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抵不住蛋糕的诱惑,孟浅又偷偷地看了方筝一眼,方筝正偏着头望向窗外,她犹豫了一下,用叉子划下一小块蛋糕,飞快地送入口中。
抹茶特有的清淡甜味瞬间在口腔中瞬间爆发,混着淡淡的奶油香甜以及不知名的香料,绝妙的滋味让孟浅眯起了眼睛。
这个家伙,也没有看起来的那么讨厌。
至少他选甜点师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孟浅嗜甜如命,孟宗泽怕她年纪轻轻就满口烂牙,所以不让家里的厨师做甜点给它,连番茄炒蛋都不许加糖。
虽然在念恩那里能吃到一些味道很正宗的甜点,但念恩的手艺终归还是家常了些,而自己盘中的这一块抹茶蛋糕,孟浅心知,只怕泥轰国皇室专用的抹茶甜点,也不过如此了。
“看你这么上道……我就给你句痛快话,想娶我这事儿,你还是死了心吧,咱们不合适。”将蛋糕尽数吃完,孟浅决定和方筝聊聊,能打消他娶她的意愿最好,如果不行,也要让他知难而退。
方筝转过身,一双黑曜石似的眼睛落在孟浅身上,“哦,你说说,怎么不合适了?”
“就……就是不合适!哪儿哪儿都不合适!”孟浅说完,大概是觉得自己的说法太没有信服力,于是继续道,“你看你的手,连个疤都没有,皮肤比我还要细,就这一点就不合适!”
方筝低下眼眸,弹钢琴的人,手指细长,骨节分明,因为长年从事室内工作,所以皮肤是很健康的白色,与他相比,热爱户外运动的孟浅,就像是一块甜蜜的焦糖,浅棕色的皮肤,十分健康。
孟浅的皮肤其实并不差,但因为早年孟宗泽练她练得太狠,所以身上有许多伤疤,她撩开了衣袖,左手小臂上一道贯穿的疤痕赫然出现在方筝眼前。
方筝的身体微微一颤,他伸出手,略略顿了顿,温热的指尖就覆在孟浅的疤痕上,“当时……很疼吧?”
他并没像许多人一样,一见这条疤,就追问是从何而来,因为这条疤,方筝并不是第一次见过。
彼年彼月,他不过双十年华,方家的长辈带他到孟家走动。
方家与孟家,几十年的交情,有合作,也有竞争。两家人斗了十几年,终于发现自己不能将对方轻易掰倒,于是干脆握手言和。
生意场上的事,不过如此,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方筝当时并不被方家人看好,方家的子侄一辈中有许多耀眼的明星,他却不属于其中一个。
性子太温吞,又不是十分精明,已经二十岁了,还看不出什么特别的才能,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大概就是他做事十分细致。
但方家是什么人家,光是做事细致是不够的,没有足够的野心与手段,是没办法统领整个方家的。
就连方筝的亲弟弟,方显,也比方筝要闪亮许多。
方显是方家的神童,在围棋一道上极有天赋,善心算,十岁定段,十六岁打败当时的世界冠军,十秒快棋至今无人可胜,小小的年纪,心思却比成年人还要深沉。
一母同胞的兄弟,却是差别这样大,曾有好事的人问方筝,“你弟弟这样出色,你不会觉得嫉妒么?”
方筝微微一笑,“阿显出色是好事啊,我为什么要嫉妒,他这么有出息,我开心还来不及。”
好事者细细打量方筝,却发现他眼中毫无郁色,所言皆是出自真心。
就是这样一个不嫉妒也不羡慕的方筝,却在二十岁那年,做了件让方家人都跌碎了眼镜的事情。
去孟家做客的方家子弟不少,为了能在孟宗泽眼前露一脸,人人都恨不得使出浑身解数,方筝没什么绝活,也不想讨孟宗泽的欢心,于是就趁人不注意溜进孟家的后花园躲清闲。
孟家的布局有些怪异,九曲十八弯,如迷宫一般,方筝走在其中,一点负担也没有,因为方家老宅的布局也是如此,原因无它,在杀手摸进来的时候,不会那么轻易的就找到目标。
园中花木扶疏,方筝顺着碎石子铺成的幽径在园子里散步,走着走着,忽然听到一阵阵水声。
他拂开一丛生得密密实实的月桂枝,看到成荫的树木后,藏着一方小小的湛蓝泳池。
有个少女正坐在泳池边上嬉水,她穿了件浅绿色的泳衣,修长笔直的双腿把一池碧波都搅成了碎金,她的上身微倾,腕子上挂了条砗磲的手链,链子有一半浸在水中,随着她的动作而微微荡漾,乌黑的长发垂于身侧,让人看不清她的样子。
少女并不知自己被人偷窥,她享受着难得的悠闲时光,直到——
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只猫,这只猫比一般的家猫体态更为健壮,油光水滑的皮毛上布满了黄黑花纹,猫的耳朵似乎有些残疾,眼睛的颜色也是灰白的。它弓着身子朝着女孩低吼了一声,女孩向它招了招,那猫凑过去,女孩趁其不备,将猫推进水池里。
见猫落水,无比狼狈的往岸上窜,女孩儿立刻笑着跳进水里,猫愤怒地要去抓她的脸,而她则灵巧无比的躲开,绕到猫的背后,用双臂抱住它。
“你这家伙,总不肯学游泳,以后怎么逃跑?不知道游泳是一项很逃生的技能么?”
