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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阅江楼清谈

唐翼明

严君平的怪脾气

汉朝的时候,成都的街头有个算命的老头,算命算出了名,来找他算命的人颇不少。但这个老头有个古怪的脾气,不管多少人来找他,他每天只算几个人,赚满一百个钱便收摊。回家把门一关,在家里研究《老子》。他后来把他研究《老子》的心得写成了一本书,叫《老子指归》。又教出了一个好学生,这个学生后来成了大思想家、大文学家,就是那位跟司马相如齐名的杨雄。我研究魏晋玄学,自然要读他的《老子指归》,也知道他是杨雄的老师。但是最让我感兴趣的,却是他那每天只赚一百个钱的怪脾气。

关于严君平,《汉书》上只有一小段记载,我把最重要的几句摘录在下面:

君平卜筮于成都市,以为:“卜筮者贱业,而可以惠众人……”裁日阅数人,得百钱足自养,则闭肆下簾而授《老子》。

从这语气看来,一百钱在当时显然是个不大的数目,仅足“自养”而已,也就是刚刚做到糊口。他赚这一百钱大概花不了多少时间,而大部分时间是用在自己读《老子》,或教别人读《老子》上。

人活在世上,当然要穿衣吃饭,所以严君平也得每天赚一百个钱。但是到底要赚多少钱才收手?这里面的学问就大了。人跟动物不同的地方,就是在肉体的饥渴满足之后,他还有精神上的饥渴需要满足。如果只感受到肉体的饥渴而感受不到精神的饥渴,那基本上就不能算是一个人。不过,人首先要满足肉体的需求或广义上的物质的需求,才能进一步去满足精神的需求。物质的需求过于缺乏,人就不能活下去,所以物质的需求优先,精神的需求在后,“衣食足而后知礼仪”,这也是容易明白的道理。但这不等于说精神上的需求可以被忽略,满不满足都无所谓,一个人只有物质的满足而没有精神的满足,无论如何也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顶多是一个偏瘫的人生。

理想的状况当然是在满足物质需求的同时满足精神的需求,但实际状况常常让我们不得不先解决物质问题,再满足精神需求。于是问题就变成物质的需求到底要满足到什么程度才去满足精神的需求?拿严君平来说,每天赚一百个钱大概顶多做到衣食无忧,显然过不了什么阔绰的生活。为什么严君平不肯多花一点时间,多算几个命,多赚几个钱呢?难道他就不想买套好一点的房子?买几件好一点的衣服?买一辆车以代步?以严君平的聪明,自然不会没有想过这些问题,但他最后的结论却是每天只赚一百个钱就够了。因为他要多赚钱便要多算命,多算命便要多花时间,而时间是有限的,花太多的时间去算命,他就没时间去研究他心爱的《老子》了。

物质的追求是没有底线的,如果我们不自己设定底线的话。但时间与生命却是有底线的,而且由不得我们自己设定。这道理并不复杂,可惜世界上真正明白这道理的人不多。我愿意相信大多数人还是有精神追求的,但是他们很少像严君平这样对精神追求有强烈而急迫的需要,他们总是想,等我的物质充分满足了再去追求精神吧。可物质满足的底线在哪里呢?赚一百个钱算满足了吗?还是要赚一千个钱才算满足?赚了一千个钱又觉得要赚一万个钱才好。如此下去,伊于胡底?这个世界上的确有太多的人,整个生命都沉沦在这种永无止境的物质追求当中,而对精神饥渴的呼喊充耳不闻,赚钱赚到死,却舍不得花点时间去想一想生命的真谛,去享受一下生命的乐趣,尤其是精神的乐趣。这是多么可怜的人生啊!

自我设定物质追求的底线,高度重视精神的需求,这是严君平的大智慧,也是他留给我们最宝贵的遗训,我以为比他的《老子指归》更值得我们珍惜。

可以设想,会有人提出这样的反驳:我同意要设立一个底线,但底线在哪里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底线啊。说得好。我因此很想研究一下,一百个钱,在当时究竟是一个什么概念?能买多少东西?需要算几个命?可惜我对汉朝的市场状况一无所知,专门研究汉朝经济的专家或许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我对他们也没有多少信心。总之,我想不出答案,所以也回答不了这些朋友的反驳。我只知道,在我们今天这个社会,赚钱是多多益善,每天赚一百个钱就收手,那如果不被人视为蠢蛋,也会被人视为懒汉的。严君平的怪癖从古以来就没有几个人理解,现在更不会有人认同。世界还是这个世界,人还是这些人,懂严君平的人就懂严君平,不懂严君平的人还是不懂严君平。我不过说说而已,并不妄想改变这个世界。

