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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把他留下

天桥脚下,我拦了一辆车,带他回家。

一路上,这个叫程欢的男孩表现拘谨。偶尔偷偷看我,不小心对上我的目光时,他会马上挪开视线,并扭头去看窗外;偶尔,他会问我一些问题,比如“你家住在哪儿”、“还有多远”、“快到了吧”之类;更多时候,他装出一副全神贯注的样子注视窗外,一只手抱着钱袋子,放在膝头的另一只手不时摩挲着大腿,偶尔会用食指无意识地划着圆圈。

他脸部的侧面轮廓很好看,像是画出来的一样;他的头发经过整理,越发衬得他清秀迷人——整理头发是他上车后做的第一件事,他的孩子气就在这件事中又一次表现出来,因为他似乎不想让我发现他对形象的重视,所以只是稍稍抓弄了一下头发便罢休,但当我转头的刹那,他又假装不经意地整理起来,等我再次看向他时,头发已经完全整理好了。

每次看见程欢那种煞有介事的表情,我就想笑,事实上,让我发笑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却是:我喜欢孩子们的这种可爱又可笑之处。自从小东死后,我常常让自己的目光在一些少年身上多做停留,我总是能看见小东的影子,仿佛看见他们就等同于看见了小东。我纵容自己对小东的这份想念,也因为这个缘故,我渐渐看到了一些独特的风景,比如孩子们的天真和无赖,比如他们不加掩饰的快乐和恼怒。

我带着全身心的满足,踩着飘飘然的步子走到家门口,掏出钥匙准备开门时,他忽然向我打听我的家人。看得出,他有点儿紧张。

我告诉他,只有我自己。

“真的?”他喜形于色。

我把钥匙插进锁孔,扭动,推门,“我结婚了,老公在国外出差,一年才能回来一次。”我踢掉高跟鞋,柔声补充,“所以,这里只有我一个人住。”你当然知道我在撒谎,可是,难道你不觉得这是最合适的一种说法么?

他抱着钱袋子,抽动鼻子,面上闪过一丝不自然。或许他想到了“孤男寡女”这个词,或许,他只是有些紧张。我让他进来。他低头挪动双脚,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在外面吹了太久的冷风,他的面颊开始泛红,耳垂也呈现出动人的颜色,动人得让我忍不住想要揉一揉,吹一吹,或是让那抹红融化在我嘴里——是的,让它融化,让它亲吻我的舌尖,让它在我的口腔中跳舞,让它的吻抚慰我的每一个不眠之夜。

这个念头可很荒唐,我吓得打了个激灵,这是真的,我对程欢的爱意迸发得太过突然,连我自己都被吓到了,甚至有那么一瞬,我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可耻。

他在门内玄关处犹豫着站了一会儿,才迟疑着扭头关门,随后把钱袋子夹在胳膊下,弯腰去解鞋带。我的视线落在他的那双干净的白色运动鞋上,除了外侧鞋面上有紫色横纹,余下全是白色,白得发亮,白得令人心情舒畅。他的袜子也是白色,没有汗臭味,纯洁得像是刚刚还晒在六月阳光下似的。他穿上我递给他的拖鞋,对我露齿一笑,上扬的嘴角勾起最明媚的甜。

他站起来后环视房间,“你家挺漂亮嘛。”

或许这是他的客套话,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在潜移默化中沾染了成人的某些习气,或者心甘情愿去模仿,因为这样做会让他们觉得已经跨入了成人世界的门槛。不过我关心的可不是这个,我想做一些事,让自己的注意力能够从刚刚那个可耻的念头上移开。我简单收拾了一下房间,让他自便。他坐到沙发上,表现得和在出租车上一样拘谨,只是把“看窗外”换成了“看电视”。

我把瓜果零食之类的东西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进入厨房。

忙碌却没能使我忘掉那个念头,反而使程欢的眉眼在我心中越发清晰了。这不是个好兆头,我有些慌乱,隐约间又有些期待,期待使我在忙碌时变得愉快而兴奋,我甚至哼起了歌。

等到我做好晚餐,程欢已经不是那么拘谨了。我准备喊他吃饭时,他正斜靠在沙发上,一只手拄着脑袋,另一只手紧握遥控器,不时敲打腿部。零食袋子被撕开了好几个,却都没吃掉多少,电视频道一直在换。

