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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盛夏的寂寞阳光 (5)

少女作家写的文章都是这样的:有两个男生,一个学习奇好,是什么学生会会长、兴趣小组组长、文学社社长……头衔一大堆,而且长得奇帅。小提琴拉得奇好,曾到国外演出什么的;另一个是个流氓,也很有来头,是某个地区的老大的手下。为什么不将这个人物设定成老大,很好解释。纵观现在的电影。只要牵扯到黑帮的,老大都是一个年过半百的中年人,文明用语的、长得帅的都是手下。此人总能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比超人还准时。这两人同时喜欢上了清纯的女主人公,并且争得头破血流,最后其中一人得知原来女主人公是自己的亲妹妹,于是痛苦地绝尘而去,祝福了另外两个。

这种故事自洛心的《斗鱼》出版以来,如同蝗灾,铺天盖地,千万人套了这个模子去写文章。但我们这位女作家特别之处在于,此人写文章必用第一人称,也就是说,那清纯的女主人公就是她本人。后来我见了一次这人,吓了一跳,可以隐讳地形容一下,此人长相比北京的牛肉面还令人发指,能长成这样也算不容易。

而少男作家,头脑发达,四肢发软,身高只有一米五,这点倒和小四有得一拼。结果写小说哪壶不开提哪壶,偏偏要写关于篮球的,活活往枪口上撞。其实这人也不想写关于篮球的,他的爱好是足球。因为足球对身高限制不苛刻。但现在篮球比较受女生欢迎,为了讨女生欢心,只好委屈自己。这人选择篮球还有一个原因,因为驾驭文章的能力有限,有时候文章写出来读者连人物关系都搞不清楚。如果写关于足球的文章肯定有个严重问题——人太多。光上场队员就十一个,加上替补,数量就要翻倍,如果每个队员都有一个女朋友,那数量就要再翻倍,有些对手也要介绍,数量还要翻倍,如此写下来,估计鬼都分不清谁是谁。篮球就好办了,正规比赛五个人,街头篮球三个人,斗牛就一个人,精简精简再精简,掌握起来比较容易。

有这两位的前车之鉴,我写得万分小心,生怕落入俗套。不幸的是,我还是落入俗套了,每每写到女主人公时,总不由自主往兰阁身上拐,越拐越不对味。才写了一万字,非分之想就占了五千。通篇观看,怎么看怎么像情书。看来小学时写情书写出惯性了,一时改不过来。难过不已。

然后我偷偷出去遛达了一会儿,途中给了一个乞丐一毛钱,给一弹吉他的一块钱,然后到了黄河边。沉思了一会儿,至于沉思的是什么,至今已无法记起,接着回家,走到刚给过一毛钱的乞丐旁,脚下一绊,全身心扑在了祖国的大道上。

我偷偷地出来,只为做一个决定,就是放弃掉这几天费尽苦心写的那超长情书。这个决定让我很痛苦,俗话说,作品是作者的孩子。不幸的是我的孩子太多情,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只能亲手烧掉。后来安慰自己,果戈里不也烧过《死魂灵》么。人家连灵魂都可以烧,你有什么不可以的。烧!

回到家,迎头撞上母亲。母亲责问我干什么去了,我扯了个谎,说家坤刚叫我出去吃饭。就在这时有人敲门,开门一看是家坤,叫我出去吃饭。

二稿完成在三个月后,写了五万三千七百一十二个字。不计空格。这篇文章我非常满意,因为它融入了我对一种美好生活的向往(这种向往不同于那个少女作家对男人的向往)。于是信心满满地将这篇小说寄出。根据规定,如果惠寄于出版社的作品,一个月后得不到答复,可以转寄其他出版社。就是这个规定,让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坎坷。从三月开始,到第二年三月,每月一号我都要将小说换个出版社寄一遍。结果寄了十二家,九家没回应,还有三家寄来了退稿信。这退稿信估计都是一个人写的,要不都是一个师傅教的,内容完全一样:因所寄作品并不非常适合于本社,故大作未能出版,将原稿退回。

在第二封退稿信来时,伴随而来的还有一个消息,就是那个奇丑的少女作家,一个长篇被某出版社看中,首印两万册,五个月后出版。

我思绪万千。

在我频繁寄稿的这一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大刀挨揍。这件事是在我小说还没写完时发生的,肇事者是家坤。原因是大刀趁兰阁不注意抱了人家一下,正好让家坤瞧见,一顿狠揍,差点没把大刀的大脑袋给揍得掉下来。这件事还有后续报道。知道此事的男生,包括我,又狠揍了大刀一次。为这件事,家坤又背一个处分,不幸留级。

