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黑石小镇,林可一路北行。
他在戒指里找到了一张兽皮地图,这地图是整个心炎平原的。从地图上,林可发现心炎平原有三个人类大国,这三国分别是位于东方的东炎帝国,位于西方的摩那哥帝国,以及位于南方森罗帝国。
三大帝国从地图上看地面积相当,三分心炎平原。而在三国的交汇点,是一个叫陨炎之城的地方。而这陨炎之城,显然是一个独特的所在。
三大帝国下有无数公国,而林可的目的地,就是南森罗五公国之一的蔷薇公国的蔷薇城。其余四公国分别是黄石公国、金离公国、内河公国以及紫枫公国。
而黑石小镇在黄石公国的南方边境了,还要跨过整个黄石公国,北面才是蔷薇公国。
林可大致在地图上选了一条线路,他要避开所有的大城市。选择绕了一个大圈,才北上的路线。这不是林可笨,不会走直线。他清楚地自己身上带着什么东西,那可是绿藓地胎书,能令所有人忍不住疯狂的东西。他已经在那帮人面前露过一面,要再走大城市,万一被人撞上可就惨了。
林可为了安全,还想了个办法,把自己眉手弄少了些,又把长头发弄短,使自己看起来与原来的样子差了很多。
先在一个路口向西北方向,林可走了三天才到下一个小镇。
然后休息一天,继续北上。
在这路上,很多地方都是密林,也有不少地方是农田。林可吃的都是自己靠自己的“暗器”得来的。
从小就看习惯了心炎平原风景的林可早已经厌烦了这种没有多少起伏的地形和林地风景。无聊之下,他一边赶路,一边用检路边的石子不停地练习飞石的技能。
林可开始还需要全心神投入才能击中目标,用石灯这个老师的话就是耗费精神力才击中目标。但这种方法还是很费精神力的,投出五十多粒后他就会有头晕的感觉,要休息很长时间才能恢复。
但十天后,他就把这种石子拿在手上一击而中变成了一种本能的攻击行为,不再需要刻意地用精神力了。同时,他投石子的样子也不再那么难看,用手指崩出的石子就蕴含了强大的力道。
“看来每一种攻击方式,都有许多发力的技巧和方法,方法不会对,会费力且效果不大。而方法正确,往往会收到惊人的效果。”
对于自己的这种攻击方式,林可做了很多总结。
十六天后,林可终于到达一个城。此时,他已经可用手崩、弹、仍等几种方式发出飞石攻击,借助自己堪比三阶的肉体力量,这种攻击不会比寻常二阶高手的全力一击弱多少。
而且,他还琢磨出了好几种可以让别人发现不了的攻击方式。虽然有些阴险,但林可觉得这几种方式反而更适合自己。毕竟,没有几个人会在遇到攻击时注意一个只有十二三岁的孩子。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从小,林可的境遇就让自己明白自我保护的重要性。
进入这个名为尖沙的小城中,林可就感受到一种与平日不一样的气氛。特别是那种繁华和度,就是林可所在的牛头镇所无法比拟的。宽阔的街道,一家紧挨一家的店铺,川流不息的人群,以及各式各样从未见过的商品,让从未踏足城市的林可大开眼福。
看到林可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到处乱看,有人就指着林可讥笑:“不知哪来的野小子,一看就没有到过城市。穿得就是乡下来的土财主样子,没见过世面。”
林可耳尖,一下子就听到这声音。他知道自己表现得有些土了,连忙收起乱看的目光,向一家吃酒店走去。
走进酒店,一个侍者过来问道:“这位小公子,你吃点什么?”店里有好几个伙计,他不被老板看重,只能招乎乡下来的一些人和一些没有钱的旅行者。所以他能得到的小费也就很少了。
“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呀。”
侍者报了二十几种,林可想了一下,才说:“这些全都上一道吧。”自从肉体强大以后,他可以很长时间不吃东西了。但每次吃东西,都会吃很多才吃饱。
侍者吓了一跳:“呃,全上?”
林可肯定:“对,所有菜全上!”
这下侍者有些为难了,这二十几道菜有好多是猛兽肉做的,虽然是最低级的,可也得一个五百银币。店里也有魔兽肉的菜,可那得以金币来计的。猛兽也虽然比不上魔兽,但也是十分强大的,肉自然贵了。他有些怕林可付不起钱,但又不好说。
林可发现这侍者还不动:“怎么了?”
“呃,这钱得先付了才能上的。”侍者连忙说了个慌。
“噢,这样。”
林可也不知道是吃过才付钱,就上当了。他取一枚金币:“够了吗?”
