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表明,在“327事件”发生之后,中央政府可以撤换中国证监会和已经取得人事任免参与权的深圳证交所的负责人,但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领导层的人事安排却还是无法一下子完全参与,至少在《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这样的法规上还无法从根本上动摇地方政府为主的地位。甚至对于两地的证券市场的影响,中国证监会仍旧无法真正和当地政府相抗衡。但转变的迹象已经发生:1996年3月,中国证监会决定分批授予地方监管部门行使部分监管职责。1997年,中国证监会向沪深两个交易所派驻督察员,并在两地设立专员办公室作为派出机构。
于是,在监管将及未及的这一时期,某些地方政府在证券市场上表现的利益诉求与中央政府防范风险的政策冲突,在1996年达到了顶峰。
从1996年4月开始,股票市场逐步回升,10月以后出现暴涨。从4月1日到12月9日,上证指数涨幅达120%,深证成分指数涨幅达340%。
于是面对市场热情的高涨,中央政府从1996年10月起,连续发布了后来被称为“十二道金牌”的市场调控政策规定,大致有:《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关于坚决制止股票发行中透支行为的通知》等。
1996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破天荒地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正确认识当前股票市场》。在这篇文章中,中央政府的代言人用罕见的严厉给证券市场定性:“最近一个时期的暴涨则是不正常和非理性的。”并带着愤怒情绪表达了对证券市场的要求:“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各地方、各部门不能自行其是,干预股市,要与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市场管理体制”。
1996年12月16日,除了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外,中国证监会还公布了100亿元的新股发行规模,这个发行量是上一年度的3倍。同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海证交所和深圳证交所决定从即日起,对在两所上市的股票、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10%限制和公开信息制度。当天,沪深两市跌幅都达到了10%,大部分股票被巨大的卖单封死在跌停板上。
事隔多年,一个鲜为人知的细节在周道炯接受访谈时方被透露出来(该访谈被收录在《资本人物访谈录》一书中),那就是这篇文章的特约撰稿人竟是中国证监会,而周道炯本人参与了发表的全过程。
主持人:当时这个评论员文章是怎么想出来的?
周道炯:当时这个过程是这样的。1996年10月份以后,股市呼呼地涨,投机很严重。证监会采取了很多措施,当时所谓的“十二道金牌”都不起作用。后来上头感到股市这样下去,过度投机,风险太大,要进行风险教育。因为那时的股民只能赚不能赔,赚了高兴,赔了以后就骂政府,要杀人要放火,要炸证监会的都来。朱镕基他们商量要进行风险教育,上头提出来要写这个文章。
主持人:谁提出来的?
周道炯:朱镕基提出来的。写评论员文章这件事是要证监会做,开始按照朱镕基的意思,这篇文章要用证监会评论员的名义发表,或者是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后来我们考虑这个不好。
主持人:为什么不好?
周道炯:证监会怎么评呢?股市上了以后,你一评评了下来,那好了,老百姓讲你再给我评啊。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不能评论,我坚持这一条。后来我们就建议用《人民日报》评论员的名义发表这篇文章,《人民日报》是党中央机关报,有权威性。后来上面同意了,我们起草写,改了好多次,最后是朱镕基亲自改的。
主持人:什么时候开始写的?
周道炯:大概10月底、11月初的事。
主持人:这篇文章写了多久?
