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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愈罔诉 愈悁想 (4)

在认识纳丹以后,我忽然发现,原来每个人的情感都是一种特别的个人气质。这使得人与人之间呈现出迥异的分野,任谁都不与谁相似。简单来说,爱一个人,就是借他的眼睛看世界。倘若他心地逼仄,那你的视野就会囿于床笫;倘若他大气宽广,也许你就能拥有天涯。但也不尽然,就像我始终觉得爱是一种运气。多少会轮到你几次,你也多少会错过一些。

我第一次见到纳丹,是在北京的深秋,罗安之后,我已经打算放弃【安,妮】。

那几乎是我濒临绝望的一个特殊的时期。失恋,已经3年;失业,快要开始。为了开咖啡店,我早前卖掉了上海的房子,于是没脸回家,和母亲坚持不懈地远距离冷战。我没有积蓄,也没有热情,我以为我还爱着过去的那个人,但究竟这种强烈的感觉是出于不得志,还是出于爱,其实很难细考。北京的冬天紧追着秋天,天冷得令人丧志。好像连肚肠都是冷的。

在这样的三九严寒,这座悠久的都市被来自西伯利亚的寒流包裹得严严实实。我失眠严重,5点钟的清晨仍是黑夜中,马路上一片静寂,能听见牛奶小推车,发出叮叮的响声,荒凉脆弱。我忘不了那种感受,因为我曾是个如此快乐的人。我不知道快乐可以坏死得那样突然,那样绵长。

纳丹走进【安,妮】的时候,看起来形销骨立。我在一个快要清空的小店里,遥遥地打量他。不可否认,那一刻我突然感到有些许惊喜,因为我压根没有想到会遇到这样面貌的新租客。恰好是令我愉悦的长相,还有着我爱听的人生。我猜若是倒退15年,他会是弄堂里令女孩子心动的少男。大家都会借机与他搭讪,而我则是躲在一边细细打量他的黄毛丫头。

最有可乘之机的便是那些中年老阿姨。仗着自己年长、百无禁忌,见到男小孩出落得英俊和善,便忍不住用露骨的言语逗趣他,用从水龙头撤下的湿手抚弄他,还要相互炫耀。我不要太讨厌她们哦。

你知道,纳丹会令我想起上海,也许是因为,在我遇到他的那个时候,我开始疯狂地想念故乡。

可纳丹并不是上海人,他不知道什么是弄堂,我也懒得向他形容,毕竟就连我,也搬离大自鸣钟的弄堂有太久远的时间了。等纳丹终于有机会来上海的时候,上海却已经没有什么标志的弄堂值得介绍给他认得了。有的只是窳陋的、哀怨的、排着队期待被铲除的、毫无魂灵的旧宅,那与我说的弄堂可不是一回事。

北京以后,我渐渐对上海感到生疏,虽然我依然热爱拿它来作各种俏皮的比喻,但我毕竟远离它太久太久。就像你的初恋,它是美好的,却是一个幻象、一个修辞,一个古老而绵延的梦,你甚至不会因为它的变迁而产生丝毫失落的情绪。你的任何一处提及已不带有复杂的、浓郁的深情。你也不会因它开始属于别人而产生嫉妒。就是这么平静。甚至有些无情无义。

说说自然是无碍的,反正在我的记忆中该拆的东西全拆了,所有肉感的描摹无凭又无据。但我欢喜纳丹,的确是源于某种故乡的情结。也许人在孤独的时候无法抵御这样亲切、绵软的气息。就像失魂落魄的你在一众瓦罐酸奶旁,突然找到了一盒百雀羚冷霜。只要你还没有回到那个遍布百雀羚冷霜的地方,你就总舍不得放下它、收藏它。

我是臆想狂。你知道,我总是活在过度阐释的自得其乐中。

后来,确切是在我们好了以后,有一回我问纳丹,为什么会喜欢我,他告诉我,第一次相遇,我给他最深的触动就是那一刻。

“你坐在店里,但是店已经空了。你坐在一个拆下的吧台高凳上等我。你竟然没有抽烟。而我后来发现,你竟然从来没有抽烟。可你看起来那么像是会抽烟的女人。于是我觉得,你是那个等我的人。你遇到些困难,也许不太高兴,但你没有修饰你的不高兴。这样真好。并且,你真的是一个在等我的人。”

