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两年的时间,虽然没有找到伊晴,但我收获非常多的东西,我几乎跑遍了整个华国,从鸡冠最北处的漠河,到和大陆隔海相望的湾湾,我都有去过。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可现在的读书人多,能做到真正的路的不多,而我做到了,这无疑和世俗相悖,但为了伊晴,我必须这么做。
这两年之内,不仅自己游历了很多地方,发生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就连学校那边,也是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我走之后的第一年,轩文参加了那一届的高考,结果超乎所有人的预料,她竟然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达到了一本分数线!
在重德高中能考上一本,这简直让人吃惊,毕竟根据以往重德高中的数据,一届能够有超过十个二本生就已经算是不得了的成绩了,更别说一本了,好几年才会出一个,而轩文的一本成绩注定载入重德高中历。
当所有的人都在为这个姑娘欢呼的时候,唯独刺猬不高兴,轩文考上了这么好的成绩,他注定是望尘莫及了,当时打电话和我诉苦了很长时间,他真的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去劝轩文放弃,还是鼓励她去读一本。
而我的建议是,爱她不是强迫她留在身边,而是处处为她好,既然轩文能考上,就让她去。
可是让我没有想到,也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轩文主动放弃了去读一本的大学,而继续留在重德高中复读一年,陪着刺猬过完高三,然后一起高考。
不得不说轩文的做法非常有魄力,能用自己未来的前途作为赌注,全部压在刺猬身上,她真的非常有想法,也非常的有眼光。
之后刺猬的做法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为了一个相信并且深爱自己的人,我们可以彻头彻尾的改变自己,那股力量强大到令人震撼!
刺猬见轩文为他放弃了读一本大学的机会,他并没有拒绝,然后立刻去了理发店剪了一个球头,美名曰从头开始!
然后开始了整整一年的奋斗,我偶尔回去的时候,都是约顾天的,至于刺猬根本就约不出来,学校外面的出租屋里,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刺猬正坐在书堆里,戴着眼镜,擒笔挠头,完全没有了以往那种拿刀的模样。
我的手以前也是拿笔的,后来握住了刀,就再也拿不起笔了,所以我能明白,促使刺猬改变的力量是多么巨大,这股力量不是来自我们,而是来自轩文。
至于顾天,用他自己的话说,看到文字就头疼,即使程菲菲再怎么逼迫他,他都无法做到和刺猬一样的勤奋苦学。
所以他最后去学画画了,每天晚自习之后,赶去画室培训班,坐在那里用手里的笔,在临摹苦学。
看到他们都有事情可做,我的心里也宽了一大截,但适合他们的不一定适合我,所以我再一次踏出学校,见繁华遍地,看清贫愉生。
流浪在外,想要找到伊晴的线索,可这只是一个盼头,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找到伊晴的丝毫消息,看看手机上的日期,又已经到了五月底了,还有两个星期,就是他们一批人的高考了,我也该回去了。
当我从成都的一间宾馆里出来的时候,一个女孩突然从背后窜了出来,一下子拍在我的肩膀上,“嗨,小保镖。”
我转头看着这个一米五出头,发育有些不良的萝莉,有些头疼,揉揉脑袋的太阳穴说道,“小妹妹,你够了,天天烦着我,到底要干嘛?”
她哈哈一笑,丝毫不在意我的态度,直接就说道,“哎呀,大清早的,唉声叹气干嘛?我过来找你是给你面子,喜欢你呢!”
我看着这个萝莉,苦着脸说道,“小妹妹,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我改还不行吗?”
她嘿嘿一笑,“我喜欢你吝啬一毛不拔,现在为了证明你改了,请我去吃早餐吧。”
说着她就不管我是否愿意,拉着我强行的往不远处的肯德基走,我看着这个使出浑身力气拉我的小萝莉,叹了一口气,脚下送故意松了松,跟着她一起去吃早餐了。
其实说起来挺无语的,这个小姑娘已经纠缠了我有一个月了,认识她是刚刚来程度的第二天,本来打算在成都待两个星期的,被她搅和一番,现在一个月了,我还在成都……
这个小姑娘叫邹思思,这是她告诉我的称呼,但我也不记得百家姓里有邹这个姓氏,所以我也没当真,一直用小姑娘称呼她。
我为了找伊晴,所以会经常出入一些夜店,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丁点伊晴的线索。
可是那天晚上没有找到线索,却认识了这个姑娘,她当时背着一个双肩包,蹑手蹑脚的推开酒吧的门,显得有些局促,还有一些紧张,一看就知道是第一次来这种场所。
我很快就注意到这个小姑娘,因为我发现她的双肩包上有一个和伊晴书包上一样的布娃娃,我心里砰砰直跳,这么久了,终于要发现伊晴的线索了吗?