最堪玩味是常谈

不知道是老了还是成熟了,我现在想问题老是会回到古圣先贤的教导,也就是被一般人和我自己在年轻的时候鄙之为老生常谈的一些东西,常觉得如饮佳茗,其味悠长。而我曾经很欣赏的、下很多功夫研究过的一些时髦理论,现在看来都有点像肥皂泡或者棉花糖,在那些漂亮的词藻和时髦的术语后面,常常只说出了一点小小的道理,这点东西被无限地稀释,拼命地包装,也就俨然成了一套什么理论。这些所谓理论,直白地说,其实也就不过是一碗味精汤,有的时候简直就是一袭皇帝的新衣。我在台湾政治大学开过一门《西方现代文学批评理论专题》的课,里面讲到叙事学、精神分析、形式主义、结构主义、新批评、诠释学、接受美学、解构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女权主义,以及各种各样的文化批评,称得上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现在轮到自己来写文章,觉得这些东西基本上都帮不了我什么忙,倒是孔子的三条教训却时时在我的脑海里转来转去。第一条是:修辞立其诚。第二条是:辞达而已矣。第三条是:言而不文,行之不远。这样简简单单的十八个字,几乎概括了所有写作的最重要的宗旨、原则和技巧。那些洋洋数百万言的棉花糖和肥皂泡,各领风骚三五年,可以制造千万块敲门砖,让千万人获得博士学位、升为教授。但是它们到底在这十八个字之外说出了多少新的东西呢?对我们的写作真有什么新的指导意义吗?我看未必。宋朝的赵普说,他以半部《论语》辅太祖(赵匡胤)定天下,又以半部《论语》辅太宗(赵光义)致太平。我从前觉得这话太夸张,现在看来也未必。如果我们今天大家都切切实实地按照《论语》中的教导做人做事,是确实可以“致太平”,即建成一个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

被我们批驳为老生常谈的东西,除了先贤的教导,还有旧时留下来的许多格言,它们往往是民间智慧凝成的说法。例如结婚要门当户对,这话从五四以来就一直被鄙视、被批判,至今也还是被许多人嗤之以鼻。我年轻的时候对这句话也很反感。结婚只要两个人相爱就行,要门当户对,岂非视婚姻为交易?不仅无理,而且可厌。现在经事多了,看得也多了,方知这话说得一点也不错。恋爱或可不需要门当户对,但结婚的确要门当户对,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比门当户对的婚姻所带来的问题多得多,所结出的果子也更苦。因为恋爱是两个人的事,而婚姻却是两群人的事,恋爱不含交易的成分,而婚姻注定有各种各样的交易考虑。又如道德,各种各样洋洋洒洒的理论和教条,都不如孔夫子讲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八个字更根本,更中肯,也更彻底,也不如民间的“做人要讲良心”六个字那样简单明白。

老生常谈,因为它的“老”,因为它的“常”,常常被人们认为陈腐,认为了无新意,认为不值得再琢磨。它常常像一个滑滑溜溜的糖珠子,从嘴巴里吞进去,立即滑过喉咙,滑过肠胃,从****里排了出来。其实它本是一颗仙丹,只是我们已经习惯不去咀嚼它,也不屑于去消化它。所以虽是仙丹也治不了我们的病,帮不了我们的忙。《世说新语·规箴篇》有一个故事,这样说的:

“何晏、鄧飏令管輅作卦,云:「不知位至三公不?」卦成,輅稱引古義,深以戒之。飏曰:「此老生之常談。」”

这就是“老生常谈”这个成语的出处。其实在邓飏这句话之后,管辂还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他说:“夫老生者见不生,常谈者见不谈也。”(见《世说新语》该条刘注所引〈管辂别传〉)“老生”正因为见过许多后生,甚至“不生”(砍了脑袋,丢了性命),才成其为“老生”,“常谈”正因为见证过许多棉花糖、肥皂泡之类的新谈,甚至“不谈”(无法再谈,谎言戳穿,理论破产),才成其为“常谈”。鄙视别人为“老生”,却不知道自己是少不更事的“后生”,甚至可能很快就将“不生”。鄙视前人的话(“古义”)为“常谈”,却不知道自己说的只是棉花糖、肥皂泡,甚至是皇帝的新衣,有一天连这些也都谈不下去了,终于落到“不谈”。这就是邓飏这一类自作聪明的人的悲剧。邓飏不久之后就被司马懿杀了,真的被管辂说中,“不生”也“不谈”了。

