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一堆事,朋友约我去旁听一桩离婚案的审理,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答应了。
原告长得不错,精明能干,一看就是嘴有一张、手有一双的新时代女性;被告矮小瘦弱、尖嘴猴腮,一眼就让人看出了心理落差。这让我想到了武大郎和潘金莲。潘金莲貌美如花,又在张大户家见识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她不会满足于武大郎三寸丁的外貌,也不会对武大郎的炊饼生意感兴趣,她内心里追求的是舒适优雅。武大郎娶潘金莲觉得是攀了高枝,他陶醉于众多男人对潘金莲垂涎的虚荣心里,以为只要让潘金莲吃饱穿暖、对她百依百顺就能修成正果,让这种虚荣心滋生出来的幸福感绵延至永久,他从来没有想到要去窥探一下潘金莲的内心世界。武大郎和潘金莲压根儿不是一条道上的人,却被命运生拉活扯地捆绑在一起,演绎了一场注定要夭折的婚姻悲剧。即使没有西门庆,也一定有其他男人来轻松地给武大郎戴上绿帽子,不得善终是这场天差地别婚姻命定的结局。
年轻时我们不知道生活的真谛,我们鄙视门当户对,以为只有王宝钏嫁给薛仁贵才足够浪漫刺激;我们对真金白银嗤之以鼻,以为只要有玫瑰绽放的笑脸,面包可以永远不提。我们在童话故事中感动得忘乎所以,认为青蛙可以在一瞬间变成王子,灰姑娘穿上水晶鞋就可以迷倒整个宫廷,白雪公主经过王子轻轻一吻就能醒来,丑小鸭低头向湖就能完成白天鹅的蜕变。最重要的是,王子和公主一旦相遇,他们从此就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不再有一丝烦恼、忧愁和困难。
我们忘了老祖宗字字珠玑的教训——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贫贱夫妻百事哀。直到有一天,我们跌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才知道小锅是铁铸的,石头泥巴做的用着不称手;才知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当所有浪漫飘逝,没有跌得粉身碎骨已是万幸。
其实,只有才貌相当的两个人和实力相当的两个家庭,才能缔结婚姻的平稳愉快,才能让家族这艘微型航母扬帆起航、一路顺风。凡是攀了高枝的婚姻,不论攀登的是男是女,能够波澜不兴、和睦相处的很少,能够熬成金婚、银婚的简直是奇迹!
原告沉着冷静,赤膊上阵。被告请了一个律师,一脸傲然。原告陈述着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家庭暴力、心灰意冷、覆水难收,在她的话语中,反复重申、最为坚定的一句是:请法官判决我和被告离婚。
过去离婚常说的一句话是:没有共同言语。有人调侃道:我们都说中文,我又没说外语。生活中,有的人一个眼神就能心领神会,有的人唾沫说干,还依旧说死莲花是朵藕花,费尽口舌仍然毫无反应,把“对牛弹琴”这个成语推广运用开来。
旁听的人一开始就指责原告,说她好好的日子不过,夫妻间磕磕碰碰、吵嘴打闹也是常有的事,怎么能动不动就提离婚?我说女人到法院去起诉,一定是九死一生、走投无路了,要是能够协议离婚,谁愿把自己的伤痛抖落在众人面前?
