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何时开始,这个世界没有了天使族和恶魔族,天界和魔界都被人瓜分得四分五裂的,各分成三个国家。
天界里的三个国家分别叫做火之源、土之源和雷之源,魔界里的三个国家则叫作水之源、风之源和草之源。
而每个国家都有一个国王,统治着他们的市民。
【天。火之源】
有时候有些东西,就是要遇见到才明白它的意思。
而麒铂就是遇见到单司,才明白同性恋的意思。
单司就是天界火之源的统治者,狼族,如果麒铂没有记错,狼族的能力该是读心,在某程度上,麒铂是挺崇拜他的,因为他可以将火焰操控自如,有时候,他还会教麒铂用火属性魔法。
世界就是这么奇怪,等到天使族和恶魔族都消失了,人们便懂得使用魔法。
想起第一次相遇,麒铂现在想起还是觉得有点心寒,试想想,若你有一天逛街突然被人打昏了,在翌日便看到自己身处在一间陌生的房间,而且自己身上还是一丝不挂……尽管已经有过如此亲密的接触,不过麒铂对单司还是冷冷淡淡的。
麒铂觉得,爱情这东西,若是有感觉的自己是不会计较对方是男生还是女生的,但没感觉,即使对方是一等一的绝色大美女也没用。
单司这个人,还是当朋友比较好。麒铂一直都是这样认为。
单司装着正经的样子跟官员谈完政事后,便会微笑着来找麒铂,多数谈哪个官员戴的是假发、哪个官员在外面养情妇之类的白痴事,除了那一次的亲密接触外,他们都很少触摸对方,大多是搂搂肩膀。
有一次,麒铂问单司,怎么你的姓氏如此奇怪?姓单。
单司便回答,当单字作姓氏的时候,便是念作“善”。
单司人如其“姓”,他真的很善良,他知道麒铂老是憋在宫中会很苦闷,于是就批准麒铂每逢星期一都可以出去玩耍,通常在这时候,单司亦会吩咐一个叫小爱的宫女带麒铂出去玩。
在麒铂的心目中,小爱是个很爱笑的女孩子,总是为这为那发笑,不知不觉间,他们两人互生情愫,后来,在某一个星期一,他们便决定不再回去。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自己一定不会这样做的。
老旧的房子,暴风将窗户吹得“吱吱”作响。
麒铂反复看着时空跳跃的资料,突然,有一只狼跳上他的书桌,那只狼拥有纯白色的皮毛和两条漂亮的尾巴,牠直瞪着麒铂,“嗷嗷”地叫了起来。
麒铂伸手扫一扫牠的皮毛,质感是软绵绵的,使人不禁沉醉其中。
骤然,那狼的皮毛沾湿了一大片,牠也似是感觉到了,牠抬起头,看到麒铂的脸全湿透了。
最后牠作出一个这么的决定:牠将手爪放在麒铂的眼脸下,像是想要替他抹掉眼泪。
麒铂一只手抓下牠的手爪,另一只手则捂着脸,难过地说:“单司,你不必这样做,是我对不起你……对不起……”
牠眨着自己那双白色的眼瞳,敏捷地爬上麒铂的床上。
【魔。风之源】
诗雅很早便醒来了,因为今天是她大学生涯的第一天,她想早点回到学校,给别人一个良好的印象。
她看着迷人的景色从公交车高大的玻璃窗外一个接一个退过去。
太阳斜斜地照进窗户,眼皮上的热度陡然增加。
诗雅闭起眼睛,脑海中尽是家的样子。她觉得以前自己似乎没有这么恋家,可是一旦离开,全身所有地方都像约好了一样一起悸动起来。肌肉血管神经全部细小而微弱地跳动着。
遇上红绿灯。红色的人偶跳动着。
睁开眼睛的时候窗外多了一个人。单脚撑地斜斜地跨在一头行走中的白狼上,金色的头发盖住了一部分眼睛。白色的恤衫微微染上太阳的淡黄光。突然,他的头慢慢地转过来了一点,眉目冲进诗雅的眼睛。
她不得不承认这是她所见过最好看的一个男孩子,她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男孩子,直至他从自己的视线消失为止。
不知道过了多久,绿色的人偶终于跳动起来,车子缓慢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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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源大学。
这所学校的树木比任何地方都要繁盛,微风比任何地方都要和暖,光束里悬浮着安静的尘埃。
刚刚上完课的诗雅走到饭堂,看到了早上来学校时看到的那个男孩子,倚在汽水机旁。耳朵里塞着黑色的耳机,黑线从胸口绕下,越过皮带消失在裤袋里。
这时候,站在他身边的白狼拍一拍他的膝盖,他便抬起头,视线刚好对上诗雅。
第二次。
想到这里,诗雅便害羞地低下头快步走进买饭的队伍。
而那男生,也好像在跟自己身边的白狼聊天(在魔界里,动物会说话是很普遍的),因为太远听不清楚,只是模糊地听到那只白狼叫他什么“麒铂”来着。
麒铂?怎么会有人叫这么奇怪的名字?诗雅在心里笑着说。
饭堂内的电扇转个不停,吱呀作响着把秋天拉得愈长。
空气里浮动着清爽的秋天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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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校的第一个晚上,诗雅有点睡不着。因为对自己的室友不太熟悉吧,所以只能闷在床上而不能跟室友聊天聊至深夜,头顶的风扇送来微弱的风,狭小的寝室空间里非常闷热。
躺在陌生的床上睡不着。
中途父亲发了一个短讯过来。
‘习惯吗?’
诗雅看了它一眼,便将手机关掉,连电池也拆出来。
而这时,睡意汹涌地袭来。
【天。火之源】
每种妖怪想要繁殖跟自己相近的亲代,都要达成某些条件。
例如恶魔族便需要跟恶魔族繁殖,才可以生育出同是恶魔族的子女。
当然也不乏一些千奇百怪的条件。
而狼族就是其中之一。
狼族在到达成年(二十岁)之前,都需要化作另一个性别生活,否则不能繁殖出同是狼族的子女。
单司本身不叫单司,她本身是叫单诗,和诗雅一样的诗。
不爱管理政事的父母,在单司还很年轻的时候便将火之源交给她,到处玩乐。
因此,在单司很小的时候,童年便结束了。
直至遇到麒铂。
当时她见到麒铂躺在地上,后脑勺渗出血,身旁有一个空的皮夹,单司看到他这样子,便扶着他回来。她见他的衣服沾上血迹,于是就吩咐下人将他的衣服脱下来并替他洗干净。
一直以来,单司都以为这个世界最帅的是她自己的父亲,但遇到麒铂后,就觉得父亲只不过是普通货色。
现在单司还记得,在自己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决意在成年之后当麒铂的妻子。
但某一天,麒铂跑掉了,在开始的时候单司真的替他感到高兴,真心为他跟小爱祝福,后来她便心痛了,每天早上,她都发现枕头湿透了。
她的父母见她这样子,也不忍心,于是他们替单司找个借口——火之源被其他闲人抢走了。为增加可信性,他们让单司变成狼去找麒铂。她将这谎言告诉给麒铂后,麒铂便甩掉小爱,在一个偏远的地方租了一间破旧的老房子和她一起居住。
因为麒铂将她当作男生,每天他洗完澡,便仅围着浴巾走出来,将单司抓进浴室替她清洁。
单司总觉得会这样做的关系,都应该是……“新婚旅行去哪里好呀达令~”
麒铂每一次都脸红,这时候的麒铂特别可爱,而单司亦特别喜欢。
如果可以一辈子在一起便好了。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