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克多·沙逊之所以热衷于借收购股权来控制其他企业,出于多种考虑。首先,以少量资本投资于稳健企业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在掌握控制权之后,还可以通过改变经营方针,提高企业效益,从而进一步提高投资回报。其次,可以以较少的资金投入取得较多资金的使用权和无形资本的使用权,这一点尤为当代投资者所重视。再次,被控制企业可以对其原有产业形成较为有利的补足作用。例如,沙逊之所以花大本钱收购了中国公共汽车公司,目的不仅在于分得该公司的一部分利润,更重要的是通过公共汽车营运线路的安排,使他拥有的地产升值。这样,他可以在以地产买卖中的新增利润抵过收购股权的投资而净赚利润。同样的道理,他以较少股份取得茂泰洋行四人董事会的两个席位后,垄断了相当一部分货运驳运仓库业务,大大有利于他的进出口业务。最后,沙逊即使在投资实业时,也不忘记金融投机,他经常用哄抬价格的办法从事地产买卖和股票交易,不少时候,他就是通过名义上独立而实际上受他控制的企业来造市的。
从维克多·沙逊在股权收购方面的运筹,我们不难看出,犹太商人确实非常善于利用股票和股票交易的机制,用尽可能少的资本进行大规模、多方面的经营活动,金融始终是他们实业经营中的灵魂。
.蛇吞象的实业组织——联合大企业
犹太商人擅长于借资本运行来经营企业的特点,使他们能不断创造发明各种实业组织形式,19世纪时,罗思柴尔德家族发展出国际性的金融组织——国际辛迪加;20世纪美国的犹太实业家发展出了投资银行,到60年代时,犹太实业家又在创造新的实业组织形式方面,站到了前列,这种新实业形式就是联合大企业。
联合大企业是一种实现多种目的的控股公司,它由各种性质不同的利润中心构成,其主旨是对各中心加以协同。
与传统的控股公司不同之处在于,联合大企业的主要目的,一是通过兼并和盘购,使被控公司原先闲置或使用不当的资产得到较为合理的利用,从而促进资本增值;二是通过兼并和盘购,不断组成新企业,在证券市场上不断发行新股票,通过股票的出售和买卖来赢利。
发明这一新型实业形式的是一批犹太投资银行,如特克斯特隆公司、莱曼兄弟公司、拉扎德·弗里尔斯公司、洛布·罗兹公司,以及戈德曼·萨克斯公司;而在建设联合大企业中,则是林—特科姆—沃特公司、利斯科数据程序设备公司、梅里特—查普曼和斯科特公司等一批犹太企业最为热情。其中梅里特—查普曼和斯科特公司被认为是第一个联合大企业,其经营者路易士·沃尔夫森被视作联合大企业之父,虽则第一个想出这个点子的,是特克斯特隆公司的罗伊·利特尔。梅里特—查普曼和斯科特公司鼎盛时,包罗了造船、建筑、化工和发放贷款等方面的业务,其销售总额最高达到5亿美元左右。在此期间,沃尔夫森属于美国薪水最高的经理之一,完税前的收入为一年50万美元以上。
在60年代,联合大企业以其连续滚动的蛇吞象发展形式大行其道,许多地位确定的老企业,即使没有被接管,也惶惶不安,大有兵临城下之感。前面介绍过的利斯科公司盘购化学银行之战,就是一个很好的实例。
然而,随着1969年证券市场崩溃、紧接着的经济衰退以及对企业行为不那么放任的共和党上台,联合大企业在各个方向上都受到了限制。尼克松上台伊始,就指令司法部反托拉斯部门采取针对所谓“犹太人与牛仔的勾结”的行动。结果,两个月内,十三家联合大企业的股票大跌,共损失了50亿美元的市场价值。不过,联合大企业并没有完全垮掉,只是它们的表现开始趋于稳健。
在犹太实业家中,能较有代表性地反映联合大企业的特点及其盛衰的,除了斯坦伯格的利斯科公司之外,也许就是以利·布莱克及其联合商标公司了。
