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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鹿特丹

1582年六月二十日,莫里斯房间,他正坐在椅子上喝着茶,这十多天来他和安娜一起去城中的公园划船钓鱼,一起在城中散步,聊着最近的奇闻异事和人生,渐渐地他们的关系逐渐深厚,彼此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然而,这样闲适的生活并没有让莫里斯的心情有多大的改变,他时常一个人叼着烟斗站在码头旁望着眼前的奔涌的大海,时而叹叹气,时常摸摸下巴,在外人看来,这似乎是他在思考哲学,或者落魄不得志,然而这其实上是莫里斯在思考这场战争。

为什么第二军团和第四军团整整六万大军,清一色的新式燧发枪,他们的素质可比自己手下的杂牌军好的不是一星半点,可在西班牙人面前,他们却和一块白面包一样,一撕就碎,他们拿的是燧发枪,不是烧火棍,为什么会这么不堪一击,他们虽然遭遇了伏击,可只要将领能够冷静下来,即使打不败西班牙人,平安撤退倒是没有问题,弗里奇贪功冒进,确实是一个蠢货,可弗雷德里克身经百战,他不会连这点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

我明白了,原来我一直都没有发现军队问题的根本所在,决定战争胜负的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而是人,具体说来就是纪律,纪律是一支军队的灵魂,

古代的军队为什么往往在伤亡率超过15%就会崩溃,就是因为缺乏纪律,封建军队主要特点是兵为将有,士兵是将领的私人财产。士兵基本是农奴,家奴,部曲,对将领是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他们效忠于君主,而不是国家,他们没有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概念。

而近代军队不仅要有先进的武器,还要有敢于顶着敌军密集火力走到离敌人三十米才装弹射击的勇气,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严酷的执行军纪,让士兵们畏惧军纪更甚于畏惧敌人的子弹,让士兵彻底对死亡麻木,才能让他们适应线列战术和墙式冲锋,自己从前一直将注意力放在武器和战术上面,现在才发现问题的根本所在。

要彻底解决问题,除了采用严酷的军纪条例和棍棒,还需要改革兵役制度,雇佣军是没有纪律性的,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纪律涣散,而且由于国籍的不同,他们对于所雇佣他们的国家毫无忠诚度可言,他们没有民族主义,没有对于国家的认同,只有金钱才能让他们服从,所以实行征兵制是不可避免。

随着年龄的增长,莫里斯发现,要实行义务兵役制,除了需要得到议会的支持,还需要陆军部决策层的配合,否则自己将独木难支,自己是要彻底改变荷兰军队,而不是走到哪里,改革到哪里,那样的话,等到自己百年之后,荷兰又会重新先入全面挨打的情况。

可他纵观荷兰军队的决策层,一股落差感油然而生,海军的决策层倒是人才辈出,在总司令罗伊斯的调教下,海军作战灵活,纪律严明,在火力的配备和运用上也和西班牙人不相上下,再加上海军并不以门第作为选拔军官的标准,无论你是平民还是贵族,只要你有才能,就可以得到适合自己的岗位,所以和陆军这帮衣衫不整,纪律涣散的家伙相比,海军不仅衣着整洁,待遇丰厚,而且骁勇善战,战力强盛。

再回过头来看陆军,陆军决策层的位子大都为年龄较大的将领占据,他们保守固执,拒绝一切有利于提高陆军战斗力的改革方案,而富有进取和革新精神的军官却大都位居下层,整个陆军正处于青黄不接之时。

就算自己能够有机会掌握陆军,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可如果没有足够的将领支持自己的话,自己便会孤掌难鸣,不但方案难以实行,而且就算方案强制实行,可自己不可能永远在陆军部的位子上待着,难保在自己卸任之后,自己的改革成果不会被全盘推翻。

所以要实行大刀阔斧的军事改革,必须有大量支持和忠于自己的人才。

可荷兰在历史上海军名将辈出,可陆军的名将除了莫里斯自己和他还未出世的老弟腓特烈亨利之外,几乎找不到一个,这可该如何是好?

