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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初入江湖 (2)

“阿七!”秦罗衣面上挂不住了,她没有料到那个看起来土里土气的丑八怪居然随身带了这么多夜明珠。

刀疤阿七闻言上前:“这位姑娘,可否将位置让给我家小姐?”

他的态度可以算得上是彬彬有礼的,可是那一身的寒意与杀气,还有那副能够吓哭小孩的尊容,怎么看都是在威胁。

盛宝华抬头看了看那个比自己高出一大截的刀疤男,委委屈屈地道:“可是我在等人呀,他讲了让我在这里等他的,如果我走了他来找我怎么办?”

“姑娘可以站着等。”刀疤阿七面无表情地道。

“其实……我不介意拼桌的。”盛宝华弱弱地道。

“我介意。”秦罗衣冷冷地道。

盛宝华又看了刀疤男一眼,在财如命痛心疾首的目光里低头将珠子装回衣兜,站起身,默默退到一旁。

秦罗衣轻哼一声,收起宝剑,坐在盛宝华刚刚坐着的位置上。

盛宝华垂着脑袋站在一旁,小小的手儿揪着衣角,一片人声鼎沸中,身形单薄的她看起来万分可怜。

来福悄悄拉了拉她,“随我去厨房,我拿好吃的给你。”

盛宝华闻言立刻抬头,小狗儿一般的眼睛又亮了起来,闪啊闪地看向来福。

“这张桌子该收拾了。”秦罗衣冷眼看向来福。

来福看了一眼眯着眼睛站在一旁没有表态的财如命,只得低头收拾桌子。

于是盛宝华又垂下脑袋,扁着嘴儿,揪着衣角不做声了。

秦罗衣心安理得地坐着,刀疤男从随身的包袱里拿出一块锦缎垫在桌上,弯下腰摆好自己带来的玉碗银碟。与他可怕的面容不相符的是,这一切的动作他都做得十分熟练且轻柔。

客栈里的众人立刻明白秦大小姐是看那姑娘不顺眼了,摆明了要为难她,既然看清楚了这位大小姐的来历,自然没有人会蠢到与江南秦府作对,一时间也没有人再敢搭理盛宝华。

“欺负人家小姑娘,你倒是越发出息了,袁暮。”冷不丁,有个不和谐的声音跑了出来。

杀人刀袁暮的名号被当众叫出来的时候,刀疤阿七还是有些不习惯的,因此他看向那个声音的主人时,眼中带了毫不掩饰的杀意。

出乎意料的是,虽然那个声音称他“欺负人家小姑娘”,但声音的主人却也是个极年轻的男子。他的容貌并不出众,面上也没有什么表情,但他皮肤雪白,眼如点漆,竟让那张毫不出众的面孔骤然生动起来。

“季玉英?!”看清那人的容貌之后,袁暮面色微变。

对于袁暮来说,季玉英这个名字绝对是一个噩梦。五年之前,杀人刀袁暮这个名号在江湖上也是响当当的,但这一切仅止于五年之前。

五年前,少年季玉英初涉江湖,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声名鹊起。一袭青衣,一柄龙吟剑,一张没有表情的脸,是他的标志。袁暮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惹到了这个煞星的,总之那一战几乎令他丢了性命,要不是遇到秦小姐,恐怕他早就命丧黄泉了。

最令他面子挂不住的是,五年前的季玉英,不过十三岁,身量未足,乳臭未干。

“真高兴你还活着。”季玉英淡淡地说,面上无甚表情,看不出喜怒哀乐。

在他的视线下,袁暮几乎是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脸上的伤疤,然后惊觉自己的动作已经落了下风,转而握紧了武器。

客栈里的众人立刻用一种“原来他就是传说中的龙吟剑主人季玉英”的眼神看向坐在七号桌的青衣公子。

来了这么多大人物,看来这一次的武林大会会非常之热闹呀。

站在一旁被众人遗忘了的盛宝华好奇地看了看那个龙吟剑主人,然后蹦出一句很有文采的话来:“眼如点漆肤凝脂。”念完这一句,她小小回味了一下,甚觉得意。若是爹爹知道她会吟诗一定会夸她的,小胡子叔叔也会对她刮目相看吧。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念完这句诗,盛宝华感觉客栈里的气氛突然凝窒了一下。

来福和旺财都双手捂面,已经不敢去看那位龙吟剑主人的脸色了,这是赤裸裸的调戏吧……

人家明明好心替她解围来着……

季玉英的视线如寒风过境一般扫向盛宝华,无奈该姑娘天生缺根筋,还在摸着下巴回味着自己刚刚那句很有文采的诗。嗯,那句诗是出自哪里来着?

“砰”的一声响,秦罗衣一脚踹翻了刚刚收拾好的桌子,“季玉英,你嚣张什么?本姑娘来会会你!”

季玉英将视线调回秦罗衣的身上,只淡淡一扫而过,“休要自取其辱。”

这句话简直是火上浇油,秦罗衣怒气冲冲拔剑而起。

“如果是你身后那个人,我倒可以会一会。”季玉英忽然道。

只这一句话,却让秦罗衣变了脸色。唯有她明白,季玉英所指的她身后的人,并非曾是他手下败将的阿七,而是另有其人,可是……居然被看出了破绽,这个人实在太可怕了。

秦罗衣咬咬牙,收了剑,“真是倒胃口,阿七,我要休息了。”

刀疤阿七立刻躬身相送。

秦罗衣却是忽然停下脚步,看向财如命,“莫要忘了,这个位置我订下了。”

财如命看了看墙上钉着的那一排金叶子,笑容可掬地频频点头:“这个自然、这个自然,在下一定不会让别人染指这个位置的。”然后又扬声道,“旺财,带姑娘上楼去最好的房间。”