我想我那时只是太狼狈了,很泄气。虽然我同样很珍惜我和纳丹的相遇。这是我很久都没有过的,迫切想要接近什么人的感觉。很久以前,这样的感觉在我和罗安之间发生过一次。我以为它再也不会发生了,但是我好像错了,因为冷陌生头,出于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情境,它又降临了一趟。那是一种只有彼此之间才能够感受到的失意、为难,却心心相映的快感。纳丹告诉我,正是这种失意的感受,使他产生了某种异样的共鸣。这共鸣同样使得我渐渐放弃了一种努力,一种用过往的挫败抵挡浪漫的努力。

我喜欢他。

在我最想要逃离北京的时候,幸好有一个人愿意陪我回家。更重要的是,我母亲也欢喜纳丹,觉得我能嫁给他是福气。你说哪有这样的母亲,吃里爬外。我觉得我嫁给谁都会有福气。可我母亲却不那么认为,她觉得我能健康活到30岁,没有坐牢、没有大着肚子回去找她、还结成了婚实在是万幸。她不怎么看好我,同时又欢喜我。怕我吃亏,又拿我没办法。于是只得把宝全权压在我的运气之上。幸好我让她小赢了一把,不至于损失颜面。但要紧的是,她终于独立地培养起了我这样的女儿,心下还是自豪的。她可以有理由安心地告慰我死去的父亲,有理由比我更乐观。因为在她看来,我所经历的那些磨难和周折,几乎都是庸俗的、不值一提的。

大学毕业以后,不知是出于怎样的勇气,或者是出于某个早已被遗忘的承诺,我一个人在北京的东棉花胡同里开了一小咖啡馆。离乡背井,耗资巨大。那似乎是源于心内的一 种情怀,而欠失太多现实的考量。我甚至偷偷卖掉了父亲留给我的房子,那是一栋位于上海雁荡路的老式民居,虽然小得很,煤卫合用,却是地处黄金地段。我母亲因此而拒绝见我,她觉得我成了无可救药的败家女。

当然她并没有坚持太久,立马又开始在我耳边碎碎念起一堆有的没的。说到底,她是乐观人,我父亲也是,我们全家都是。我很庆幸自己生于这样的家庭,以便我能够有足够的勇气面对不如意的人生。有时可以干些蠢事,甚至干得一败涂地,都不会被过分斥责。

“侬也不过是欢喜糟蹋点铜钿,侬结婚了以后不好这样了哦。”她曾经这样叮咛我,我觉得挺有意思,多少也有些小感动。

她将我父亲的中式棉袄罩衫送给纳丹,那对她来说可是信物一般的宝贝。可这衣服只要一穿上身去,纳丹立马就有了40岁的风貌。但好歹是低调的风雅,我父亲可是个克勒的男人。可惜厦门实在用不着。我对纳丹说,你就穿给她看看,她看了心里就开心,好像我爸活过来一样的。不过直到如今我才体会到,我父亲在40多岁离世实在是太年轻了。虽然我童年的时候一度以为40岁是很大的年纪了。如今才慢慢了解到母亲多年艰辛的不易。她从未有过抱怨,身上仿佛装了马达,又旋开了散逸风情的开关。

她常向我炫耀谁谁曾经是外科主任,如今看上她她又不要,谁谁来家替她装拆风扇,但她心里也不怎么有人家。但 无论如何,只消一提到我父亲,她立马就不一样了。10多年来,即使她十分擅长在生活中寻找七七八八的小乐子,但她从未忘记过我父亲。那毕竟是她少女时就欢喜的精怪男人。是她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一个男人。我想我母亲的遭遇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什么十全十美的事,也不要从表面上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幸福。恰恰是看起来乐观自足的人,会有不可启齿的苦恼。命运是公平的。

