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瑶班上有个表现欲非常强的男生,那男生长得很高大,英语成绩更是全级第一,还很有钱,够豪爽,够大方,唱歌还很好听,忽略一般人目光在他脖子以上部位停留时间太短这一点,基本上可以说是个完美的人。
一天,这男生给姚瑶写情书。
姚瑶同学,你是否觉得能够相遇也是一种缘分呢?我是一直这样认为的,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是我相信比翼双飞。我仰慕你,你那……
还没看完,姚瑶已经受不了这般对白,立马把信收了起来,本想把信扔垃圾桶的,但是想到自己悟出来的大道理没理由自己先违反的,只好作罢。
俗话说:“女人十八一支花”。完全是姚瑶意料未及的事,十八岁之后她的追求者更是如雨后春笋一般。姚瑶一开始被男生追的时候也还是有点小开心,一般人的心理也就是这样,有人追说明魅力所在,只要对方不是不堪入目,罪大恶极的人都会有点喜悦感。只是物极必反,喜悦感多了就会变成反感。
?上天给姚瑶一副美丽的笑脸、活泼可爱的性格。成为大多数男生选女友衡量的标准,不说自己女友一定要和她一样,但也希望有她的影子。姚瑶自己也不知道,她成为了班里一部分男生的意淫对象,用近来网络流行词语称YY,YY不仅是意淫一词首拼音字母,也正是她名字的首拼音字母。自信心和脸皮都更胜他人的YY男生会主动接近她,也想和她更进一步。姚瑶的为人,一般她也会和这些人成为朋友,仅仅只是普通朋友而已,完全没有下文。于是有貌似博览群书的追求者便开始感叹:正如书上说,活泼的女孩儿,即使苦修多年也未必能十分亲近,但为什么以活泼女孩儿为目标的人却总是络绎不绝呢?因为那是男人们永远的梦想。
而事实上,YY她的人都未能和她十分亲近,唯有生活中称她为YY的人才能和她更好地相处。
姚瑶曾想过应不应该把这种恨不得自己丑一点的困惑告诉班主任,却又觉得班主任都未必能处理好这件事,虽然他是个尽职尽责的好老师,但是老师跟学生之间永远存在着一层隔膜,这层隔膜是永远打不开的,一旦打开也就不存在这种师生关系,找他还不如找陈达明。
高三理科的尖子班和普通班不在同一层楼,因为这个缘故,李晓寻已经一个多星期没见过林夕了。上了高三,又是在重点班,林夕自然也像尖子班大多数人一样,早出晚归。想要真正见到她也就只能早点起床,吃早餐的时候在饭堂或许能见到她。只是这个渺茫的机会李晓寻都未曾珍惜过,昔日那个会起床跑步的李晓寻早已一去不复返。
每次晚休已经打铃很久了,宿舍仍然会有人宿昔不洗续寒窗,床上书桌、台灯,装备齐全。影响别人就寝的一些行为总会让人看不惯。两股势力形成对抗。一些已经放弃了学业的人自然不满意这打着台灯复习的行为,直接原因也就是不能安然入睡。于是他们会采取响应的措施,直接用语言交流去影响爱学习的人。只可怜了那些保持中立却被殃及的人。
对于这样的行为,李晓寻早已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他信奉着******主义,虽然理解不够深刻,但他不曾忘记课文上是说过******能在炮火连天的战场上不受任何影响地看书。《三国演义》里更是有关云长刮骨疗毒。受外界影响,只因不够专心,睡觉也一样,外界都只是客观原因,主观还是在自己。李晓寻为看得比别人透而暗自高兴。高兴,随之而来的副产品是失眠。于是便和其他人没什么区别,白高兴了一场。
李晓寻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引得下铺的人有意见对着李晓寻小吼了一句,李晓寻理亏在先,不好理论,只能老老实实。还是睡不着,于是拿出手机来打游戏。有手机玩,完全是托区乐的福。
李晓寻发现,里面有个游戏是经区乐自己改编的。主人公的名字更是令李晓寻大吃一惊,几个清晰的黑体字“李晓寻”出现在了手机屏幕里,荣升主角太突然。
区乐会改编游戏,这是李晓寻怎么也没想到的事情。不仅是李晓寻,昔日906寝室的人都被编进游戏里了。游戏的类型属于密室逃脱类的,想要通关要注意非常多的细节,还有一部分是属于推理。李晓寻不禁抱怨区乐,在游戏和现实都是那么神秘,事事要人费脑。被改编的游戏一共有四个,也就是906寝室除区乐外,其余四人分别胜任一个游戏的主角。
