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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在烈日当空下田地干活是农忙季节里最难熬的事情。宋年华抱着秧沓子站在连泥土都发热的泥田里,即使隔着长袖还外加了一层护袖,她仍然能强烈地感觉到阳光烧灼的温度。于是她偷偷地挪揄到泥田旁的那一条小溪流里的,因为那里有高出的泥墙阻挡着,所以水都很清凉。她刚想要伸脚进去,身后就响起了宋青华诡异的声音:“要小心哦。”

“要你管。”宋年华不屑宋青华的“恐吓”,她单脚放进冰冷的水里,有感而发的是“冰火两重天”。

冰凉的溪水里有一种个头可以很大的福寿螺,其实田埂上更多,但是由于它们会侵蚀禾苗,所以都被种田的人们给扔了上去,绝大部分都已经失去生命力,只留下一个空壳。虽然数量很多,但是却没有人去浅尝它的味道,听说群居生长肉质感很差。它们纷纷在宋年华的脚周围滚来滚去,有些甚至还舔着她的脚丫子,害得她“哇”地乱尖叫起来。她闭上眼睛不停地甩着脚,手中的秧苗也洒落了,“咚咚”地歪斜在田里。她感觉脚上的血液流动得很快速,还伴随着一丝丝麻痹般的疼,像是被人突然捅了一针似的。

“别动。”宋年华立马定住了,宋青华让她慢慢地将脚放下去,刚好压在他的膝盖上,他按了几按宋年华小腿那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的四周,然后稍稍用力将那玩意拔下来。而受伤的地方的血像小泉泄露一般涌出,好一会才止住。

“叫你小心点偏不听,这下好了,吃苦头了吧。”每次宋青华总是这样嘴巴上不饶人地训斥着宋年华,可每当她一有什么事他也总是以哥哥的身份第一个冲在她前面保护着她,关心着她。

“谁叫你总是话说一半留一半。”宋年华半蹲着用自己的口水擦拭着脚上的伤口,因为很久以前就听莫小奇说过,口水是可以消毒的,那时候她还嫌脏,不过在没有药用品的情况下,她也顾不上干净与否了。

“你等着看。待会我就帮你报仇。”宋青华说得宋年华一头雾水,只见他在雷晓月的挑来的担子里拿出一小碟花生米,天真的宋年华当时还好奇地以为那团不知道是啥玩意的东西的克星就是花生,她甚至还在心里狂笑了一顿。

还没笑完,宋青华就从花生粒中抓了一小把盐巴,然后轻轻地撒在那团东西的身上,它就像遇到百般折磨的痛苦一样立刻翕张了几下,还分泌出一些带红色的黏液。

“这是水蛭,我们一般叫它蚂蟥。我以前也着过它们同伙的道,嘿嘿,今儿落我手里求饶都没用。”说最后一句的时候宋青华露出些较为恐怖的表情,让宋年华不仅后退了几步。

水蛭是一种软体动物,黑不溜秋的,滑滑的,有粘液。整体给宋年华的最初感觉就是惊悚加恶心。由于它不像高级动物那样有皮肤保护,所以对周围具有高浓度的东西都比较敏感,撒了盐之后,盐分会让它应激性收缩。皮肤是动物的第一道保护屏障,而像水蛭这种软体动物是没有皮肤的,所以当把盐撒到它表层后,盐与其体液形成高浓度盐水,促使其内部低浓度的体液外渗,最后水蛭会不断的收缩,当其体内的黏液挤净后它也就脱水而死亡。

多年以后宋年华在图书管理阅读到着段有关于“水蛭”的介绍时,她足足沉默了一个下午。那个下午里,她用了所有的时间来回忆,用来沉湎,最后,用来遗忘。

最终欺负宋年华的那条倒霉的水蛭被宋青华放到了一块大理石上,原本没什么的,但是如果曝晒了整整一天的石头,可想而知的温度有多高,水蛭放上去没多久就开始干扁,过多一会蜷卷的身体也僵硬掉了。

宋年华故意扭过不去看,因为她觉得那个场景跟被莫小奇拖着去看宰牛没有区别,一样地血腥,一样地暴力。她背对着宋青华小声翼翼地问:“哥,我们这样做会不会太残忍?”

