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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21〉

我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去了江南一带流浪。顾维新曾劝过我,但我去意已决。章雪晨也骂我说:“你不是流浪的乞丐就是流动的金库。”

我想念薛馨颖,我想去见她,我偷偷买了一张去往上海的火车票,当我下火车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我已把自己的整个少年时代开始放逐、埋葬,可我还是像疯子一样的在风里穿梭来去。

喜欢上海是因为它从二三十年代沿袭下来的文化底蕴——繁华而苍凉。

繁华而苍凉。

旧上海在我的心中是一部老的胶片电影,画面上布满白色斑点,没有一句台词,华贵的妇人优雅的绅士幸福地微笑。夜总会的灯光像梵高的色彩漫过整个城市。没有背景音乐,或者有也是淡得不着痕迹,时不时地浮出画面,如轻烟般一闪即逝,令画面无可名状地微微摇晃。

黑暗的深渊逐渐向我逼近,岁月蹉跎的流年埋葬了谁的衣冠冢,我突然感觉那些突亮的微光清晰地在黑暗中浮现,顺着我的神经末梢直至死亡来临。

温湘曾经在复旦大学里逛了整整一天,并且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我望着那些爬满青藤的老房子目光变得有点模糊,我想那才是我N多年前真正的家。我不是复旦的学生但我却想成为复旦的学生,这就是我和复旦目前惟一的联系,有点像单相思。

继母希望我是个安于现状的人,考个实惠的大学上个拿手的专业,找个瓷实的人结个踏实的婚,生个老实的孩子,最后躺进一具干净的棺材幸福地死去。

但我命中注定是个不安于现状喜欢漂泊的人,从一场繁华漂到另一场繁华或者苍凉。有首歌唱到: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地方。命中注定。所以每分每秒都会有人无限憧憬地开始漂泊也会心满意足地停止漂泊。

是谁说过:“整个上海燃亮的灯火,就是一艘华丽的游轮。”

而我现在的城市多少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一句话,它是一个像农村一样的城市,一个像城市一样的农村。恰恰这是最可怕的。如果它是个纯粹的农村,山明水净,青草粉蝶的话,那我会义无返顾地拥抱它,不需作任何解释。如果它是个有自己特色的城市那我也会张开我的双臂不需要任何理由。但它不是。这里有穿着高级西装脚下踩双nike的所谓的“先富起来”的人们,他们会在圣诞节的时候装模做样地在圣诞树上把小天使用上吊的方式挂起来,然后抱着胳膊在一旁傻傻地笑,傻傻地欣赏他们弄出来的在风中晃动的小小尸体。

所以我固执地认定我将来的生活应该在上海。生活在别处就是我的美丽愿望。

我在极力宣扬一个人如果爱一个东西是不用长篇累牍地作解释的,但我却在这里喋喋不休。难道我不爱上海?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上海写的。

继母说你要考经济系或者法律系免得将来挨饿受冻风吹日晒雨淋。其实她的潜台词是:“你不要考中文系就好了。”我妈多少懂一点文学,所以她知道文人的生活不会富裕,至少在物质生活上如此。

而我妈又很爱我不愿我生活动荡不愿我离家太远,所以当我说我要考复旦的中文系的时候我们的分歧很大。

我爸更是对我怒不可遏,说我将来无论如何要子承父业,不然,他做出的牺牲就是把他所有的资产裸捐,要么去建中国最大的养老院。

我苦口婆心还是于事无补,我深深的记得这句话,好像是刻在脑子里的,“生活可不能由着性子”。最终的结果是我做出牺牲,而且很大。我放弃了我的中文系而选择了房地产经济管理学。家人期待着我的显山露水,而我觉得那毫无希望也毫无意义。

我喜欢上海我也喜欢文字,所以我喜欢上海的文字。

当我写下上面的文字之后我才猛然意识到令我心动的那些精致的女子都是上海的姑娘,比如许佳歆比如温湘比如张诒微!