似乎对大猫不喜游水的事情十分不喜,女孩儿嘟嘟囔囔地一直轻声教训着它。
“你也姓孟,我也姓孟,咱们怎么说也是一家子,我又不会害你,你怕什么,喂,不许再乱抓了听见什么?”
大猫不会说话,只能不停的低吼,扭动着身体想要将女孩儿从身上甩下去,锋利的爪子从肉贴里刺了出来,在阳光下反射出慎人的寒光。
少女左躲右闪,有几次猫爪都快要划伤她,方筝在一旁看得心惊肉跳,手上一直在用力,直到把一根手指粗的月桂枝折断。
树枝折断的轻响,惊动了水池中的少女,她手上一松,大猫立刻窜上岸,朝着方筝的方向就扑了过来。
“阿虎,别伤人。”女孩轻斥一声,大猫才不满地收回了已经刺入方筝咽喉处的长牙。
方筝狼狈地坐了起来,头上身上衣服上沾满了泥土,大猫虽没来及咬断他的气管,但锋利的爪子却已经将他的肩膀划出道道血痕。
上下打量了方筝两眼,女孩道,“你是方家的客人吧,怎么走到这儿了,赶快回去吧。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她的态度不算太好,连正眼都没有给方筝一个,话一说完,女孩便不再理会方筝,把他当成了空气,大猫已经退回到她身边,背弓得高高得,一脸警惕的盯着方筝,好像下一刻就要扑上来,杀死他。
女孩唯有不断地轻抚着大猫的背,与它低声轻语安抚着它,让它不要那么紧张。
直到此刻,方筝才发现那只他以为的大猫,肯定不是猫,而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孟加拉幼虎。
女孩儿手上的砗磲珠子个个有龙眼大小,戴在她纤细的手腕上并不十分相配,方筝脑中有个念头一闪而过,如鬼驱使,他开口道,“你就是那个孟浅吧?”
方家的年轻人,最近特别喜欢讨论一个人,她的名字就叫孟浅。
据说她是孟宗泽的养女,今年不过十五岁,孟宗泽已经将孟帮大部分的生意都交给她处理,还把象征孟帮帮主的砗磲佛珠给了她。
据说这个女孩儿长得很丑,而且性子也不好,嗜杀生,孟宗泽手下有人冒犯她,嘲笑她的相貌,第二天那人的一双招子,就让人挖了去。
据说孟宗泽派她去孟加拉处理生意,可不知那些人怎么招惹了她,她将血洗了半个寨子,一夜之间,几十条人命皆丧于她手。
所有关于她的传闻,都是血腥而可怕的,就算是同在黑道行走的方家,都很少有男人可以做到像她那样绝。
她是孟家的孟浅,她是孟家的阿修罗。
“那个孟浅?哪个?”孟浅直到此刻,才正视方筝,她半跪下身子,目光如寒冰直刺入方筝眼中。
方筝觉得巨大的威压,仿佛面对家中长辈时,也没有感觉到如此可怕的压力。
他清了清嗓子,让自己冷静道,“他们说,你在孟加拉杀了很多人。”
“对,没错,所以呢?”
“为什么?”
大概很少有人敢如此大胆,知道她是个女魔头,还来挑她的痛处,所以被方筝问到为什么的时候,孟浅明显楞了楞。
“为什么?”将方筝的问题重复了一遍,孟浅低头沉思片刻,忽而一笑,“我愿意,关你屁事。”
毫不淑女的回答,放肆的态度,与方筝平时相处的女子完全不同,但那笑容,如夜花绽放,让方筝顿住了呼吸。
“你……你这样不好……毕竟是生命……滥杀无辜……”
“你说什么?滥杀无辜?你怎么知道那些人就是无辜的了?!”不知道方筝话里的哪个字惹到孟浅,她忽然站了起来,眼风如刀,凛声道,“你们这些世家子弟,整天躲在内宅里勾心斗角,心比泥沼还肮脏,手比女人还要干净,干尽了男盗女娼见不得天日的事情,可面儿上还总装做一副清白无辜的模样!我是杀人了,没错,我杀那些人,因为他们都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