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里。
我说完陈伟是从农村来的之后,方芳的脸色更加难看了,她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好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我看着她如此投入,更是不好意思去打扰,便转过身去,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行人,打发这无聊的等待时间。
楼下的行人各色各样,有互相搀扶着的老太太和老爷爷,有一手拿着手提包一手提着果篮探望病人的职场人,也有跟在家长后面,并不怎么老实的顽童……
这个社会真的好有包容性,这种公共的场合,无论你是开着价值百万的豪车,还是坐着地铁匆匆赶来的穷人,在这个医院里,你只有两种身份——病人或者不是病人,别人不会过多的带着有形眼镜去看你,只有“病”才是你的标签。
……
“咱们走吧!”身后忽然传来方芳有气无力的声音,她一向都是精精神神的女神模样,发出这样子的声音很是少见。
我转过身去,方芳已经起身去拿包了,我看到她的脸色依旧不是很好看,虽然不知道我刚刚说的话到底有什么利害关系,但是毕竟因自己而起,所以还是于心不忍。
“你没事吧?”我并没有向前走,依旧靠着墙,很是关切地问她。
“我没事,对了,刚刚的事情谢谢你告诉我!”方芳自顾自说着,然后抬头一看我,目光相处,她便立即移开了,“你不是要出院吗?怎么现在又不出了?”
“哦哦!”我反应过来,便立马走到床边,收拾起自己的东西来。
“喂?廖钟……”方芳正在打电话。
“莫芙挺好的,对了她……”方芳似乎要告诉廖钟我出院的事情,我反应过来,立即看向了她,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
方芳一手捂住电话,向我投来疑惑地目光。
“不要告诉他我出院了,也不要让他过来!”我轻声地说,但是语气很重。
方芳点了点头,便又接起了电话。
“嗯嗯……她没有事情啦!”
“你还是不要过来了,她说让你们都不要过来,她想要一个人静一静……”
“好了,拜拜!”
方芳打完电话,我已经收拾好了,现在事情都已经说清楚了,出院以后,我就可以重新开始了,出院以后,我就是一个不再缺失记忆的人了。
我将所有的东西收拾好,便左右手拎着自己的包和桌子上一堆的水果,准备和方芳一起出去办理出院手续。
方芳很惊讶地看着我,像是在看一个外星人一样。
“怎么了?你看我做什么!”对于方芳的注视我有些不能够理解,便直接说了出来。
“你一定要带着这些水果走吗?”方芳自己也很是理直气壮,同样不理解地看着我说。
“啊?当然了!”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她如此讶异地看着我,“这些东西也很贵的,好不好,你们这些有钱人无所谓,但是我肯定是不会浪费的!”
我看着方芳,说着这些话,并不觉得有一丝一毫地丢人,本来勤俭节约就是中国的良好传统,这么多的水果,放在这里等着烂掉,多么浪费呀!
“好吧!那我们走吧!”方芳还是很不自然地看了一眼我手中的水果,然后便直接走在了我的前面,高跟鞋的声音很是响亮。
我们走在楼道里,来往的护士和病人都向方芳投来不满的目光,但是方芳就像是没有看到一样,依旧趾高气扬地猛力踩着高跟鞋,继续往前走。
也许方芳的眼光和平常人就是不一样吧,在常人眼中,穿着又高又细的高跟鞋,在医院里不停走动的她,是有些不礼貌的,可是在她眼里,我们这些会将剩下的水果带走的人才是不正常的吧。
这样想着,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嫌弃或者抱怨的,因为人生来不同,价值观和行动力当然也会千差万别。
终于办完了出院手续,我站在医院门口,感觉像是一个入狱已久的囚犯被释放了一样,心中充满了对外面世界的向往与期待。
“我可以搭你一程!”方芳带上墨镜,看着我,我看不出她的眼神,但是我依旧很是高兴。
“不用了!我还是尽快步入常态,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了!”我冲着方芳笑了笑,便直接向着地铁站走去。
我迈着很大的步子,整个人都有一种要飞起来的感觉,此刻的自己,不明缘由的激动,宛若新生般的激动。
我没有回头看方芳的反应,方芳也没有再喊我,我们就以这样愉快而又冷漠地方式分别了,这本来就应该是普通同事应该有的分道扬镳。
坐上地铁,我并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去了自己呆了四年的大学,我要重新认识我的大学,带着他们告诉我的回忆。
再次走进大学校园,一个人,双手都提着东西,也许我大一入学的时候,就是这样样子吧,一个人,但是却精神满满。
然后,遇到了廖钟!