我喜欢许佳歆和温湘的文章。因为两个人都有绝世华丽的想象力和冷艳张扬的文字。更多的时候我喜欢一本书是没有理由或者因为很奇怪的理由。

可能我看的小说多了所以我大脑构架场景的能力很强。很多时候当我看由小说改编的电影时我会想下一个镜头应该怎么拍,和导演一比高下。很是不自量力。

我的梦想是将来能做电影制作人,极具震撼力的那种,而不是那种只为票房不为口碑的商业电影制作人。温湘也想做个电影人,但她似乎比我更为理想化。我还有很大的利益情绪在里面,我说我要用一个企业家的身份来经营艺术,而温湘却说她要用一个艺术家的身份来经营企业。我说那你的公司肯定垮了,温湘说垮就垮呗。

那些小说中的画面常常在生活中浮现出来,我常常在想:其实人真正最完美的生活应该是在文字里的,活得像电影一样,活得像小说一样,最次也要活得像电视剧一样。虽然那都是虚幻的生活,但起码能够让人空洞无物的心灵得到极大的满足!

生活在小说里面的人其实是最开心的,所有的结局都设定好了,沿着宿命的轨迹你只需无尽滑翔就好了,抗争是没有用的,所以只活不想,管它结尾是死亡还是永生,这似乎也是种人生的大境界。

写小说的人也很快乐,生活中谁得罪了你,没关系,写进小说里好了,好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我就这么“恶毒”。

扮演上帝的滋味“不错不错!”只有在自己的小说里,我才可以给自己一点儿不够用的勇气,以便安慰心里的悸动!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我的文字写的。

我一直认为流浪是一种大境界,不管是关于脚的还是关于心的。

一直以来我很喜欢武侠小说中关于侠客义士流浪江湖的情节,花语沧桑,行侠仗义。

从那一刻起我就做好了流浪的准备,我觉得此举不是我此生做得最愚蠢的举动。渐渐地对流浪疯狂到了一定的程度了。

我曾经说:“如果有一天我很有钱了或者我彻底没钱了我就开始流浪。章雪晨说:“那你不是座流动的金库就是个流浪的乞丐。”我每次都用反语谦虚或者自我吹嘘。她比我冷静比我现实比我更善于理性思维,而我每次都是想着该如何去体验接下来的生活。而她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不要整天在空气里悬着”

但远方的土地对我的脚掌永远散发一种美妙的温暖。我矢志不渝。

生活在别处。

关于钱,我和钱的关系比较暧昧。我们是情人,我爱她,她也爱我。

想起这句话的时候我向四周看了看,觉得没人注意我于是大舒一口气。现在安全了我继续流浪!

从那个时候起我知道没上大学不一定都会饿死。但我还是沿着父辈画好的轨迹朝北大平稳挺进,同时心里很放心,有后路的生活总是快乐而放肆的。

我曾经学过好几个国家的语言,也学过意大利文,打算未来和薛馨颖一起留洋的。在上海前期流浪的那段时间里,给杂志社撰过稿,拍过戏,摆过地摊,当初的目的也是为了将来不被饿死。

是什么样的生活把当时那段记忆冲的如此模糊?

直到那天温湘问我,我是因为什么选择了来上海流浪,我思考了好久答道“因为爱情”,其实,还有一个更大的缘故我一直深藏在心里,没有给任何人说,谁也不知谁也不晓,直到有一天憋出病来。

我却荒而诞之的说因为爱情,可后来却发现真的是因为爱情的缘故?

两个陌生人可以突然熟络到睡在同一张床上。然而,相同的两个人,在分手时却说,我觉得你越来越陌生。爱情将两个人由陌生变成熟悉,又由熟悉变成陌生。

爱情正是一个将一对陌生人变成情侣,又将一对情侣变成陌生人的游戏。

有了你,我不再作孤飞于蓝天的雄鹰,宁愿停歇在你门前的那棵树上,看着你,守护你。有相逢就有别离,可是每个人都害怕别离。大家都知道,最后一次的别离就是死亡。

我们口里说“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心里却舍不得喝掉手中的酒,还想再唱一支歌,再唱一支歌。你可不可以不走?愈害怕失去的人,愈容易失去。愈想得到,就愈要放手。放手是很难的,但是别无选择。

世上有很多东西是可以挽回的,比如良知,比如体重。但不可挽回的东西更多,譬如旧梦,譬如岁月,譬如对一个人的感觉。放弃一个很爱你的人并不痛苦,放弃一个你很爱的人才是痛苦。我脱口而出,因为对人生观的改变,对爱情的重新认识!