老生常谈,之所以能够成为老生常谈,就是因为它经过了时间的淘汰,无数人的检验,还有价值,还有道理,还留在人们的记忆里,还活跃在人们的舌头上,否则早就被遗忘了,消失了。老生常谈之所以成为老生常谈,还因为它说的是平平常常的道理,并不新潮,也不抢眼,但是它正如空气、阳光、水一样,是人们习以为常却一日不可或缺的东西。我们曾经经过“大破大立”、“先破后立”的自命不凡的年代,一切老生常谈几乎都被破过,被批判过,被嘲笑过。结果我们尝到了难堪的苦果,至今未能复原,这是大家都清楚的。我们应该记住这个教训。

逢庙必拜与“向佛行贿”

西方文艺复兴以来张扬理性,人类终于从长久的宗教迷信禁锢中解放出来,这自然是一件好事。但近两百年来,人类似乎又陷进了一种新的迷信,即迷信理智,迷信科学,以至于弄成了科学主义,一切唯科学是尚,以科学作为判别一切是非的标准。只要是科学的,都好,都对,都值得提倡;凡不科学的,都非,都坏,都要批判打倒。

人明知自己是渺小的、有限的,但却相信自己的理性是无限的、万能的,是可以认识一切的,包括创生人类本身的宇宙在内。这是不是一种新的迷信?是不是另一种狂妄无知呢?一个再力大无穷的大力士,也不能拔着自己的头发让自己离开地面。为什么人的理性就可以认清那创生自己的宇宙呢?即以人类自身的理性来判断,这也是不合理的呀。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神秘而无穷的宇宙愈来愈充满敬畏之心,愈来愈不敢轻薄地谈论所谓宇宙的问题,愈来愈觉得这无穷的宇宙中有太多我们所不知道的神秘。对于这令人迷惘的宇宙,和我们所不知的神秘,最好的态度是不要不懂装懂地乱发议论,所以我也愈来愈认同孔子的态度:“不语怪、力、乱、神。”对于自己不懂的东西最好是不语。不语而已,不等于说它不存在。庄子也说:“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不论而已,也并没有否定它的存在。总之,对于神秘的宇宙和宇宙的神秘我是抱着一种敬畏的态度的。如果说这就是宗教情怀,那么不妨说,我是一个有宗教情怀的人。

但若因此说我是一个有神论者,或说我是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却也不大确切。至少对于世界上现存的任何一种宗教,我都并不承认我是其中某一种的信徒。这仍然是理智在作怪。因为我既不能确认其无,也无法确认其有,所以既不敢指斥某种信仰为荒谬诞妄,又无法确定其可信可仰。但我确实认为每一个存了许久的、有许多信徒的宗教信仰,都至少反映了一群人的信念和价值观,都是一个或一群智者所编织的一张相对完整的人生意义之网。换言之,它都是人类的一种文化创造,它代表了某一个文化系统。因此,它都值得我尊重。所以我对世界上现存的各大宗教,都取尊敬的态度,不敢亵渎。这种态度我自己称之为“逢庙必拜”。这里的“庙”,不仅包括佛教的,也包括道教的,也包括基督教的,也包括******教的。我拜的是“庙”,并不是“庙”里的菩萨、神仙、真主或是耶稣,更不是“庙”里的和尚、道士、神父、牧师或阿訇。

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种逢庙必拜的态度,还有另外一种逢庙必拜的人,却跟我的逢庙必拜貌同而神异。他们也不特别信仰任何一种特定的宗教,又不敢得罪任何一种宗教,所以也跟我一样逢庙必拜。我也不敢得罪,不过我的不敢得罪,是敬畏宇宙的神秘。他们的不敢得罪,却是怕惹来灾祸,不仅不想惹来灾祸,而且更进一步地想得到福庇,得到好处。其实这种态度不仅存在于这些逢庙必拜的人当中,就是在只拜某一类庙的信徒中也很普遍。到佛寺里求子、求官、求发财,到道观里求祛邪、求驱鬼、求消灾,到清真寺里求真主保佑,到基督教教堂里为某一位得癌症的弟兄姊妹祷告,其宗旨都差不多,无非是猪八戒遇到妖精时大喊“阿弥陀佛”一样的心理。我自己在得忧郁症而痛苦不堪的时候,也曾经听从我妹妹的劝告,跟着一群弟兄姊妹到教会里去祷告,弟兄姊妹们也为我祷告。但我一面祷告,一面心里总免不了想,上帝真有这么多功夫来帮助天底下每一个受苦受难的人吗?所以我去教会一方面是不想辜负妹妹的好意,一方面也确实是病急乱投医,姑且一试。大概也正因为不够虔诚吧,所以总不管用。最后还是医生的药丸和自己身体的努力,把我从忧郁症中拉了出来。

