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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教堂大婚

沈悦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我准备步行去荆芥的诊所。沈悦的电话一下子打了进来,她问我房子空不空,郊区的房子她让老板卖了,希望能在我那里住一段时间。

我一下子愣住了。

老板刚刚和我结束了谈话,他名底下还有很多房子,随便拿出来一个,都能拿来住人。怎么就没有沈悦住的地方了?

现在房子里只有我和刘离,刘离去了山西,就只有我一个人了。

“行,有没有行李我过去帮你搬一搬?”

沈悦听到我要搬行李,立刻轻声笑起来,像是一串漂亮的银铃。

“骆老师,不用麻烦了,我现在就在你家门口呢。”

我了个擦擦。

我挂了电话之后就往家里走,之前,我住在单位宿舍的时候,沈悦就有几次大晚上的也在我那里不走。

我该吃吃,该睡睡。

但是,这货后来得寸进尺,老是调戏我。

我也是一个血气方刚的正常男人好不好?

现在新闻头条已经被吴亦凡的约炮门给占得满满的,作为一个男人,我对他是非常的理解,但是不能够谅解。

半个小时之后,我到了家门口。

因为卧床一个星期,缺乏锻炼,所以大汗淋漓。

沈悦背着一个淡粉色的超元气少女可爱小包包,就在门口站着等我。今天她还是穿了一身的鲜艳的红色裙子,但是这一次的是短裙,长长的羊毛袜一直到了膝盖处,一圈儿可爱的小桃心。膝盖上方,露出来大腿上光洁的一段肌肤。

还是一头爽利的短头发,绑了一个小小的发卡,刘海挡住了额头,乍一看像是谋个店铺的新生力网红。

沈悦真的很漂亮。

她长得十分精致,却非常的让人心疼。

老板和老板娘当日是想要上山自杀的,但是看到了孤苦无依的沈悦,心生怜悯,就把沈悦的墓碑给背了下来。

从此,他们就成了一家人。

看到了我过来,沈悦开心的像个麻雀,一下子朝着我扑过来,扭股糖一样的粘着人不放。

“骆老师,你可终于回来了,我一直在这里等你呢。”沈悦的手白皙而且纤长,看起来干干净净的,没有涂抹任何指甲油,像是玉雕刻而成。

那天的血腥,已经完全洗刷干净了。

每天在医院里吃饭,腻味的很,我去超市买了排骨和青菜,然后炖了一锅菜吃。沈悦开心的不得了,像是一个小孩子。

我们都有意把那天的血腥忘记。

那天的血沾满了鞋底,沈悦飞扬的裙角一片粘稠,就连她的手指,洗也洗不干净。

吃过饭之后,老板打电话来告诉我们新的婚期。定在了下周一,我的日历自带黄历功能。下周一,不算是一个好日子,最适宜的是动土丧葬。

老板怎么会选了那么一个日子?

沈悦低头喝汤,脸色阴沉的能滴出水。

“我送出去的快递,一直死人,你知道是因为什么吗?”这个问题,我必须问清楚了,老板不知道,荆芥不知道,刘离不知道。

而沈悦是给老板介绍生意的人,所以,她一定知道真相。

沈悦一直都在我身边,我居然从来没有直接和她询问过。

“骆晨,之前你已经知道了,这个快递是来自地狱,去往人间。”沈悦说的十分严肃,眼神也带着几分冰冷,不像是刚才的温吞。

我重新整理了一遍:“我想要知道,这个快递的发件人是谁?到底为什么会让那么多的人去死。你给老板介绍的生意,所以,你一定知道这里面的原委。”

灯泡忽然之间灭了又亮,亮了又灭。

我的眼前沈悦的脸是模糊的。

她说话的声音也是模糊的。

“骆老师,安安稳稳的过完这一辈子,不是很好吗?你为什么一定要管那么多呢?骆晨,我到底应该拿你怎么办?”

没错,我听着沈悦的声音,渐渐地就睡着了。

我努力的支着身体,不想要睡着,但是怎么也做不到。

就算是做不到告诉我,那也不用这么阴我吧?

但是,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就狠狠地倒在了地上,身上一丝钝痛都没有,就那么的没有了任何意识。

“换上这套西服,我们去参加沈老板的婚礼。”

“不去。”

我迷迷糊糊的翻了个身。

女人说话的声音特别的熟悉,但是她绝对不是沈悦。

我一翻身,看到了一身小礼服的荆芥,特别的漂亮。头发高高的挽起,盘好,插着一圈儿珍珠,做成了伴娘的造型。低胸的鹅黄色小礼服,衬托着她的身材凹凸有致。洗白的长腿下面是一双细细的米白色高跟鞋,露出来脚背,看起来特别的高挑。

这是我熟悉的荆芥吗?