被告及律师反驳、举证,重点落在财产和孩子抚养上。原告说夫妻共同财产和婚生子归被告,她只要5万元补偿。经法院调查,他们所住的房子是被告父母建盖的,不存在共同财产。原告没有再提5万元钱,只求离婚。男人们总是把金钱放在第一位,这极大地伤害了女人,往往把原本可以挽回的感情推向绝路。
法官让原告列举陪嫁物品,原告不仅是什么品牌忘记了,连数量都记不清楚。作为向着婚姻牢笼外面冲刺的原告,嫁妆早就置之度外了。如果舍弃那点微薄的东西,能够换回人生最宝贵的自由,她一定是义无反顾地勇往直前了。
被告起初咬死不存在感情破裂,不同意离婚。说原告经常找借口回娘家,对婚姻、家庭不负责任。旁听的人渐渐发现,被告言辞生冷粗暴、不近情理。说他既然不想离婚,就不会说两句软话?要是聪明的男人,早把媳妇哄得心如浸蜜,睡梦中都能笑醒。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有的人内心极度自卑,行为处事反而狂妄放纵,自以为了不起。
原告说被告把打工的微薄收入,用于买彩票,屡劝不改。被告说没有的事。法官说谁主张谁举证,原告为难的说,他把彩票刮开就随手扔了,我如何举证?被告没想到用勤劳和汗水,换取丰衣足食的日子,却幻想着一夜暴富、翘着二郎腿抽烟看电视,再不用去忍受风吹日晒。女人通常对海市蜃楼的500万、1000万不感兴趣、不愿涉足,她们往往精于5元、10元小菜钱的算计,虔诚于100元、200元的银行存款,满足于勤耕苦做的丰衣足食,甜蜜于夫刚子顺的亲情氛围。她们对男人的最高要求,是可以依靠,带给自己幸福美满;最低要求,是知冷知热,关心体贴。
新世纪让女人觉醒了,不再有人傻到因为你没有人爱,所以上帝派我来爱你;没有人愿意嫁给你,所以我准备牺牲自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木桩也得守的时代早已过去,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女人有权力选择自己的幸福、前程、人生和自己想要的生活。
尽管我们一直在大力宣传妇女“四自”(自立、自强、自尊、自爱)精神,但作为女人,谁都愿意做依人的小鸟。如果撒撒娇就能换来幸福生活,没有哪个女人不把笑容甜美到十二分;如果有人遮风挡雨,没有哪个女人想要亲手扒开云层;如果男人已是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哪个女人又愿扮作拼命三郎的强势?
绝大多数女人是把爱情当成事业,把婚姻当成毕生的舞台来幻想、经营的。没有哪个女人,在家庭、孩子、家务一应大事小事,都用瘦弱的双肩强撑着扛起后,还能容忍男人对自己吹胡子、瞪眼睛;没有哪个女人,在男人把他的收入全部用于吃喝玩赌,自己辛辛苦苦挣钱养孩子糊家后,还认为有义务养活这个手脚健全的男人,并给予他满足种种虚荣心的钱财。
现代女性从不认为结婚就是卖身为奴,用自己挣来的钱还得向男人请示汇报,回趟娘家还得丈夫、公婆亲自批示。结婚是为了寻找共同的幸福、快乐、期望、归宿,而不是男人不能飞翔,就妄图剪断女人的翅膀;男人画地为牢,首先给女人做一个禁闭的牢笼;男人已病入膏肓,就禁止女人枯木逢春。
在审判中,原告几次张开口后,半天说不出话来,正如俗话说的“欲辩已忘言”;几次面露戚容、痛心疾首,我感到稍有触动她就会痛哭流涕、泣不成声,她却始终坚强地忍住,不让通红的眼睛落下一滴眼泪。从20岁到29岁,她把人生中最靓丽的青春年华,陪葬给了和这个矮小猥琐的男人蜕皮痛骨的婚姻,无奈地换来满身伤痕、心如铁石。在无数个暗无天日的夜晚,她是否流泪到天明,一次次叩问前途在何方?将来怎么办?她原本是一株柔弱的小草,被人生的风霜雨雪锻造成了冷漠如石、坚硬如钢的铁树,其间的辛酸绝望,只有默默陪伴她的暗夜知道。
如果男人娶了一个其丑无比、猛一撞见会吓掉魂的女人,同床是需要勇气的;如果女人嫁了一个各方面都让自己看不上眼、一起生活会胀破肚子的男人,共枕也是需要心情的。80年代的原告,在农村女孩中有着优越的条件,尽管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她为什么会选择其貌不扬的被告?我揣度是那套一层的砖混房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年轻的她幼稚地认为,有了人生美好的起点,凭着勤劳的双手就能缔造小康生活。没想到遭遇了一个“怕是不怕你,出是不出来”,你叫他往东,他偏要朝西,说话不把你气个半死不罢休,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男人,她再有通天的本事,又能奈这个男人何?在儿子出生后,公婆帮他们加盖了第二层房屋,估计是喜得大孙子的结果,权当送给孙子的见面礼,与她并没有多少关系。她在这个家中,是依附丈夫、儿子而存在的,公婆和丈夫曾经把她当成一个独立的人看待过吗?很值得怀疑。