去年退休回国,有机会到普陀山、少林寺、武当山这些地方转了一转,发现大都香火鼎盛,善男信女们络绎不绝地往功德箱里投钱。不少寺庙大兴土木,和尚道士们也都一个个红光满面,喜气洋洋。一位河南省的文化干部陪我游少林寺,小声跟我说:“这里的小和尚都有情况。”(“情况”二字,大陆人人皆知,不必赘注,但港台和外籍华人可能看不懂,请向大陆朋友求教。)我听了一惊,又一笑,觉得其实也在意料之中。我在北京的五星级饭店里早已见过他们的朋友,虽然披着袈裟,却跟我们一起吃豪华的自助餐,还主动过来和我搭讪,说了一大堆“施主福相,明年定升局长、董事长,发大财”之类的预言,又拿出一块镀金的佛像片,从桌底下伸给我,我当然也很识趣地回报了他们一百块钱,不料他们说“三”才是福数,于是又加了两百。由此推去,小和尚有“情况”也就不奇怪了。信徒们要求福求财,舍得花钱,和尚们要改善生活,乐得收钱。如果用史铁生的话来讲,信徒们是“向佛行贿”,和尚们也就不过是“代佛受贿”而已。

以上说的也是一种逢庙必拜的态度,只是跟我的逢庙必拜有些不同罢了。

说快乐与幸福

几个搞文学的朋友一起聚谈,一友说:“古人说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汉有赋,魏晋有文,唐有诗,宋有词,元有曲,明清有小说,那我们这一代呢?”一友接口说:“有段子文学啊。”大家相视而笑。这倒令我想起不久前一个朋友发来的段子,其文曰:“人生嘛,0岁哭着出场,10岁快乐成长,20为情彷徨,30基本定向,40拼命打闯,50回头望望,60告老还乡,70搓搓麻将,80晒晒太阳,90躺在床上,100岁挂在墙上……生得伟大,死得凄凉。所以呀,该吃就吃,该喝就喝,遇事别往心里搁。洗着澡,看着表,舒服一秒是一秒。”俗是俗,但俗得颇有味,你还不能不说他讲的也大致不差,人生岂不就是这么回事?能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更多的人是60、70就已经挂在墙上了,甚至更早。

读了这个段子的人齐声称妙,可见心有同感。这段子的意思无非是说,人生短促,当及时行乐。其实同样的意思前人早已言之,且让我抄两段很古的古语在下面,不妨对照对照:

“百年寿之大齐。得百年者,千无一焉。设有一者,孩抱以逮昏老,几居其半矣。夜眠之所弭,昼觉之所遗,又几居其半矣。痛疾哀苦,亡失忧惧,又几居其半矣。量十数年之中,逌然而自得,亡介焉之虑者,亦亡一时之中尔。则人之生也奚为哉?奚乐哉?为美厚尔,为声色尔。而美厚复不可常厌足,声色不可常玩闻,乃复为刑赏之所禁劝,名法之所进退。遑遑尔,竟一时之虚誉,规死后之余荣;偊偊尔,慎耳目之观听,惜身意之是非;徒失当年之至乐,不能自肆于一时,重囚累梏,何以异哉?”

“万物所异者,生也。所同者,死也。生则贤愚贵贱,是所异也。死则臭腐消灭,是所同也。……十年亦死,百年亦死;仁圣亦死,凶愚亦死。生则尧舜,死则腐骨;生则桀纣,死则腐骨。腐骨一矣,孰知其异?且趣当生,奚遑死后?”

