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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说好了不见不散(2)

而同学也好,知青战友也罢,都会勾起她的回忆。她不愿意回忆。不联系、不见面就减少了回忆的可能。

所以,她对话筒那边的小皮子冷冰冰的:聚会的事情,再说吧,我要带孩子,不一定有时间。

自称小皮子的老同学,并不因为她明显的冷淡而消减热情:陈国庆,你一定要抽出时间!就一天时间,实在不行你来半天也行,说好了,不见不散,好吧?我会再给你打电话的,你手机要开机啊!

放下电话,女人陈国庆调低座机音量,回厨房接着洗奶瓶。

把奶瓶放进消毒柜,她开始准备下午煲汤的材料。金妍太瘦了,她应该再胖一点。孙子吃母乳的时间越长越好。当年陈硕吃母乳到一岁半,要不然他哪能这么聪明。儿子现在瘦了。经常熬夜写论文,准备评教授呢,听他说评教授必须得有多少多少篇拿得出手、在一定级别刊物上登出来的论文。而且据说在一些刊物上登论文,还要倒交钱,说是叫版面费,那版面费万八千的,比儿子一个月的工资都高。这种事是不是有些不讲理?她不明白现在的这些事情,只知道孩子们都不容易,她要帮他们。聚会的事情,听一听而已。她可不想去。一群老头、老太太,头发白、眼睛花、走路打晃、随身带着速效救心丸、各种降糖药,还要往皱巴巴的脖子上系条红领巾,还要到公园里唱歌,唱小时候唱过的歌,多滑稽,多可笑。这种事情,想一想算了,真去做,让年轻人笑话,让儿媳妇笑话。想一想,小时候唱过什么歌来着?《让我们荡起双桨》《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小鸟在前面带路》《我们是新中国的儿童》《红领巾之歌》。我们的旗帜,火一样红,星星和火把,指明前程,和平的风,吹动了旗帜,招呼我们走向幸福的人生,我们手牵着手,我们肩并着肩,我们向前,我们向前向前向前向前,勇敢向前向前,勇敢向前。这是第一段歌词吧?后面是什么来着?她惊讶于自己还能想起这么长一大段歌词,不知道歌词记得准不准。是《红领巾之歌》吧?下一段是什么来着?给点时间,她相信自己还能多想起来几句。

她其实只想了那么一会儿,就强迫自己把这件事情忘掉。就像忘掉她人生经历过的很多不愉快。人活到六十五岁,不愉快的事情多着呢,要是不尽量忘掉,都记着,那是跟自己过不去的节奏啊。

但是,她发现,有些事情,其实是忘不掉的,只不过被一块刻意遗忘的大石头,压在记忆深处,只要一个契机,那块石头稍微松动一下,过去的那些事情,不是忘不忘掉的问题,是咕嘟咕嘟往外冒,挡都挡不住。

比如小皮子这个人。他的大名,虽然这么多年已经遗忘,从来没有想起过,一个电话的契机,竟然也让她想起来了。小皮子是同学对他的戏称,他的大名叫皮子雄。没错,就是皮子雄。叫他小皮子,既跟他姓名有关,也跟他的性格特点有关。小皮子当年调皮得很,所有捣蛋使坏的事情,在门框上面放垃圾,开门掉下来砸老师满头满脸,往女生课桌上放蛤蟆、毛毛虫,惹得女生哇啦哇啦大叫,把前排女生的小辫儿系在椅子背上,那个年代经典的恶作剧,哪样都拉不下他。有的是他策划的,有的是他单独作案,并且事后供认不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就是个爱出坏点子的皮小子。如果不是老师忌惮他家里的背景―他爸爸当时好像在政府里当着一个处长,他早就应该被处分,至少是家长约谈。班里同学,家长其实都不是一般人,大部分是与实验小学一路之隔的政府、军区司令部上班的公职干部、现役军官。小皮子的爸,作为一个老八路、分管教育部门的处长,在学校校长和班主任老师眼里,是有地位的人,他们对一个有地位的家长的孩子,是很宽容的。皮子雄其实也是她实验中学时的初中同学。当年,他爸爸也被打倒过,但没下放,听说后来被结合了。皮子雄跟她下乡不在一个青年点。他在乡下待了不到两年,很快去部队当了兵。听说他还带兵去中越边境打过仗。再后来的事情,她就不知道了。这么说,他还活着。她有多少年没见过他了?见了面估计也认不出来了吧?