两个证人说,就住在被告家旁边、附近,从来没有听到他们吵打,不存在家庭暴力。原告凄凉、沧桑地问:你们家吵架,是专门跑到人多的地方,还是大街上?是啊,开门笑脸迎客,关门大闹天宫。鞋的舒适与痛楚,只有亲临的脚知道,别人妄言什么都是管中窥豹。
我和一群朋友在闲谈中说到家庭暴力,一个男性朋友诚恳地说,女对男的家庭暴力,是女人肩上的担子太重,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包容的心胸已忍耐到了极限,万不得已才想砸碎男人、砸碎世界,同时砸碎她自己。确实,如果不是心若死灰、万念俱灭,女人更愿意粉嫩的小拳,娇嗔地在男人身上擂成欢乐的鼓点,而不是化作铁锤、带着千怨万恨,巴不得立马砸扁这个坑了自己一生的男人。作为妇女工作者,我为那个朋友深刻的见解,很受感动和鼓舞。要是有这样见解的男人多一些,必然少一些夭折的婚姻和被亲情灼伤的孩子。
法官要原告给被告一次机会,挽回尚未破裂的感情。原告梦游似的摇摇头,幽幽地说,我给了,给过他无数次机会了。他要是对这段婚姻还抱有一丝希望,在我们分居这两年中,他随时都可以来找我。可是他一次也没来过,也从来没有找人来转过弯。现在,机会没有了。
法官又对被告说,今天你们当事人双方,都受到了教育和启发,你是否愿意珍惜这次机会,主动找原告和好?被告一梗脖子,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强硬地说,既然她一再坚持离婚,我也只得同意。房子刚才证明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不能由我一个人抚养!我一个大男人,怎么抚养孩子?律师马上说,孩子是夫妻两个共同拥有的,两个人都有抚养的义务。原告说,孩子被告不能照管,我照管,他出一半抚养费就行。要是他没能力出抚养费,我一个人抚养孩子也可以。
法官宣告休庭20分钟,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外和解、协商,大概是本着“主合不主离”宗旨的缘故。休庭期间,邻居们对原告议论纷纷,说她没有责任感,跑回娘家就很长时间不回来,公婆病了也不来服侍。她们不知道,要爱屋才能及乌,而恨乌也往往会及屋。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原告已经对被告彻底死心了,还会在乎、认可公婆?原告也许在一次次协议不成后,无数次咨询亲戚朋友、律师和各种懂法人士,把离婚程序谙熟于心,连新《婚姻法》规定要分居两年才能强判离婚都了如指掌,可见她的决心和破镜难圆。
法官征询旁听者,多数人主张判离,认为被告态度强硬,对未来没有规划;双方分歧太大,离了可以省去他们的折磨和痛苦。我没有出去,不知道他们在庭外是怎么调解的。也许被告家这时意识到了,孩子是他们家传宗接代的香火,怕原告抢夺,在抚养费上作了适当让步。
再次开庭,原本是否离婚、共同财产、抚养孩子三个问题,只剩下抚养孩子了。法官宣布判决:孩子由被告抚养,原告的嫁妆赠送给被告抚养孩子。被告傲然地说,我不要她的嫁妆,让她自己拉走!抚养费出多出少是她的心意,就出10元、8元都行!法官勃然作色道,嫁妆是赠送给你抚养孩子用的,不是给你的!抚养费我刚才在庭外调解时,做工作让你放弃,现在就不要提了。当然,孩子将来可以向他母亲追讨、索要抚养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也许,原告想要带走她朝夕相处的8岁的孩子,所谓共同财产、5万元钱都是迂回战术、铺垫和手腕,在虚晃一枪引开被告及其家庭的注意力后,突然使出杀手锏,趁他们没有反应过来,出其不意地就把孩子带走。她在被告一提到他无法抚养孩子时,马上承诺自己抚养孩子,抚养费要是被告无法出,她可以一个人承担。但她没有如愿,还有人清醒地知道,孩子是被告家现在孙子辈唯一的香火。要是孩子是个女孩呢?被告家是让她带着孩子和嫁妆滚蛋?还是让她带着孩子净身出户地滚蛋?我不敢想。
闭庭后,我在原告脸上看到悲喜交加的表情。她也许为脱离苦海庆幸,同时为荒废了大好青春年华、用尽心机还是只能和孩子生离而悲哀。她脸上布满了倔强坚定,大概决心以此为起点,马上进入人生的另一轮搏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