一直以来,荆芥都是白大褂和阔腿裤细尖头鞋的形象。

他就像是一个随时随地会爆发的冰山美人。

脸上写得就是生人勿近的字样。

打扮的这么可爱,还是第一次见。我一直以为,只有沈悦能够驾驭得了公主的可爱装扮,原来,荆芥也完全可以。

“换了衣服,和我去参加婚礼。”

虽然打扮的特别的可爱漂亮,但是说话却是冷冷的。

荆芥看起来像是心里压着一股子的火气,很不满,但是这股子火气又不是因为我。我懒得问那些老套的桥段:我怎么会在这里?你对我做了什么?

荆芥不会是无缘无故的把我弄到了这里。

而且,更不可能会饥不择食的对我做了什么。

我起来以后就去更衣室换衣服。

拎着西装我才发现,特别的适合我的身材,而且,这西装居然是阿玛尼的。就只是穿一次的的西装礼服,荆芥居然会这样的讲究。这套衣服应该是我大半年不吃不喝的工资,可真的是很舍得。

而且,西装上面的玫瑰像是新摘下来的,扣在了左边的扣眼里面。

人靠衣裳马靠鞍,我觉得穿上了这件西装,我整个人立马不一样了。

恨不得像是那些小姑娘一样给自己来个自拍。

童年在戴叔叔家里,也是给买最好的玩具和童装,但是后来在外面上学,就不愿意多拿戴叔叔的东西。

很久没有穿过这么好的衣服。

我出来之后,也看到了荆芥眼中的光芒一闪。

“荆医生,苏飞鸾告诉我她在你这里放了一件东西,我现在可不可以把东西拿走?”大概是因为苏飞鸾开出来的价码比较高,而现在老板已经请不起她了。所以,我最近没有怎么见到苏飞鸾。

荆芥点了点头:“当然可以,不过,那个东西拿上不方便。参加完了婚礼,我再给你拿出来。”

荆芥说的也有道理。

老板结婚,我没什么好送的只能一千块钱的份子钱聊表敬意。

如果手里头拿着一个好东西,难保不会被当成了礼物收走了。

这一次坐的是一个黑色的加长宾利,特别的豪华有气派。而且,就连司机都穿的是燕尾服,荆芥的举手投足之间,完全是像极了一个公主。

“这车子是你的?”

我摸着真皮的椅子,不由自主的问了一声。

“荆家的。”

“沈悦也会参加这个婚礼吗?”

沈悦是老板名义上的女儿,按理说应该也是会参加的,但是荆芥皱了皱眉头,根本就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明白了,沈悦就算是到了,也是一个惹麻烦的。

她一直都很不喜欢薛晶晶。

沈悦本质上就是一个熊孩子,难保她不会做出点儿什么来。纠结和薛晶晶是好朋友,所以十分担忧。

我也很忐忑。

沈悦不是像看起来可爱的萝莉,她会杀人,而且,我见过了她把那么多人杀死。

血流成河。

我和荆芥各自沉默着,我拿出手机给沈悦发短信,问她现在在哪里。但是没有人回复,我担心沈悦没有看到,就把qq和微信都发了一遍。

一直到车子开到了教堂旁边,都没有任何的回应。

S城靠近海边,算是华夏最早的通商口岸之一,所以,不少的外商在这里定居,修了很多各具特色的教堂。

眼前的圣玛利亚大教堂就是其中之一。

老板居然把婚礼的地点选在了这里。

“现在结婚流行西式和中式婚礼各进行一遍,西式婚礼定在了这里。中式婚礼在S城饭点。我们现在过去吧。”

教堂两边现在摆满了开的正好的白色的百合花,一簇一簇的一直密集到了教堂中心的位置。

前来参加婚礼的人不多,零零星星的也就那么二三十个人。

但是,都是西装革履,看起来派头十足。

巍峨的教堂就在眼前,突然有点儿嫉妒老板,就算是他的公司被一把大火毁了。但是,他还有一个怀孕的妻子,能够和他一起把剩下的最难得日子熬过去。

哪怕是在外面挨了刀子,也还有一个温暖的地方,可以慢慢地****伤口。

而我和我的女朋友,很可能,是此生不复相见的结局。

“******在迎娶宋美龄之前,和旧爱陈洁如在佛前发誓,如果五年之内,不能把陈洁如接回来,那么,他的南京政府就毁于一旦,终身不得重新回到大陆。后来,他真的没有再把陈洁如接回来,而且,还跟着新夫人信了基督教。

不过,就算是他改变了信仰,佛祖还是没有放过他。”

荆芥也抬头看着十字架,眼里一片苍凉。

我不知道她说这段话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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