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美哦。”
一座雄伟壮阔的庄园内,想起一把如黄莺出谷的声音,声音里透出主人的喜悦,却不知道夸赞的是什么。
这庄园三个月之前还不是这个样子,经过某至高无上的权利的一句话,庄园面积扩大了三倍,豪华程度也令人侧目,来往行人经过时,都会将视线投到高大门楣上的那块横匾上,横匾上写着两个乍看龙龙飞凤舞,细看阳刚中透着柔美的质感的大字:凌园。
凌园,陵园。
虽然这个名字的谐音很是不雅,但那字可是透露着贵不可言的气息,让城里的有钱人都艳羡不已。要是来个不知真相的人,可能会酸溜溜的说:这谁家倒霉孩子的房子啊,叫什么不好,叫陵园?
但是没有那么不开眼的人,这个城,甚至这个国的人都知道,这所雄伟的可以媲美皇宫的建筑,属于一个男人,一个在这个男人如猪狗的国度里依旧拥有至高权利和无上尊崇的男人。
那个男人毫无疑问就是,凌天飞。
‘凌天飞’这三个字对于江湖而言,便是一个传奇,谜一般的身世,至今无人可知他从哪里来,亮剑一般横空出世,彗星一般声名鹊起,传说中的五大神器,龙啸神剑,龟神盾,先后被他揽入囊中,现在虎啸鞭的得手的消息也如龙卷风一般席卷江湖,江湖人人惊愕,人人羡慕,凌天飞的声势再登巅峰。
尽管凌天飞得到虎啸鞭之后一直很低调,低调的几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准任何一个人将消息透露出去,而且,知道这个秘密的人数严格控制在个位数内,可令人无奈的是,江湖人挖掘八卦的能力太强,也不知道从谁的嘴里,这个消息便透露了出去,结果,这个重磅炸弹一样的消息一投入最近有些平淡的江湖,立马引发了新一轮的偶像崇拜和讨论热潮,那些平时无事的江湖人终于又有了茶余饭后的话题,客栈里,妓院中,茶楼里,饭馆中,这个消息被反复的拿来说话。尤其那些江湖嫖客,你说你们耍乐就耍乐,完事了你和小姐说这个干嘛,人家是做皮肉生意的,怎么会爱听这些江湖上打打杀杀的事儿呢?可是事实是,那些小姐们还真爱听,凌天飞本来在青楼里就有极高的呼声,毕竟青楼这行业业内人士除了负责满足男性朋友生理上的需求外,还是喜欢幻想和浪漫的小姑娘,她们听的太多关于凌天飞的事迹了,这个没办法,每一个客人完事后都喜欢扯扯淡,被扯的那淡,大部分是关于江湖上的风云人物的。
凌天飞一直觉得自己够低调,结果很不幸,每次都被推到风头浪尖上,成为风云人物。
窑姐儿也是人,但是这个职业大多并非自愿选择,能不从事,有几个犯贱到去当鸡呢?
凌天飞对于又成为风云人物这事儿,总是极为无耻的感慨:唉,这年头,金子想不发光,大家都不干了。当名人的感觉,累啊。
除此之外,另外一个感觉就是,江湖真是算完了,江湖人都很闲,不务正业,除了打杀和八卦之外,好像就没什么正事儿可干了。
其实一旦有什么牛叉人物和牛叉事件在江湖上发生后,都会风卷残云,狂风扫落叶一般在很大又很小的江湖中搅起轩然大波。
让凌天飞感到错愕和惊讶的是,江湖人八卦的挖掘能力和推理本事,凌天飞曾经假扮太监在金阙国皇位争夺战中起了决定性作用的事情都曝光了,还有他拐了金阙公主的事情。这事儿让凌天飞隐隐不安,这样的消息对他而言并非好事,尽管江湖人一向喜欢胡乱猜测和胡说八道,但这件事依旧让凌天飞觉得事情并非那么简单。应该是有人故意分化他和金阙国的关系吧,毕竟这事儿让金阙国的小皇帝很没面子。
江湖上的事儿,本来就没有什么秘密,更何况凌天飞的保密工作一向做的不咋地,尤其当年太监一事,他又年轻又没本事,让他无法澄清和解释的是,他丫的哪儿是假扮太监,根本就是一太监。他以为那事儿搞得天衣无缝,实际上小的纰漏可不少,萧宇南忙着手上间谍一事儿,也没帮他做扫尾工作,事情败露也是有可能的。
至于那些砍翻易白羽,镜水湖开战,勇闯逍遥阁,对战魔少主,拜师刑战天,大战大宗师,练八荒神功,智灭逍遥侯等丰功伟绩,更是不停的传诵,凌天飞已经是当之无愧的少年英雄第一人,其实这半年来,江湖上又出了不少心高气傲的少年高手,他们最大的希望就是找到凌天飞,同他一战,很可惜,这厮常年神龙见首不见尾,打听到他在沐石国的上河城后,他们马不停蹄的赶来,结果赶来后,凌天飞只留下一个传说,便行踪渺然了。