以利·布莱克在60年代以“公司掠夺者”甚至“海盗”闻名美国商业界,因为他极擅长对企业进行估价,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可这样一个天才的实业家却是半路出家的。
布莱克是一个犹太教法典学院(拉比学院)的毕业生,随父母一起从波兰迁来美国,在长岛担任过三年拉比。以后,他觉得传教没有什么意思,便放弃了拉比的职位,转而去哥伦比亚商学院学习。
离开学校后,他在莱曼兄弟公司干过一段时间,管理罗森沃尔德家族的财产。此后,他买下了一个陷入困境的瓶盖制造公司——美国西尔—卡普公司。用布莱克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一个规模极小而问题极大的公司”。布莱克对该公司进行了大改造,易其名为AMK公司之后,便走上了盘购的道路。
不久,布莱克的这家资产仅为4000万美元的瓶盖制造公司开始追求另一家问题重重的公司——约翰·莫雷尔公司,这是一家肉食品罐头企业,规模为AMK公司的二十倍,资产达8亿美元。
布莱克刚把约翰·莫雷尔公司连同它的种种问题一股脑儿塞入自己的皮包,转身又去追求一个历史悠久,以波士顿为基地的香蕉种植和运输公司——联合果品公司。联合果品公司在中美洲有几十万公顷的种植园,拥有自己的冷藏船队,共有三十七艘冷藏船,年销售额达到50万美元。公司的股票在证券市场并不被人看好,只能算一种疲软的保本股票,因为公司的经营情况时好时坏,须凭自然或外国政治家的脾气而定。不过,这家公司有两个不为人注意的长处,一是它没有债务,二是它有1亿美元的现金和流动资金,正是这两点吸引了布莱克这个精明的估价人的眼光。
布莱克偶然从一家经纪行得到消息,该行早在两年前就曾以较高的价格向委托人推荐过联合果品公司的股票,而现在又在寻找对象把它盘出去。布莱克瞅准时机,马上采取行动,先将这些经纪人手上的股票买下来,抢先了一步。布莱克从摩根保证信托公司为首的银行集团借贷了3500万美元,以每股56美元,也就是比市场价高4美元的价格买进了73.32万股股票,这笔交易是纽约证券交易所历史上名列第三的大宗交易。
布莱克领先之后,希望不动干戈就把联合果品公司盘下来,但其他眼尖的人也看到了该公司有油水,结果演成了一场混战。几个月之内,三次投标出价,使股票的价格由每股50美元涨到了88美元。1968年正是60年代哄抬行情中兼并狂潮达到高峰的时候,布莱克以80美元到100美元的价格将可更换股票的债券和认股证书一揽子收进的交易,极具诱惑力。硝烟散尽,AMK成了战胜者,布莱克通过戈德曼·萨克斯公司又收进了36万多股股票。
布莱克把新组建的联合大企业命名为“联合商标公司”,这个食品加工综合企业,规模极为庞大,令人生畏。然而,经营情况却与此并不相称。1969年股市崩溃和随后的经济衰退,打断了布莱克蛇吞象的连续作业,而连续的天灾人祸,则使亏损不断上升。1970年亏损200万美元,1971年为2400万美元,1972年和1973年还可以,收支持平。1974年公司总收入为20亿美元,而亏损却达到了4360万。
联合果品公司接连遭受自然灾害:飓风毁坏了中美洲许多水果作物,干旱和欠收导致全球范围粮食紧缺,牛饲料价格也随之猛涨,更为糟糕的是,还碰上了中南美洲七个国家效法欧佩克的打击。
这七个香蕉输出国为了冲抵自1973年以来因石油价格上涨造成的赤字,联合决定对每箱40磅的香蕉课以50美分或1美元的出口税。实际征收这项税的只有三个国家,洪都拉斯是其中之一。洪都拉斯定下的税额是每箱50美分。由于联合商标公司的香蕉有35%是在洪都拉斯生产的,每箱50美分,累积起来将达1500万美元之巨,这对联合商标公司来说,确是一笔大开销。
