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我就带他赶赴商城。
年关已至,各大商家仍然拼着最后一丝气力争相促销。我的王子穿梭其中,穿着我们来到这里后我买给他的卡其色休闲裤、白羊绒上衣,步子飞快,明明刚才还在这里,忽然间就不见了,我的步子跟不上他,就连眼睛也需要左右搜索才能确定他的位置。我赋予他挑选的权利,他为此而兴奋激动,曾有的一丝阴霾彻底远离了他。当我们带着电脑到家后,他已经兴奋到口不择言了,不但告诉我,他打算从此以后帮我做家务,还表示他一定会好好学习,甚至承诺他会考进前五名。
“哦,是前五名吗?你没说错?”我笑着提醒他。
“唔……是前十名,我能进前十名,我真能。”他信誓旦旦。当时,他正站在客厅一角的方桌子旁擦拭电脑,用的是湿巾,他微弯的身躯和嶙峋的手指都呈现好看的弧度。湿巾擦过的地方,他会拿纸巾抹干。
“好吧,前十名,前十名……”我反复咀嚼,真想吻他快乐的敲起来的唇角。
他继续“憧憬”,“前十名肯定没问题啦,我小学时还考过第二名呢。”想了想,他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打开电脑,“因为这个金悦都气哭了。”
“金悦是谁?”
“我们班长,她总是考第二名,我那次把她挤了下去。气死她,谁让她总是打小报告。”
真是孩子气,我合不拢嘴地笑。“那你爸妈奖励你了吗?”
他发出一声“切”,“他们从来没奖励过我。”
真是吝啬的父母啊,我禁不住想。想让孩子取得好成绩,为什么不稍稍迷惑一下呢?相比打骂,这么做取得的效果很明显会更好。真不明白为什么有些父母就是想不通,硬生生把自己的孩子当成拉磨的驴,在鞭挞中奢望进步,岂不知这往往会适得其反。
不过,我也没好到哪去,因为我已经逐渐把自己变成一个溺爱孩子的母亲。相比严厉,这种宠溺是更不应该的,我明明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可是对他的浓浓爱意让我不顾一切。那会儿,就在他擦拭电脑的空当,他要我把苹果递给他一个,我毫不犹豫地照做,事实上,他距离苹果比我还近。
他开始啃苹果,顺手将桌子上揉成一团的纸巾扔向垃圾桶,纸巾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在垃圾桶边缘打了个滚,蹦跳着停在我脚下。一个我思索着该是对他进行批评教育的时候了,但是另一个我却弯腰拾起纸团,没有一丝怨言。
我该抱怨吗?不,因为我的心正因此而快乐着。我对他的爱是那样强烈,强烈到我愿意为他做一切事,只要他吩咐。我不要求他的感激,不要求他知恩图报,甚至不要求他看一眼。我在乎的是他肯让我为他服务,是他对亲密之人说话时才应该用的那种不客气的口吻——那就是对我的感谢,对我的奖励,就算要我愿意为此卑躬屈膝,我也心甘情愿。
你是不是想说,我真是贱到极点了?没错,就是这样。要不是还顾惜着一点自尊,一点长辈的威严,一点不想让程欢知晓我动机的犹豫,我恐怕真的要卑躬屈膝了。
程欢拉了张椅子坐下,就在客厅玩起了游戏,我则靠着沙发,捧起一本书看——或许你早就开始好奇,我闲暇时都做些什么吧,当然,我不可能每时每刻都盯着程欢。原本烹饪美食是我的第一大爱好,偶尔也上网或者看电视,但我通常只看社科类节目,对于最适合家庭妇女消遣的电视剧,我实在没耐心看完。实际上,这些年我养成了静心看书的习惯,相比电视剧,再厚的书我都能坚持读完,当然,我是有一定选择的。
让我继续讲述吧。
小时候我最爱过年,因为不但有肉和饺子吃,还会有邻里乡亲比赛放炮竹,每到午夜,鞭炮齐鸣的巨响简直能把耳鼓震穿,那份热闹喧嚣是我成长过程中最为深刻美好的记忆。如今的我已经把过年看成了最普通的一件事,因为我在每一处都找不到想要的年味,后来我相信,一定有一个年,它的名字就叫“异乡的年”,不管我怎么用心,怎么努力,这个“异乡的年”都是这样,淡而无味,像是一杯茶被反复冲泡,入口激不起半点回味。
可是这个年却开始不同。