接下来戏剧性的一幕就出现了,几个痞子流氓看她青涩,还有一点懦弱的模样,直接将她拉入舞池,在爆炸的音乐声掩盖下,这个姑娘的叫声根本没有人在乎。
甚至还有人有些滑稽的看着这一幕,来夜店都是玩的,还装什么矜持,姑娘反抗的越激烈,四周的人就越玩味。
就在那几个痞子要掀开女孩衣服的时候,我终于是坐不住了,拿起桌子上的酒瓶子,就冲入舞池里,朝着那个最肆无忌惮的痞子脑门上就是一下。
然后将女孩拉到身后,然后就是一阵混战,最终我一身狼狈的带着女孩离开,我身后的酒吧舞池里已经没有能站着的人了。
后来才知道她双肩包上的布娃娃只是抓娃娃机里抓来的,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而我英雄救错美,换来的就是一个月来无休止的叨扰,我真的被她烦的耳朵都快要起茧了,我有些无奈的看着坐在我面前的姑娘,“小姑娘,早饭你也吃了,现在可以离开了吗?”
她摇摇头,“我不叫小姑娘,我叫邹思思,而且今年我都十五岁了,一口一个小姑娘,搞得就和大叔一样。”
“好好好,思思大小姐,现在我可以离开了吗?”
“嘿嘿,不愧是小保镖,说什么话都特别man,我跟着你走。”她笑着说道。
我有些无奈的看着这个小姑娘,典型的YY小说看多了,见我这么能打,非说我像某本小说里的一个男主角,特种兵归来,给千金大小姐当保镖,然后摩擦出爱情的火花……
我叹了一口气,对她说道,“我不是什么特种兵保镖,我只是一个弃学少年,我现在要离开成都了,你别跟着我了。”
我才说完这句话,我发现她的两只耳朵动了一下,就和小狗竖起耳朵听东西的模样差不多,我差一点就笑了出来,说真的,这个姑娘虽然烦人,不招我待见,但真的有几分意思,不然我也不会一直和她墨迹了。
她抬起头问我,“你要去哪里?”
“我回学校。”
“哎呀,你不是说你弃学了吗?怎么还有学校?”
“我回去参加高考,所以你别跟着我了。”
“你这个骗子,我都不明白你说的哪句话真,哪句话假了,不过你去哪里我都跟着你。”
“我是坏人,你再这么跟着我,我把你绑了卖窑子里去。”
“哼,我一听就知道你在说谎,骗子,你真的要是那种人,我……”
我饶有兴趣的回头,直接朝着她贴脸过去,将她逼到墙上无可后退,低着头看着她的眼睛说道,“我真的是那种人,你要怎么办?”
她脸都红了,闭着眼睛,一下子将我推开,双手掐腰说道,“我不管,我就要跟着你。”
我看着一脸认真的姑娘,狠声警告她说道,“我也不管,你别跟着我,我要去的地方很远!”
……
两个小时之后,在归途的火车上,我和思思一起坐在里面,看着窗外的风景倒退,这一刻我突然凌乱了,我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带一个小姑娘回去?
我看着她笑嘻嘻的脸,我真的有些不明白自己,这是没睡醒还是头脑发愣?
“你就不怕你爸妈知道吗?”
“他们?他们在地下,才管不到我。”
我听着思思的话,突然一愣,然后有些抱歉的说道,“那个……对不起……”
思思见我说对不起,直接噗的一下笑了出来,“你想什么呢?我爸是搞煤矿场的,我妈是地铁公司的,他们活的好好的!”
我一阵无语,我现在越来越觉得自己真的摊上事了,把这么一个惹事的家伙给带上了,这算拐卖儿童吗?
之后的事情自然不言而喻,回到重德高中的时候,把伊良,程家姐弟,伊良,他们喊了出来,刺猬和轩文也废了一些功夫,才叫了出来。
聚到一起的时候,他们看到我带着思思的,皆是睁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刺猬很直白,直接开口问道,“嘉哥,你哪里拐卖的失足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