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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杨星池

天命127年,春。

点星域东两百多里的一处村落。

太阳悄悄的从东边升起,天空映出几道朝霞,一声鸡鸣,新的一天开始了。

‘吱呀’一声,村南的一户人家正屋房门打开,一位年青妇人推门出来,屋里也有了些许光亮,也不掩门,梳洗收整后燃起了厨灶,待烧上热水,拿着院落中的扫把开始清扫家院。

‘刷——’

‘刷——’

扫地的声音很有节奏,不紧不慢,随着扫把的挥动平稳的传开去。

妇人扫的很仔细,也很轻快,新的一天开始,这是扫把声就是整个家庭起床的轻唤,急了惹人燥恼,慢了又唤不醒熟睡的人儿。

院子扫到一半的时候,妇人将手中扫把立靠在院角桂树上,去厨灶拿抹布将火上的热水端了下来,倒在一旁备好的脸盆之中。

一切都是安静的,院外偶尔传来几声犬吠,却没有惹动自家院落的大黄,倒完水后,妇人嘴角带笑的看向院门处,一条黄色的大狗正冲自己晃着摇头晃脑,然后又转向另一侧一位身着蓝色布衣的汉子。

那就是自己的男人了,他总是守时,每到这个时候,他就已经练完一套枪了,而到了这个时候——

一个身穿碎花薄袄的背影迈着小步跑向桂树旁,双手连动之间,解下腰间束带。

哗——

“羞也不羞,都四岁的小男子汉了,是谁还撒花儿在自家院内呀?”,妇人问道,不过脸上并无恼意,嘴角含笑的看着正在提腰束带的男童。

“哈哈,不羞不羞,我刚三岁三个月,离小男子汉还有九个月呢!”,回头间,童真的笑脸迎向妇人,嘴上说着不羞,却是红了脸庞。

妇人笑笑不再多言,将脸盆再放灶厨门旁,进屋准备饭食去了。

汉子放下手中长枪,与男童一道梳洗完毕,随后又来到院中各持长枪,前后而立。门旁的大黄也收拢后腿,挺身立坐着注视着面前一大一小两个男主人。

男童手中的自然不是真枪,只是一根比自己略高一些的木棍,不过此刻立棍脚跟,挺身而立,倒也有模有样,只是看正脸的话任谁也不会跟威严肃穆联系起来的。

持枪而立,蓝衣汉子朗声道:“山林多猛兽,行走停驻间,最好的朋友是?”

“大黄!”带有稚气的声音几乎是喊出来的。

大黄狗也起身低吼一声,然后又端坐下去。

“不错,大黄所在的猎犬一族正是咱们猎户世世代代的好朋友,好兄弟,一个猎人,可以身背腰间没有刀枪,可以出行一天没有收获,但是,绝对不能没有一条猎犬,猎人的尊严是什么?”汉子的神情很严肃。

“猎人的尊严是猎犬!”

“没错!猎人的尊严是猎犬——,世人多以一天所得来评价一个猎人,但是星池你记住了,山林间猎物遍野,只要有耐心,有技巧,有力量,猎物迟早会被我们猎人扛上双肩,但是一条忠诚的猎犬,一个与你心意相通,守望相助的朋友却是多少张虎皮也换不来的。下一个问题——猎人的第一信条是什么?”

“安全!”稚嫩的声音再次回答,不过随后:“爹,安全是什么意思?”

灶厨之内切菜的妇人不禁莞尔,停下了手中的厨刀,看向外面。

大汉气势一顿,转过身低头看向不及自己腿高的儿子,认真的回答道:“安全就是生命,没有了安全就没有了生命,也就没有了大黄,没有了爹。山林凶险,上一刻我们是猎人,下一刻我们可能就是猎物,安全就意味着爹爹和大黄在黄昏的时候归来。”

男童在听这几句话的时候很认真,但是也很迷茫,尤其不太明白前半段,不过猎人猎物的比喻倒也让他理解了一些。

“是,要安全,要大黄,要爹,要娘!”男童说这些话的时候眉头也拧了起来,倒也颇显庄重。

妇人脸上的笑更多了,这世上没有比一家人平安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更重要的了。

“好,不愧是我杨英浩的儿子,今天我们练习新的枪技”名叫杨英浩的汉子提枪后开始教授儿子基本的技巧,这些都是猎人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虽然说不上华美非凡,却绝对是实用有效,往往可以在倾刻之间决定猎人和猎物的角色,决定一场狩猎的生死。