周道炯:将近个把月。改了又改,改了以后又讨论,讨论以后又改。最后是在李鹏总理主持的几个副总理的工作会议上最终定的。我们写了以后,12月8、9日的样子,我们汇报,就在那会上通过了几条措施,另外给各省省委书记、省长发了内部电报,要求注意风险。
1996年12月16日,文章见报当天,沪深股市应声大跌。开盘后4分钟,沪市281只股票除4只例行停牌外,其余277只全部跌停。2000亿元的股市财富在这一周化为泡沫。与12月的高点相比,沪深股市当月的最大跌幅分别高达38%和31%。
深圳证交所创建时只有副总经理王健和禹国刚。1991年王健病倒。1993年中国证监会派出交易部主任兼信息部主任夏斌任深圳证交所总经理。这时尽管深圳证交所的管辖权仍属深圳地方政府,但中国证监会却已经取得深圳证交所主要负责人的人事任免建议权和参与权。
《资本人物访谈录》,海南出版社,2006年版,第23~24页。
完成中国证券市场管理体系的行政化演变
半年之后,在1997年6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文章,披露了国务院证券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对一批违规银行、证券公司、上市公司及其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的消息,并配发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评论。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对于深圳发展银行行长贺云、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沈若雷给予撤职处分;对海通证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惠珍、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总裁阚治东、广发证券公司总经理马庆泉作出免职和记大过处分。这是对于沪深两个市场的参与者在1996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如国有银行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资金炒股,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和机构大户利用银行信贷资金炒股,以及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等的严肃处理。在这背后,更是对“327事件”之后上海和深圳两个地方政府出于地方利益影响证券市场的一种敲山震虎的警告。
于是根本性的转折发生了,1997年7月2日,根据国务院第150次总理办公会议决定,将上海证交所和深圳证交所划归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交易所正副总经理由证监会直接任免,正副理事长由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此后,在1997年11月30日国务院证券委修改颁布、12月10日执行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中重申了1996年版《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中的第4条:“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但对证券交易所领导层产生办法则修改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第22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证监会任免”(第24条)。2001年修改后公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仍重申了这几条。
1997年8月14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副主席陈耀先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了免除杨祥海交易所总经理,任命原证监会秘书长屠光绍为上海证交所总经理、党委书记的人事变动。
因为上海证交所首任理事长李祥瑞已于1997年初去世,当时仍由执行理事龚浩成代行理事长职能;在1999年上海证交所第六次会员大会选出的第三届理事会上,通过了由原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毛应樑任上海证交所理事长的提名。这个提名更多地代表的是上海市的意向,显示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一种妥协。1997年9月,中国证监会免除庄心一深圳证交所总经理职务,任命中国证监会原办公室主任、法律部主任桂敏杰为深圳证交所总经理、党委书记。
直到2001年10月,由时任中国证监会主席的周小川分别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提名、两个证交所理事会通过,耿亮和陈东征分别担任上海和深圳证交所的理事长和党委书记。这才全部完成两个证交所的人事任命权的转移。
因此,尽管1992年中国证监会成立,代表着中央政府着手开始接管中国证券市场;但实际上,直到1997年7月沪深证交所才划归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并从1998年9月19日开始,根据国务院关于证券监管机构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中国证监会主席与江苏、上海、安徽等地政府签署“证券监管机构交接备忘录”,标志着集中统一监管制度建设启动。随后,中国证监会相继与各地政府签署了“证券监管机构交接备忘录”,地方证券监管机构移交中国证监会垂直领导,实行跨区域监管体制,在全国设立了36个派出机构,包括9个证券监管办公室(天津、沈阳、上海、济南、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两个直属办事处(北京、重庆),25个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设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逐步撤销国务院证券委,原证券委的职能并入中国证监会行使;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原有证券监管职能统一移交给中国证监会行使。从此,中国证监会才真正对市场有了完全充分的实际管辖权。
上海市是中国证监会第一批完成证券监管机构交接工作的省市之一。
1998年9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代表中国证监会与上海市政府签署了“证券监管机构交接备忘录”,上海市证券监管机构--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至此成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之一,接受中国证监会直接领导,全面行使中国证监会授权的各项监管职责。在此之前,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已于1998年6月15日接受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移交的对上海市证券类机构监管形成的全部档案资料,并从次日起对当时上海地区6家证券公司、2家证券分公司、4家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463家证券经营机构、1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31家外资在沪设立的证券机构代办处及3家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行使监管职责。
1999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在全国各地的派出机构正式挂牌,这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集中统一监管体系正式形成,也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的垂直行政管理体系最终建成。
中国证券市场这个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新生的经济增长点”,终于在改革进行20年后被纳入了中央政府直接掌管的既有行政体制,完成了中国证券市场组织管理体系的行政化演变。
参见禹国刚,《深市物语》,海天出版社,2000年6月版,第500页。
详见龚浩成、金德环主编,《上海证券市场十年》,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70~271页。
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历任理事长、总经理一览表见附录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