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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音乐之震撼

在离开之前,他又对着门口看了看,他觉得自己的心情非常的压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因为这家人实在太可怜了。

为了不让自己的情绪继续沉坠下去,李劲松立刻转身,往楼梯走下。

回到宿舍后,李劲松又见到了程晓,他还是骑着他那架单车,只是这时已经不再在那个破烂的座上了,他手里拿着一个随身听,还有几盒磁带。

“你来了?”李劲松微笑着对程晓说,这时的他已经从连奈事件中走了出来,心情不再因为连奈而阴郁。

“嗯,我是特意把磁带和随身听给你带来的,之前一直都有记得,就是出门的时候总是忘记了,所以,我只能特意跑一趟了。”说着,程晓把手里的东西交到了李劲松的手里。

“谢谢,你没必要特意为了这个跑一趟的,反正我又不是急着听。”李劲松说。

“对了,连奈他怎样了?”程晓问。

李劲松想了想,说,“他现在监狱里,我刚刚去看了他,他有可能会被执行死刑。”

“哦,如果真是如此的话,愿他一路走好。”说完,程晓闭上了眼睛,过了三秒钟后才睁开。

“你在干嘛?”

“我在为他祈祷。”

“你要不要上去坐坐?”

“不用了,我还有点必须先回去一趟,对了,你现在工作的那家餐馆,现在还招人吗?”程晓问,这些天他一直都在找工作,但就是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现在,他觉得如果能够混上一份服务员的工作也是不错的,至少可以跟李劲松这样的哥们在一起,工作是其次,关键的是可以跟李劲松一起,天天谈音乐谈理想,这样更有助于提前完成组乐队的梦想。

“不招了,不过连奈已经不在那儿干了,可能经理会找一个人来代替他的位置,可是,服务员的工作,你干得来吗?我看你白白净净的。”

“有什么干不了的,事在人为,而且我也想吃点苦头,体会一下不一样的生活。”

“那好吧,我等一下过去上班就帮你问一下,不过,你要做好随时就开始上班的准备,还有,在那儿上班是要三班倒的,你知道什么是三班倒吗?”

“知道,你就赶紧帮我问吧,我今晚再过来找你。”说完,程晓骑上了自行车,又说了一句,“对了,那音乐,就是我之前跟你说的那个乐队,我觉得现在特适合你听,你有空就听听吧。”说完,程晓骑着车离开了李劲松的视野。

李劲松回到宿舍后,立刻就将程晓所说的那支乐队的磁带放进了随身听里,戴上耳塞,开始了一种从来未有过的感觉体验。

果然,这确实是一只与众不同的乐队,在他们的音乐旋律,李劲松很快就被迷住了,在一种震撼的心情中,他想起了自己远在家乡的亲人,想起了自己在这里的经历,想起了即将要死去的连奈,想起了……在记忆中,他终于落下了泪水,被音乐而携带,被音乐而感动。

李劲松连续听了两便那张磁带,在最后一首歌曲完后,才从床上爬了起来,穿好鞋子,开始往餐馆的方向出发,他忘记了自己之前已经跟经理说过自己准备干完这个月就不干了,可现在,情况的突变,让他又想继续干下去,因为一旦程晓也过来餐馆干的话,那自己就走掉了,那算什么情况,说不定程晓就是为了自己才想去那儿干呢?

于是,在回到餐馆后,李劲松就告诉经理,他决定不辞职了,经理便笑了笑,说,“是呀,年轻人,到哪里干不是干,都是工作,况且你在我这儿干,我也没有亏待你吧?”

李劲松点了点头,又问经理现在还招不招人,因为连奈已经不在这儿干了。

“怎么?你又有朋友想介绍过来这边干?”

李劲松点了点头,给了经理一个肯定的答案。

“那行,你就叫你的朋友过来,把连奈的这个位置给补上吧,可以的话,最好就叫他今晚开始上班。”经理说。

“谢谢经理。”说完,李劲松往员工工作室走了进去,开始换上服务员的工作服。

在洗碗碟的时候,李劲松又戴上了耳塞,一边洗刷一边听着音乐,不过这一次,他听的不再是那张程晓介绍的磁带,而是另外一种车库摇滚风格的作品,这作品适合在干那种粗活的时候听,他听着,动作比以前快了不少,一来提高了工作效率,而来又很好的将时间分给了自己的耳朵。

终于下班后,李劲松又戴上了耳塞,这一次他又换了一张磁带,将之前那张程晓介绍的磁带又放了进去。

开幕曲是《Trans atlan ticism》,那曲调一开始,就让李劲松立刻放慢了移动中的脚步,天色已经黄昏,但却没有余晖,寒冷正在将每一个人侵袭,李劲松也不例外,他将双手伸进了两边的口袋里,一直向前走着。