第二天,李晓寻把这个事跟陈可说。怎料陈可早已知道了,毕竟已经是高二那时候的事情了。因为三部手机都支持jar后缀的游戏,所以区乐留下的另外两部手机也有这几个游戏。
吃饭的时候是可以说是李晓寻最喜欢的时间段。高三,发现很多同学连吃饭的时间都明显缩短了,如果忽略排队这个环节,很多人从洗碗到洗碗,一般不超过十分钟。对于不问考事的李晓寻来说,吃饭是人生一大享受,这个方面他看得比别人透。当今社会,生活节奏非常快,很多人都在不懂得放慢脚步。不记得得谁说的那句名言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挤总会有的。所以很多人时间都不够用,所以就用力挤。某种程度上李晓寻并不认同这句名言。他虽然数学非常差,但他还是懂得这是一个数学问题。上帝给人们的时间都是二十四小时,你从这件事情中挤出了时间来做其他事,那么用来做这件事的时间也就响应减少了。为了在一定的时间内做更多的事,于是进入了讲效率的时代。李晓寻信奉着慢工出细活,这也就成了他反驳别人说他做事慢的惯用的籍口。
李晓寻享受着午饭这一刻,和陈可一起。这个曾经被李晓寻视为敌人的人,是真正陪伴自己三年的人,三年的同桌。彼此之间不会有太多的语言交流,但很多想法基本一致。只恨此刻没有酒,不合时宜,否则就可以对酒当歌,笑谈人生了。
“阿寻,你有没有觉得区乐一定在游戏里埋了伏笔啊,肯定是有什么东西想用游戏的方式表达出来啊”。沉默已久的陈可突然脱口。
“你还没放弃吗?你不觉得那是在浪费时间吗?”李晓寻道。
“我们本来就是在浪费时间,我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浪费而已”。
李晓寻猛然醒悟。陈可也说得对,过着这种三等人的生活,早已是一具尸体。
秋天的菊州是最美的,秋天既是伤感,也是丰收。秋天的菊州透着谈谈的菊子香,扑鼻而来。如此美丽的季节不能只用视觉去享受,还要用嗅觉。
论斜阳哪时最美,秋也,在林夕的脸上。
星期六难得的假期,天桥上走动的人很少。本要回宿舍的李晓寻放慢了脚步,最后停了下来。站在天桥的人是林夕,斜阳映在林夕半边脸上,羞红、带少许忧伤。时隔两年多,头发也长了许多,快及腰间。一阵风拂过,撩起林夕柔顺的秀发……那个画面太过给李晓寻视觉很大的冲击,不敢去看太久,但又忍不住躲在在一边时不时偷偷瞄几眼。这一刻,是李晓寻见过最美丽的画面,至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林夕回过头来,李晓寻立马躲到了一边,心里想着到底林夕有没有发现自己在偷看她。不知道为什么,李晓寻看了之后眼睛就开始湿了。泪腺发达的李晓寻很容易流眼泪,有时候明明不是伤心或难过。也许是不够自信的表现,也许真的是泪腺发达的原因,李晓寻和别人对话从不敢注视别人的眼睛。说话眼看着别人的眼睛才算是礼貌的话,李晓寻可谓非常没教养。不是他不想看着别人的眼睛,而是自己的眼睛像是被诅咒了似的,每当看着别人的眼睛,用不了多久就会流眼泪。
暗恋林夕非常痛苦,某种程度上李晓寻很自卑,渴望接近林夕,却又害怕接近林夕,因为相差太远了。一个是尖子生,一个是躲在角落里的学渣。如果一开始就保持着这种距离倒是很好,只是这种距离是慢慢地拉开的。高三,高考在即,学业为重,更是成为了天大的理由。一个已经放弃了学业的学渣去骚扰一个非常有希望的学霸,还是所喜欢的学霸,实在不应该,这一点李晓寻还是很有自知之明。故,有自知之明有时候活得很痛苦。
坐在教室里发呆的李晓寻和一堆蛋白质无异,沉沦过去。以前在同一个班,天天都能见到林夕,如今不同班,不同楼层,林夕更是一头栽进书堆里深居简出,碰面的机会少之又少。因此,李晓寻犯了轻相思,每天睡觉前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林夕,偶尔会想到睡不着。想起以前一起踢键子的时候,对于李晓寻来说那也算是和林夕最亲密的接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