一大早,我就开始忙碌——打扫卫生,准备早餐,贴春联和年画,给程欢在前一天带回来的两条金鱼换水,拉开所有窗帘,让阳光尽可能多的进入房子里,尽管这一天的太阳看起来灰头土脸的。之后,我准备去楼下转角那家店买我最爱喝的五谷豆浆,顺便为程欢捎回一份炒河粉。可是我下楼后,远远看见那家店是关着门的,不止这一家,几乎整条街的店铺都没开门。我这才想起来,每个人都回家过年去了。往常这一定会引起我的惆怅,因为我无家可回,但那天不同,因为我确信有程欢在的地方就是家,是的,我也有了家。当时我转身就走,急着回家去我和的宝贝团聚。
像所有孩子一样,程欢也喜欢熬夜和赖床,有一次他一觉睡到十点半,结果早餐变成午餐,米粥熬成了浆糊。当我回家时,程欢刚刚起床,头发蓬乱,睡眼惺忪。与我照面时,我发现他可爱的小耳朵红了一个,一定是睡觉时被压到,我能想象出他慵懒地翻了个身,伸出胳膊抱住枕头,那只耳朵便把手臂当作了枕头这幕场景。
他进了卫生间,不多时我听到马桶的声音。
我坐到沙发上为自己点燃一支烟,惬意地享受这美妙一天的开始。
我听到他在刷牙。我想象着自己是那支牙刷,吻遍他每一颗牙齿,深入齿缝,并向舌尖探索;当他漱口时,我又想象自己是那只杯子,任他柔软的唇轻轻触碰我的,任他把我握在手心,让他手心的温暖把我融化。
我想我完全可以骄傲地宣称:我的想象力真的很强大,强大到随时随地都能带我走进程欢的世界,触碰他,抚爱他,感受他美好的一切。
程欢出来时,我从想象中拔出来,贪婪地审视他,当他看向我时,我急忙挪开视线,深怕自己的眼神会吓坏了我的王子。他趿拉着拖鞋走向阳台,探头看着太阳,伸了个懒腰后,他像是突然想起来似的,一惊一乍地问我:“呀!今天是不是过年?”
“是啊。”
“哦。”他的神色黯淡下去,继续看太阳。我亲爱的今天心情似乎不是很好。可能他又想起了失恋这件事。我问他这一天想怎么过,他头也不回地告诉我,“无所谓。”语气里有一抹不屑。
尽管他对这个年并不在意,却并不影响我快乐的心情。我快乐地享用早餐,快乐地烹饪糕点、自制草莓酱,快乐地在房间中穿梭,哼着歌。我竭尽所能让这个有家的年充满愉悦和温馨的气氛。后来,程欢似乎也被我感染了,脸上的笑容渐渐多了起来,还与我聊起了以前过年时的趣事,当然提到了他的爸妈。我不太喜欢听他提起父母,因为我担心他会突然对我说,他想念他们,他要回去见他们。幸好他一直没有这么对我说,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可是忽然间,他开始叹气,阴郁地问我:“就这样过年吗?”
“你想怎么过?”我又一次问。
他哼了一声,嘴角动了动,“没有压岁钱,没人陪我去溜冰……唉,真没劲。”压岁钱好说,溜冰……天哪,那可不是我这个年纪喜欢做的事。何况我从来不会溜冰。不过,为了我的宝贝,我还是决定英勇牺牲。可是,当我告诉他我会陪他溜冰时,他表现得兴趣不大,得知我不会溜冰后,他兴趣全无。“算了,反正我也不是很想去。”
他把游戏声音开得很大,噼里啪啦地敲击键盘,进入战斗。
我把糕点端给他,水果也摆在一旁,方便他随吃随拿。当我把果核收走时,他罕有地说了一声“谢谢”,这二字对于我是如此生疏,陡然出现竟使我惊诧了片刻,他倒是头也不抬,继续奋战。
我不想过多叙述那个白天的琐事,就让我们直接跳到晚上吧。你会发现,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晚上。
那一天,我们都喝了酒。
想到他当时逞能的表情,我就觉好笑。最初,我只给他倒了一杯红酒,可是他面无惧色地一饮而尽,并告诉我他能喝掉三杯,还让我不要那么小气。他居然说我小气!为了表示我的大度,我为他将酒杯再次斟满,他仰脖喝干,打了个响嗝,眼睛开始红了,话也变得含混不清。
我说他醉了。
他不承认,不服气地对我说,他挺清醒的。
我逗他,“要不要继续喝?”
他翻了下眼睛,忽然咧开嘴,给了我一个灿烂的笑。这笑容沾了酒气,也变得醉醺醺的,伴随着醉意蒸腾,竟添了丝不该有的甜美和迷惑。他一只手拄着桌子,另一只手臂挥舞着,豪气地大声说,他还要喝,并严肃地告诉我,他没醉,一点儿都没醉。彼时,他穿着那件淡黄色的休闲t恤,袖子挽到臂肘,瘦弱的手臂和细长的手指在我眼前谱写着完美的旋律。在这旋律的催眠下,我之前喝进肚里的半杯酒开始发作,竟觉得有些飘飘然,我的指尖和舌尖都开始发麻,意识却在酒精的影响下,变得格外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