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火锅之后我带着执去买了几件衣服,总穿着我的也不太好,虽然执不介意。然后慢悠悠的往电视塔方向走过去,经过一个地方,是旗袍和定制服装的店铺。时间太久远了,想了一会,好像是叫创意园那儿。在那里我错过了一个人,不过都是以前的事了。
执趴在玻璃上看着里面的一件白色古风装,别说,和他是鬼魂状态的那件衣服还挺像的,都是朴素简单的款式,没那么繁琐的装饰,至于是哪个朝代的就不知道。
“罗卜。”执用他那双黑瞳大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
我二话没说拿着他就走。三千九百九十九,我一个月工资也没那么多,他还想买,做梦呢。
执一直回头依依不舍地望着,看他那样,我也有点不忍,“你真想要?”执一直点头点头。
“好吧,前面我跟你说过,无论买任何东西都是需要钱的,正好我那个饭店还需要服务员,你工作两个月就可以买那件衣服了。”然后多余的钱我替你用,为自己的机智点个赞。
“真哒?”
“当然。你不会我还可以教你”
好吧,为了衣服和美食,就试试工作的感觉,还可以看到罗卜。
就这样定下来了,星期一晚上我就带他一起去工作。执因为可以买到衣服心情还不错,我们继续向电视塔前进。
“好高!还会变颜色,罗卜,看,上面有广告。”执指着电视塔说道。
围着电视塔转了一圈,我们走到夹娃娃的机器那儿。“罗卜,罗卜,我知道这个,是你经常看的电视,穿大象裤子的蜡笔小新,对不对?”
我无力的点点头,你那骄傲的小表情是怎么回事,说好的高冷呢?说好的天才呢?说好的永远一脸机智呢?小说上不都是这样写男主的吗?可面前这个傻啵是谁?果然小说都是骗人的,再也不能相信了。
给了执一个硬币让他自己玩,结果就夹到了那个蜡笔小新。“罗卜,罗卜,你不是喜欢这个吗,给你,大象鼻子好长。”
呵呵哒,谁告诉你我喜欢这个,还有好长是什么鬼纯洁的我不懂。
穿过有轨电车道,来到珠江边,“罗卜,罗卜,这里好多人,什么吃的都没有,伐开心。”执还委屈上了。
不过也是,现在还早,凌晨一两点的时候才是最好玩的,滑板,溜冰,骑自行车,射击,鱿鱼………
把喝完的奶茶杯扔掉,我看了眼手机,十点多了。“时间也不早了,回家吧。”
“嗯,罗卜,我们下次还出来玩,去电视上放的那个游乐园。”执咬着奶茶吸管说道。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