其次是安雅退学。班主任给的官方信息是突发疾病。但兰阁曾在一节自习课上偷偷告诉我,不是这样的。我问原因,她不说。接着笑笑转到我们学校。就是家坤那天喝醉了念叨的女孩儿,的确很漂亮,但短发已变成了长发。后来我突然发现此女和我住一栋楼,便一路结伴,日久生情,成为了我的女朋友,一直到初三毕业后分手。

然后是兰阁做了家坤的女朋友,全校都很不解。大美女为什么挑了一个比自己低一级的男生做男友。我曾问过兰阁,为什么选择家坤。兰阁笑笑说,其实你也不错,然后挽着家坤的手走了。正当我望着这两人背影发呆时,笑笑突然拧了我一下,然后说,看什么看,走。

最后还是关于那个丑女作家,自从被通知大作即将发表,立刻成了全市名人,每日采访不断,并在媒体上强调,我觉得写文章,就不能随大流,应该开辟我们自己的一条路……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那个丑女作家接受采访时,看起来不像平日里那么令人发指了。

初三毕业后,大伙儿在KTV聚了一次,权当告别。那次我们花了大价钱,在VIP房唱了一个通宵。笑笑唱了《该死的温柔》,唱完觉得还不够温柔,又唱《恰似你的温柔》,我老把这歌听成“掐死你的温柔”。家坤唱了信乐团的歌,信每次唱歌,都感觉要杀了自己,家坤更夸张,每次唱歌,都像要杀了我们。唱《如果还有明天》时,家坤眼睛红了,我笑着问他你想起什么伤心事了,他说,妈的,唱的时候呛住了。兰阁首先为安雅唱了一首《会呼吸的痛》,然后和家坤合唱了《被风吹过的夏天》。我和笑笑一起唱了《好心分手》,说来也奇怪。唱完《好心分手》,真的就好心分手了。我和她都表示不想伤害彼此,于是拥抱后分道扬镳。第二天早上我回家,拿出我写的小说,名字叫《流亡》。我将其放入脸盆,点了一把火。然后把烧成的黑色纸片从窗户撒出去,落英缤纷。看着窗外,决定好好学习,不再写小说。

一年以后,家坤来电话,说兰阁走了。

我说,哦。

他问,你就不想问问为什么?

我说,绝症。兰阁四岁就查出来了,一直靠激素维持着。她让你做她的男朋友,就是因为你不小心知道了这个秘密。

他很惊讶,倒吸了一口凉气后问我,你怎么知道的?

我说,有一天我帮你收拾书包,发现了你俩互相写的信。

他说,是这样啊。说完他突然哭了起来。

我说,你别难过了。

他断断续续地说,还有,你知道安雅为什么退学吗?

怀孕了。我说,兰阁给你的封信上写了的。

又到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长假。这个假期我不再烦躁于平静。我发现自己已经可以沉寂下来,细心打点着渐渐消逝的回忆。某日早晨,我再次来到从前买CD的地方,撅着屁股在最新推荐区找了半天,发现刘若英的一张新专辑,叫《我的失败与伟大》。看见这个名字,我突然想起很多。我小学时曾辉煌过,因为我有一个天才的名号,我的情书搅得同龄人晕头转向,为此我得意过很长时间。而这些辉煌结束于一个看似很有意义实际根本没有意义的长假。这个假期的平静让我迷茫,因为我突然发现自己无人理睬。我尽量让自己周围喧闹起来,但没有效果。于是渐渐失去耐心,去了北京。在北京我骗了人,失了眠,见识了厚颜无耻,感受了井底之蛙。我似乎摆脱了这种迷茫,但再次来到学校后。却体会到一种失败。我的作品无人问津,而我根本瞧不起的人却青云直上,当我还来不及抚平挫败感时,周围的人又用不同的方式一个个离我而去,留级的留级,退学的退学,分手的分手,离去的离去。我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不断泛起波澜,但又觉得一切都尘埃落定。

将那张CD放进DVD中,我很清楚地记得第一首歌是《分开旅行》,音乐节奏很强烈,还有一种意大利风格的高音。

我闭上眼睛,然后跳起了舞。

3650天

文/杨逸飞

有些年华,注定会成为一出折子戏。所有的璀璨都活在别人的生命里,快乐与忧伤不由自己,在那些明亮而易逝的青春里,一遍遍倔犟而疼痛地上演着,不肯落幕,也不愿落幕。

夏日的午后,阳光透过窗户,洒在那少年软软的头发上。白色T恤上微微的汗迹,被教室里吱吱呀呀的风扇很快吹干。她就坐在他的身后,大约一米的距离,目光停留在他手中厚厚的《资治通鉴》上。安静而奇怪的少年,第一次在她的心里投下了浅浅的影子。在以后的岁月里,无数细小的心情与细微的片段,把这个侧面加深一点,再加深一点,他从此住进了她的心里,而她浑然不觉。