就在这时,洪都拉斯官方管道又放出风声,说出于某种考虑,可以适当降低税额:如果联合商标公司另行支付500万美元,洪都拉斯总统就会减半征收。这样,公司可以少纳税750万美元,这是明明白白的索贿。
公司经过同洪都拉斯方面的谈判,商定支付250万美元的贿赂。随后,通过公司在欧洲的高级职员,将125万美元存入了一家瑞士银行的账户,同时答应将余款陆续存入。后来,布莱克因默许贿赂受到极大的压力,所以,余款再也没有送去。再往后,连送去的必要也没有了。飓风毁坏了洪都拉斯70%的香蕉林,造成公司的损失高达1950万美元。
严重的亏损迫使布莱克只好用出卖子公司弥补赤字,联合商标公司的股票跌到了4美元一股,这家总收入在20亿美元以上的公司在公众的眼里只值4000万美元。这时,行贿洪都拉斯总统的事又东窗事发。在所有压力之下,布莱克垮了,这位因其道德心和事业心无法忍受失败与丑闻的实业家,终于在1975年2月3日从位于泛美大厦四十四层楼的办公室里,跳楼身亡。
布莱克失败原因中有许多偶然因素,所以并不意味着联合大企业这种实业组织形式的必然失败。有人在1969年评论过,布莱克的才能表现为“一个资产管理人,至于他能否区别香蕉树与盆栽棕榈,是完全不相干的。他的能力在于发现巨额价值,逐步加以控制,并使其进入运行,再进一步发现更多的资产”。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犹太商人总体上都表现出这样一种能力或素质。从抽象的角度来说,企业的运行无非是资本的增值过程,所以企业的经营可以有多个层次,可以有技术、管理等层次,但最高的层次必然是顺应资本增值的一般规律,也就是满足资本自行存在和发展的一般要求的金融或资产经营。这同样是一个需要灵感、需要直觉、需要创造力的领域。如果说像布莱克这样不能区分香蕉树与盆栽棕榈的资产管理者有什么不足的话,那绝不是他们只懂金融,而是他们时常忘记自己只懂金融。如果布莱克不是把联合商标公司的三个最高职位:总裁、董事长、总经理,都自己一个人占了的话,那么无论行贿的责任、经营的得失甚或失败后的自责,可能都会有很大的改变。不管怎么说,布莱克的自杀是一个悲剧,因为他的真正死因可能又是由于走在了历史的前面。
.摆弄数字乃真正的实业
犹太商人没有个个都从业于金融界,但即使在其他行业,犹太商人也多以金融或资产管理见长,而不是技术业务见长。许多犹太大企业家都是通过法律、财务和投资银行的途径,走上公司上层的,而且这个数字之高,与犹太商人的总人数都不成比例了。有人调查了一下美国企业界,发现即使在产业界里担任重要职务的犹太企业家也多为从事金融或财务出身的。比如,杜邦公司的董事长欧文·夏皮罗最初的职业是会计,海湾和西方工业公司的查理斯·布卢德霍恩原为证券分析员,西太平洋工业公司的霍华德·纽曼原为金融家,迅捷美国公司的米苏莱姆·里克利斯原为股票经纪人,雪伦钢铁公司的维克托·波斯纳原为不动产投资商,通用动力公司的亨利·克朗原为金融家,等等。所以,人们普遍认为,犹太商人对于摆弄数字要比解决生产中的技术性问题更加在行。这句话应该说是有道理的,至少在那个掌握着大批采矿企业却分不清矿坑和一般坑的世界钻石行业巨头巴纳特身上是如此。
巴奈·巴纳特是一个旧服装商的儿子,小时候就读于一所主要由罗思柴尔德家族捐助、专为穷孩子建立的犹太免费学校。他最初打算当一个演员,但有关南非容易致富的传闻,使他改变了主意。他设法弄到四十箱雪茄作为经商资本,就离开了伦敦来到南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