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依公主,你觉得我们家皇后娘娘,会骗你吗?”司马容身旁的宫女对于她的天真幼稚,真的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的,说她天真还不如说她就是个白吃的,亏她还在可汗身边呆了那么多年。
她父王是一个特别狡猾又狠机智的人,这样的一个人,对她来说难道一点影响都没有?难道她为什么一点都没有吸取到呢?怎么能够变得这么无知呢?难道是因为她父王,处处都宠着她,所以她才会变得如此无知吗?
难道她一点都没有感觉得到,娴太妃是一个多么虚伪的人吗?就算娴太妃对她不错,但总觉得超越了,她们之间的关系,那么热情,似乎就跟自己的母亲一样,娜依公主一点怀疑都没有吗?
司马容如果真的想要搬弄是非,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可以刀杀了她,因为就算司马容这么做,也不会有人阻拦她的,就算皇上知道这件事情,娜依是被诬陷的,却不可能因为这件事情,跟司马容做对的。
毕竟对于他来说,司马容比任何人都重要,所以云安泽不会做这么幼稚的事情,一定会心偏向着司马容的,但是娜依公主的所作所为,真的是让大家猜不到,她竟然可以幼稚到如此的地步。
“皇后娘娘,您千万别误会,我绝对没有不相信你的意思,可是娴太妃根本没有必要这么做,因为一点目的性都没有!”在娜依看来,这件事情或许是因为司马容调查有误,或许她的证据根本就不够真实,也或许有人是栽赃陷害娴太妃的。
之前她也有想过,但她觉得这种事情,是根本是不可能的,她既然设宴款待自己,就不会去陷害自己,再说了,就算下自己,她有什么目的呢?她明明是要推翻皇帝的,就算把自己弄到皇上的寝宫之中,只想推翻皇上,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娜依这个人思想是很单纯的,所以想的没有那么复杂,也不会把事情,想的那么周全,但司马容说的话,她却不相信,不是因为,她觉得司马容会故意诬陷娴太妃,她只是觉得司马容的证据不够确凿罢了。
她只是在这里随便说说而已她根本拿不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这件事是先太妃所为,就算把证据摆在她面前,她都未必会相信,至少在她心目中,我想太妃可不是这样的一个人。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中了迷药,后来被别人送到了皇上的寝宫,所以你对于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应该是一无所知!”司马容跟她分析的说道,就是因为了解娜依公主是个很单纯的人,所以把话一定要跟她说的明了一些。
她才能够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些事情司马容还不能证实,但通过太监所给她的线索大概也猜到了,这娜依公主能什么都不知道的,被送过来,只是因为她喝了迷药罢了,不然以她的酒量,是不会轻易醉倒的。
既然她很有量,那么必须要在她的酒里下上迷药,所以她喝上几杯,恐怕也就晕晕乎乎的睡着了,此时的娴太妃,自然就会利用此次机会,将她送进皇上的寝宫之中,而皇上寝宫寝宫门口的那些侍卫,又不在那里,就趁此机会将她送进去的。
这也算是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吧,而且在司马容分析,或许在娴太妃来的路上,就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这些计划早就已经,在秘密进行了,可以说,做得真的是天衣无缝吧,不过就没有不透风的墙间。
她做了就肯定会被别人发现的,如果换做其她人,可能真的会相信这件事情,就是娜依公主的作用,或许遇到就把她砍了,但司马容是个很有理智的人,她不想让娜依公主去背这个黑锅,也不想去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
所以才求皇太后,,放过娜依公主给她几天调查的时间,到时候如果真的证明,是娜依公主所为,再杀了她也是不迟的,现在只是希望能够好好的查一查,看看这件事情,幕后指使者是谁。
只是没想到最终,还是查到了娴太妃的头上,毕竟娴太妃,是在明里还是暗里都在刻意的针对司马容,司马容是很清楚的,恐怕娴太妃是最痛恨她的人了,所以她才认为,这件事跟娴太妃肯定关系。
可是却没有什么证据,也只是找到了一些线索而已,至于怎么样去告发她,目前司马容还不知道,该不该这么做,而且她觉得自己的证据不够确凿,没办法在皇上面前揭穿她,不然只会,让皇上非常的为难。
“你说娴太妃给我下了迷药?”听到司马容的话,她还是非常意外的,仔细回想了一下,也不太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中了所下的迷药,只是记得自己,喝了两壶酒,却没什么反应后来,粉蝶说出去要换一壶酒,又再次拿了一壶。
好像喝了几杯酒下肚之后,就觉得有些晕晕的了,等她再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躺在皇上的床上了,说不准这一切,真的就像司马容所述的事情,才会给她下了迷药呢,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自己跟她,不是同一战线上的人吗,两个人应该是同伙了。
既然如此,既然是她想要协助三皇子,坐上皇位,那她就不应该对自己下毒手?这么做的话,不是在坑害娜依公主吗?还好这次司马容,算是相信她了,所以她拦下皇太后的,不然她的小命早没了。
娴太妃会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两个人远日无怨近日无愁,根本就没有害自己的动机,要怎么想,都觉得这件事情,可能跟自己没关系,可想想又觉得有些道理,现在娜依公主,也不知道该相该信谁的话。
“没错,她这么做无非,是想挑拨我跟允信,我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司马容知道这样的消息,告诉娜依公主,可能未必会相信,甚至放在别人身上,也不会轻易相信,可这就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