音乐课上,她在他身后呆呆地望着他。老师在讲台上教唱一首爱尔兰民歌,音乐响起,同学们缓缓合唱,“我愿做雏菊开在小路上,当你漫步踏在我的身上,我就在你的脚下微笑死亡……”张开的嘴突然发不出声音,是什么哽住了喉咙,眼泪突兀的出现,让她自己都感到吃惊。迅速抹去眼泪,没有人注意到她手背上咸咸的水痕。再抬起头看他,心便微微地疼痛起来。

她买来了日记本,一笔一笔认真记下关于他的点滴。日记扉页:第1天,开始喜欢。

知道他喜欢历史,知道他的梦想是当一名考古学家,便拼命地令自己喜欢历史,改掉了上历史课睡觉的习惯,甚至于下课会跑到办公室里找老师问问题。所有的这些,都只是为了能与他有一样的梦想。看到他在篮球场上奔跑,那些散落的汗水一点一点洇湿她的青春。那些小小的欢喜与忧伤在蓝色墨水里悄然生长,在每个夜晚与她一起分享关于他的想象。她会在每一天晚上设计好所有第二天与他的对话,每一句话都已经思索了好几遍。只是,那些设想的场景与对白统统未曾出现,而面对他突然的打招呼或者微笑,所有的准备都失效,只能本能的选择躲避。那些心口不一的冷漠,只是怕多说话会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只是怕把自己生活中不完美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但他不懂,他所看到的只是她拒绝的眼神。

下雨天,多数人忘记了带伞。她匆匆跑下楼,却发现雨越下越大,只好跑到路旁超市的屋檐下避雨。窄窄的屋檐下挤满了躲雨的人,突然想到了他,于是开始在人群中搜索他的身影,失望地低下头后,却又突然在雨幕里看到他骑单车飞奔而过的场景。心里突然就泛出了一种叫做失落的情绪,想象着坐在他单车后座与他共同淋雨的画面,不知为什么就固执地生了闷气。在别人惊讶的目光里,她大步走进了雨里,雨点很大,眼睛都睁不开,只是一步步往前走,雨水滑过嘴角,却有咸咸的味道。回到家,穿着湿透的衣服,呆呆坐在凳子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头发湿成一绺一绺贴在额头上,突然就咧着嘴哭出了声音。

他转过身,表情羞涩地向她借尺子,她拿出尺子放到他伸开的掌心中,指尖触到他掌心的温度,迅速通过手指一波波传递到心间,脸红到微微发烫。夜晚,她一笔一笔把所有的欢喜与雀跃写在日记本里;坐在床上,左手握住右手,耳机里一遍遍传来那首《味道》;昏昏睡去,梦里他牵着她的手,一起看风景。醒来时,耳边仍有音乐在响,只是,左手与右手却早已松开,各自孤独。

五月的一场雨后,校园里粉色合欢的甜甜香气在教室里悄然弥漫,他突兀地提出与她换一节课座位的请求。少年神色紧张,低着头等待她的回答,而她那一句无心的“为什么”,却被他理解成拒绝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于是,他自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缓缓地转过身去,眉宇间掩不住的失望她看到了,却仍无法鼓起勇气,告诉他自己答应他的请求。只是小指尖尖的指甲在掌心印下的红色印痕说明她后悔了,可是,他没有看到。

临分别的季节,教室里弥漫着淡淡的感伤。同学忙着交换同学录,同时忙着交换彼此的祝福与心愿。她看着面前这一张天蓝色的同学录,脑子里不断闪过他把它给他时脸上浅浅的笑容,心里一遍一遍重复那一句话“论心空眷眷,分袂却匆匆”,如果写下这句话,那么他应该能读懂她的意思吧。只是,她把那张同学录还给他时,他微笑说谢谢,心里的失望在眼睛里荡漾,因为那上面写着千篇一律的略显老套的祝福。她退缩了,她转过身时,他脸上的忧伤,她没有能看到。

填报志愿时,她一笔一笔写下与他学校相隔千里的城市的名字,她用了三年的时间暗暗喜欢,却只是在一瞬间就做出了放弃的决定。于是,在夏日即将结束的时候,她独自来到教室,只是想要对那一段时光安静的告别。她坐在他的座位上,手指轻轻抚过桌面,那一行小小的字突兀地出现在她手指停留的地方。少年清秀的字迹如一朵朵未开放的花苞,羞涩而内敛。眼泪在桌面上,晕出一朵朵惨淡的花,她看到了自己的名字,以及名字后面的那一句“我喜欢你”。是什么阻碍了声音的传播?为什么所期待的结果只是一句悄无声息的告白,命运常常开出关于错过的恶意的玩笑,却在别人泪眼婆娑时躲在某一个角落里窃笑。她锁上教室的门发誓决不原谅命运。她没有去找他,却在心里与命运打赌,虽然错过一次肩,但有缘一定会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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