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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传扬

狗如其人,卢二少爷的两只狗,虽然现在还小,但却是非常勇敢能干的。它们一天天长大了,白天养在院子里,晚上时放到后院,只要有生人靠近,就大声叫起来,家里再不必担心贼人了。

当然宁婉对这两条狗也极好,每天都要从肉铺子里给它们买几根肉骨头,将它们养得毛皮油亮,精气神十足。家里人都开玩笑说,整个宁家,两只狗吃的是最好的,天天有肉。

宁婉坐在葡萄架下面,随手摘了一串葡萄边吃边说:“要是没有这两只狗,我们哪里能吃得上葡萄?”

先前担心毛驴再丢,晚上睡前总要将几头驴拉到院子里,结果葡萄架子被糟蹋得不成样子,还是这些天慢慢又长得好了,大家也能坐在这里乘凉吃葡萄。

大姑也摘了葡萄吃,又笑,“这话也算,先前天院子里拴着毛驴,不像个样子,怎么收拾也不干净,现在多好!竟有些像赵家庄子里那么,那么……”

宁婉就替她把话补全,“那么雅致。”

“对了,就是雅致!”大姑就又说:“就算今年赵家到庄子上,我也不去帮工了,还是到娘家好。不过,听说赵家又没有来,那么好的庄子就白白放着。”

喜姐儿就说:“赵家有钱,就算白放着也不心疼。”

她们几个便向娘和宁清讲起了赵家的富贵,把娘听得直咋舌,“这么有钱!”

赵家,赵家果真早已经成了一个遥远的梦,宁婉已经不大放在心上了,就看着娘说:“过几年,我也给家里置一个庄子!”

大家便都笑了起来。

镇上昼夜派人巡查,家里也养了两条狼狗,宁家人都安下了心。而且马驿镇上果真一直清清静静静,再没有一点贼人的影子。

不过几个月来,虎台县周围贼人的故事却越传越传奇,十几个镇子都遭了贼,有丢牲畜的,有丢银钱的,又有丢传家宝的,大家都说这伙贼本事大得很,没有他们偷不着的东西,而官府却怎么也抓不到。

唯有宁婉知道,这伙贼人是来自关内的惯偷,狡滑得很。只看他们作案,一直都在虎台县外的各镇转,却从不进虎台县,为的就是十分谨慎。毕竟县城是有城墙的,晚上关城门,早上开城门,又都有人巡查,如果一时失了手就逃不出去,但镇上就容易多了就算失了手,转眼间就跑到田地里,哪里还能找到?而且他们从来不连续作案,偷了一处,就停下来,谁也不知道他们下一处会在哪里出现。

又想到钱县令付捕头,他们眼下应该每天焦头烂额地想办法抓贼,也许眼下付捕头已经挨了钱县令的板子。宁婉纵是有心,可是也着实帮不上忙,也只能看着这些贼在外逍遥。

倒是多伦的信传了过来,卢二少爷立下了大功,将抢劫多伦那个部落首领的头带了回来,朝廷下令传首九边,轰动一时,而他自然成为多伦的新百户,也就是六品的武官。宁婉一次又一次给吴夫人念着卢二少爷的信,“儿已授六品百户官职,近日将为母亲上表请封安人,余皆安好,望母亲勿念……”

“铁石已经当了六品武官?”吴夫人一次又一次地问宁婉。

“对,卢少爷当了六品武官!”

“铁石果然像他的父亲,到了军中就一直很顺利。”

“是的。”宁婉答应着,卢铁石给家里的信中一句也没有提到他深入大漠千里追敌之事,只是含糊地将送军械的事情说过就写到了他成为百户,仿佛他只是因为将军械送到了多伦就立下大功当了百户一样。而吴夫人也没有认真追究,她只是开心儿子成了六品的军官。

其实宁婉先前所知道的事情现在已经不是秘密了,卢铁石从现在起便一步步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以前他在多伦虽然也立下不少军功,但是又怎么比得了现在呢?

虎台县的人都传扬着他如何带着几十骑深入大漠,千里追敌,如何在夜间突入夷人营帐斩得夷人首级,并将先前被掳去的人带回的故事,一时间已经将那伙贼人的传奇压住了。唯有些不同的是,当年宁婉曾听人说他将那个部落所有壮年男子都尽皆屠杀,而今似乎他并没有杀那样多的人,反倒是将那些夷人带回多伦为奴,令他们开荒耕种。

当然这些传说统统没有流到吴夫人耳中,她依旧生活在老宅,与世人几乎没有来往的老宅里,除了身边的两位老仆,只有宁婉会来看看她,而这三个人都觉得还是将事情瞒着的好。

盛夏时正是生意的淡季,可宁婉心情依旧极好,便将卢二少爷送来的皮子拿出来,送到虎台县里找了有名的周裁缝,他家世代专做皮货,据说手艺竟不比京城的名店差,只是样式不如那边的新而已。

周裁缝只一打眼就问:“这是从北边来的吧?”说着用手抚了抚,叹了一声,“好久没见过这样的好皮子了!”

