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那些咒骂老天的人真的让老天听到了,老天也开始愤怒了。
“啪嚓!”
天空中闪过一道响彻天穹的闪电,像是一条蜿蜒的长蛇扭动着邪异的蛇身在老百姓的眼前吐着蛇信!
“快要下雨了,大家快去收衣服呀!”
听到别人这么一说,每个人都开始往家里跑去,谁也不愿意遭这趟洪水。
“啪嚓!”
又是一道犀利的闪电落下,当真好像是老天在发怒一样!
接二连三的闪电出现,几乎每两道雷电之间一点间隙都没有,就这样不断的劈下来!
可是奇怪的是,天空中并没有下雨,只是不断的落下雷电。这就不由得引来了许多修仙者的观看了。他们当然是不怕雷电的,所以他们都想要看看到底将要发生什么事情。
只不过,这一次他们都失望了。
天空中,不少的雷电劈落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天空中又开始转晴,又开始变得晴朗。
乌云也散开了,太阳再次漏了出来。
看到这怪天气,所有老百姓先是一阵唏嘘,然后便继续开始营业起来了。整个天雍城再次恢复之前的秩序,继续变得热闹起来。那些修仙者自然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先是大骂一顿,然后便都散开了。
他们当然看不到什么。
这个时候,一座高贵的华堂里,一个年过半百的老朽猛的睁开了眼睛,眼中闪过了一丝不可思议的光芒,自言自语道:“那道金光是?天显异象,难道宛月将要发生什么事情了?”
与此同时,在远处一座高耸的山上,一个正在劈柴的老人家,也不由得吓了一跳,突然停下了手中的活,看着天空道:“那道金光是?天显异象,难道宛月将要发生什么事情了?”
他们两个相隔百里,说的却都是相同的话。难道这真的预示着什么?
他们看到的金光到底是什么?
距离天雍城有十里距离的地方,有个叫做四灵小镇的地方。
这个镇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独特的地方,只不过这个地方有着四样宝贝而已。也正因为这样,这里才叫做四灵小镇。
在那长而悠远的管道上,一辆马车从远处奔驰过来。这辆马车豪华,却不显得奢侈。赶车的人是一个普通的大汉,他的脸上已经渗出了大滴的汗水。
车上坐着的,是一位公子爷。他身上的衣服干净,整洁,高贵,是用最为上等的料子做成的。再加上这位公子爷面容清秀,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有钱人家的公子爷。就连他坐着的软垫,也是用上等的貂毛制成的,既温暖又漂亮。
这样的公子爷下降自己的身份而来到这个小地方来,当然只为了一个,那就是来观光的。每个人都会这样想,否则的话,像这样的大富人家的公子,肯定是在家里吃香的喝辣的,不是玩着那个女人,就是学着什么琴棋书画,怎么说也不会到这种地方来的。
霍翊舒服的坐在马车上,悠悠的喝着手中的小酒。
他现在才知道,酒和茶原来也是有区别的。
茶能够令人越喝越精神,酒却能够让人越喝越温暖。
他的身体已经暖和起来了,凡人界已经是秋季了,马上就要入冬。霍翊的酒当然是买的,而且还是上等的茅台酒。茅台并不容易让人喝醉,但是却真的具有别样的风味。
不仅仅是他的酒,马车,身上的衣服,坐下的软垫,都是他买来的。赶马的车夫当然是他花钱雇来的,这年头可没有那种愿意不要任何东西给你当苦力的人了。不管在哪里,钱都是必须的,没有钱那么你要么就成为坏人,要么就成为穷人。
霍翊既不是穷人,也不是坏人。
他当然有他的赚钱方法。
一个堂堂的状元爷难道会找不到谋生的路子?就算是当当挂着一个状元爷的牌匾,也能够令四方豪杰将自己最大的珍珠,最美的房子,最美的女人送过来了。
霍翊只要了一辆马车,一个车夫而已。
他现在活脱脱的就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少爷,外人看来只会觉得羡慕,也只有这样的少爷才能够独自驾着车来四处旅游吧。
霍翊不由得又笑了一声,然后喝下一杯小酒,他喜欢这样优雅的喝着酒。
有钱人总归有一个很好的好处。
那就是有钱人不管到了那里总是能够方便一些。钱虽然不能够买到这个世界上很多最为珍贵的东西,但是很多东西却是都能够用钱来搞定的。
至少有一点,一个不怎么张扬的有钱人,反而比起那粗布烂衫的人还要平凡些。
寻找御魔金莲当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霍翊思来想去,打扮成一个有钱人在很多方面都是有好处的。如果他打扮成了一个游侠剑客,那股凌然的肯定会引来别人的注意。如果他打扮得太过招摇了,当然也会让他感到不平凡,所以现在这个样子反而是最合适的。
有钱人能够用钱买通别人,而游侠剑客却只能够和别人大打一场才能够罢了。
当然还有一种人也是能够轻易对付别人的。
那就是小偷。
不过不管是哪一种人,都是不如当一个有钱人来的舒服。
霍翊又喝起了酒,他已经不知道喝了多少杯了。只要马车没有停,他就能够没日没夜的喝下去。他当然不能够靠自己意驱境界的实力展开万兽步飞过去。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那就是他不管怎样不能太招摇了。
突然间,他的身体陡然前倾,连酒也撒了下去。
那车夫连忙将马车赶向了侧边,急急忙忙的勒住了缰绳。
“哒哒哒——”
马蹄声好像是天雷喧嚣一样隆重。当霍翊撩开车帘的时候,就看到四五个策马的汉子拉着一辆马车朝着前方飞驰而去。
这马车相比于霍翊的不知道要豪华多少倍,在那辆马车看来,霍翊的马车简直就是宫殿旁边的茅草房。
霍翊不由得苦笑,有钱人最怕的莫过于遇到一个比他更加有钱的人。
他已经忍不住问道:“你可知道这个人是谁?要五个人来拉同一辆马车,这恐怕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吧。”
那车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猜测道:“这马车好像是梦云王家中的马车。”
霍翊道:“梦云王?”