“够了够了。”侍者连忙笑道。这一个金币可除了给店里的,自己就有五百银币了小费了。侍者想这小子一定是乡下那个财主的儿子,偷了家里了钱出来逍遥的。
林可一个小孩,桌上摆满了菜。这场景,一下子引起了一屋子人的注意。很快,人们就惊讶地张开了嘴吧。林可已经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把一桌子菜吃完了!
二十多盘菜,全进了一个小孩子的肚子!而且一点也没发现他的肚子变多大。
店里,一下了安静了。从店主到客人,全张开了嘴吧,合不上了。
林可从没吃过这么可口的食物,这十几天来他都是烧野兽的肉为食,也没什么佐料。一下子吃了这么多,终于感到了令人舒服的饱意。
终于,林可发现了不对。一屋子人怎么全都看着他,还张开嘴,难道他们嘴里有什么东西卡住了,合不上?有病,林可想道。
他想到自己钱已经付了,就在众人惊异目光中离开了。
轰,林可一离开,店里立马炸锅了。
“那是人吗?吃那么多,不会是远方的狂战士吧?”
“不可能!狂战土哪有那么小的,还是少年,就算狂战士也吃不了那么多吧,那可是十个人的饭量啊。”
“我看倒像是魔兽,传说,强大的魔兽会化成人形,所以可以吃那么多。”
……
不过,这一切已经与林可无关了。但在炎狱世界,石灯已经笑翻了天,搞得四只牛眼奇怪地看着它。
“哇哈哈,我的学生太有意思了。吃了那么多,非常不错,有前途,以后一定要比那比蒙巨兽还吃的多,这样吓也能吓死人,就这样才有意思。”
但这些声音林可都听不到,不然他的表情一定很精彩。
林可为了赶路方便,又花钱买了一匹差一点的马。然后就离开了小镇。
接下来,林可又开始了他痛苦的历程:学骑马。
显然,骑马是一项很有难度的技术活,它与你的实力高低无关。林可也从未接受过骑马学习,所以一切都得靠自己摸索。
在连续从马上摔了几百次后,来了无数数嘴啃泥,甚至险些让那受惊的马逃掉的痛苦经历后,林可终于能骑马奔跑了。这个过程中,他也打发了几个试图打劫的人。在那小城中,他拿出了金币被有心人记下,然后就遇到了打劫。
对这种人,林可深恶痛绝,在牛头镇时就遇到了好多。经常有些恶棍在他将辛苦的劳动成果卖掉后,动手将他的东西抢掉。
所以,对于这些人林可毫不留情,将以前所受的怨气全发泄出来,直接将那几个打成了半残,最起码也是手被废掉,扔在荒地里自生自灭。
当然林可也不会忘了这个反抢劫的机会,那几个人身上的东西全被林可拿掉,一个铜币也没留下。他发现,抢劫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特别是想抢别人的人被抢劫后那精彩的表情,实在令人回味。
二十天后,走了大约一千里路后,他终于来了黄石公国的北方边境。但就在这里,却是一片广阔的森林。林可之前才听说,要从这里去蔷薇公国得穿过森林才行,但森林里有强大的魔兽。
过,还是不过。
林可一下子陷入了两难的抉择,过,谁知道里面有怎样强大的魔兽。他只是听附近村镇人说这片森林,就算最强的猎人也只敢进入森林的外围。要从这里去蔷薇公国,得一直向东走七百里,才能绕开这个森林,到达一个叫铁原关的关卡,才能安全的到达蔷薇公国。
显然,如果不过,那只有走铁原关,那样自己可能会有更大的麻烦。万一有人发现自己就完了,毕竟炎河灵怒那日,在场认识自己的人多的去了。
从这森林里走直线的话,林可估计要二十天的时间就过去了。
所以,不过森林,绕行也不好。
“小子,这么点事情就把你难住了。”石灯的声音出现了。
林可一喜,他知道石灯能说话,一定是有办法了。
“老师,按你的意思怎么办?”
“笨蛋,有我送你的三尾炎牛,怕什么。你把它们放出来不就行了。”
“可是,它们不是不出手吗?”
“这森林对你有好处,里面危险是有点,有三尾炎牛在,你不会有生命危险。也正好借这点危险练练你,危险中你可以多学一点。”
“好吧。”
林可一个哆嗦,但无奈地答应下来。他可知道石灯的“一点危险”,有多可怕。先前石灯的一句“有点痛”,就差点让他精神崩溃。
这“一点危险”肯定是,而且绝对,绝对是无比的危险。不会要命,但这种危险十成的是离要命还差一线。
林可答应,是因为他还处在石灯这老师的“考察期”,他不想让老师失望,觉得自己胆怯,不勇敢。
况且,石灯绝没恶意,没理由让自己白白送死。
林可把那马放生,大步走入这绿荫遮天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