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时候,“胭脂巷”本是男人寻花问柳的地方,护城河从一畔流过,堤岸上种满了柳树,杨柳依依,春情无限,到了晚上岸边挂满一排的红灯笼,出来寻乐的男人乘着画舫,听着小曲喝着美酒,沉醉在纸醉金迷的世界里,世上的一切烦恼,便都离得远了。
只是盛极必衰,到了清朝“胭脂巷”便渐渐没落,歌舞升平的繁华不再,才色兼备的莺莺燕燕散去了,周围的商铺成了书店,除了批发书籍,还兼营字画,“胭脂巷”也变得徒有虚名。
一个小时候,两人都买到了自己喜欢的书,盛薇手捧着几本雪莱的诗集,笑得明艳动人,“胭脂巷的书确实挺多,让我大开眼界,以后再想买书,我们就不用跑别的地方了!”
若不是许舒华想到找人打听,恐怕再过个一年半载,她都不知道这条胭脂巷,现在好了,以后除了逛洋行与百货公司,总算有了别的去处。
许舒华也仿佛找到了童话中的城堡一般,一脸的兴奋:“没错,虽说只是条小巷子,却一点也不比上海的大书店差,什么书都有!”
胭脂巷的斜对面便是德尔森医院,那是一家实力雄厚的国外医院,苏盛薇与许舒华一走出巷子,远远就注意到那辆熟悉的福特车,再看清那车牌号,表情顿时一愣,那是叶智宸的车。
他怎么会去德尔森医院,是谁病了?
正疑惑着,叶智宸高大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了医院门口,与他一块出来的,是一位年轻美丽的女子。
那女子约莫十七八岁,容貌娇美,身材消瘦却窈窕有致,皮肤白皙胜雪,眼眸明亮,朱唇娇艳,柔美的脸庞上带着几分病态的苍白,却也因为如此,才更显得楚楚动人。
苏盛薇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分明似夏花般明艳动人,两弯黛眉间又笼着淡淡的青烟,浑身透着一股子忧郁,只消一个眼神,便叫人心生怜惜。
那娇弱可怜的模样,就仿佛一个瓷娃娃,让人想要将她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以免一不留神就将她摔碎。
此刻她那消瘦的身子,包裹在白色的连衣裙下,盈盈走动间似一朵摇曳的铃兰花,纯洁而又美丽,带着一股子小女人的妩媚,因着病中虚弱,她一边走一边挽着身边的叶智宸,将头轻靠在他结实的手臂上,小鸟依人一般。
苏盛薇看着前方,眼神有着凝结般的空洞。
这几天他的夜不归宿,他对她的冷漠,对她的不理不睬,好似在一瞬间都找到了答案。
叫他一直恋恋不忘的,就是这个女人吗?
好一个郎情妾意!
可是,他却是如此的狠心,他一定是故意的,在她以为他可以被她依靠的时候,却让她的心彻底的绝望。她知道自己不该心动的,只是她还是太笨,被那场烟花雨蒙住了双眼,以为幸福可以为自己所有。
虽然她也很想为他找一些借口,可是此刻,当他们昭然出现在自己眼前,事实如此明显,一切借口都显得苍白。
她真是这世上最大的笑话!
有无限的寒意从脚底窜上来,一直蜿蜒向上,爬上她的脊骨,再侵入她的心脏,她浑身都冰凉了,连唇角都褪去了颜色。
亲眼见证了,才知道心有多痛。
许舒华也注意到了叶智宸身边的女人,看到那女人与叶智宸如此亲昵,她不禁皱眉。
“那个女人是谁啊?”
掉头一看苏盛薇苍白的脸色,顿时又是一惊,“盛薇,你没事吧?”
心底的痛尚未散去,苏盛薇扯了扯唇角,笑得有些无力,她淡淡地答:“我没事。”
夏蝉在枝头嘶声竭力地鸣叫,苏盛薇独自坐在花园的亭子里,手中一杯茉莉花茶,正散发出馥郁的香气,淡淡的芬芳格外诱人,她却只是捧着,神情有些飘忽。
脑海中一直闪现叶智宸揽着楚维仪离开的画面,心是无限的寂寥,那曾经属于自己的怀抱,那曾经属于自己的温柔与呵护,那曾经最叫她心动的,原来都是假的。
他们的婚姻,本来就是一场交易,各取所需,利益均等,是她太傻,明知道这样还赔上自己一颗心。
“哟,四嫂,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儿啊?”
叶莹正准备去参加一个午会,浓妆覆盖了整张脸,再搭上鲜艳的连衣裙,越看越觉得夸张。
苏盛薇看她一眼,淡淡道:“闲来没事,坐在这儿喝喝茶。”
叶莹皮笑肉不笑,“我瞧四嫂脸色不大好,该不会与四哥吵架了吧?”
苏盛薇冷冷一笑,说:“我和他有什么好吵的?听五妹的语气,倒似巴不得我们吵架似的。”
叶莹扯高了嗓子,跟唱戏般的叫:“四嫂说的什么话,我怎么会巴不得你们吵架呢,我这不是关心你们吗?”
苏盛薇冷漠道:“我和你四哥很好,谢谢五妹关心。”
叶莹知道叶智宸最近晚上老是不回家的事,心中幸灾乐祸的同时,对苏盛薇道:“还没结婚的时候,四哥就格外有女人缘,四嫂还是抓紧些比较好,别的不说,你一定得防着他与那个楚维仪旧情复燃,毕竟四哥以前可是喜欢极了她。”
楚维仪,就是今天与他在一起的那个女人吗?苏盛薇心底一沉,楚楚可怜让人惜,仪容娇娥超凡尘,果然人如其名!
防着他吗?他的心都不在了,留住他的人又有什么用?
心中是刀割般的疼痛,却极力忍下所有情绪,她从来就是这样,从不允许自己在别人面前露出软弱,她的笑容是那样淡,淡得不着一丝颜色,仿佛天上那朵飘渺的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