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杀人,是人们从老祖宗那里传承下来的一种廉价娱乐方式。那些头脑麻木,生活乏味的观众,可以从被杀者恐惧的眼神,绝望的哀嚎,痛苦的抽搐中获得瞬间的满足和快感。他们瞪着眼皮肿得鼓鼓的眼睛,青色的眼白像碎玻璃碴子,被行刑者从站在囚笼直到人头落地,都像踩在钢丝绳上的一出猴戏,大家饶有兴致地瞅着他们指指点点,像仰望一只战战兢兢的猴子。
那个时代,被杀者并不一定都是罪犯,那些人当中许多是遭受了冤屈,有些甚至是在后世被载入史册的千古忠良。
元朝在柴市口遇害的文天祥,明朝在西市被冤杀的于谦,清朝在菜市口就义的戊戌六君子,他们当中随便哪位不是顶天立地的栋梁,铮铮铁骨的好汉?然而文天祥、于谦、谭嗣同的死与袁崇焕的死比起来,应当算是幸运的。首先他们死的痛快-一刀下去脑袋碗口大的一个疤,一了百了,更为重要的是,当他们走到生命尽头之前,他们看到了都城的百姓是如何为自己夹道哭送。老百姓的泪水,是在壮士远行前喝下壮胆的烈酒。为了京师,为了百姓,死得其所。
可明朝蓟辽督师袁崇焕,这位北京的保护神,当他在西四街市的十字路口上被凌迟处死时,没人落泪哭送也罢,在行刑的全程他都尽是领受百姓的唾骂和叫好。"袁崇焕是通敌叛国的头号卖国汉奸!袁崇焕是丧家卖国的大奸贼!"
崇祯三年八月十六日(1630年9月22日),袁崇焕被明廷以"通虏谋叛"、"擅主和义"、"专戳大帅"、"失误封疆"的罪名处以磔刑,其家产没收入官,兄弟、妻子被流放两千里外的福建。
磔刑,俗称凌迟处死,按大明刑律,磔刑应剐三千六百刀,一刀刀片下去,让犯人短时不会死而活受罪,直到皮肉被片尽,露出筋骨,生命才在极端的痛苦中气力耗尽而死。
据计六奇《明季北略.逮袁崇焕》记载:"时百姓怨恨,争啖其肉。皮骨已尽,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过。所谓活剐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