皮子雄之后浮现在她脑海中的,是王红玲。皮子雄说得没错,王红玲是她后桌。当然,也是他后桌。他们上学时,经历过******,然后是连续几年挨饿,大家都很难吃饱,胖孩子少见,王红玲在同学中间,算是身上有肉的。黑瘦黑瘦的陈国庆,每每扭头看见后桌皮肤白哲的王红玲,偶尔心里会升起一丝羡慕。王红玲的妈妈是上海人,据说在饮食方面很讲究,很会做饭,王红玲白和不瘦,跟这个有关吧?陈国庆的妈妈,从小离家当兵打仗,在做饭这件事上,实在马马虎虎。她和妹妹陈友好,从来没赞美过妈妈的厨艺。事实上,妈妈忙于工作,很少有时间给女儿做饭。他们家经常吃食堂。她想起来,王红玲当年也是他们班里穿得最美丽的女生。她好多衣服,头上的小饰品,粉色的头绫子,黑色镶银边的发夹,据说都是从上海寄过来的。那些年,家里有上海亲戚,比有海外亲戚让人羡慕。有海外亲戚的大多心惊胆战啊,就像陈硕他爷家那样,家里的年轻人,考大学、当兵、当警察都不可能,政审就不合格。上海就不一样了,虽然是十里洋场,曾经灯红酒绿,但那是咱们自己的地盘,出过南京路上好八连的。她从来没跟别人说过,王红玲身上的花布拉吉,在她少年的梦中出现过。王红玲也下过乡,但她很快回城当了工人,又在1978年考了大学,听说后来当了大学老师。她什么时候去加拿大了?当年,王红玲跟她竞争过学习委员,因为没当上,还哭过鼻子,有一段时间不愿意搭理陈国庆。她学习成绩没有陈国庆好。她还是当年的白胖模样吗?

很多年没见过面、没联系过的两个小学同学,她的同桌和后桌,因为一个突兀的电话,出现在她脑海中,拂之不去。她努力让自己不去想他们。她就不愿意想过去的事情。她拖地,摘菜,清洗炉台、油烟机,把汤煲上,很快一身大汗。又穿多了。刚刚五月中旬,不至于这么热吧?她想进卫生间冲个澡,还没进去,一阵嘹亮的哭声响起来―是宝贝儿巴图醒了!她放下手里正准备洗澡的毛巾,冲到孙子的小床边,开始了又一轮大事―把尿、换尿不湿、喂奶、哄抱。这就是她的大事。她发现,只要孙子有事让她忙活,别的事情,现在,她都可以不想。

这一天跟往常一样,金妍先下班,陈硕下班顺路去幼儿园接回格格。他们是开心、热闹的一家人。全家人吃过丰盛的晚饭,她把东西收拾好,回自己的家。周五晚上了,她愿意回泰山小区的老房子去住。一个人过两天,清静清静。老房子是爸当年走五七回来时分的,后来爸官复原级,分了更大的新房子,坚持把这套房子给他们母子住。爸说,住泰山小区,孩子上实验小学、实验中学更近些。她知道爸是在可怜她。一个被丈夫遗弃、没有花容月貌的女工,独自抚养一个儿子有多不易,她从来没跟爸讲过,但她相信当过领导干部也有过政治波折的老爸明察秋毫,都知道。他心里有数。为这套房子,那个后老伴还闹过几天。后老伴自己也有一个女儿,也缺房子。那时候住房全靠单位分配,还不兴自己买,还没有商品房。泰山小区的老房子,有她和儿子的共同记忆,也有她对去世老爸的怀念。房子虽然已经老旧,但她住习惯了,不想离开。事实上也没有能力离开。这一带的新房子都很贵,尤其通地铁以后,七、八千,上万一平方米,她可买不起。儿子、儿媳住的这套婚房,是亲家两口子出钱买的,她掏的装修钱。这不合常理。通常都是男方家长买房子啊,你家添人进口,娶媳妇嘛。亲家两口子肯掏钱买房,她理解为是老两口对女婿陈硕的一种格外认可。毕竟是北大的博士,才工作几年就评上了副教授。她自己是没有能力给儿子、儿媳妇买这么大房子的。能把儿子的博士供下来,她已经尽全力了,靠着自己不高的工资,还有陈硕十八岁之前,他爸爸每年象征性给的那点抚养费。陈硕爸早就再婚了,听说在那边又有了儿子、女儿,但生活得也并不算富裕。听说哈。听说他一直在唐人街的一家印刷厂,当排版工人,英文水平限制了他的发展。这些都是陈硕偶尔去奶奶家,带回来的信息。自从离婚,她再没进过婆家的门。她有志气。陈硕爸也许是真不富裕,也许是富裕了,但不想再往这个他根本就没见过几面的儿子身上投钱?一切都过去了,无所谓的了,她不愿意多想。在她人生最艰难的时刻,他给了她活下去的勇气和能力,给了她一个世界上最好的儿子,他给过她。人要生活在现实中,要认命,要知足。明天早上,又是周末,是亲家两口子过来稀罕孩子的时间。周一早晨,金妍上班之前,她会再过来。她和亲家,他们各有分工,各有各的时间与晚辈相处,互相不打扰。这样挺好。

