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是个清心寡欲的人,我不需要你天天陪着我,只要你偶尔来看看我,陪我说说话聊聊天就好。”
莲韵梦这番话说的凌天飞差点儿喜极而泣,他都傻了,打死都想不到莲仙子会说这么多话,再打死一次也想不到她会说随时等他的临幸,天啊,你对我是不是太好了点儿?幸福来的太突然,这一切是真实还是梦幻啊?
凌天飞伸手拧了自己大腿一下,他皮糙肉厚,寻常人是拧不动他,但他自己能啊,而且他也贯彻了爷们儿的定律,做爷们儿,就要对自己下手狠一点儿。结果丫确实够狠,这一下子拧得细胞乱窜,一种叫做剧痛的感觉光速传向大脑中枢,凌天飞疼的龇牙咧嘴,倒吸冷气。
“你做什么,凌少?”见他表情狰狞,莲韵梦蹙眉道。
“没,我觉得太幸福了,你对我太好了,总觉得不真实,跟做梦似的,就拧自己一下看是不是真的。”凌天飞尴尬的挠挠头,傻乎乎的解释道。
莲韵梦眼眸弯起来,唇角微翘,对她而言,也是前所未有的放松。她说的都是心里话,她喜欢凌天飞,很深很深的喜欢,可以为他献出生命而不会犹豫分毫,但她的表达方式很柔和,远远看着他,心中想着他,偶尔说话聊天,探讨一下武学问题,已经足矣。她的要求更简单,甚至不要求凌天飞想她。
越和凌天飞相处,越觉得他值得去爱,像这时候,就很可爱,嗯,是可爱,这个词形容一个大老爷们儿虽然显得有些诡异,却是莲仙子的真实想法。
“是真的么?”莲韵梦眸中隐着笑意。
“嗯,是真的。”凌天飞嘿嘿傻笑,长长舒了一口气,心头大石骤然消失,他也感到无比轻松,声音也变得愉悦起来:“你知道么,韵梦,第一次看到你,我就深深的为你的仙姿所吸引,有些女人喜欢装清高,装清纯,装气质,看到那种美女后我会怀疑,会猜测,但看到你,我很确定,你淡然若仙的气质是你身上沉到骨子里的底蕴,容不得半点儿水分,那时我只想到一句话:有一种美,摧枯拉朽,有一种美,天下无敌。以前看小说时也看到书中所谓的仙子,可能是因为仙子太完美吧,有了男人的仙子就成了凡人,那些小说中仙子的结局几乎都是破碎虚空得道成仙,成为真正的仙子。见到你,我产生了一个大胆的念头,我想,我要把你留在身边,不让你被‘圣女’这副枷锁套牢,现在,我成功了,这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成就,谢谢你这么配合,韵梦,至于你说的啥时候有闲咱研究一下生小韵梦或者小小飞的大事,其实,”凌天飞凑到莲韵梦脸颊边,往她晶莹小巧的耳朵里吹了一口气,嘿嘿笑道:“我现在就蛮有时间的,要不咱?”
莲仙子终于受不了凌天飞的无耻和厚脸皮,无法维持仙气凛然的姿态,玉颊上升起两朵红霞,啐了凌天飞一口道:“本仙子没空。”说罢,翩然飞走。
凌天飞站起来大声道:“要不明天?”
……
……
午饭很丰盛,美味到难以想象的地步,牲口哥很满意,凌老大果然没有忽悠他,本来上了凌天飞的贼船牲口有点儿忐忑,但现在,完全放心了。
黄鼬比牲口哥对凌天飞更死心塌地,他是个重情义的人,若非凌天飞,他的爱情必然苦涩收场,以他的痴情,这辈子恐怕就要在遗憾和单身中度过了,还好,凌天飞把老婆生生抢了回来,让流瀑国的侍郎吃了一个哑巴亏。
凌天飞坐在一群美女中间,自己一筷子没动,面前的碟子里已经装满了各种美味的菜肴,看着一条条雪白的皓腕在眼前晃,凌天飞几乎看花了眼。
“快吃啊,小飞,这几个月辛苦你了,看,你都饿瘦了。”欧阳菲菲又夹了一块红烧酥排骨给他。
凌天飞差点儿没哭了:“什么饿瘦了啊,我这是减肥后的成果,菲菲,你们就别夹了,我吃的速度再快,也不如你们加的快啊。”
“少废话,赶紧吃。”月女国伟大的二公主殿下,杏眼一瞪,吓得凌天飞屁滚尿流,端起碟子猛往嘴里划拉。他这么做就是想把碟子端起来,不让她们继续夹菜,谁知倩公主把自己的碟子放到他面前:“用我的,最近我减肥,吃得少。”话音刚落,那碟子就被一众美女夹满了菜。凌天飞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他就和牲口他们坐一起了,大碗喝酒大声说笑总比现在过饱和的幸福强啊。
“我也减肥啊。”凌天飞一张脸苦瓜一般,嘟囔道。
“你说什么?”倩公主眼珠子也不小,瞪起来也很有气势。
凌天飞只能装孙子:“没,我说好吃。”
“那多吃点儿。”薇露妍笑嘻嘻的唯恐天下不乱。
凌天飞:……
偌大餐厅的另一桌,牲口瞥见了白灵给凌天飞夹菜,不由感慨道:“凌老大真是男人中的男人啊,太幸福了。”
庞森笑道:“夫人们太爱老大了,放眼天下,只有老大能让自己老婆关系这般融洽了。”
刚回来不久的萧宇南微笑点头:“是啊,老大真是男人中的极品。”
酒桌上是最好联络感情的,就是两个有不共戴天之仇的人坐在一起喝一顿都能好的跟亲兄弟似的,所谓酒杯一起,转怒为喜,酒杯一撞,旧仇全忘,酒过三巡,成了亲人,喝到一斤,比亲爹都亲了。
牲口哥是部队出身,不说别的,单看那怀孕六个月般的大肚子,就绝对好酒量,丫在部队上都是喝烧刀子,和老白干,一瓶下去还能喝二三十瓶啤的。那酒量,简直成妖了。他们总是说,不能喝酒的那是娘们儿!