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够恶毒,典型地自毁形象。

而现在当我努力地回忆那段笑声的时候它却变得很模糊,就像用橡皮擦过的铅笔画,只剩些斑驳的痕迹,低眉顺眼让人唏嘘。我的生活曾经五彩斑斓,但它没能和我一起长大一起穿过时间缓缓向前。

它在锁定的时间里看着我越走越远,远离了背着书包在马路边上行走,远离了往日被书山题海拖垮的身影!

生活在别处。我不知道这样的生活是不是一种幸福,如果是那就最好,如果不是,也没办法。

至于我的生活在这里还是别处,时间久了也就忘记了!

我喜欢读小说,希望看到郭敬明的书籍。

喜欢在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就是想在上海稳住脚跟,然后就不挪窝地住一辈子。

就跟那首歌一样:

一辈子暖暖的好,只为陪你到永久。

来到上海之后,

我一直一个人在长满青草庄稼、野花开满大地的农村晃来晃去,一个人在灯火辉煌的城市里仰望寂寞的黑色天空。我骨子里是个向往繁华的人,我觉得繁华到极致之后,剩下的就只有告别,以及末世的降临。这是一种可以让人清醒的疼痛。

我总是怕自己到最后会变成一个麻木的人,对一切的感动或者疼痛有着漠然空洞的眼神。我总是在每天的每个时刻收集各种各样的感动以及大大小小的可以让我落泪的难过或者忧伤,怕自己某一天忽然就变得苍老起来麻木起来,如果那一天真的到来了,我就可以把这些感动忧伤难过统统找出来,让我的心变得重新温润。

记得在一个夜晚,我看《夏夜的风》那篇文章看得掉下了眼泪。其实这场眼泪已经蓄谋已久了,寒风吹彻,让我疼痛,同时给我一个可以软弱的借口。

我不再像以往,每逢第一场雪,都会怀着莫名的兴奋,站在屋檐下观看好一阵子,或光着头钻进大雪中,好像要让雪知道世上有我这样一个人,却不知道寒冷早已盯上了自己活蹦乱跳的年轻生命。

我曾经是个爱笑爱说话的明亮的孩子,现在依然是。

只是我多了一些时候会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忧伤,于是我就在喧闹嬉笑的场合一下子一个人安静下来。我开始迫切地需要能够了解我甚至迁就我的朋友,我开始想要大把大把的温暖。

从那个夜晚,我懂得了隐藏温暖——在凛冽的寒风中,身体中那点温暖正一步步退守到一个隐深的有时连我自己都难以找到的深远处——我把这点隐深的温暖节俭地用于此后多年的爱情和生活。

一些认识我的人说我是个冷漠的人,其实不是的,我把仅有的温暖全给了我喜欢的人,还有那些爱我的朋友。

我也曾经试着让每个人接受我,后来我发现做不到,当我做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真的精疲力竭了。

自从薛馨颖、高梓琪离开我之后,那时起我就学会了隐藏温暖,将我的温暖只给我喜欢的人。

当一个人的岁月像荒野一样敞开时,他便无法照顾好自己了。

直到多年后的今天,我才明白为什么当初那个阳光帅气,内心坚强的小伙会在寂寞的夜里委屈的掉下眼泪。

现在我真心地去爱我的朋友们,我将我仅有的温暖留给他们,尽管我一天一天地感受到冷漠在我脸上刻下不可磨灭的痕迹。我希望有明媚的风,将我身体的每个缝隙都填满温暖的味道,融尽我所有结冰的骨骼。

在我流离失所的一个所有人漠不关心的孤独城市里,我希望有个人能够悄悄地走进我的世界,带给我意想不到的安慰。温湘是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至少我是这么认为,虽然她比我虚大几岁。有时我想我是嫉妒她的。

虽然我在明媚的阳光中,在父母的疼爱中,在寂寞的风中悄悄地长大了,但我心中流过的色彩不再像是十七岁那种纯粹的明黄或者暗蓝,纯粹的开心与哀伤。

那一刻,我不顾所有人反对,不听好友的劝解,执意要来上海,深深的伤害了爱我的人,做任何事情从来都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把我应有的生活搞得一塌糊涂。我不喜欢我这个长不大的小怪物。我想真正的成长起来,想在逆境中走出一片繁华,不过这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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