我就不信了,我堂堂荷兰,岂无人才,莫里斯恨恨说道

他闭上了眼,只觉心情烦闷,他不知该如何排解,只好叫上安娜,换上便装,戴上了假胡子,别了一把燧发手枪,腰佩狮心王理查之剑,骑上心爱的阿拉伯马,向城外的森林奔去,即使是打猎,天生的缺乏安全感使得莫里斯也不敢大意。

下午一点,莫里斯到达了城外的森林,他拔出了燧发手枪,填装好了弹药,骑着马搜寻着猎物的踪迹,他等了好久,却连个毛都没看到,这让他有些焦急,不觉心中愈加烦恼,自己在鹿特丹待了这么多天,整天清闲度日,骨头都要软了,是时候好好放松了,可怎么一个猎物都没有,真是不科学。

等了半好天,他拿起随身携带的玻璃水瓶喝了一口,揉了揉眼睛,转身对安娜说道

“亲爱的,你在这里等我,如果三个小时之后,我还没有出来,再进来”

“好,你自己小心点”安娜点了点头,目送着莫里斯向森林中飞奔而去,只觉有些不安,她翻身下马,蹲在地上望了一眼地面,只见西侧出现了一个法国阿尔登马的马蹄印,不禁大惊失色,她连忙翻身上马,向军营飞奔而去。

莫里斯独自冲入了森林中,树林中透着寂静,抬头仰望,阳光正透过树叶间的林荫照射下来,像繁星在空中闪烁,有些刺眼,却十分晶莹美丽,透着不可捉摸的静谧。照射下来的光影,若隐若现的左右悠扬地晃着,那躲在灌木后野兔,用胆怯的眼神张望着四周。

“太好了,今天的晚饭就是你了,你这短耳朵的家伙”莫里斯见了野兔,顿时心情大好,终于找到了,也不枉我一番辛苦,他微笑着举起了燧发火枪,扣动了扳机。

弹丸飞出了枪口,传来一声的枪响,躲在灌木后的野兔急忙向森林深处跑去。

“没打中,可恶,难不成我带了兵之后连枪都不会用了,我就不信了”没打中,开玩笑吧,今天怎么这么倒霉,打个兔子都打不中,莫里斯气得直骂娘。

莫里斯挥起了马鞭,抽打着马,对野兔紧追不舍,不觉间迷了路,远处尘土飞扬,不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几只正在城外湖边喝水的水鸟突然腾空而起,打破了午后的寂静,这一切使寂静的森林顿时多了几分令人不安的气息,但此时的莫里斯的注意力全在野兔上,把这抛到了九霄云外。

他填装好了弹药,瞄准了正在飞奔中的野兔,又是一枪,却只打中了兔子的耳朵,也许是耳朵的缘故,兔子的速度变慢了下来,莫里斯见状便接着填装弹药,随时准备了解兔子的生命。

“最后一枪”莫里斯举起了燧发手枪,扣动了扳机。

“砰,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飞驰的弹丸击中了野兔,然而莫里斯只觉有些心悸,自己只看了一枪,怎么会有两声枪响,他警觉地按住了狮心王理查之剑的剑柄,环视着四周,不好,有人。

这时只见一匹阿尔登马向莫里斯飞奔而来,莫里斯定睛一看,马上坐着一个身穿棕色布衣,长着栗色头发少年拥有仿佛精雕细琢般的脸庞,英挺、秀美的鼻子和樱花般的唇色。他嘴唇的弧角相当完美,似乎随时都带着笑容。这种微笑,似乎能让阳光猛地从云层里拨开阴暗,一下子就照射进来,温和而又自若,然而他琥珀色的眼睛中却多了一丝杀气。

他望了一眼莫里斯,便举起了马刀,向莫里斯直冲而来。

“有刺客”莫里斯吓得脸色苍白,见来者不善,便急忙策动马匹,闪过他的刀锋,向来时的方向跑去。

男孩见莫里斯想要逃跑,便将马刀收回牛皮刀鞘,从腰间取出一把带有延长护手的德意志焰形剑,策动马匹对莫里斯紧追不舍。

“可恶,让你尝尝这个”莫里斯眼见男孩并不罢休,恼羞成怒,暗中将燧发手枪填装好弹药,回身就是一枪

“就这点本事吗?”男孩急忙闪过,略带嘲讽地笑道,纵身一跃,举起了德意志焰形剑,向莫里斯的命门砍来。

“焰形剑”莫里斯见状,便翻身下马,望了一眼男孩手中的剑,大叫不好,他拿的是焰形剑。

焰形剑这种武器在15到17世纪之间使用,一直是德意志法庭和宫廷权威的象征。穿着法袍的士兵手握双手焰型剑

象征着法律严酷无情的一面。而身不着甲,是无装甲或者轻装甲士兵最为恐惧的噩梦。象征着日尔曼民族的简洁实用主义。

由于当时欧洲战场的第一列步兵往往是长矛手、火枪手等轻步兵,甚至是完全没有铠甲防护的,挥舞着这种巨大而恐怖的武器冲锋的瑞士.德国山民组成的,履山地如平地的佣兵可以很快地撕开第一阵的防线,直接把重步兵和来不及冲锋的重骑兵暴露在己方火力和骑兵冲锋的锐锋之前。