车夫解释道:“梦云王就是当今皇帝下的大红人,宛月三王之中最为强大的一个!听说呀,梦云王还和大门派仙道山的修士有着很多的牵连瓜葛!”他说话的时候脸上满是崇敬。
霍翊微微一笑,道:“你很崇拜那梦云王吗?”
车夫大声道:“那是呀!公子爷,你是从外地来的你或许不知道。可是在我们宛月有哪个不知道梦云王的?!不仅仅梦云王厉害,就连他的那两个世子也是厉害呀!”
霍翊浅浅的一笑,又将头伸回了车里,道:“好了,走吧,下一站是到哪里?”
车夫道:“下一站是四灵小镇,就在不远处。”
霍翊道:“四灵小镇?名字蛮有意思的,我们就暂且到那里去休息一个晚上吧,明天再赶路。”距离天雍城还有一段距离,他并不着急着过去。
天已经渐渐黑了下来,暮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降临得如此之快了。
等到摇摇晃晃的声音再次响在霍翊耳畔的时候,他又开始喝起酒来。
外面是一片的枫叶林,已临深秋,一片片枫叶随风飘落下来,像是飘飘的舞女的裙。霍翊将车帘挂了起来,看着这里的景色,幽幽的喝着小酒。
纵然他现在还没有醉,但是他的心早就醉掉了。
喝酒如果能够令心陶醉了,那才真正懂得了喝酒的真谛。酒,并不是用来麻醉的。酒很多时候更加是一种和普通饮料一样的东西。只不过看人们懂不懂得品尝和享受而已。
霍翊懂得享受,他喝酒,就好像喝茶一样。
可是霍翊却不知道倒了什么大霉了,在他最感到美好的时候竟然又被阻挠了。
“吁——”
车夫将马缰拉住,马车停在了官道中央。
人世间最为苦恼的事情莫过于被别人打断自己的雅兴。霍翊没有了雅兴,他只能够苦笑一声,然后弹出个脑袋,问道:“车夫,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谁知道那车夫竟然好像开始胆战心惊了一样,战战兢兢道:“公子爷,你……你下来看看。”霍翊仿佛听到了他不停咽口水的声音。
霍翊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他从马车上下来了。
当他看到眼前的事情的时候,他的脸色陡然沉了下来。
摆在他眼前的,是一个女人,一个美丽的女人,衣服简单朴素,但是却已经零碎,还袒露着那洁白细嫩的肌肤。
这个女人无论从身材,样貌来说都是一个大美人,而且还是大家闺秀。可是却之有一点不好。
她的尸体已经冰冷。
只有死人的身体才叫做尸体!
霍翊不敢相信,他看到的竟然是一个死了的女人,一个死了的漂亮女人。
她是被一剑刺死的,从她脖子上的剑痕来看,凶手的剑法实在很凌厉。正因为凶手的手法太快了,所以她脖子上甚至还来不及流出更多的血,血就已经凝固了。
在这种情况下遇到一个女人,而且还是死了的,的确不是什么好事。给霍翊的第一个感受就是,这恐怕跟刚刚过去的那队人马有关。
他只是想不通,那么有钱的人了,为什么还要对一个如此弱不禁风的女子下杀手。
霍翊又走下来,在那女子身上观察了一会儿之后,然后又跳上了马车,对那车夫讲道:“走吧,马上天就真的要黑了,我们还是快点赶路吧。”
车夫被吓出了一身虚汗,早就恨不得离开了。这样的车夫当然是没有见过世面的,当他们看到死人的时候已经足够它们担惊受怕几天甚至个把月了。
中途多了这么个插曲,霍翊连喝酒的雅兴都快要没了,自然也没有欣赏风景的意思了。
他微微叹了口气,在为那个死去的女子感到悲凉。人世间总是充满着这样的悲剧,有的人不想死,有的人总是想要掌握别人的生命,于是后者就将前者杀死了。两者的差距只在那几张薄薄的纸上。
有的人身穷志不穷,一生想要成就一番事业,有的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却能够拥有大把大把的金银珠宝。所以后者不断的打压着前者,所以穷的人更加穷,富的人更加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