“你是笨蛋么?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懂不懂?”宋青华大力甩手拍了一下宋年华的额头,让她一屁股向后跌坐过去。

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宋年华的身后响起了雷晓月的喇叭声般的大喊:“走不走?不走的话就留你在这过夜。”

在后尾随上去的宋年华开始感觉到周围的树开始躁动起来,其中还夹带着各种昆虫的乱鸣声。隐约中,她能看见远处山头上堆砌的坟墓,一个个半圆形的顶盖下埋藏着死亡的气息。被包裹住的残骸在长年累月中腐化,木虫侵蚀的孤独声也在悄然地渗进她的心里。

雨,哗啦啦地从天上往下倒。雨水在落下的那段时间里,视野很广阔,可是能见到的地方都迷离地铺挡着一层轻纱,而落地的瞬间,便碎了。

她越跑越快,越跑越快,可即使她拼尽全力气虚喘喘了却还是追不上宋青华和雷晓月他们的脚步,他们就在她的眼前慢慢弥散成黑色的布幔,巨大无比暗潮将她包围住,她很是害怕,发抖的全身艰难地迈出步伐,一步两步,直至他们消失,她还是没能赶上。

怎么办?她出不去了。

最后,她踉跄地跌倒了,磕了满嘴都是鲜血,四面八方传来的吵杂声让她在感官上彻底失去了方向。

当她瞪大眼睛醒来的时候,率先映入眼帘的是白色的天花板,静谧的空间里她清楚地听见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和均匀的呼吸声。右手间还有一些些微疼,她动了下,却碰到了莫小奇的脑袋,她动了动嘴角说:“傻瓜,我回来了。”

宋年华刚想放下手,就被另一只强而有力地手给抓住了,那手的主人激动且带着哽咽的声带说:“欢迎你回来。”

窗外的刚刚升起晨光在浓厚的雾水中模糊了,安静的城市一下子有了声音,但并不是很吵杂。莫小奇吻了一下宋年华的额角,轻声说:“谢谢你肯回来!”

沿途的风景总是那么的美,美到让人没有了免疫力。宋年华摇下车窗,风凉爽地拂面而来,几个月没运动过的肢体有些僵硬,于是她把双手往外伸,莫小奇怕她着凉,一手开车一手帮忙将披在她身上的毛毯子给往上拉。

车内的小碟机里正播放着她喜欢的KellySweet唱的那首很柔美的《WeAreOne》,缓缓的歌声在空气中飘着,就像天然的百合花香一样让人很平静很舒适。

从前,宋年华总喜欢用手对搭弄成一个假相机行放在眼睛前面,然后倒退着一直拍照,退着退着就退回到莫小奇的怀抱里。那时候莫小奇总是问她,这样又照不到,为什么你还要这样做呢?

这时,宋年华就会用“嗯嗯”的语气回答他说:“谁说照不到的。”然后她指着自己的脑袋说:“都储存在这里啦,傻瓜。”

是啊。照片会泛黄会褪色,但是照进脑海里的照片就会一辈子在心里,想忘也忘不掉。听有人说过,人身体的每个地方都藏有一个MemoryCard,它会收藏起你见过的所有东西,然后逐一地排列在各个细胞之中,是一个比起电脑来得更可靠的储存器。

“其实背靠背才是人类最亟近的距离。虽然没有拥抱那么温暖,但在看不到对方脸的同时,仍能感受到彼此的心跳。”宋年华打了个相机的手势向后退,刚好贴在莫小奇的后背。

“你知道吗?在昏迷的这段时间里,我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梦,我梦见自己回到了过去。那时候的我们很开心,很快乐,有爸爸妈妈哥哥婶婶小爱姐姐还有你跟‘奇异果’,我们的生活并不单调,元素很多。可最后我还是没能抓住那份幸福,我一直在那里奔跑,跑着跑着就跌倒了,但我抬头的时候就看见你了。”

“所以就醒了,是么?”莫小奇转过身拥宋年华入自己的怀里,他已经不奢求什么了,现在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上天最大的恩赐。从来不相信过神的存在,但在紧急的关头中却总会想着要临时抱佛脚。这就是所谓人,虽说是衍生出的信仰,倒不如说是人类生存的意志。

“嗯。”宋年华习惯性地往莫小奇的胸膛上靠,因为那是她唯一可以安心的彼岸。“对不起!我没能保护好我们的孩子。”

“你没有对不起我。”莫小奇埋首到宋年华的脖颈间,说:“是孩子觉得我们还不能胜任父母这一职责,所以他暂时还没像天使一样来到我们的身旁。”

“那是不是等我们准备好了的时候,他就会又来到我们的身边?”

“有缘的话一定会的。”

如果父母没有自信教好孩子就不要去触碰生命这一神圣的生物体。生命的存在虽说是造物主的选择,人们并无权利去干涉,但是人们却又有着伴随其成长的责任与义务。如果无法做到,就是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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