而那曲刃对于无防御的肉体来说是一种残酷而有效的武器。可以比直锋的剑砍得更深,又不象弯刀那样需要垂直于切面的大力挥舞,一次直抹就可以造成很深的伤口

对手早就算准了自己打猎不会穿上铠甲,专门用上这种剑,太大意了,没有想到鹿特丹也并不安全,早知道带上侍卫随行了,安娜,你在哪?快来救我啊。

拼了,如今前有强敌,后无退路,唯有拼死一战才能杀出重围,莫里斯拔出了狮心王理查之剑,双手握剑,做了一个交替步,将狮心王理查之剑举过头顶,向男孩劈来。

男孩侧身闪过,右手握住了焰形剑,向莫里斯的脸横劈而来,

莫里斯急忙向后退了几步,几缕头发被焰形剑削落在地,,他双手握住狮心王理查之剑,将手臂屈起,使剑柄略高于头顶,向男孩突刺而来。

男孩轻松闪过,将剑尖指向地面,长刃朝下,迅速向旁边移动脚步,乘莫里斯还没收剑,便向莫里斯的胸前劈砍而来。

莫里斯急忙用剑护住前胸,剑刃相交,虎口有些震开,此人的剑术绝不在我之下,格尔曼要在的话,倒是想让他和这个小子好好打一场。

莫里斯立即蜷起手臂,双手握剑,将剑身滑动到男孩的剑身上,向男孩突刺而来。

男孩急忙向后退去,他将焰形剑横过身体向莫里斯的下身砍劈而来,在即将劈到莫里斯之时,突然转为突刺。

这让莫里斯有些猝不及防,他急忙双手握剑,用剑身挡住了男孩手中的焰形剑

男孩收剑回身,护住了面部,莫里斯大喜过望,连忙举起了狮心王理查之剑,向男孩劈来,男孩连忙向后退去,双手握剑,略一弯腰,向莫里斯的腰部横劈而来。

莫里斯纵身跃起,让男孩扑了一个空,双手握剑,向男孩的头部劈来。

男孩见状,双手握剑,用尽全力向上一挑。

“好剑术,不知阁下尊姓大名,与我有什么大仇”莫里斯翻了一个身,落下地来,好大的力气,他握剑的手都有些松动。

“等你死在我的剑下,就知道了”男孩冷笑一声,右手紧握着焰形剑,左手擦了擦脸上流下的汗,这小子的剑术倒是不错,和自己不相上下,可要放过他,自己今天不就白来一趟了。难不成空手回去。

“奥兰治家族的人,就这点本事吗?”男孩用略带挑衅的目光地看着莫里斯,用左手轻轻拍了拍肩上的尘土,用带有巴黎口音的法语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布雷达一战后,自己在荷兰也算是小有名气了,有人认得并不奇怪,可自己这次换上便装,戴上了假胡子,居然会有人认出来,他的法语如此纯正,应该不是西班牙人派来的刺客。

“此人想要行刺王子殿下,来人,把他给我拿下”这时莫里斯的耳边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蓦然回首,只见安娜带着一队手持马刀的龙骑兵赶到了,安娜侧骑在马上,从腰间取出了用来防身的燧发手枪,填装了弹药,枪口直指向有些惊慌失措的男孩,转身向身旁手持马刀的龙骑兵下令道

“放了他”龙骑兵手持马刀将男孩团团围住,夺走了男孩手中的焰形剑,拿出绳索,正要将男孩绑住,只听见莫里斯发出了一声大吼

“莫里斯,你疯了,他想要杀你,你还要我放了他”安娜不解地对着莫里斯怒吼道,那个人差点要了莫里斯的命,莫里斯居然要放了他,这简直难以理解

“他不是敌人,他只是为了生计所迫,放了他”那个男孩穿着破旧,应该是迫于生计不得已靠打劫维持生计,而且他的剑术和自己不相上下,杀了他未免太可惜了,若能为我所用,那便是如虎添翼,要写了他,莫里斯有些下不去手。

“好吧,为了你,我可以放了他,”安娜侧骑在马上,深深叹了口气,有些愤怒地说道,她转身策马离开,不时掩面哭泣,只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

“收下这个吧,以后不要再走这条路了.”莫里斯从龙骑兵手中接过焰形剑,并从怀中取出了一个装满银币的钱袋将它们交到了男孩的手中,男孩接过了它们,竟一时说不出话来,许久,他长叹一声,转身上马,回头瞥了一眼莫里斯,便策动了马匹向来时的方向奔去。

“如此勇武之士,竟投身绿林,可惜呐”

此时已将近黄昏,莫里斯骑在阿拉伯马上目送着他渐渐远去的身影,只觉为男孩感到可惜,竟生起了爱才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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