为主!”白雨在哪蛊惑心神的鬼哭狼嚎之声中,分明感受到了此剑,有种拒绝被人操控的意志。心念百转之下,他明白此剑不是凡兵,故他才说出此番话语。

白雨目不转睛地凝视着长剑,一种意志弥漫其身,玄奥的力量笼罩了他和剑。他本就是性格刚毅之人,此刻看起来,他更是如同一尊魔神一般,颇具气势和威严。

这种意志随着他的血液不断被长剑吸收,渐渐地,似那长剑有所感受。剑身血光慢慢消散,四周幻化的恐怖景象,也消褪不见。

从外面看,小屋内,红光尽敛。只留一脸兴奋的白雨,握着一把入地三分的银色长剑,伫立屋内。

“父亲,你究竟经历过什么?”

铮!白雨拔出了长剑,剑身掉落一片岩灰,剑身不沾半点。心中喜悦,他握着这把剑,仿佛有种亲和之感。这剑虽还是那样沉重,却不再如最初拿起它时,那么费力了。

此刻看之,才得见长剑全貌。

白雨发现此剑样子有些奇特,比之那些平时来往醉仙楼的贵人修士配剑,还宽出两指,足有四指之多。且剑刃很长,杵立地面,剑柄尖端已达至白雨肩头,细算比之常见配剑长两尺有余。

最特别的是,距离剑柄越远,刃身越宽,虽然幅度不大,可总体看来,还是比较明显。剑刃并不像那些贵人和修士配剑那么锋利,但披荆斩棘,斩杀生灵,绰绰有余。

白雨握着此剑,有种厚重之感。他仿佛感受到一种意志,和破开一切的无坚不摧的力量。剑显古朴,并无任何奢华的装饰。正合白雨心思和性格,如获至宝一般,他小心地将长剑插入剑鞘,神色激动。

令他震惊的是,他右手掌心伤口,不知已在何时愈合。

“你似有灵,既然与我一起,我定好好待你!”白雨拂拭剑柄,将之平放在了床上靠墙那边。今夜,他将与剑同床共枕。

这剑,曾是他父亲之剑!

窗外天色昏暗,景物模糊。白雨诧异,张林怎么一点声息不见,遂开门出去,欲寻他东厢卧室而去。

却见张林笑着,从院门进来,肌肉鼓起的臂弯,夹抱着两个大酒坛子,指间还挂着一袋花生米。白雨一见,哈哈大笑。

“小林子好样的!”白雨笑着,又回到屋中拿了两个陶瓷大碗和一个瓷碟,向着院中简单的石桌走去。

“小白你今天回来就不见了,本想找你一起去附近人家逛逛!这是醉仙镇旁边张家老头送的,为我两洗尘践行!”张林笑着说道,面露感激之色。“张家女儿,越来越漂亮了!嘿嘿!”

“喔,可否有戏!”白雨笑道,在张林放下酒坛后。撕开封泥,哗哗倾倒,顿觉酒香四溢,沁人心脾。清澈的酒水盛满两个大瓷碗,也有些许洒出。

“这个还真难说!张老头对我可是喜爱得不得了。就是她嘛,我搞不懂!”张林脸色复杂,说着将一大袋花生米倒进了瓷碟。

“来,先干了这一碗再说!”二人对坐,一碰瓷碗,便仰头喝了下去。白雨一口喝干,露出享受之色,叹道:“好久没这么爽过了!”

“是啊,哈哈哈!这种日子,难得!还得感谢老板娘的宅心仁厚!祝老板娘福如东海,日。。。。。寿比南山!“张林喝着,不禁赞叹起老板娘来。那四个人见人怕的字,总算被他憋了回去。

白雨哈哈大笑:“那是!她还送来了给我们代步的马车,实在难得啊!”白雨抓起几粒花生米,扔进口中。“小林子你等着,如果我们没有被选中,回来,我替你给张家老头说去。那小姑娘嘛,肯定是你的。”

“我可是真爱啊!我仪表堂堂,潇洒帅气,孔武有力!又踏实勤奋,聪明能干!她没理由不喜欢我。“张林喝着喝着,晃起了脑袋。”要是到时我取了他,小白你来帮我酿酒,今后咱天天这么快活。”

“好说!如若不成,我们一样会过上好日子!”白雨想到了那千两黄金,脸上却并没有喜色。

二人就着花生米下酒,喝着喝着,直至月上中天,洒下一片清辉。夜半,杯盘狼藉,二人也并未回到屋中,就趴在冰凉的石桌,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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