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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书与人生 (4)

安徒生答道:“不,这不是欺骗,她会终生记住这件事的。我可以向您担保,她的心决不会像那些没有经历过这则童话的人那样容易变得冷酷无情。”

在某种意义上,美、艺术都是梦。但是,梦并不虚幻,它对人心的作用和它在人生中的价值完全是真实的。弗洛伊德早已阐明,倘没有梦的疗慰,人人都非患神经官能症不可。帕氏也指出,对想象的信任是一种巨大的力量,渊源于生活的想象有时候会反过来主宰生活。不妨设想一下,倘若彻底排除掉梦、想象、幻觉的因素,世界不再有色彩和音响,人心不再有憧憬和颤栗,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帕氏谈到,人人都有存在于愿望和想象之中的、未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实现的“第二种生活”。应当承认,这“第二种生活”并非无足轻重的。

说到底,在这世界上,谁的经历不是平凡而又平凡?内心经历的不同才在人与人之间铺设了巨大的鸿沟。《金玫瑰》中那个老清扫工夏米的故事是动人的,他怀着异乎寻常的温情,从银匠作坊的尘土里收集金粉,日积月累,终于替他一度抚育过的苏珊娜打了一朵精致的金玫瑰。小苏珊娜曾经盼望有人送她这样一朵金玫瑰,可这时早已成年,远走高飞,不知去向。夏米悄悄地死去了,人们在他的枕头下发现了用天蓝色缎带包好的金玫瑰,缎带皱皱巴巴,发出一股耗子的臊味。不管夏米的温情如何没有结果,这温情本身已经足够伟大。一个有过这番内心经历的夏米,当然不同于一个无此经历的普通清扫工。在人生画面上,梦幻也是真实的一笔。

作为一个作家,帕氏对于写作的甘苦有真切的体会。我很喜欢他谈论创作过程的那些篇章。

创作过程离不开灵感。所谓灵感,其实包括两种不同状态。一是指稍纵即逝的感受、思绪、意象等等的闪现,或如帕氏所说,“不落窠臼的新的思想或新的画面像闪电似地从意识深处迸发出来。”这时必须立即把它们写下来,不能有分秒的耽搁,否则它们会永远消逝。这种状态可以发生在平时,便是积累素材的良机,也可以发生在写作中,便是文思泉涌的时刻。另一是指预感到创造力高涨而产生的喜悦,屠格涅夫称之为“神的君临”,阿·托尔斯泰称之为“涨潮”。这时候会有一种欲罢不能的写作冲动,尽管具体写些什么还不清楚。帕氏形容它如同初恋,心由于预感到即将有奇妙的约会,即将见到美丽的明眸和微笑,即将作欲言又止的交谈而怦怦跳动。也可以说好像踏上一趟新的旅程,为即将有意想不到的幸福邂逅,即将结识陌生可爱的人和地方而欢欣鼓舞。

灵感不是作家的专利,一般人在一生中多少都有过新鲜的感受或创作的冲动,但要把灵感变成作品绝非易事,而作家的甘苦正在其中。老托尔斯泰说得很实在:“灵感就是突然显现出你所能做到的事。灵感的光芒越是强烈,就越是要细心地工作,去实现这一灵感。”帕氏举了许多大师的例子说明实现灵感之艰难。福楼拜写作非常慢,为此苦恼不堪地说:“这样写作品,真该打自己耳光。”陀思妥耶夫斯基发现,他写出来的作品总是比构思时差,便叹道:“构思和想象一部小说,远比将它遣之笔端要好得多。”帕氏自己也承认:“世上没有任何事情比面对素材一筹莫展更叫人难堪,更叫人苦恼的了。”一旦进入实际的写作过程,预感中奇妙的幽会就变成了成败未知的苦苦追求,诱人的旅行就变成了前途未卜的艰苦跋涉。赋予飘忽不定的美以形式,用语言表述种种不可名状的感觉,这一使命简直令人绝望。勃洛克针对莱蒙托夫说的话适用于一切诗人:“对子虚乌有的春天的追寻,使你陷入愤激若狂的郁闷。”海涅每次到罗浮宫,都要一连好几个小时坐在维纳斯雕像前哭泣。他怎么能不哭泣呢?美如此令人心碎,人类的语言又如此贫乏无力……

