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因为各种原因形成了自卑心理:或者是生活中重要人物的打击、或者是本人追求完美的个性特点、或者是传统的教育方式的阻碍、或者是身体残疾、疾病缠身、或者是来自于自我及他人的暗示,都可能会形成自信心的缺乏,给学习、工作和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原本完全可以从事的工作或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因为缺乏自信而不敢尝试。尽管本人知道自己缺乏自信但是无力改变,经常处于内心冲突之中,感觉痛苦;严重的会产生抑郁情绪、抑郁状态,导致本人社会功能的缺损,甚至患上抑郁症;更有甚者,由于本人的自卑不能得到及时地解决,往往还会造成对下一代的影响。
据统计,约有80%以上的抑郁症患者有自杀的企图或行为。有数据表明,在我国现在有2600万抑郁症患者,有10%的人自杀成功,另有将近30%的人被抢救过来,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情况。据世界卫生组织预计,2020年后,抑郁症很可能成为继心脑血管疾病后第二位造成死亡的原因。
在心理学范畴中,大多数学者认为自杀者多数都有心理冲突或心理异常问题,估计约有一半左右的自杀者有情绪抑郁症候群或处在严重的抑郁状态。变态心理学认为自杀者可以分为情绪型和理智型两种。情绪型的自杀常常由于爆发性的情绪所引起,其中委屈、激愤、羞愧、烦躁或赌气等情绪状态所引起的自杀进程比较迅速,甚至呈现即时的冲动性或突发性。理智型的自杀不是由于偶然刺激唤起的激情状态所导致,而是由于自身经过长期的评价和体验,进行了充分的判断和推理以后,逐渐萌发自杀的意向,并且有目的、有计划地采用自杀措施。例如,孤独者和精神空虚、厌世者的自杀就属于这一类。由此可见,邵建华的自杀企图属于后者范围,即理智型的自杀。但是我非常清楚,不论哪一种自杀行为,其背后都有复杂的心理问题和不正常的动机与原因。就邵建华的个案来说,在咨询中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单纯靠药物干预,收效是有一定限度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必须要从根源上减弱或消除他的自杀动机。
客观地说,在一部分人的认识领域中,死亡确实成为他们解脱痛苦和逃避现实的手段。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部分人走上了这条不归路呢?在精神分析的理论体系中,弗洛伊德1920年后在对神经症发病因素理论中提出了“死本能”存在的假定。他认为人类或者本身就包含着一种紧张状态,“死本能”也是一种内驱力,可以解除这种内部的紧张回到平静的状态。其作用是把复杂的有机体推向死亡,回到原始生命早期以前的无机状态。
根据这个理论,邵建华在紧张、压抑和痛苦的时候,本能地受到这种来自潜意识中的内驱力的驱使,希望用死亡来解除痛苦。从心理分析的角度看,这也是每一个自杀者产生和实施自杀企图以及行为的内在动力。所以,消除或减弱这个动机就可能从内在消除、减弱他的自杀行为。只有这样心理治疗才具有继续进行下去的基础,才有可能收到成效。因此,挽留生命是我们心理工作者面对抑郁症患者的首要任务。当然,如果很快确诊患者属于内源性抑郁症,就应该尽快转介到专科医院就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