基本的要领讲授以后,杨英浩收起长枪,打水清洗一番后进到厨房。

“你呀,就是心急,小星他才多大,就开始让他练习用枪了,你像他这般大的时候还跟铁头哥他们在村场上追打呢吧?”,虽有抱怨,不过妇人言辞之间脸上的笑意却是有增无减。

“哈哈,那时候我还跟铁头哥打赌说长大后拿熊皮向你父亲提亲呢,你那时还非虎皮不嫁,一定要让我改口说拿虎皮,哈哈,一转眼小星都三岁多了”回忆往昔,杨英浩神色间也满是愉悦,说着属于两人的情话。

“我就记得我爹说过熊皮。。”

院落内,杨星池击刺间听得父母低语,侧耳偷听几句,捂着嘴角偷笑两声,听得声音有变赶快摆好架势,收整心神后继续练习。

不久,灶厨传来母亲的声音:“小星,早饭备好了,放下枪准备吃饭吧”

“好,我这就来”,回应一声后,手中木棍最后一刺,然后收枪而立,闭眼深吸一口气,徐徐呼出,而后睁开双目,将手中木棍安放在父亲长枪右侧后,迈步跑着去清洗收整了。

早饭是在房子中间厅堂中吃的,四方木桌,杨英浩坐在上首,左手边是自己青梅竹马的妻,右手边是在矮凳上有些够不到方桌中央菜食的幼子。

杨英浩对自己的生活很满足,自己并不是村中猎户中最优秀的,但是狩猎之时不存私心,行事心细牢靠,依旧受大家尊敬,妻子梅萍的父亲是村中上一辈的猎户,自己和妻子从小一起长大,彼此倾心,二十岁那年,自己请了一同长大的几名玩伴入山,设置陷阱,做诱饵捕杀了一头猛虎,以虎皮提亲最终成亲,儿子三岁多了,也乖巧听话。

对于青年丧父的杨英浩来说,自己的生活已经不能更好了,唯一的遗憾是母亲亡故的早,没能过上几天幸福的日子。

桌上有三个菜,一荤二素,荤的是前几天与同村猎户一同打到的野鹿,素的都是常见的家常菜肴,其中一个是凉拌的。粥是荤粥,妻子将煮好的精肉切碎配搭其他食材熬煮制成——对猎户来说肉食和精盐都是力量之源,是一天甚至几天体能状态的根本。

盘中的烙饼自己入腹了两大张,儿子今天吃了满满一块,看来这小子要窜个头了,猎人的儿子能吃能打就是好样的。

杨星池吃着手中的烙饼,对坐的母亲夹来几筷素菜,身侧的父亲放在碗内几块瘦肉,他虽然不挑食,不过却也不喜肥腻,这一点虽说与众猎户不似,却也无妨。

最后一口肉粥入口,杨星池放下碗筷,跳下椅凳,三步并作两步转过屋门,拿起一旁的木棍站在院落。

随后哈哈大笑:“哈哈,娘你快看,我今天又比爹快,爹碗里的肉粥还没有喝完呢!”

“哈哈,莫要得意,爹吃的可比你多多了,这么一算,你可比不过~”杨英浩放下碗筷笑着回应道。

“爹爹耍赖,羞羞羞!爹爹吃得多,这度量却也比儿子大,嘴巴也更大,算个平局,因此还是我胜!”杨星池不上当,一板一眼的争辩着。

母亲在桌旁也一边收拾碗筷一边附和:“正是,小星说的有道理,这次就判小星胜!”

“好诶!我赢喽——”木棍高举过头,杨星池在原地蹦跳起来,小孩子的天真在举手投足之间不加缀饰的流露。

少顷,杨英浩也将一个兽皮褡裢背在肩上,一手抄起长枪,站在院内。

小名小星男童的母亲从厨房走出,将一个油布包裹装在褡裢口袋之中,那是杨英浩中午的饭食。

“我做好晚饭等你。”

“好,我走了。”

没有多余的言语和嘱托,有的只是理解和默契,杨英浩打开院门持枪迈步而出,杨星池也拿着木棍小跑着跟了上去。

“娘,我把爹送到村南口,一会儿就回来!”声音入耳之时,梅萍已经看不到儿子的人影了。

“好,快去快回——”

“知道啦——”听声音,这一对父子已经走远了。

梅萍关上院门,转身进入厨房刷洗碗筷,天气渐暖,家中存放的腌肉如何处置也是一个问题,忙完院落内外的家务后,得回一趟村东娘家了,捎去一部分,顺便看一看家中可缺些什么物件也好托人置办。

不多时,杨星池手拿木棍一溜烟的又跑回来了。

在院门口停住,也不进家门,隔着院墙喊道:“娘,我已经把爹送到村南口回来了,我现在寻小虎哥他们玩儿去啦!”

听得家门内一声‘当心摔着,玩儿完了就回来,一会儿咱们去村东姥爷家’后,又一路小跑着去寻他口中的小虎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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