这是杨朱说的话,载《列子·杨朱》篇。杨朱是战国时代一位大思想家,他的名气当时跟孔子、墨子鼎足而三,孟子说当时不信儒家的人要么信墨子,要么便信杨朱,所谓“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朱的思想跟墨子的思想差不多是两个极端,墨子“摩顶放踵”,利人救世,杨朱则消极悲观,主张及时行乐,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一个一心利他,一个只管自己。比较起来,孔子则取中庸之道,提倡先管好自己,再推己及人,所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到后来杨朱和墨翟的学说都式微了,只有孔子的学说被后人发扬光大,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坚。可见,只管自己是行不通的,专门利人也是行不通的。人生活在人群中,一刻也脱离不了他人,但每个人毕竟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只有发奋图强,先把自己建设好,才能有益于他人,在完成自我的同时,造福社会,在造福社会的同时,成就自己。

一个人追求快乐与幸福是无可非议的,不仅无可非议,而且应当承认追求幸福快乐是人的天性,也是人生的根本目的,没有人愿意痛苦地活着。或如西方学者所说,追求幸福乃是天赋人权。但既然人人都有追求幸福快乐的权利,那就不能只顾一己的快乐幸福,而否定别人也有同样的权利,甚至把自己的幸福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在一群痛苦的人当中,一个人是快乐不起来的。

追求快乐幸福是大家都一样的,但是快乐幸福的内容却因人而异。每个人都有权追求自己想追求的快乐幸福,只要不影响别人追求快乐幸福,别人就没有权力加以干涉或指责,也无需以自己之认为快乐幸福,否定别人不同之快乐幸福。例如我喜欢读书,不喜欢打麻将,但决不认为别人也要跟着我读书,而不可以打麻将,而且我承认从打麻将得到的快乐,不一定比从读书中得到的快乐少,梁启超就说过:“唯有读书能够使我忘掉打麻将。也唯有打麻将可以使我忘掉读书。”可见方城之中确有乐趣。自己不打或不会打,就不能深切体会打麻将之快乐,又何能遽加否定哉?子非鱼,焉知鱼之乐?鲲鹏与学鸠,一个“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一个“决起而飞,抢榆枋而止”,大小悬殊,各适所适,大不讥小,小不笑大,于是互相尊重,俱各逍遥矣。愿意读书的读书,愿意打麻将的打麻将,互不干涉,各得其所,于是天下太平矣,社会和谐矣。

引起快乐的原因千差万别,但快乐的本身却没有什么差别,就好比不同的燃料烧出来的火却是相同的。有人说,一个乞丐讨到一块肉所得到的快乐,不下于一个君王新增一块疆土所得到的快乐。乞丐当然无法与君王相比,一块肉也决不等于一块疆土,但其为快乐则一。有人把快乐分为感官的快乐与心灵的快乐两大类,这或许是可行的,感官的快乐较为短暂,而心灵的快乐则较为持久,但感官的快乐与心灵的快乐也并非可以截然为二,一切心灵的快乐都必须通过感官才能达至,没有感官的快乐在先,恐怕也很难有心灵的快乐于后。孔子在齐国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快乐到三个月不知道肉味,可见心灵的快乐之持久,而且压过感官快乐(不知肉味)。但是,如果先不通过耳朵这个感官听到韶乐,则延续三个月的心灵快乐也就不会产生了。

快乐与幸福意思差不多,人们也常常混用,但细分起来还是有些差别的。快乐是一种高兴的情绪,幸福是一种满足的状态。情绪是一时的起伏的,像一个波浪,起之后必有落,通常难以持久,孔子说的三月不知肉味,恐怕有点夸张,我就从来没有体会过这么久的快乐。状态却可以相对稳定,像平静的水面,可以持续很久。不断地有大大小小的快乐,连起来可以构成幸福的状态,但即使没有明显的快乐,心情平静而满足,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现在青年人口中常常说的英文“high”,很贴切地形容出“高兴”(也许更贴切一点是“找乐子”)的波动性,拿来形容幸福就不妥当了。

追求快乐与幸福,既是人的天性,是人的天赋权利,也是人生活的根本目的,因此也就不可替代或者转让。只要不妨碍别人追求快乐与幸福,每一个人毫无疑问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与方式去追求自己的快乐与幸福。一切号召人们牺牲自己的快乐幸福去让其他人快乐幸福,牺牲此生的快乐幸福去追求所谓来生的极乐世界,牺牲一代人的快乐幸福去换取所谓的子孙万代的快乐幸福,牺牲具体平凡的快乐幸福(甚至生命),去追求所谓某种伟大理念(多半是乌托邦)的实现,看来高尚得很,纯洁的年轻人往往很容易被激动(我自己年轻时也一样),但究其实都迹近欺骗,不管说的人是虚伪的还是真诚的。如果你真诚地觉得这样做你很快乐很幸福,那你就去做吧,但别号召别人跟着你做;如果你自己其实并不想这样做,只是号召别人这样做,那么对不起,我就只能说你是一个骗子。

(选自《海燕》2009年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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