我在他身边站着,我烧的鱼躺在厨房餐桌上,香气却缭绕在客厅里、我和他之间,浓浓的像极了某种暗昧不明的情怀。他坐起来看了我一眼,抿了抿嘴唇,给了我一个友好却腼腆的微笑,便又专心看起电视来。天色渐晚,客厅里没有开灯,昏暗悄无声息地氤氲开,电视机的光线投射到他脸上、手上,随着画面的切换变换着色彩。电视内演着节目,电视外则演着一场无声电影,而程欢就是这电影的主角。

我醉心于如此美好而绮丽的电影中,竟不想开口,免得打破这份唯美。

程欢却忽然不看电视了,他转头看我,嘀咕着说他饿了,问我是不是可以吃饭,之后他的肚子配合地叫了一声。他揉揉肚子,一边打哈欠一边伸懒腰,这个动作有着十足的孩子气,使得他在我眼里越发真实和可爱。

不等我回答,他已经起身开始朝厨房走去,头微微歪着,似乎想要看清厨房。这时,我记得我在他后面问,他是不是属于某个团伙。

如果你留意过新闻,就会知道这种团伙很常见。有很多误入迷途的孩子加入这种团伙,在街头乞讨,他们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简直就是小一号的丐帮。不可否认,这是诈骗,更是犯罪。但对于我来说,我根本不在乎这个。我只是想知道答案,因为这对我很重要。

程欢没回头,嘀咕着,“团伙?什么团伙?我不知道。”

我走到他面前,盯着他,温柔地提醒他别对我说谎,我甚至是笑着说出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份和善,他仍然用天桥上讨钱用的那套说辞搪塞我,不过他毕竟是个孩子,说着说着竟透露出他已经来这儿十多天。

我问他:“为什么偏偏要到这里来?”

“就是想出来转转。”他的语气很是无所谓,有点儿不耐烦回答我的问题的意思。

“一个人转吗?”

“嗯。”

“你爸妈放心你自己跑出来?”

“是啊。”他含糊着回答。

我不理会他的不耐,“如果你从这里回家,火车票好像用不了一百,你来这儿十多天还没赚够钱吗?而且,你干嘛不给你爸妈打个电话,让他们接你回家或是寄钱给你?”

他没回答,眉头拧成了疙瘩。他烦躁地看了我一眼,用一只手掰着另一只手的手指。我知道不该继续逼问下去,因为他很可能产生逆反心理,从而摔门离去。青春期的男孩子的脾气,就像是婴儿的脸,说变就变。何况,我知道自己早晚都会知道答案的。

“算了,吃饭。”

这几个字是一只无形的手,轻轻拂去了房间里的压抑和窒闷。我仿佛听见程欢长出了一口气。

我们面对面坐到餐桌旁,他的眼睛在明亮的光线下闪烁着迷离诱人的光芒。就是用这样一双眼睛,他扫了一眼餐桌上的饭菜,又抬起眼皮看了我一下,“真香。”

我相信这是他的真心话,只因我相信自己的厨艺。这一点,想必你也是毫不怀疑的吧,哼。

我笑着劝他多吃些。他不客气地拿起碗筷,手背皮肤下青色的血管清晰显现。他吃得很急,的确像是饿坏了,下颚随着他的咀嚼快速颤动,灯光在他的头顶晕开柔和的白色亮圈。我劝他慢慢吃,他果然慢下来,却显得拘谨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在看着他吃饭的缘故。之后,我再也没有问过什么。倒是程欢,当他放下碗筷时,忽然垂着头开口,“其实……”他欲言又止,声音中有一丝紧张。他蹭了蹭鼻子,有点儿不情愿地告诉我,“其实我不是出来玩的。”

我结束晚餐,耐心地等待着。

像是宣布他有多么无畏似的,他挺了挺胸脯大声告诉我,“我是离家出走。”

我不动声色地问:“为什么?”

他有些不屑地哼了一声,扬了扬眉毛,用无所谓的口吻说:“我和爸妈吵架了。”

我问他为什么吵架。

他更加不屑,“还不就是那点事,”他咕哝着,“我妈讨厌我打游戏,天天唠叨,烦死我了。”

“所以你就离家出走?”

“不是啦,”他不高兴地皱了皱眉,冷哼一声,“他们打我我才走的,”他愤愤地补充着,“是他们让我别回去的!”

“然后呢?”