然而,为写作受苦终究是值得的。除了艺术,没有什么能把美留住。除了作品,没有什么能把灵感留住。普利什文有本事把每一片飘零的秋叶都写成优美的散文,落叶太多了,无数落叶带走了他来不及诉说的思想。不过,他毕竟留住了一些落叶。正如费特的诗所说:“这片树叶虽已枯黄凋落,但是将在诗歌中发出永恒的金光。”一切快乐都要求永恒,艺术家便是呕心沥血要使瞬息的美感之快乐常驻的人,他在创造的苦役中品味到了造物主的欢乐。

在常人看来,艺术与爱情有着不解之缘。唯有艺术家自己明白,两者之间还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他们常常为此面临两难的抉择。

威尼斯去维罗纳的夜行驿车里,安徒生结识了热情而内向的埃列娜,她默默爱上了这位其貌不扬的童话作家。翌日傍晚,安徒生忐忑不安地走进埃列娜在维罗纳的寓所,然而不是为了向他同样也钟情的这个女子倾诉衷肠,而是为了永久的告别。他不相信一个美丽的女子会长久爱自己,连他自己也嫌恶自己的丑陋。说到底,爱情只有在想象中才能天长地久。埃列娜看出这个童话诗人在现实生活中却害怕童话,原谅了他。此后他俩再也没有见过面,但终生互相思念。

巴黎市郊莫泊桑的别墅外,一个天真美丽的姑娘拉响了铁栅栏门的门铃。这是一个穷苦女工,莫泊桑小说艺术的崇拜者。得知莫泊桑独身一人,她心里出现了一个疯狂的念头,要把生命奉献给他,做他的妻子和女奴。她整整一年省吃俭用,为这次见面置了一身漂亮衣裳。来开门的是莫泊桑的朋友,一个色鬼。他骗她说,莫泊桑携着情妇度假去了。姑娘惨叫一声,踉跄而去。色鬼追上了她。当天夜里她为了恨自己,恨莫泊桑,委身给了色鬼。后来她沦为名震巴黎的雏妓。莫泊桑听说此事后,只是微微一笑,觉得这是篇不坏的短篇小说的题材。

我把《金玫瑰》不同篇章叙述的这两则轶事放到一起,也许会在安徒生的温柔的自卑和莫泊桑的冷酷的玩世不恭之间造成一种对照,但他们毕竟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珍惜艺术胜于珍惜现实中的爱情。据说这两位大师临终前都悔恨了,安徒生恨自己错过了幸福的机会,莫泊桑恨自己亵渎了纯洁的感情。可是我敢断言,倘若他们能重新生活,一切仍会照旧。

艺术家就其敏感的天性而言,比常人更易堕入情网,但也更易感到失望或厌倦。只有在艺术中才有完美。在艺术家心目中,艺术始终是第一位的。即使他爱得如痴如醉,倘若爱情的缠绵妨碍了他从事艺术,他就仍然会焦灼不安。即使他因失恋而痛苦,只要艺术的创造力不衰,他就仍然有生活的勇气和乐趣。最可怕的不是无爱的寂寞或失恋的苦恼,而是丧失创造力。在这方面,爱情的痴狂或平淡都构成了威胁。无论是安徒生式的逃避爱情,还是莫泊桑式的玩世不恭,实质上都是艺术本能所构筑的自我保护的堤坝。艺术家的确属于一个颠倒的世界,他把形式当做了内容,而把内容包括生命、爱情等等当做了形式。诚然,从总体上看,艺术是为人类生命服务的。但是,唯有以自己的生命为艺术服务的艺术家,才能创造出这为人类生命服务的艺术来。帕氏写道:“如果说,时间能够使爱情……消失殆尽的话,那么时间却能够使真正的文学成为不朽之作。”人生中有一些非常美好的瞬息,为了使它们永存,活着写作是多么美好!