这个观点在凌园中这帮老爷们儿眼中也是真理一般颠扑不破。牲口以及他带来的兄弟和萧宇南庞森等人干了几大碗醇香的粮食酒后,关系瓷实的跟那什么似的。
凌天飞终于在填鸭式的热情中抽离出来,用的理由是:晚上女皇还要摆宴,现在要是吃撑了,晚上吃不下,女皇陛下是会生气的。
众人一想也对,也就不再给他夹菜,凌天飞暗抹了一把冷汗,心中感慨:“真是最难消受美人恩啊,多亏哥哥够聪明,否则还不撑爆了胃。”
他倒上一碗酒,站了起来。
在前世的时候,凌天飞也算不得默默无闻的无名小卒,在大学里丫是演讲学会的主席。早先为了泡妞儿他博览群书,四书五经,四大名著,古今中外,天文地理社会科学,人文小说,无不涉猎。他家家庭条件不是那种好得没边的,既然没财,他只好让自己变得有才了。果然,依靠舌灿莲花的利嘴,拿下了不少班花级别的美女,最大的战果是忽悠笑话做了他一个月的女朋友,当然,这一个月凌天飞绝对没有让它虚度,最后他算了算,在床上的时间十六天,剩下的十四天在学校。前世相貌并不出众的凌天飞每每演讲时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身上光芒四射,魅力无限,他旁征博引,妙语连珠,引得多少花痴尖叫连连,他那时候很享受那种小女孩尖叫鼓掌带来的虚荣。作为演讲学会主席,他在演讲上并没有带来太大的荣誉,真正让他在大学扬名的是一场辩论赛,和北京大学辩论‘酒香不怕巷子深’和‘酒香也怕巷子深’,北京那四个辩手绝对高手,懂得辩论的一切技巧,并运用娴熟,凌天飞这一方其余三人经常被压得哑口无言,要么就结结巴巴,满头冷汗,要不是凌天飞力挽狂澜,一人力战四个劲敌,他们学校就糗大了,最后他们学校还是输了,但凌天飞虽败犹荣,他获得了最佳辩手的称号,北大的四个辩手对他也十分钦佩,后来他还和对方三辩,北大的才女加美女赢爽交往过一段时间,最后以赢爽出国无疾而终。
凌天飞并不是个低调的人,尤其前世。穿越后,他很久才从被劈腿的阴影中走出来,他成熟了很多。死亡让他明白了名利皆如浮云,只有平淡是真。他低调了很多,也甘于平淡,只可惜,命运是个调皮的坏学生,最喜欢唱反调,他总是轻而易举的被推到风口浪尖,被众人瞩目。
到了这个世界,无论在哪里,他都能轻而易举的攫取人们的眼球,成为众人的焦点。
他倒酒站起来不过是想去牲口那桌喝几杯,但所有人停下了吃菜喝酒,专注认真的看着凌天飞,美女们眼中的爱恋深情毫不掩饰,还有妩媚挑逗,向白灵那妞儿,甚至伸出舌头慢慢舔了一圈下唇,媚眼如丝,吓了凌天飞一跳,那些大老爷们儿和桌上两个不太爷们儿的太监都用崇拜孺慕钦佩的目光看着凌天飞,就像在看高高在上的神。
凌天飞心中苦笑,感情他们以为他有话说呢。既如此,也不能辜负大家的一番期望啊,被赶鸭子上架的凌天飞清了清嗓子道:“佛说,前生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今天大家能坐在这里和我喝酒,和我上辈子不停的对各位回眸有很大的关系。当然,也有可能是各位对我回眸了,离开家乡六个年头了,多少次渴望梦回故乡,却一次次搁浅,我曾失落,曾寂寞,曾孤独,曾难过,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无根的浮萍,一个匆匆而来匆匆而去的过客,一个控制不了命运的木偶,以前很多时候,我并不开心,心总是漂浮在半空中,不踏实,没有着落。我知道是为什么,就像一个海外的游子,时间久了,他会挂念远在天涯的老母亲,他对那里产生不了归属感。在我的理解中,归属感就是家,而家这个字看似简单,却包含了很多的含义,它不仅仅是一栋房子,还有亲情温情包容关心和爱。凌园是一个大房子,它也是我的家,因为有你存在,我感到了亲情,友情,爱情,包容和关心,我的家不是凌园,是你们,”凌天飞很会煽情,他的煽情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他说话的嗓音略带磁性,语调抑扬顿挫,并非故意说出这些话来恶心人,而是真正发自内心的感情,每一个字,都凝聚着他对所有人的感激,“说谢谢就矫情了,我不说谢谢,在这里,我敬大家三杯,敬我可亲可爱的家人,干!”说完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