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郊外,一行人热闹得很。
“咱们这是烤全羊啊?吃得完?”杜云倾瞧着那一只羊,硬生生透过枯焦的皮肉,联想到了想必这头羊,也是活生生萌萌哒的吧。
也不知道是公羊还是母羊,可无论是什么,若是不死,都会生儿育女,生出很多的小羊吧。那世界上就多了好多生命呢。可是自己似乎是这一切的终结者!
“谁杀的这羊啊!”杜云倾叉腰,不知道为何,竟然有些恼火了。这青山绿水蓝天白云间,竟然做了这样残酷的事情。
初夏结结巴巴道:“这,好像是夏冬挑的吧吧……”
“哼!这可是生命!”
“可是……可是是你说想要吃烤全羊的啊。”初夏翻了个白眼,这才想到前些日子去雷音寺那主持说,要爱护万物,于是她还真的好几日都只吃青草。前日说着想吃肉,特别想吃烤全羊。冬雪给记下了,这会子好不容易找到了最好的给她,她倒是不乐意起来了。
杜云倾拿起一个柴火,敲打了下地面。瞧着那火星点,有一搭没一搭地玩着。知道理亏,因为原来罪魁祸首竟然是自己啊。
“其实,你也不用太担心。有生有灭,这离去了还可以投胎啊。说不定啊,能投胎做个人,或者直接投胎到了天界,在天界继续做头羊,也不错啊。”离墨倒是心宽得很。也的确香喷喷的情况下,的确是很需要给自己一个心安理得的理由。
“这话,听起来有些怪。不过,我想,凡是存在的都是有用的。总不能让着羊肉没有存在价值吧。”初夏这话,说得漫不经心,却让另外两人纷纷侧目。
杜云倾吞了吞口水,吼叫了一句:“给我切一块,对对对,就那腿那!”
“啊?”初夏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稍微楞了一下才明白对方说的,嘿嘿一笑,挽起袖子,干劲上来了。
离墨瞧了瞧远处,并没有看见七王爷到来,心下有些担忧道:“这还不来,等会要被吃光了呢!”
初夏听到这话,倒是不服气了:“这还没全部好呢,不着急不着急。咱们几个肚子加起来,也装不下它啊。”
“是吗?”杜云倾的这话,有些揶揄。让初夏的脸一下子唰的一下就红了。也不知是火太大了,还是什么缘故。
“这鞋子,真是好看呢。”初夏的眼睛里,冒出来的都是闪亮的光:“瞧着这玉,是上好的呢。你怎么穿着出来这种荒郊野岭的地方啊。”初夏满是心疼,想要去擦拭那鞋子上的泥土,却又有些担心自己手中的黑乎乎,会让鞋子更加脏。
有些叹息地只是瞧着。
杜云倾把脚伸长,左看右看了下,心情也不错:“嗯哪,罗姨给的哦。”
“罗姨??给的???那个铁公鸡?哦不,铁母鸡?哦,也不……”一下子言语慌乱了起来,的确没想到,竟然罗掌柜会送这样精致而贵重的东西,好让人出乎意料啊。
商人,是有钱的群体。
可是商人,都是无利益就不靠近的群体。
所以那句话怎么说来的,无奸不商。请相信古人的智慧,这话竟然流传了下来,那定然是有流传下来的理由咯。
“是的,谁让我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呢!”杜云倾发现这鞋子,虽然穿着舒服,可是不知道为何,小腿那里倒是有些不舒服了。想必是因为跟,让小腿肌肉产生了一些什么反应吧。至于到底是什么,就不是很清楚了。
不过总的来说呢,是利大于弊。因为这双鞋子,让心情都好上了许多。只是若是南洛靖来了,或许心情会更加好一些。真想听到他夸奖自己呢,哪怕夸这鞋子好看啊。反正这鞋子穿在的也是自己的脚上。
这样想的时候,突然惊觉,在什么时候开始,已经不有自主的什么事情都喜欢扯上他了呢。这就是习惯吗?