紫貂生活的林海雪原都在夷人的掌控下,每年出些好皮子都要经过官府进上,寻常人很难得到,就是有,也不是长在那寒冷之地的,皮毛又是不同。

“周裁缝好眼力!”宁婉就笑道:“我想做一顶帽子,再做六个毛领子。”

这样的好皮子宁婉自然不能只自己做件皮袄,她的年龄穿着紫貂皮也不大适合,因此仔细算过了给爹做帽子,冬天出门头上不冷身上就暖和;其余自家娘四个加上大姑和喜姐儿每人做一个毛领,然后再买了好缎子各做一件披风,将领子镶在上面,天冷的时候披在外面,又好看又实用。至于石头,他还小,长得也快,且于氏还说小孩子火气旺,不必穿皮毛的,因此就没有他的。

周裁缝仔细量了半天,最后说:“还能剩下些碎皮,可以再拼个手笼。”

宁婉就点头,“就按周裁缝说的吧。”

算起工钱,一向敢花钱的宁婉都要吐血了,一共三十两!

宁婉先前是做过貂皮衣裳的,因此她怎么也不想能这样贵,就问:“是不是算多了,毕竟只有十几块皮子啊。”

周裁缝摇头笑道:“你这十几块皮子是最好的料子,我要亲手做,儿子和徒弟们只能在一旁看,从现在起一直要做到冬天,而且所有要用的衬里丝线扣绊什么的也都要最好的,收三十两银子不多!”

宁婉只得认了,回家里减了大半告诉了娘,结果于氏还是叨咕了好久,“花十几两银子就做几块皮子,你怎么就答应了,我们去皮货铺子里都买下这些东西了!”

但是东西送回来,于氏便再不说了,尤其是宁梁的那顶帽子,也不知周裁缝是怎么弄的,将几块貂皮天衣无缝地接在一起,又平整又光滑,黑紫色的暗光含蓄地显示着无比的奢华,每一个看到这帽子的人都要夸赞不已。至于这帽子戴着暖和,里衬又是可以拆缷换洗等等的好处就更是说也说不完的。

等喜姐儿将大家的披风上都安好了领子,每个人披上试了试,立即觉得自己都变了一个人,大姑就说:“我怎么觉得自己变成了富贵人家的老太太了呢!”又指着于氏笑,“看你娘,好像有钱人家的媳妇呢!”

宁婉又将披风上的大毛领竖起来给大家看,“还可以这样,无论什么天气都不觉得冷了。”她的披风颜色最娇嫩,是粉蓝色的缎子,配上厚重的紫貂领,俏丽中带着华贵,特别她将领子竖起来,一张秀丽的脸庞被衬得更加美丽可爱。喜姐儿不由自主地也与她一样,“娘,你瞧我好看吗?”

喜姐因为肤色黑,从不穿浅淡的颜色,因此挑了大红的缎子,虽然比宁婉的老气些,但是却更庄重,且她本比宁婉大上两岁,倒也适合。于氏和大姑就都说:“自然好看,这样好的皮毛和绸缎,谁穿了都好看!”

宁清特别换了当初成亲时的红缎子衣裙,现在将自己的雪青色披风抖了抖披在肩上,笑道:“一会儿我出门时就披上,实在太拉风了!”

宁婉便好心提醒她,“现在还不太冷,不必穿披风的。”

“做了就是要穿的!”宁清又得意地道:“过去总见有钱人这样穿,如今自己也有一件了!”

唯一的手笼最后归了宁婉,她原想推辞的,但又怕落到宁清手中,便接了过来。黑紫色的皮毛,银亮的毛针,看似带了些冷硬的东西触在手中却极柔极软,周裁缝的手艺果真好,虽然是碎皮子拼的,但看起来却平完全是一块皮子。将两只手笼在里面,只一会就热得受不住,看看宁清羡慕的目光,与披风一同收到了自己房里,“放到最冷的时候再用吧。”

这时才想起来还有一事未了,便顺手在众人面前将宁清的银子还了。宁婉自然如约加了利钱,又将借据要来细看了不错才放到油灯上烧成灰。

宁清将银子借出了大半年,平白得了一分利,又见妹妹还的银子是足两的细丝纹银,捧着五十五两银子笑得怎么也合不拢嘴,便披着新披风回房去了,却没有看到身后几个人复杂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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