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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大作家

跑到邮局,将这么非常厚重的书稿在邮局人员诧异的目光下装进了袋子,这个时候,还没有民营的快递公司,所以没有办法之下,楚小松就只有拜托给国家的邮局了。

不过还好,那家文学社就在BJ市的一个区,所以基本上一天的时间就可以把东西送到,这也让楚小松松了一口气,要是寄到新疆西藏那些地方的话,恐怕楚小松就得欲哭无泪了,哪些地方,最起码要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而那个时候,只怕黄花菜都凉了。

“先生,六十块!”装好之后,对方立马说出了价格。

“啥?多少?六十?”楚小松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邮寄这么点东西居然要六十,而且还是离着本市不远地的地方。

虽然觉得十分的不值,不过也没有任何的办法,谁叫自己重生到了现在这个经济快速增长的年代呢,虽然在经济在增长,但是却是起步的时候,无奈之下,只有掏出腰包,痛心地交给了对方,最后在叮嘱对方一定要尽快送到之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邮局,接下来便是静静地等待消息了。

陈楚华坐在编辑部的办公室里,蹙着眉头翻着从全国各地寄来的书稿,桌上那一杯茶水从早上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动过,不得不说,编辑这样的工作真的是最废脑子最累人的活儿,要是遇到了好的稿子自然不用说,让人心情愉悦的同时,也觉得是一种享受,不过要是遇到了那些思想不健康的,或者带着灰暗色彩的颓废类的稿件,便总会让人的心情都跟着糟糕起来。

陈楚华是这家杂志社的总编辑,因为自己从小就有着对文学的爱好,所以高中毕业后,就选择了NH市区里最牛的大学,里面最牛逼的中文系专业,后来毕业之后,因为无意间听说自己的老同学家里有一家文学社,于是就提出了要进来帮忙,对方也欣然同意了。

不过到了杂志社之后,陈楚华才发现原来当编辑居然是这么累的一件活,最初的时候,因为凭着新鲜感和对于文学的美好憧憬,所以陈楚华平时还觉得这工作挺悠闲,可是人一旦长时间的做同一件事,日子久了,就总会厌烦的,而陈楚华来到了这里三年了,虽然环境还算清幽,但陈楚华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而就在前几天的时候,他才猛然间想起自己已经是个快要满三十岁的人了,而以前自己的父母一直都催着自己,叫自己赶紧的找个女朋友,然后把婚结了,不过当时的他都是以自己工作忙,自己还年轻给推脱了,不过到了现在的时候,他才去发现,自己竟然为了所谓的文学梦想而耗费了大量的青春。

这家杂志社虽然还算出名,但是总共的人员也不满三十个,而这之中的女性更是不占两成,也就是说每天和他们打交道的女性也就这几个,不过人家基本都是三十多的人了,孩子都会打酱油了,本来有一个漂亮的女大学生,不过却被别人给捷足先登了,所以陈楚华最近非常的烦躁,越想越觉得自己是真的老了。

而那些年轻时候的创作梦想也快要熄灭了,无奈地摇着头,想着自己竟然都是一个近三十岁的人了,陈楚华不由得感到一阵悲哀,无奈叹着气,随后将自己的手臂抱在了脑后,看到了桌子上的最后的一叠包裹,心情低落到了极处。

伸手端起桌子上的茶水,随意抿了一口,涩涩的味道,似乎就像是他此时的心情,无力地将最后一个包裹打开,也没有仔细的看那张纸上的具体名字,打开包裹,然后看到厚厚的一叠A4大小的纸张,让陈楚华没有想到的是,居然是打印出来的。

“诛……仙!”在念着这个名字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精神突然一阵,仿佛是冥冥之中有着某种感应一般,陈楚华快速地将站了起来,拿着这篇稿子,似乎心底深处有着某种东西在蠢蠢欲动。

多少年了?陈楚华感觉到这种激动莫名的心情仿佛就是突然就跳了出来,而且还只是自己在看到了那书稿名字的一瞬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道说是这本书有着什么魔力不成?

虽然对于那些虚无缥缈的事情陈楚华不怎么上心,但是那种几年来所养成的敏锐察觉力,已经让陈楚华有了一种对奇珍的特别感应。而陈楚华把这种感应取名第八感,虽说一般的人都谈第六感,甚至第七感都没有听说过。

但是陈楚华这人由于以前爱好文学,所以也接触到一些佛学,而上面所说的第八感也是来源于佛学里面的名词,不过佛学里面的那个名词叫着第八识,也叫着阿赖耶识,而这东西就有着无穷的妙用,所以陈楚华为了区别于普通人的神奇感应,才特别地为了他的小说灵感特别取了一个名字。

凭借着自己的第八感,陈楚华觉得这不是一篇简单的书稿,于是赶紧把精神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然后开始认认真真的阅读了起来。

简介虽然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是正文里的一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顿是就吸引住了陈楚华。

“这不是《道德经》里面的名句吗?看来这小子也是读了几年书的,且看他接下来的文笔如何!”