我结婚的那天,她哭哭啼啼地抱着我,将一个红包塞到我的手里。她穿着真丝立领旗袍,还是找认识的老裁缝定做的,选了顶贵的料子,加了束腹和胸垫,我一抱就知道,她在自己身上花了心思又动了手脚。但我十分欢喜她这种上海女人的幽默感,哭是肯定要哭一哭的,钱也不会忘记,但腔式和卖相也一定要做足。她是懂生活的人,我小的时候,每年她都会吃牢我父亲去四季酒店住上一个礼拜,吃吃西餐,喝喝红酒。父亲走后,我们便再没有机会热热闹闹地体验人生。她从前常叫嚣着要女婿陪她逛街白相,但真的有了女婿之后,她也从未给我们添过麻烦。她是个好女人。唯一可惜的是,我父亲死得太早太突然,不然她会更幸福。

其实我母亲是私生女。听说小的时候走在弄堂里是会被人戳背脊的。但好在她机灵,又乐观,很早就嫁给了我父亲,于是瞬间获得了体面的合法身份。

女人嫁人果真是二次投胎,这在我母亲身上是顶灵验的体现。但她对我父亲全无保留,连我外婆留给她出嫁的黄货,她都悉数交给了他,眼皮都不眨一下。父亲转身就给当了,以便度过债务危机,到死也没有替她赎回来。

他兴许是忘了,反正我母亲也不在乎。不过这事还真说不清,算是有情有义,还是无情无义。他们就是稀里糊涂地凑合了小半生,我觉得并没有什么不好。我也想过他们的生活,可惜纳丹并不是这样的男人。

我父亲也是个精怪人,可能是源于我爷爷早年在洋行做事的缘故,他脑子煞清,90年代通过认购证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我们家也因此早早搬出了那个是是非非的石库门。他欢喜我母亲,那是真欢喜,小的时候是图她好看,中年的时候是爱她的个性。我羡慕他们。他们甚至赢过我在电影中看过的任何一对情侣,那么恩爱、快乐,回味悠长。

而我欢喜咖啡,多少也是因为父亲的缘故。他是个彻头彻尾的享受人。我母亲也是。她直到现在还常在电话中遥控我,譬如,我要做鸡料理,她就隔着长途,费力地叮咛我“一定要用红酒”。“先把鸡放在沙锅里和土豆一起煲,然后番茄剥皮,煸成辣酱油,就变成番茄沙司”。她说“做这只鸡啊,一定一定不能用料酒,不然就全‘充公’特了”,于是我只得听命于她的遥控,倒了一勺红葡萄酒……你知道怎样,顿时香味如云。

但她自然是不会知道我和纳丹之前的故事。她问我纳丹为什么脸上会有道那么难看的疤,我说是车祸。又补充说,有疤只有好,没有女人会看上他。我妈说:“你懂什么啊,你自己不是女人啊,你不就是欢喜他这点沧桑。”

欢喜倒说不上,但我爱他。不管他是不是沧桑。

我觉得结婚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因为我至少可以完整地告别自己不尽愉快的大学生活。以至于如今,每当我和纳丹关闭店门,绕着环岛路慢慢踱步回家的时候,我都会在汹涌的海浪声中暗自感叹,就好像,一个年代已经过去了。

正如我母亲所提到的那样,纳丹的眉尾有一道深陷的疤痕,一直连到耳垂。虽然这并不妨碍我们对他的感情,但他毫不遮掩,因而我尊敬他的从容。事实上,纳丹身上的伤痕还远不止这些,他的腿部曾被起火的汽车引擎严重烧伤。因而他是没有夏天的人。即使在海边,他也穿着长裤。我对他说,因为我早就知道了,所以我真的不在意。但他的解释是:“不要吓到小朋友。”

我说:“哪有小朋友会吓到?”他笑笑说:“你就是小朋友。”

纳丹总把我当做小孩,虽然他也长不了我几岁。但我猜,他说的那种“小”,并不仅仅指年龄。悲观的人或许觉得乐观的人是小,男人觉得女人是小,长人觉得矮人是小,去鬼门关晃过一圈的人会觉得和风细雨的人是小。我想他只是喜欢牢牢霸占着某种心理优势。但想要赢过我,恐怕也是保护的一种方式。

事实上比疤痕更糟糕的,是心灵的恐惧与疾病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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