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卫最终还是辞了职。
她给我写了一封信。
欧阳:我不知道我是应该原谅你,还是应该恨你,哥哥是我最亲的人,他的离世对我打击很大,可是我知道你是他最爱的人,而你是一个值得他爱的人,我哥很早就跟我说过,他找到他爱的女人,他很爱她,他经常向我提起你,那时,我真替我哥感到高兴。
但是我也知道,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我都不能损害公司的利益,这件事情就是我错了,无论你是否原谅我,我都会选择离开,这是对你的尊重也是对我自己的尊重。
这件事情,我哭了很久,事后,罗森告诉我,小卫去了老施的律师事务所,老施赞小卫很努力,罗森说,老施说了,要让罗森带话感谢我,说我替他挑了个好助手。
下班的时候,我特地让罗森带我去老施的事务所,我想看看小卫。
还未走到事务所,看到老施的车驶来,停下,小卫从大厅走出,一脸的幸福,她不上车,老施下来很绅士的打车副驾驶室车门,小卫甜甜一笑,两个人相视,小样的幸福。
罗森说:“我早说有老施照顾你放心。”
我转身看罗森:“原来你早知道了?”
“这么多年的兄弟不是白当的。”罗森微笑。
“那你还瞒我?”我假装生气,罗森凑过来说:“那你要我怎么补偿你?”
“好吧,罚你请我吃大餐。”
“有一家新开的餐厅,你一定会喜欢的。“
罗森带我去了一家叫朵朵依的西餐厅,朵朵依位于闹中取静的华山路,法式梧桐的点缀让餐厅更显典雅,也更富有异国情调;餐厅里每一个角落都是经过精心布置的,漂亮的灯具,温暖的抱枕,让在这儿进餐的人完全不会有西餐厅的拘束感;典型意大利风格的餐厅,装修格调舒适宜人,环境相当不错,还有户外的露天座位提供给喜欢浪漫的客人
我坐下来,甚觉不好意思。我跟罗森认识十二年,在一起八年,我们却从未如此浪漫的约过会。
吃的差不多的时候,罗森让服务员给我们送上甜点,我用勺子捞起来就吃,罗森微笑着看着我,说:“吃慢点。”
我一边吃着,一边说:“怎么了。”正张着嘴,突然就说:“有东西咯着我了。”然后我就被送往了医院。
这么一个冷俊的男人居然想到在甜点里放钻戒的老套方法想向我求婚?
我在医院住了三天,我开玩笑说罗森欠我一次求婚,虽然从胃里取出的钻戒早戴上我的手,虽然我们早已领了结婚证,已是法律上合法的夫妻,虽然我们早就住到了一起。
罗森说:“那我请你看电影,像普通的情侣一样,好么?”
“我们不是普通的情侣么。”
罗森一愣,然后说:“我只是想补偿你,给你以前不曾给过的。”
电影还未开场,突见闪出一行字:“欧阳麦,请你嫁……”
我满脸幸福,正想陶醉一翻,突然的电影院变黑了。
我还以为接下来会有什么炷光之类更浪漫的事,经理出来,很抱歉的说停电了。
据说是这家电影院开院以来唯一一次停电,经理让我们去窗口退电影票,他觉得很抱歉。
原来求一次婚是那么的不容易。
我们约好来一场地铁之恋,我在终地点上车,他在人民广场等我,地铁驶来,我通知他,他上车,找到我所在的车厢,然后我要他扮演对我一见钟情,然后求爱。
罗森同意了。
只是我们彼此都没有想到的是,我从终于坐地铁坐到人民广场,罗森居然没挤上来,我在地铁内看着罗森在地铁外之跳脚,我们彼此都高估了上海的地铁。
我在下一站出来,站在电铁口等罗森,这一切太让我忍俊不禁了,我已经不再想什么求婚什么。
过了十几分钟,罗森才从人群中挤出来。一脸狼狈的来到我面前,说:“太久没挤地铁了,地铁的发展太让我意外了。”
我笑着说:“又求不成婚了吧?”
突然罗森单膝跪了下来,说:“欧阳麦嫁给我吧。”
“别傻了,好多人看着。”
“嫁给我吧。”
“没有鲜花,没有钻戒的,你别闹了。”
这时,正好有一个卖花的小姑娘走来,罗森突然跑过来,把所有的花都抢过来,送给我说:“嫁给我。”
小姑娘在后面叫:“给钱,给钱。”
“我马上给你。”又单膝跪下。
小姑娘站在边上等着罗森求好婚好向他要钱,我马上拉罗森:“我答应你。”
罗森这才站了起来,小姑娘伸手说:“给钱。”
罗森说:“多少钱。”
小姑娘数了一下,说:“这里有十二朵,一百二十块钱。”
罗森笑着说:“我给你二百。”却在掏口袋的时候惊呼:“我的皮夹不见了。”罗森高估了地铁的人流,也同时高估了地铁的治安。
最终,这鲜花的钱还是我付的,这是我这辈子最难忘的求婚,你们能相信吗?鲜花的钱还是我自己付的。
这部小说写了好几年了,最初写小说的时候,我还蜗居在上海。
我想写一部跟爱情友情都有关系的小说,罗森跟大卫都是我喜欢的人。
大卫其实是有原型,我在北京读大学的时候,我有一个同学,玩音乐,就叫大卫,海南人,里面有关大卫的很多东西都是真实的,真实的大卫,真实的我的北京生涯。
后来,把它翻出来发到花雨,编辑让我加到十五万,原来这只是一部十二万的小说,给我的时间是这个月底,我算了下有十来天时间,不算什么,没想到我高估了自己,因为亲爱的编辑只给了我一周时间,要加三万。
而这一个月正好是年底,工作量大到个不行。
第一天续写,只续了三千,第二天正好是个周末,拒绝了一切约会,抱着自己的笔记本坐在阳台上一边晒着太阳一边续着稿。折腾了六千个字出来,最后的二万只用了三天,每天都要写六七千个字,你要知道,我原本的工作就是要写文章,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工作量呀。几乎要把自己给折腾疯了。
一个男人约我,本来是很浪漫的事情,谁晓得我居然把电脑抱了过去,简单吃过后,我就在咖啡座的包厢里噼里叭啦的敲起字来,一敲就敲了两个小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迎着冬天的寒风半夜三更的,我好不容易回到出租屋,却见落了钥匙,我在屋外捞了半天,这才想起来,该死的钥匙正放在办公室的桌子上呢。
深夜十一点,左手一个包,右手一台笔记本,给朋友打电话,朋友来接我,这才找了个落脚点。午夜的寒风吹来,让我着实为自己的敬业精神所感动着。
其实当年写好小说后,一直想写续的,但是本人比较懒,这是众所周知的。
在我的心里,罗森一定会醒过来,一定会给女主角一个美好的未来。
内容也是早就盘算好了,醒来的罗森,失去了记忆,他重新去认识女主角。
但是事隔多年,原本设定好的桥段,有点陌生,而时间又比较仓促,便只好如此,每写一段,就很本能的查看下数据,知道这样子是不该的,可是忍不住的,就是想知道是否完成了任何。也许是有压力才有动力,让我用了五天时间把这部小说从十二万扩展到十五万,终于结束了,女主角跟男主角终于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我也算是对得起他们了。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