“半文言的叙述方式,不过开篇的背景乃是神州圣土,倒也挺符合本编辑的口味……东方背景仙侠故事……文笔不错……”

陈楚华越看越喜欢,越看越觉得写这篇书稿的人简直就是一个奇才,习惯了金庸古龙等武侠小说类的模式,突然看到了这样的一部将武侠融入仙侠题材的异类,陈楚华恨不得拍手赞叹。

陈楚华激动地翻阅着书稿,如此天才般的构思也不知道是哪位仁兄的巨作,情节起伏跌宕,节奏拿捏更是完美,而且此人文笔精炼,人物刻画入木三分,陈楚华心想此人应该是一位成熟之人,说不定四五十岁了,就连写出来的小说大多都带着对生命的思考,而且从那些字里行间里所包含着感人的情节,既让人莫名的赞叹,也同时引人深思,真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实力派作家,真让人感到兴奋不已。

待到将手中的书稿看完之后,陈楚华终于再也忍耐不住心中积蓄依旧的激动,兴奋得顿时从椅子上站起,一手拍在了桌子上,大叫了一声:“好!好!好!”

一连三声好,惊得周围的人立马侧目,不过陈楚华却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眼光,这个时候,他的眼中就只有那本书稿,就只有那本名字叫着诛仙的小说,在他的眼里以前看过的寄来的稿子都是些什么垃圾啊,根本就不能和现在自己看到的这本小说相提并论。

“通知所有人,准备开会,这一次有重要的事情要通知!”陈楚华大声地宣布了这个消息,心中已经激动到了极点。

会议室里,大家看着桌子上的稿件,一个个的神色各异,不得不说这如此好的作品居然会让他们这个杂志社收到,他们都觉得诧异,这本仙侠类的作品他们都看过了,只要出版,绝对会大卖,他们对这个寄来的书稿有这个信心。“你们怎么看?”在沉默了良久之后,陈楚华终于说出了自己的话语,周围的人都在思考着如何评价如此一部有价值的书稿,不过在看到陈楚华的那份激动心情之后,他们的心里顿时就知道那些话语该往着什么地方说了,既然对方如此看重这部小说,那么也就可以看出这部小说不但有着巨大的潜力,还有着让陈楚华这位责任编辑所看重的东西。

“陈哥!事不宜迟啊!”当下一个穿着白衫的小伙子顿时站了起来,一副着急的样子。周围的人一愣,陈楚华也顿时被对方这么一句弄得摸不着头脑,连忙招呼对方赶紧说下去。

“陈哥,这部小说咱们都看了,说实话,我好久都没有这么激动过了,这部小说绝对有着巨大的潜力,咱们要赶紧联系作者,最还立马就触发,然后将这版权给买下来,要是晚了,恐怕就被别的人给拿走了!”对方一副心切的样子,仿佛已经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冲动,觉得浑身的血液都跳动了起来。

陈楚华此时才发现这个小子居然如此的可爱,以前的时候,他们对于书稿的评判都各有自己的一套标准,虽然陈楚华是总编,但是也要给手下人一些面子,况且这小子对工作极其认真,所以他们两人总是有着不同的意见,在文学社里,两人是出了名的不对头,没有想到这个时候,居然也会对同一份书稿有着如此的看好。

“哈哈哈,没想到小王你也这么看好这部书稿!正合我意,其他人呢!”陈楚华已经决定了,这一次无论如何都要将这部书稿给签下来,不然的话,他怕自己一旦错过,恐怕永远都不能原谅自己了。

周围的人一听到两人都这么说了,还能有什么意见,而且这部小说他们都看了,都觉得十分的好,有着非常大的商业价值与潜力,要是出版的话,肯定有着巨大利润,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异意了。

看到大家都很满意,陈楚华顿时就高兴了起来,大手一挥,直接说道:“那好,既然大家都同意,那我们这就联系作者,然后找个时间叫他过来签一下约吧!”

“哎哟,我的陈哥啊,还找什么时间啊?”听到对方居然还不怎么急,叫着小王的青年人差点都跳起来了,直接拍着自己的胸口,呼吸急促地道:“这件事情就交给我吧,让我王四城亲自去拜访一下这位传说中的大作家!”

陈楚华还从来没有看到这小子如此的失态过,大笑着答应了对方,随后起草了签约的具体事项,就看着对方拿着文件夹风风火火的跑出了文学社的大门,心里想着不知道这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大人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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