来往的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还有那些一成不变的树木,永远在属于它们那个固定死了的位置上呆着,它们看上去也是那么的冷,但是竟然不曾想过要发抖,也不层想过要蜷缩一下自己的身体。往公路上望去,来往的车辆,不停的喇叭声,喷出来的污染气体,时间就是在这样的旋律中流走,有多少人走过了这条街道,又有多少人真正用心去留意过那个每天都会在这个时刻出现在那家超市大门口的乞丐,他穿着破烂,但是也已经足以抵挡寒冷,手里拿着一个盘子,定定的站着,说着一些大概只有他自己才明白的话语……

“socomeon……socomeonohoh……”那感人的歌唱还在继续,李劲松又一次收获了泪水。

回到宿舍后,程晓又已经在门口等着,这一次,他不再骑着单车,而是手里拿着一个行李袋,看样子,他是连衣服都带了过来。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李劲松问。

“衣服,洗刷用具。”程晓笑着说。

“你要去哪里?”李劲松问。

“去酒店当服务员啊,你不是没帮我跟你们的经理说吧?”

“呵呵呵,说了,你小子也挺厉害的,你就知道经理一定要你了?”说着,李劲松一只手对着程晓的肩膀拍了一下。

“我已经豁出去了,你知道吗?我这一次出来,性质等同于是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有这么严重吗?你家不是离这里也不是很远吗?”李劲松觉得奇怪。

“是啊,但是我家人不同意我去当服务员,说那样的活儿不是我这样的人干的,所以,我就不再理他们,拿了行李就出来了。”

“那他们到时出来找你呢?”

“不会的,我走之前跟他们说好了,我最多就是干两个月,到时无论如何,我都会辞职,然后拿着工资回去,将他们的嘴巴塞住。”

“呵呵,那你这是打算住在哪里?去餐馆住还是……”

“你欢迎吗?如果你不欢迎的话,我就去餐馆住。”

“如果我说不欢迎呢?”

“不欢迎的话,那我现在就走,同时,立刻叫你把随身听还给我……”说完,两个人都笑了出来。

就这样,李劲松的同床之伴,就由连奈变成了程晓,由贝斯手变成了鼓手。

让李劲松想不到的是,回到宿舍放下行李后,程晓就二话不说,拿起了放在床头位置的吉他,然后坐下来,开始了弹唱。

他唱了一首李劲松从来没有听过的歌曲,旋律很简单,但是歌词却写得特别深刻,而且经过程晓的嘴里唱出来,感觉那歌就是他的歌一样。

“怎么样?我唱的还可以吧?”程晓一只手摸着琴弦,对着李劲松问。

“不错,不错,唱得忒******好了,你小子行啊,真是让我打开眼界了。”说着,李劲松连续拍了好几下手掌。

“老实说,你知道我唱的什么吗?”

“你这话什么意思?”

“就是我唱的歌词内容,你都听出来了吗?”

“听出了一点点,意思是说一个老人的晚年无奈的生活吧?想死却又死不了,最后,脱了衣服跳进了水池里?”

“嗯,我这歌是从海明威的身上得到的灵感。”

“这歌是你自己写的吗?”

“是呀,我写了很久了,但是一直都没怎么唱过。这次算是给你一个收留我的礼物。”

“厉害,你知道吗?我之前还以为你只会打鼓,可没想到,你不仅连吉他会弹,而且写歌也会,真是太好了。”李劲松此刻感觉好想发现了一个宝藏似的,心情无比的愉悦,因为他想到了,将来如果真的组成了乐队,那肯定会是一只非常牛逼的乐队,因为这只乐队连鼓手都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作歌手。

“你呢?你不是说你也写了不少歌曲吗?也给我来一首吧,我知道我唱的肯定没你的好听,所以,我要向你学习。”程晓说,他知道自己对架子鼓非常在行,至于写歌的话,虽然自己也偶尔会写写,但是还是写得非常的少,因为他总觉得自己的灵感太少了,写不出什么好的曲子。

“好,那我也给你唱一首我自己写的,就唱我今天写的一首吧。”说完,李劲松拿过了程晓手中的吉他,在将曲调降低半拍后,扫了一下弦,清了清喉咙,然后也开始了弹唱时间。

唱完后,程晓立刻愣住了,他觉得李劲松唱的比自己好多了,而且弹奏技巧也要比自己好了不止一百倍,刚才自己在弹的时候只是简单的几个和弦,而李劲松的则不仅有前奏,还有间奏,最后,居然还有一个小小的尾奏,整首曲子下来,用了差不都五分钟的时间,他这是真正的在表达自己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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