没有人知道朗玛山从四五千米变成两千八百米全败凌天飞所赐,没有人知道黄河中心那个巨大的深坑乃是虎啸鞭出土造成,如今那深坑变成了水底火山,不过还好,不会经常性爆发。
但是那一天,很多人都看到了,乌天之日下的大爆炸,天昏地暗,耀日无光,百年不遇的大爆炸一连串的发生了,而很多人也看到了,大爆炸之后,凌天飞衣衫褴褛,浑身血污的从山里走了出来,按说这样的形象应该很凄凉悲惨才对,但是人家那帅哥脸上挂着的是志得意满的神情,眼睛笑得都眯成了缝。
人们猜测,这哥哥没死还真幸运,不过被震傻了,真可惜。
对于大爆炸事件,无人可以解释,纯朴的上河城人民想,呃,山崩了,还好,没有去爬山。可惜有个叫凌天飞的大人物去了,可喜的是,他没有死。
那个大人物很好,捐给上河城好多钱,尤其那一天,庞府上忽然一个人没有了,上河城穷苦的百姓家里都多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令人们相当欣喜的事情,可是还有一件事情让这欣喜在表面上减少了几分,那便是豪门大族赵家,上河城三大盐商之一,也在当日忽然一个人都没有了,呃,这话不对,是一个活人都没有了。
全家上下百余口,全部死光光,至于他家里养着的那些食客,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或许死了,或许,还活着。
这件案子按说是足以震惊上河城,乃至震惊全国,可是现在国家正在战争,所以就没震到国家。让人奇怪的是,别说国家,就是上河城,都没被震了。官府象征性的出去找了两天,没找到凶手,便判定,赵家人突然良心发现,发现了自己以往的为富不仁鱼肉乡里,所以集体自杀了,然后就此结案。
这个判决说不出的荒谬可笑,但凡智商在零上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个答案,开玩笑,赵家人又不是傻子,怎么会集体自杀?不过没有人傻到出去帮赵家人伸冤,尤其是赵家人的家产被无偿捐赠后,大家只会感到高兴。冷静下来,也有人想到这事儿有可能是那个传说中的人物干的,可是一想,便觉浑身鸡皮疙瘩乱起寒毛倒立,他们不敢再想,只好告诉自己:眼见为实,没有看到,那赵家人便是自杀。
赵家是一个活人没有,但是活狗倒是有一条,它眼见着十几个人翻入府里,以雷霆的手段人,好几人形同鬼魅,脸上阴寒无比,它想叫,却被一只长着三只眼睛的猫咪拍了一巴掌,结果,‘汪汪’之声只在胸腹之间盘桓,就是无法传到空气中。它想咬那只猫咪,被猫咪第三只眼瞪了一眼,就张不开嘴跑不动路了。
于是,可怜的藏獒同学只好眼巴巴瞅着血腥事件在它眼前发生,它依稀记得其中那个人,那个笑眯眯的帅哥,他没有动手,只是拿着一把折扇,优哉游哉的轻轻扇动,也不明白这大冷天的他扇个什么劲儿。前些日子少主可是带着它去咬这人的,结果少主被人玩弄得比自己还狼狈。
其中有个清瘦的老头掐着主人肥胖的脖子,用充满仇恨的声音问:“赵七,你可还认识我?”
主人看了那人一会儿,忽然眼睛里露出惊恐之色,艰难道:“庞云,你还没死?”
叫庞云的老头冷笑一声,眼睛里却隐隐有泪,目光愈冷,愈寒:“当年你杀我一家,我侥幸逃脱,后来我改了名字,现在我叫庞森,曾是江南鳄鱼帮的二当家,可是又被灭门,这一切都拜你当日所赐,你不死,我怎么能死?”
“你想怎样?”主人问了一句傻话。
“你说呢?当年你灭我全家,今天我要血债血偿,以牙还牙。”叫庞森的老头面容说不出的疯狂可怖。
除了那个老头,还有一个相貌清秀,脸色略微苍白的小伙子也是悲愤莫名的指着主人喝问:“你这混蛋,我不过是赢了狮王,你就要因此杀我父亲妻子,我恨不得食了你的肉喝了你的血!”
还有一个皮肤黝黑的大个儿砂锅大的拳头一拳砸在主人胸口上,主人杀猪似的惨叫一声,身子弓成了一个虾米,他对那清秀的小伙子说:“小云,杀了他。”
小云抽出一把闪烁着寒光的短刀,晃过主人的脸,主人肥胖油光的脸上满是惊恐之色,说话的声音也结巴了:“你们……你们竟敢来杀我……你们可知道我背后的主人是谁?”
那个拿着扇子的帅哥笑容一冷,唇角弯出一个讥诮的弧度,反问一句:“杀你对我而言,不过是捏死一只蚂蚁,你知道我是谁么?”
“凌天飞,你实力虽强,可还是不是我主人的对手的,你要杀了我,一定会后悔的。”主人色厉内荏的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