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上高中时有一个朋友,别人都叫她竹竿,因为她个儿高,又瘦,杵在那里就像根竹竿。她俩一个外号熊猫,一个外号竹竿,都被同学排挤,说起来算是同病相怜。竹竿遭人排挤不是因为她自己,而是因为她母亲,她母亲试管原来是学校的化学老师,身兼教务处主任,每天守在学校大门,抓迟到,抓仪容仪表,全校的学生从来没有不落到她手里的。一般的老师,抓到警告两句,她不一样,非要叫学生站在校门口,排一排,目的是杀鸡儆猴。杀来杀去,同学们迁怒于她的女儿竹竿,竹竿有苦说不出,白受夹板气,变得越发不喜欢说话,班里明月和她境遇相同,她就和明月成了朋友。竹竿喜欢听歌。她最喜欢的乐队是五月天。她的mp3里面下满了五月天的歌儿。有时候课间,她就和明月一起在教室的角落里听歌。《倔强》是明月最喜欢的,但竹竿更喜欢《知足》,那时候高中生追星没有现在这样疯狂,不过买几张海报,听几首歌曲。她们俩都没有说话的人,也都不爱说话,每次交流的方式就是互相分享海报和新歌。终于有一天这关系终结了:因为竹竿的母亲调到重点高中,她也要转学。这消息竹竿是直到临行才告诉明月的,明月那会儿才睡醒,竹竿就把她拉到走廊,把mp3和耳机捆成一团塞到她的手里:“以后不能和你一起听音乐了。”
竹竿走得很匆忙,来不及多说两句,她母亲就催她。明月看着竹竿跟在试管的身后,每走几步都要回头,那时候,明月流下了泪水。她感觉世界上最后一个朋友,也没有了。直到她们上了车,明月才想起来问地址,想趁着假期,可以去找她。但是等她跑到校门口,竹竿已经坐上车,没有伸出头,光从窗口伸出一只手漫无目的地挥舞着。因为那个手势,明月没有开口问地址,而是同样举起手道别。竹竿主动终结了这段关系,她的手势出卖了她,如果明月再上去问地址,就是自取其辱。接下来的日子,都是明月听着五月天熬过去的,明月也不会下载,所以循环往复就那么几首,可就那么几首,还把耳机听坏了两副。
一次优秀班集体评比,全班都在假装复习,只有她耳朵里还塞着耳机,先被副校长逮住,批评了班主任一顿,班主任回班就把她的耳机连同褪了漆的mp3,一起从窗口扔下去,当时教室在五楼,扔下去之后摔成了三瓣:按键、前壳和后壳。她一下课就去捡,可是怎么也拼不起来了。但是神奇的是耳机里的歌声还在继续,她捡起来,最后听了一次:“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呆了一会儿,回班后,同学们同仇敌忾,看她的眼神都是有血海深仇,仿佛她是一个班五十个人的共同杀父仇人。
明月那天逃了课。回到家里,倒了两大杯水,咕咚咕咚喝下去,浑身都难受。难受不是因为mp3被砸碎,而是因为自己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下去。这个哲学命题她当然想不明白,她想明白的只有一点:自己的存在除了给人添麻烦,没有任何益处。母亲没有她,就不会被继父当成孩子打,白家没有她,就不会互相呕气,这个班级没有她,优秀班集体肯定是他们班的。再想到竹竿,没有明月,也许不会被孤立的那么彻底。这时她也终于想明白竹竿最后的手势,原来,连竹竿也打心底看不上她,迫不及待开始一场新生活,彻底和这个不受待见的熊猫分道扬镳。追根溯源,自己就是计划生育计划外的多余人,就不该被生下来,也许当初被霍家老太太掐死才是最好的结局。这样想着,她尝试了第一次自杀,把床单拧成一股绳儿,挂在晾衣架上,她踩着板凳,学着电视剧里那样,头套在脖子里,然后踢开板凳,有那么一刻脖子被勒得难受,脑子一片空白,但下一刻晾衣杆断了,她摔在地上,晾衣杆砸在她的胸前。地面硬又凉,躺了一会儿,她坐起来,忽然想起母亲的话:人这一辈子,就是一个等。等谁呢?又等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呢?
明月等来等去,等到的只有高考落榜,白老大收回房子。在一片灰暗中,她等到了那个送自己回家的少年。她不知道那个少年的一切,那个少年也不知道她的一切,但那天第一次见,双方总有一种熟悉。这种熟悉纯粹是一种眼缘,而眼睛最能直观地表达心理,所以他们之间有一种奇妙的惺惺相惜。该是投胎时孟婆汤没喝尽,总能遇见几个上辈子的故人。她这样想。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明月一直去那个路口转悠,转悠来转悠去,没碰到那少年。她不禁自己嘲笑起自己:自己对一个偶尔的过路人抱什么期待呢?就算等到了又怎样呢?自己马上不属于这个地方,下一处安身的地方还没找到呢。但还是一连转了七日,到第七天,她已经不抱希望,独自在便利店买了一提酒,坐在马路边慢慢喝。来来去去的车辆激起尘土,不时有人摇开窗户问她是否需要帮助。看他们的眼睛,一看就是想占些便宜,她直接不搭理。午夜的灯美得像着了火,天地都熏黄了,她边仰头灌酒,边数星星。人喝酒大脑就会迟钝很多,所以那些星星她反复地数,反复地数,倒越数越多。这时,忽然有个影子从远处过来,挡在她面前。她定睛一看,是他!她心里忽然一暖,想哭,那种像见了至亲一样的感情。
他说:“又是你?大晚上不回家干什么?”