习惯果然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存在呢。
初春,气候已经是极好,放眼望去都是绿色,杜云倾咬着一口羊肉,望着金灿灿的太阳光,草地上的叶子似乎都被沾惹上了黄金似的金边,看着心里暖暖的。一年了,时间过得好快呀。
仿佛昨日才是初遇的那一日,可是竟然已经过去了三百多天。想着,也的确是缘分,无论是衢阳府,还是雪谷,或者是京都。世界那么大,可是偏巧就遇见了。
这一年变化最大的应该是绿芙,谁能想到竟然进宫做了娘娘,而且还怀上了龙嗣。这往后若是想要安安稳稳度日,只需要安稳生下孩子,本分一些即可。荣华富贵自然也是少不了了的。
而自己呢,也遇见了哥哥,有了亲人,开有了自己的买卖。想来一切都顺顺当当,虽然中间经历了生离死别……却也坚强活了下来。守得云开见月明,是这样吗?可是为何心里会有一些隐隐不安的感觉呢。
“既然不来,那就要吃掉咯。”杜云倾道了一句。
“不会的,咱们王爷啊,早就想见你了,只是最近实在是太忙了。这已经说好的事情,自然是不会爽约的。除非……”离墨突然想到了慕思……
“除非是被那个慕思给缠住吧。”初夏冷冷瞪了一眼过去:“你们家主子,到底什么意思啊,到底想要把我姐怎样?”
“七王爷难不成就不是你的主子?旧主子也是主子吧,忘恩负义。”离墨很少对女子这样说话,想必是心里为了替自家王爷打抱不平,更是因为听说竹染跟一个江湖人士很是亲密,所以心情才不是特别好的吧。
“哟,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啊,是因为竹染跟江湖第一帅,一见钟情的事情,心情不是很好吧。”初夏说这话的时候,倒是有些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因为知道竹染心有所属的,知道离墨没有希望了,所以初夏倒是不那么恐惧了。以前老是怕他离开自己,可是现如今想着他是不会离开七王爷的了。
那么,自己是很有希望的嘛。
不过,开心归开心,也还是不能过于放纵了情绪,不然过于跋扈就要把他给吓走了呢。有些后怕刚才说的话。只是话已出口,没反悔余地咯。于是切了一块上好羊肉,递过去:“离墨哥哥,吃一口吧,可香了哦。”
“勉为其难吧。”
离墨是男子,并没有女子那般的心思。只是饿了有吃的,就吃了。至于她说的那件事,的确是心里有些伤,可是既然是心爱女子,有了两情相悦的人也终究是好事。总比她一直想着七王爷要好。
主要是七王爷心里并没有竹染啊,无论是一个女子还是一个男子,把心思寄托在一个不在意自己的人身上,是对自己最大的不负责,也是给自己最大的责罚。
所以,常有人说,如果自己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情,要说对不起。可是其实最应当是的,自己要经常给自己说对不起。
“咱们一回去放风筝吧。再吃下去,我要成猪了。”初夏拍拍屁股起身,肚子圆鼓鼓的了。可是有些意犹未尽似的,口有些渴。
“口渴了,可是……好像咱们忘记带水了呢。”
“我去打水。”离墨起身。这种事情,自然是男子来做的嘛。
可是杜云倾也想着到处溜达,这东郊还没来玩过呢。鸟语花香的,看起来倒是个好地方似的:“我也想去。”
“我不要一个人在这里。”
“这周围不到百米外就有好几个来烧烤的,你怕什么啊。再说,咱们王府的侍卫也不是吃素的啊,他们在,你担心什么啊?”离墨道。
初夏还是反对:“不行,我不要一个人在这里。不过,你倒是提醒我了,他们还什么都没吃呢。”说着一块一块开始切割肉,再分给那些侍卫。
“谢谢”“谢谢”。
都对初夏,面带感恩,初夏却只顾着分东西和点头并道:“刚才,忘记了。不好意思,主要是你们站得有点远,我不太注意到。嘿嘿。”
“姑娘客气了。”本不敢吃,可是瞧着离墨眼色,看来是被允许了,几人才大快朵颐起来。看来今日这差事还是不错的。山清水秀,还有好吃的,比在府里头站岗好多了呢。
“诶!你们两个!!”当初夏安抚好侍从后,竟然发现杜云倾和离墨,两人已经离开自己老远了。朝着南边的方向走去。
远处两人,听见了后面的声音,一边向前走,一边手举起来,做了个再见的手势。
“咱们为何不让初夏一起来?”离墨好奇。大家一起找水,也可以作伴啊。这要去带水起码要走三里路呢。只有那里才有一个村庄。
“就是故意让她着急的。”杜云倾说完,瞧见离墨一脸的不相信,无奈狡黠地笑道:“我听说,那村庄的水,可以美容养颜呢。只是听说那里的狗,非常的欺生。初夏有些怕毛茸茸的动物啦。”
“可是,刚才看她吃得很高兴啊。”心下想:看来王府是时候应该多养一些毛茸茸的小动物了。
“那是因为已经没有毛了啊。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