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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喜欢

我着实不喜欢自己的名儿,白暮,谐音“白目”。凌晨甚至叫我白痴,白痴鼻涕虫,还有等等衍生出来的难听绰号,在他的眼中,我就跟我的名儿一样,笨笨的。

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喜欢他。

我喜欢凌晨很久了,那时年纪小,不懂得什么叫做帅气,也不明白什么叫做优秀,喜欢上他的原因简简单单,只是因为某一天,他捉着我的手说,“你是我的人”,这么一句话瞬间戳中了我的心窝,从此之后我就有了这样的认知。

自那以后,我心甘情愿地陪他玩游戏,再也没有半点不耐。幼时,我们玩得最多的是角色扮演:他当警察,我当犯人,他用手铐铐着我去“游街”,或者用玩具枪抵着我的脑袋,阴沉地说“下辈子好好做人”;他当八路军,我当汉奸,当然我又是备受凌辱的那个,他会将我的双手捆绑在我的背后,让我跪在他面前;他当医生,我当病人,至于过程,我并不想多说。

总之,他的角色总是前程似锦,无限绽放着光彩,而我的角色都是低微的,且没什么尊严。

年少无知的我,从未心生不满,甚至以此为荣,每日都觉得很快乐。因为只有我一人知道他是有着如此远大的理想,分享着他的秘密,我是他的人,自然要协助他。

随着年龄的增长,凌晨开始与我划清界限,不愿意与我接近,也不愿意与我玩,按照他的说法就是:“男女授受不亲。”

这句话,我在古装电视剧里听过许多次,也大概知道些眉目。我当时听到凌晨将这句话脱口而出的时候,我郁闷了一下:“可以前你当法医,我当尸体的时候,你脱过我衣服……”

凌晨憋红了脸,别扭地将头转了过去:“那时以为你是我家的媳妇儿。”

我妈跟凌家阿姨是初中时就混在一起的好姐妹,小时候老当着我们的面调笑说给我们定了娃娃亲来着,我一直信以为真。稍微懂事点儿,才晓得这些不过是玩笑话。

等我们再长大点,上了初中,这个时候的凌晨更拽,根本不拿正眼看我,甚至是见了面也假装不认识。而我总想着可以与他一同回家,逮了他几次,终于问清楚原因,他将脸挪开:“你的存在,会影响我的气场。”

“为什么?”

“你老用那种怪怪的眼神看我,这种眼神让我感到不舒服。”

凌晨说得没错,我确实用怪怪的眼神看他,那种眼神叫做“花痴”,因为我觉得他长得越来越好看了,只是这个自然是不能让他知晓,我忙着辩解道:“我那是崇拜你,不行吗?”

“白痴的崇拜没意思。”

“……”

凌晨嘴巴特坏,这样冷言冷语连讽带刺地跟我说话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并没往心里去。他不让我粘他,我也听话,远远站着看他就好,可这并不能阻止我的视线朝他粘上去。其实我觉得我妈比凌家阿姨漂亮,可我的长相就比凌晨少了一大截。

不知道是不是他基因突变了。

凌晨长得特别好看,根据我同桌陆森森的原话,“凌晨才是名副其实的校草,他比我们校草更帅!哎,只是为什么凌晨不参加校草选拔呢,否则校草非他莫属。”

我以一种十分了解他的口气道:“凌晨他才不屑于这种称谓,他根本懒得抛头露面。”

陆森森用两个拳头抵住双颊,露出一副星星眼的样子道:“一想起他洒脱的样子,我就觉得他更帅!我跟你说,我见过他跑步,额前的刘海飞扬,步伐轻盈,特别是脱了衣服肆意地往旁边一甩,特帅!”

我目光闪烁:“你说是他跑步的姿势帅,还是他脱衣服的姿势帅?”

陆森森一脸鄙夷地望着我:“都帅!”

谁在我面前对凌晨犯花痴,我就要比她更花痴,仿佛这样就能宣布我对他的占有欲似的。感觉到陆森森对凌晨日渐增长的好感,我毫无半刻的犹豫,说出了我心中的意思:“森森,我可喜欢他了,你说怎么追他才好?”

陆森森以一种观察ET的表情上下打量了我许久,才慢悠悠道:“靠,这年头鸭子想吃青蛙肉的主儿越来越多。”

我忽视了陆森森那鄙视的眼神,冷哼了一声:“想当年,我还跟他同床共枕过呢。”

“梦里吧?”

我抿着唇,深表忧伤地想道,似乎所有人都不相信我跟凌晨有过一腿。也不相信,曾经,我是他的唯一,玩伴。说起来,我不仅与他同床共枕,还共同用一个澡盆,甚至一起拍过裸照,不过这都是一两岁时候的事了,我自己没有记忆,都是从我妈那儿听来的。

因为陆森森的关系,我开始接触言情小说。不得不说,言情小说是我的爱情启蒙物,它教导了我情窦初开。它让我认知,喜欢是分很多种的,而我对凌晨的那种喜欢,更可能地偏向于“爱情。”

我自动地将自己与凌晨代入到小说中,脑海中恍恍惚惚地出现许多幻想,心底处悸动的情愫在慢慢萌芽。我从言情小说中懂得了脸红心跳的爱情,时间久了,心里异常明白,小说便是小说,与现实不搭噶。小说中的男主完美得无懈可击,女主可以不漂亮不聪明,可他们之间就是有众多机缘巧合,接着男主角就会被女主角迷得晕头转向,非她不可。现实中的我不停地制巧合,天天想办法在他面前晃悠,可凌晨对我的态度没有丝毫改变,仍旧是不看我。

我年纪小不懂愁苦,整日怀春,每次在家庭聚会上见到凌晨,总觉得我对他的喜欢更多了一些。我明确地认知到自己喜欢他,想与他表白的欲望越发强烈。可后来静下心来仔细想了一想,又觉得他对我并没有半点喜欢,我这么贸贸然地上前去,被他拒绝了岂不是更丢脸?