“我当然就不回去啦!”他顿了顿,忽然信誓旦旦起来,“我死也不回去,哼。”

我的宝贝,我一定支持你这么做。我愉悦地想着。无可否认,我的私心在作祟,但是我敢打赌,他留在我身边会更好,因为我会比他的父母还要疼爱他。我又一次问他是不是属于某个团伙,这一次他盯着我的眼睛坚决否认,我相信了他,并觉得他越来越让我满意。老实说,我原本以为他会属于某个团伙,却没想到他竟是孤身一人。对于我,这简直有莫大好处。首先,他孤独,孤独的孩子最容易被柔情和关爱俘获;其次,他没有朋友,如果有,那也只有我,我完全有理由把一个可怜的孩子留下来住;再次,他不想回家,这就不再需要我千方百计阻挠他回家——当然,他可能随时会改变想法,可是我会做好准备工作,以时刻摧毁他的想法。

想到这儿,我忽然发觉,他简直就是老天爷派来的,所有恰到好处的安排就是最好的证明。而我,暂且不去管我对他到底是何种感情,先把他留下来再说。

我问:“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他无所谓地耸耸肩,“不知道。”

“这几天你都睡在哪里?”

“旅店。”

“吃些什么?”

“随便吃,”他的神色又变得不屑了,“反正总能吃饱。”

“你准备一直这样下去?”

“不知道。”

“确定不回家吗?”

“死也不回去。”他愤怒地重申着。

我笑笑,“或许我能多收留你两天。”

他睁大了眼睛,柔软的睫毛颤动了一下,可是他吐出来的却是坚硬的两个字,“不用。”

“这几天降温,你可以等天气暖和些再工作。”

他完全没体会到我话中的幽默,竟低头搓起手心,眉头紧皱,“那也不用。”

收拾碗筷时,他提出帮助我洗碗。我倒是真想看看这样一个漂亮的男孩子是如何洗碗的。我把位置让给他,自己站到门口看。他洗碗的姿势有些笨拙,且小心翼翼,好像手里抓着的是青花瓷碗似的。他微微低头,侧对着我,后颈暴露在光线下,呈现出一种不真实的白;他的脊背挺直,身形单薄,手腕更是细瘦得惹人心疼。

“我侄子和你一样大,”我斜倚着门框说,“他一到寒暑假就会到我这里来住上一段时间,这不,前几天他刚走……噢,他比你还瘦,还总喜欢不吃早餐,平日里就喜欢喝那些饮料,弄得我屋子里全都是塑料瓶子,前几天他刚走,你要是早来几天来就能看见他了。”

你再清楚不过了,我可没有什么侄子,之所以这么说,是想让他想起我的年龄。对于一个可以做他妈妈的女人,他不该害怕与我独处,相反,他应该自然而然地对我产生亲昵的感觉。

他扭头看我,“他还会再来吗?”

我做出一副不知情的模样,“有那种可能性。”

他似乎有些失望。

我趁机提出希望他留下来,并告诉他,我会问问我侄子,看他有没有时间过来。“我这里欢迎一切孩子,不然我一个人还真挺闷的。要是你在这儿,他肯定也愿意过来。”我补充着。

他看起来有些心动,“真的吗?”

“当然。”

他终于答应我,可是洗过碗坐在沙发上时,他又反悔了,嘀咕着说他明天就会走,我费尽唇舌也没能让他改变主意。哪知他过了几分钟又决定留下来。这个反复不定的坏孩子!我有些哭笑不得,且心惊胆战,生怕这孩子会再次改变主意。

“我会不会给你添麻烦?”他天真地问。

可爱的孩子,他不知道我多么喜欢这份麻烦。我告诉他,如果他留在这里,或许能帮助我刷碗。我以为这样能免除他的歉疚心理。之后,我像个母亲那样唠叨起来,“我最讨厌洗碗,可我喜欢烹饪,我喜欢给自己做各种美食,只是每次吃完后看到杯盘狼藉,我就感觉头疼——哎?你会帮你妈妈刷碗吗?”

他摇摇头,令我尴尬地说了实话,“我才不喜欢洗碗。”

“好吧,那还是我自己来。”

他没什么表示,这个孩子,他的目光正被一宗电视节目吸引着,根本没听到我在说什么。他专注的样子可爱极了,一条腿偶尔抖动,左手搭在靠垫上,食指不肯安生地微微叩击着。后来他笑了。

我也笑了。纯粹是出于快乐的笑。那时的我还没有意识到,我的王子,我的宝贝,他完全是老天爷派来的,否则,一切怎么会进行得如此顺利?天注定我们要厮守一起,天注定他将是我的余生里最明亮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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