我穿过一栋栋的教学楼,走到了校园后边的鸳鸯湖边,我找了一个有树荫的地方坐了下来,很惬意,很舒适。
这片湖水真的很美,虽然是死湖,但是学校一年四季都会用水管注水,所以水质还是很清澈的,湖中心有一个椭圆形的小岛,小岛上生活着好几对鸳鸯,鸳鸯湖便是由此得名的。
我坐在湖上,一阵风吹来,湖中淡淡的水草味扑鼻而来,这样子闻起来,竟然有一股新鲜的西瓜味,我又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水果,却并没有西瓜。
这个时候,从岛的另一侧有两个黑点移动了过来,我知道肯定是这个湖的主人过来了,便专心致志地盯着看了起来。
这两只鸳鸯游得很慢,终于它们离我的距离近了些,连眼睛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在前面的一只是鸳鸯中的鸳,也就是雄鸟,他的最是红色的,羽毛的颜色很是艳丽,头顶上还有着颜色鲜艳的冠羽,整体都很是惊艳,要不是以前在我画它们的时候,有人告诉过我,我还以为这么漂亮的,一定是雌性的鸳鸯呢!
等一等!
画画的时候,有人告诉我的!
那一定就是廖钟,一定是我大一的时候,和廖钟一起画画的时候,他告诉我的!
我似乎开始有些朦朦胧胧的记忆,很模糊,但是却又真是地经历过,我一点点地想,最后终于确认了事实确实如此。
对于自己忽然的联想成功,我很是高兴,我便有试着继续联想其他,可是奈何我怎么吃力,终究是再没有一点收获了。
无可奈何,我将自己的注意力又转移回了眼前的一对鸳鸯身上,此刻另一只鸳鸯也已经临近,她便是鸳鸯中的鸯,也就是雌鸟,雌鸟长得明显比雄鸟逊色很多,她的嘴是黑色的,头和整个上体都呈现灰褐色,唯一最是显眼的,便也仅仅是眼周后侧连接着的白色纹眉。
这两只鸳鸯并不怕人,他们只是看了看我,便继续游来游去,只是无论怎么游,两只鸳鸯的距离都不会太远,怪不得杜甫有诗句——傍岸鸳鸯皆著对,时时出向浅沙行。
我看着这两只无忧无虑的鸳鸯,羡慕之情油然而生,他们悠闲自在,各自为伴,来回的路人都会忍不住多看上两眼,真是应了那句广为流传的佳话——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在湖边呆了好久,我的心情更加好了。
湖边正是学校的篮球场,此刻似乎是有篮球赛,场上的啦啦队欢呼声不断。
抱着好奇和悠闲的心情,我也来到了篮球场上,此刻球场上打的正是热火朝天,两队队员都是高个帅气的男生。
我似乎回到了自己的大学时刻,大一的时候,我也一定在这里,全力地为自己班级的球队鼓劲呐喊过……
我旁边一群女生的加油声此起彼伏,我不由得也被带动起来,便不由自主地跟着她们喊了起来,由于我的加入,旁边的女生一开始都有些惊讶,但是有看我是和她们一起的,便都冲着我笑,大家一起喊了起来。
我似乎又回到了自己的大学时光,做什么事情都充满了力量,都那么不畏惧别人的目光,毕业不到一年,可是我却感觉自己的心苍老了许多。
而在此刻,我又年轻了起来,整个人都充满了毫无缘由的兴奋。
……
球赛结束了,男生们下了场,这边的球队并没有取胜,男生们走到啦啦队这边,脸上都是抱歉和沮丧。
但是啦啦队的女生却没有一丝的责备,大家都知道,他们已经尽力了。
我看着这群比自己小三四岁的学弟学妹,心中很是温暖,再看看手中的水果,便直接走上前去。
“你们都已经尽力了,所以不需要有抱歉,其实你们是成功的,因为这场比赛,让你们班所有人的心都紧紧的拥抱在一起!”
我直接走到他们中间,一口气说完了这些话。
大家听着我的话,都沉默了下来,有的还很配合地点点头,表示他们对于我的认同。
“你是谁啊?”忽然一个男声在人群中传来。
我该怎么样回答呢?我心里面为难起来,难道我要告诉他们,我只是路人甲吗?他们会相信吗?
随着这一个问题的问起,便接着有相似的问题逼近了我。
我看着大家有些疑惑地表情,灵机一动。
“我是谁并不重要,反正我给你们加了油,告诉了你们这场比赛对于你们班级的重要性,并且还带来了水果!”
说着我将左手的水果袋提了起来,吸引大家的注意力。
这招果然管用,尤其是男生,大家都直接凑了过来,并不客气,互相笑着拿水果,一会一大袋子的水果便被抢空了。
“她到底是谁啊?”
“难道是追求我们班一个男声的女孩?”
……
趁他们还在吃水果的时候,我直接挤出了人群,离开了篮球场,我听着他们不断的议论声,心中竟有些窃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