感情上的事需要从长计议。

于是,我在暗恋与表白中选择了前者,远远看着他,这样可以不计较得失。

凌晨擅长足球,每日放学后,便会在操场上与同学踢上一会儿。我觉得陆森森说得特别对,男人在运动的时候特别迷人,凌晨便是如此,踢球的时候,神色专注,勇猛地进攻,谨慎地防守,微喘着气,时不时地掀起T恤擦额头上的汗水,露出小腹处隐隐可见的部分的肌肉,很令我眼馋、心动。我若是没有被数学老师留下来补作业,便会爬到天台上望着他,看着他在操场上驰骋,奔跑。他的动作不经意地散发着活力,肆意而又洒脱,我的心脏在这个时候不自禁地怦怦跳,

我,就这样在他的背后默默地注视了他多年。我与他很少交流,也很少有交集,我从未在公共场合表示自己对他的喜欢,可似乎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除了他自己,谁都知道我喜欢他。

陆森森交了小男朋友后,惊讶地看着我:“你都坚持么多年了,你还喜欢他啊?”

我没回答,而是好奇反问她:“你怎么知道的?”

“眼神啊,你从来没掩饰过。”

我只是笑,目前为止,我很喜欢这种状态,很快乐,也很满足。

高三,是人生中很关键的一年。凌晨上高三的这一年,凌晨很少再去踢球,家庭聚会时,他也很少出现。我避免自己在凌晨面前转悠,我怕万一有什么谣言传到他的耳朵里会影响了他。我本着不去打搅他的想法,忍了一年,可等到他高中毕业,我才突然意识到我也要念高三了,我还得再忍一年。

凌晨去上大学之后,除了寒暑假我几乎再没有见过他,这种感觉令我非常失望。我此时也严重地意识到一个问题,如果我不考上凌晨所在的S大,那也就意味着接下去的几年里我也见不到他,

为此,我开始恐慌了。

我开始拼命地做试卷,许是太久没有认真学习的缘故,做起题目来十分手生。特别是见数学题就像老鼠见到猫,很是懊恼。然,事实证明,只要凌晨不在,就没有什么能够吸引我的注意力。上课的时候不会往窗外看他是否会经过,下课后我不会假借上厕所之名跑去偷看他,下午放学也不会为了去看他踢足球而迟回家,晚上做作业时也不会趴在阳台上偷窥他。总之这最黑暗的一年,我跟每一名临考的学生一样,努力听课,努力上辅导班,努力做题,争分夺秒去学习。

我将S大前一次的录取线放大打印出来贴在房中,每次考试之后都将自己的成绩单贴在下面比对。我每晚临睡前都对着自己的成绩单激励自己,再高两百分就能去S大了,再高两百分凌晨就是你的了,再高两百分凌晨就是你未来的老公!

许是这样的激励起了作用,我的成绩越来越高,差距从两百分缩到一百分,再缩到二十分,到了真正高考的时候,甚至超出了几十分,那样的分数进S大是足够了。我妈妈激动得不行,跟我爸说,“你看我们家暮暮多厉害,韬光养晦了这么多年,一举夺魁!”

爸爸颤着声道:“对对,这性格像我。我也在韬光养晦,总有一天我也会突然升职。”

我噗嗤一声接了话道:“爸,你以为天上掉馅饼是那么容易的事儿么,这是要攒人品的。”

“……”

我爸妈先前都做好了心理准备,认为我能考上本科就算不错。我从小到大成绩并不好,请了几个家教也不见好转。如今我一跃考上了重本,我爸妈激动地几天睡不着觉,甚至兴奋地跟我说:

“暮暮啊,你能考上重本,都是凌晨的功劳。”

“唔?”我听到那个熟悉的名字,心里不由一跳,接着不解地看向她。

“凌家阿姨老家以前流传着一个习俗,若是枕着状元的头发睡,也能中状元。”我妈说得洋洋得意,我更惊讶了,“什么?”

“我让你阿姨剪了凌晨的一小束头发来,塞你枕头里呢,得,这方法还真灵。”

我突然想起来,我妈似乎有一天在我房间里偷偷摸摸地做什么,我那时没留意,如今才晓得原来是这么回事。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露出怎么样的表情来,尴尬地笑了笑,说了句迷信,就回房里去了。

我打开我的枕头,还真的发现了一小束头发,我小心翼翼地拿了出来,很短,不过数量挺多,用一根细细的红绳子绑着。我盯着它恍惚了一会儿,脸色微红,鬼迷心窍地从头上扯下来几根头发缠了上去,将它们塞进一个精美的小袋子。这个小袋子一直都放在我随身带着的小包里,直至许多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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