她从儿子家往泰山小区走。春天来了,迎春花开过了,丁香正盛,街边的各种树,杨、柳、枫、槐,叶子也都绿了,看上去干干净净,很新、很美。走路是最好、最便宜的锻炼方式,除了费鞋,成本很低的。还可以呼吸一下外面流动的空气。春天虽说风大,也经常有雾霾,外面毕竟跟室内空气不一样,北陵公园附近的空气,相对来说还好些哩。皇帝给自己找的睡觉地方,错不了。北陵公园里树多,夏天比外面温度能低好几度。陈硕小时候,北陵公园不免票,进去要花钱的。现在早晚都免票了,住在附近的人,到公园里锻炼很方便。如果白天非得要进去,也可以办月票、办年票,没几个钱。白天她可没时间。她从北陵公园东门儿子家出发,快步走了两站地,很快到了北陵公园正门,又想起了皮子雄的提议。晚上的北陵公园,嘎嘎冷的冬天都人头攒动,更不要说眼下越来越温暖的春天了。跳舞、踢毽子、暴走、放风筝、玩滑板的,各有各的玩法。从她老房子泰山小区到北陵公园正门,步行七八分钟,但她很少进去,通常只是顺便看一眼。她是大妈,但没炒过黄金,没跳过广场舞,更没出国旅过游。她孤僻,不愿意凑热闹,不愿意进人任何一个吵闹的环境。好不容易可以休息,她愿意一个人在家里静静地待着,干点手工活。岁数大了,干活累了,想想过往,不容易。这个晚上,她从北陵公园正门经过,面对喧响的春天、热闹的人群,却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小皮子说要系红领巾聚会,且不说这主意如何,她去还是不去,单说他们上哪儿找红领巾呢?现在的小学生还系红领巾吗?他们小时候是系的,加人少先队,那是大事。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烈士的鲜血染成。儿子小时候也是系的,她还记得陈硕小时候总是系不好红领巾,每次都是她给孩子动手,老师开家长会时还特意提过,说有的家长什么都帮孩子包办,结果孩子连红领巾都不会系,连鞋带都不会系。老师没点名,但她知道老师说的很可能就是她。儿子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确实差。小时候不会系鞋带、红领巾,到现在领带打不好。她知道自己有责任,她太惯着孩子了,恨不得替孩子做一切,但她忍不住不做。自己受过苦,她不想下一代再去受苦。人生来如果就是为了受苦,那有什么意思呢?又想到红领巾的事情―现在街上走路上学的孩子,她没注意还系不系红领巾啊!借都没地方借吧。她自己小时候的红领巾,肯定早就没影了。家都抄了、没了。儿子小时候的红领巾,哪儿去了?也许还在?自从有了泰山小区的家,她像个守财奴,一根布条都不舍得扔,除了生活垃圾,她很少往外面丢东西。她珍惜这个家的一切。失去过才知道有的宝贵。翻翻箱底,也许,还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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