秦罗衣傲然上楼。

“来福,搬把梯子,把那些拔下来。”财如命指了指墙上的金叶子,乐颠颠地道。

来福应了一声,搬梯子去了,只剩下盛宝华一个人可怜巴巴地瞧着那张被踹翻的桌子发呆。

财如命瞅了她一眼,笑眯眯地凑了上去,悄声道:“盛姑娘,厨房里熬了鸡粥。”

盛宝华立刻精神一振,吞了吞口水,抬起脑袋用无限期望的眼神看着他。

财如命笑着转身去厨房,盛宝华立刻跟了上去。

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抱着小碗舀粥喝,盛宝华很是满足。

财如命摸了摸下巴,眯起眼睛。刚刚季玉英的话让他产生了一些怀疑,再细看那位秦家大小姐,他又肯定了自己之前的观点,那位秦家大小姐只是个花架子,至于那一手钉金叶子的功夫,恐怕是她身后暗处另有其人。相比那位只是花架子的秦家大小姐,杀人无数的袁暮自然更为可怕。再看看眼前这个抱着小碗舀粥喝的盛姑娘,在争抢位置的时候,她明显就无视了秦罗衣,而选择了对袁暮妥协。

“在下非常好奇,刚刚盛姑娘对着秦大小姐的青罗剑都是面不改色,为何对着那个刀疤阿七就服了软呢?”笑眯眯地喝了一口粥,财如命问。

盛宝华拿着调羹的手微微顿了一下,然后仰起脸笑得一脸天真无邪,“小胡子叔叔说,识时务者为俊杰,那个脸上有疤的男人比较可怕。”

瞧着那双小狗儿一样的眼睛,财如命笑了起来,“嗯,我该说什么好呢,天生小动物的直觉么?”

吃饱喝足的盛宝华又回到了前厅,靠窗的位置是坐不得了,她便一屁股坐在了门槛上,双手托着腮,眼巴巴地看着大街前的人来人往,期待着她的大侠快点出现。

正在她等得有些无聊的时候,有一双脚停在了她面前,盛宝华眼睛一亮,仰起脑袋,“大侠!”

在看清站在自己面前的人时,她有些失望,不是慕容云天。

季玉英面无表情地俯视着这个傻乎乎地坐在门槛上的红衫少女,看着她眼睛里的亮光在看到他的时候一点一点黯淡了下去。

“慕容云天不会来了。”他鬼使神差般开了口。

盛宝华愣了一下,“呼”地一下站起身,却还是比他矮了一截,依然得仰视他,“怎么会?他应该要住客栈的呀。”

季玉英稍稍有些意外,他住在客栈里的这些日子天天看到她傻乎乎地坐在窗口等,一等就是五天,原本以为她只是因为慕容云天随口一句承诺就坐在这里安心等,却原来她是算计着慕容云天也要住客栈,才在这里守株待兔的?

“王景言邀请了一些人住进了白湖山庄,慕容云天也在其列。”季玉英淡淡地说道。

王景言是现任武林盟主,白湖山庄便是他的庄园。

这话刚说完,盛宝华便将乌溜溜的眼珠子定格在他脸上了,大大的眼睛写满了三个字:“带我去、带我去、带我去……”

季玉英别开眼睛,转身就走,他已经后悔上前来搭话了。

盛宝华赶紧跳起来跟了上去。

“跟着我干什么?”季玉英的声音轻飘飘地传来,脚下却没有停。

“跟你去白湖山庄呀。”盛宝华大剌剌地答道,继续跟着。

“你又怎知我一定去白湖山庄?”季玉英平板无波地道。

“哎呀,要是慕容大侠被邀请,那季大侠也定在其列嘛!”盛宝华极其狗腿地道。

“真难得季某也能入了姑娘的法眼。”季玉英继续平板地道。

“季大侠年少成名,使一柄龙吟剑笑傲江湖,不知道是多少姑娘的梦中情人呢~”娇娇俏俏的嗓音里带着明显的马屁味道。

“岂敢岂敢,在下相貌平平,哪里入得了姑娘家的梦。”季玉英用平板的语调讲着谦逊的话,语气里却没有一点谦逊的意思。

“谦虚谦虚,眼如点漆肤凝脂,大侠是气质美人呀!”盛宝华摇头晃脑地念出那句让她得意了很久的诗。

正在她洋洋得意的时候,季玉英忽然停下脚步,盛宝华收不住脚,便一头撞上了他的背,痛呼一声,她赶紧捂着脑袋揉,结果一抬头,便对上了那双点漆般的明眸。

“眼如点漆肤凝脂?”他扬起一边眉毛。

“呃……唔。”

“自然是比不起慕容大侠的。”慢悠悠地抛下一句,他转身继续走。

盛宝华一下傻眼了,忽然记起刚到悦来客栈那一天,有人问她慕容云天什么模样,她信口便道,比龙吟剑主人季玉英还要俊俏,比紫玉阁阁主梅傲寒的武功还要好……

那时候……这个家伙也在吧。

这个小心眼的家伙真记仇!

正腹诽着,季玉英已经走到马厩旁,翻身上了马。盛宝华赶紧凑上去,伸出爪子揪着他的袍子下摆,用湿漉漉的眼睛瞅着他,无声地恳求。

季玉英低头瞅了瞅揪着自己袍摆的爪子,再看看那双乌溜溜的眼睛,无语了半天,伸出手来。

盛宝华松开他的袍子,眼睛亮闪闪地看着他,将爪子交到他的掌心。

感觉到掌心里软软的小爪子,季玉英抿了抿唇,握紧了,一把将她拉上了马。

财如命抱着双臂站在悦来客栈门口,眯着眼睛看着那年轻的男子带着红衫的少女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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