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京城中最热闹的大街,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快到正午时分,大街上更是车水马龙一般,就在大街的尽头。有位身穿月白色长衫的年轻人,身上背着一个包袱,往十字路口走来。年轻人每往前走一步,脸上就有汗水落下来,仿佛不堪重负一般,举步维艰。
来到十字路口,年轻人擦了把汗,在告示牌下,把包袱小心翼翼的放下来,展开一方雪白的绒布,把包袱中的物什一件一件拿了出来,摆放在绒布上。
经阳光一照,摆放在绒布上的玉器,每一件都雕工精良、栩栩如生,不只是玉质好,工艺更是一绝。
年轻人摆好了玉器,又拿出早就准备好和、用硬纸卷成的小喇叭,对着众人大喊起来:“上好的玉器,大家快过来看看吧,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她的声音本声清亮,用小喇叭扩音出来,反而清脆悠扬,就算是在贩卖东西,这声音也让人觉得有说不出的好听,更因为这年轻人眉清目秀,举手投足间自带着一股怯弱,所以他这么一喊,使得正在赶脚的人也禁不住往这边看来。
“上好的玉器啊,大家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了!”
这年轻人就是温子君,昨天被人逼债后,她前思后想,想了半天,才决定到最繁华的地段把店里仅有的玉器给倒腾出手。虽说温良玉可能很快就要回来了,不过眼下在不知道他回来的确切时间之际,温子君只好自作主张这样做了。
“大家过来瞧一瞧啊,这都是上等的美玉,是居家必备,走亲访友不可或缺的礼物……”温子君大声的嚷嚷着,企图引起更多人的注意。虽然这是她第一次出来抛头露面,眼下一大家子人等着她养呢,她也没有办法。
人们先是被她的叫喊声所吸引,站在路边看了一阵子,终于有人上前询问起来:“小伙子,你这件玉器怎么卖?”
温子君看到他指住的是一只名为“步步高升”玉器,马上眉开眼笑的上去招呼:“这位大爷你真是好眼力,这只玉器的名子就叫‘步步高升’,你要是买了这块玉回去,必定在仕途上一帆风顺,加官进爵!”
那人听到温子君这么介绍,不禁面带喜色:“真的?”
“小的不敢在大爷面前说谎……”温子君趁机把玉器拿在手里,指给那人看:“这位大爷,你可看仔细了这都是上等的好玉,你是识货之人,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看,像你这么有眼光的客人,还真不多见。”
也知道是温子君的马屁神功起了作用,还是这位客人真是识货的主儿,三言两语之间,就问到了价钱:“小伙子,这件玉器什么价儿啊?”
“大爷问的好,我看大爷也是实心要的主儿,就给你算便宜一点,这玉器要是摆在店里,至少也得一千两银子,我看大爷是个实在人,就给你卖个人情,给你算八百两银子,如何?”
“八百两?”客人大吃了一惊,觉得这价要的也忒高了点儿,就微眯着眼睛,审视着问:“小伙子,你要的价也太高了,你照实了说,爷可是诚心买的。”
“大爷,这本来就赔钱在卖,你看看这工艺,你看看这玉质,到哪儿找这么好的玉来?”温子君观察出来那人确实看中了玉器,脑海里转了转,便又说道:“这样吧,我看大爷是诚心想买,我就给你再便宜点儿,我也不说七百两银子,就六百两银子,六六大顺,你也图个吉利,我也图个吉利,你看怎么样?我这做生意的够实在吧?”
“六百两也不便宜!”客人犹豫了一下,终于狠狠心还个价:“你看这么着吧,我给你五百两银子,行了咱们就成交,我这人买东西也干脆。”
“五百……”温子君暗想,这可是她第一次出来做买卖,生意只要开了张,往下就好做多了,顿了几秒钟,终于点头:“大爷,咱们今天就算交个朋友,这件玉器卖五百两银子,还真是亏了,不过小的看大爷这么喜欢,权当交个朋友,就按你说的,五百两,咱们一手交手,一手交货,你看怎么样?”说着把手伸了过去,那意思就是要见到银子。
那人也极痛快,听到温子君这么说,便从身上掏出一锭金子来,往温子君手中一递:“你把这件玉器给我打包好,我这就带走。”
“好咧……”温子君应了一声,三下五除二便把玉器放进锦盒里,送到客人手中,“多谢大爷惠顾,下次大爷再来,我一定给你算便宜点!”
就这样,卖出了第一件玉器,旁边那些人看到真有人过来买玉,也禁不住都凑了过来,那些玉器在阳光底下色彩绚丽,工艺精良,只要识玉的都会看上。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很快从温子君手中买走。
这极大的鼓舞了温子君的信心,她也没有想到这买卖开张这么顺利,眼看着十来件玉器几乎销售一空,喜得嘴都合不拢了。早知道这生意这么好做,她早点出来摆地摊不是比什么都强?以前买东西的时侯,看到地摊上的人们大声叫喊,还只觉得有趣,没想到记住那些行话,到了这个地方也一样吃香,这可把她高兴坏了。
不过半个时辰的时间,她手中的玉器几乎就卖的差不多了,算起来赚的银子大约够支付石料了,她的心里就更高兴了。这可是她来到这儿之后掘的第一桶金啊,虽然不能落入她的口袋,她也相当高兴了。
等最后一件玉器卖完,她把银子包好,往身上一背,打算回玉器坊。
没想到才走了几步,就有人撞了她一下,再接着,那人把她肩上的包袱一抢,撒腿就跑……
光天化日之下,居然还有人打劫?
想到那些辛辛苦苦赚来的银子还要还帐,她就着急起来,对着那人大喊:“你给我站住……有人打劫了……有人打劫了……”极快的追了上去。
可是那人在人群中左转左窜,很快就把温子君拉下一截。
温子君咬了咬牙,只好拿出当年在学校参加八百米长跑的本事,狠命的追了上去,追了两条街之后,她的速度明显的慢了下来。她凭什么和那个劫匪比啊,在这个时代,人们主要还是靠两条腿走路的中,自然腿上功夫见长,跑的也快。她在二十一世纪出门就是车,来到这里也是个千金小姐,平时路都没有多走过一步,体力上就不是那人的对手,这速度一慢,就看到那人华丽丽的穿到一条弄堂里,等她气喘吁吁的赶过去时,弄堂里空空如也,根本就没见到半个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