1988.3

爱书家的乐趣

上大学时,一位爱书的同学有一天突然对我说:“谁知道呢,也许我们一辈子别无成就,到头来只是染上了戒不掉的书癖。”我从这自嘲中听出一种凄凉,不禁心中黯然。诚然,天下之癖,无奇不有,嗜书不过是其中一癖罢了。任何癖好,由旁人观来,都不免有几分可笑,几分可悲,书癖也不例外。

有一幅题为《书痴》的版画,画面是一间藏书室,四壁书架直达天花板。一位白发老人站在高高梯凳顶上,胁下、两腿间都夹着书,左手持一本书在读,右手从架上又抽出一本。天花板有天窗,一缕阳光斜射在他的身上和书上。

如果我看见这幅画,就会把它揣摩成一幅善意的讽刺画。偌大世界,终老书斋的生活毕竟狭窄得可怜。

然而,这只是局外人的眼光,身在其中者会有全然不同的感想。叶灵风先生年轻时见到这幅画,立刻“深刻地迷恋着这张画面上所表现的一切”,毫不踌躇地花费重金托人从辽远的纽约买来了一张原版。

读了叶先生的三集《读书随笔》,我能理解他何以如此喜欢这幅画。叶先生自己就是一个“书痴”,或用他的话说,是一位“爱书家”,购书、藏书、品书几乎成了他毕生的主要事业。他完完全全是此道中人,从不像我似的有时用局外人的眼光看待书痴。他津津乐道和书有关的一切,举凡版本印次,书中隽语,作家轶事,文坛掌故,他都用简洁的笔触娓娓道来,如数家珍。借他的书话,我仿佛不仅参观了他的藏书室,而且游览了他的既单纯又丰富的精神世界,领略了一位爱书家的生活乐趣。于是我想,人生在世的方式有千百种而每个人只能选择一种,说到底谁的生活都是狭窄的。一个人何必文垂千秋,才盖天下,但若能品千秋之文,善解盖世之才,也就算不负此生了。尤当嗜权嗜物恶癖风行于世,孰知嗜书不是一种洁癖,做爱书家不是淡泊中的一种执著,退避中的一种追求呢?

叶先生自称“爱书家”,这可不是谦辞。在他眼里,世上合格的爱书家并不多。学问家务求“开卷有益”,版本家挑剔版本格式,所爱的不是书,而是收益或古董。他们都不是爱书家。

爱书家的读书,是一种超越了利害和技术的境界。就像和朋友促膝谈心,获得的是精神上的安慰。叶先生喜欢把书比作“友人”或“伴侣”。他说常置案头的“座右书”是些最知己的朋友,又说翻开新书的心情就像在寂寞的人生旅途上为自己搜寻新的伴侣,而随手打开一本熟悉的书则像是不期而遇一位老友。他还借吉辛之口叹息那些无缘再读一遍的好书如同从前偶然邂逅的友人,倘若临终时记起它们,“这最后的诀别之中将含着怎样的惋惜”!可见爱书家是那种把书和人生亲密无间地结合起来的人,书在他那里有了生命,像活生生的人一样牵扯着他的情怀,陪伴着他的人生旅程。

凡是真正爱书的人,想必都领略过那种澄明的心境。夜深人静,独坐灯下,摊开一册喜欢的书,渐觉尘嚣远遁,杂念皆消,忘却了自己也获得了自己。然而,这种“心境澄澈的享受”不易得。对于因为工作关系每天离不开书的职业读书人来说,更是难乎其难。就连叶先生这样的爱书家也觉得自己常常“并非在读书,而是在翻书、查书、用书”,以致在某个新年给自己许下大愿:“今年要少写多读。如果做不到,那么,就应该多读多写。万万不能只写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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