她看着他的眼睛,泪水马上要从眼眶里溢出来,得说点什么,于是她毫无意识地问:“我想死,怎么办?”她的确想死,但是是内心深处,这层潜意识,让她直接捅破了。话一出口,她自己都很吃惊。
他用一只脚支在地上,看看她,很严肃地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说:“别闹了,我送你回去吧。”
回哪去呢?哪里是她的安身之所呢?明月忽然很烦躁,吼了一句:“我不回去!”
这个少年很耐心地停好车,找一张纸垫着,然后坐在她的旁边,低声问她怎么了。午夜天地空旷,路旁只有他们两个坐着。明月终于想明白等他是做什么了,是道别。接下来不管去哪儿,无论去哪儿,与他说不定是一生一面,就像几年前的竹竿。她不想到最后,连个可以道别的人都没有,那样太悲凉了。
他是一个很温暖的人。一直在和她说话试图安慰她。他说话的方式更像是老朋友,而并非见了两面的陌生人。她从小到大没受过这份亲昵,所以他慢条斯理的语气、温暖的安慰让她心焦,说不出的烦躁。她不是烦这少年,只是烦自己,因此说出:“少自以为是了!”的话,随手把手里的啤酒给扔了。做完这一切,她又害怕他不理自己,所以胆怯地看了他一眼。他反而笑了,拿起啤酒陪她一起喝。他的手指长而直,拿着易拉罐先在眼前绕了一圈,才慢慢拉开拉环,又盯着拉环看了两眼,才笑着说:“没过期。”
喝之前,他把拉环递给她,她脸有点烫,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原因,整个人特别容易感动,可他指着拉环说:“再来一瓶。”
她笑了。是把脸别过去,偷偷地笑。随后,她主动聊了起来,问他的工作。从聊天里得知,这个少年原来比自己还大,而且是个电台主播。明月一下就想到那个顶着巨大叶子的广播站,寻思他大概就是在那里工作。聊着聊着,她想,要是早遇见这样的人就好了。这世上,有的人是钥匙,有的人是锁,穷尽一生都在找最匹配的那一种。她觉得他有可能就是她的钥匙,因为跟他待在一起很舒服,很自然。尽管什么都没说,就像什么都说了一个样。转眼酒都要空了,他的脸喝红了,耳朵也红了,明明是个不能喝酒的人,偏偏要逞强。
明月说:“送我回家吧?”
他笑了,说:“可以是可以,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
“不答应。”明月想都没想,答案就出口了。明月总是这么一个别扭的人,她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
没想到他起身要推车走了,她就连忙说:“说说看。”
她以为是帮他做点什么,没想到,他只是让她今后不要在外边转悠,怕她一个小姑娘危险。
上了车,她抓住他的衣角,脑袋靠上去,很想聊聊天,但他的车像喝醉了,不平稳,她怕再一说话,令他分心,就连人带车摔到路中间了。所以她什么话也不说。他的衣服滑滑的,用指甲磨那种布料有一种快感。她磨来磨去,他先开口说:“这件衣服我很喜欢的,你要磨破了,我就没法穿了。”
她就不用指甲去磨了,而是半张脸贴在他的后背,看午夜阑珊的灯火。没有人没有车的感觉真好。风一路灌,把热的酒气冷却,毛孔尽情舒展着,周身都是一种解脱的感觉。她轻轻地哼歌,哼的还是五月天。Mp3毁了,但那股调子还永远存在脑海。哼着哼着,她以为自己到住处之前会睡着,结果还没睡着,先到了。他停下车,问:“是不是这儿?”
她跳下车,点点头,就在那里站着。她这时想起来自己等他的真正目的,她看了看身后黑漆漆的楼,又转过脸说:“过一阵儿我就走了。”
他问去哪。她也想问。她现在连自己都不知道去哪。只能把自己多年前的抑郁症搬出来,说要治病。也为了吓退他。言外之意是,“我脑子有病,可以忘了我了。”
可他一点也不在意,还问她什么时候回来。她看着他的眼睛,里面有星星,不知道说什么好,于是随口说:“我就是个皮球,到谁脚边都要踢开,没人愿意忍受我。”
他少见地严肃起来,顿了一会儿,说:“至少我还愿意送你回来。”
明月心里第一次觉得自己被需要了。第一次觉得自己不是那么讨人嫌了,但她的问题还是幼稚的:“假如我长得很丑呢?你还愿意送我回来吗?”
随后他的话能让她记一辈子,他说:“老天爷叫我们在午夜相遇一定是有原因的。估计老天爷想让我告诉你,你不是一个人。”
可自己转眼又是一个人了。真是命运弄人。
这个少年把自己电台的频道留了下来。然后他要走。看着他慢慢的背影,她忽然想让他留下别走,就这样一起,什么都不做地待着。但那样未免太过任性。最后她还是叫住他,她想说的话很多,到了嘴边,自然而然地变成了:“如果下次能见面,在那之前,不要忘了我。”
他说:“那你必须得好好的。”
“这是命令?”
“不,是约定。”
这个少年笑了。明月也笑了,等他一走,明月又哭了。这种无聊的约定,她应该是先放弃的那一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