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金蝉脱壳逃刑罚
在王思熊的策划下,一边通过王义和汪法的老同学关系,买通检察官汪法暗中帮忙,另一边进行造假,这天夜里王思熊和王义设计了一个金蝉脱壳之计。即由王思熊伪造了一份“临时工奖金发放表”。业务科正式职工包括王思熊在内共9个人,平均每人奖金600元,合计5400元。临时工共34人,平均每人奖金500元,合计17000元,总共合计22400元。制表人:王思熊签字,批准领导:王义签字,最后在奖金发放表的右下角写上时间:“1月22日”。故意不写年份,以便以后好改。
第二天由王思熊一人出面,偷偷地把“奖金”送到每个职工手里,并要求领款人在奖金发放表上签字,还关照他们不要声张,这是王义副厂长关心你们才这样做的。“奖金”全部发完,大家签字齐了。王思熊就在1字前面加上“1984年”,在1字后面加上“2”,这样一来,发放日期就变成“1984年12月22日”。目的要用它来说明发奖金是案发以前的事情,这足以说明这份奖金发放表的真实性。再有汪法检察员暗中帮你说话,这个天大的窟窿,又被王思熊巧夺天工的本领补得天衣无缝了。
接着马上到春节放假了的时候,王义领着孩子,提着年货来到汪伯伯家拜年。同时他还告诉汪法,一切漏洞都已补好了,就等你和小方最后调查结案。
春节以后,汪法先处理另外一起经济案件。故意把罐头厂的经济案往后压了三个多月。直到1985年5月10日,才传讯王思熊到检察院受审,指控他有贪污嫌疑。
王思熊承认用虚报冒领的手段提出现金,给采购组的职工发奖金了。并拿出1984年12月22日的奖金发放表格,上面还有王义副厂长的签字。说明这22400元是43名职工发的奖金,没有落入任何个人的腰包。王思熊承认自己也拿了一份600元钱奖金,如果检察院认为是不合法的,愿意退赔,并同意负责追回42个职工已发放的奖金。
于1985年5月20日前王思熊一个一个地从职工手中追回奖金,只有两名临时工家里穷,钱早已花光了,王思熊只好自己垫上。于5月20日,王思熊把22400元钱全部退回给罐头厂财务室入账。
5月21日,汪法检察员带领小方,二度来到罐头厂财务科调查取证。财务科长小马只好“如实”写了一份私分奖金的证明,虽属私分,但有分管副厂长王义的签字,目前已全部退回。
汪法和小方一起,把罐头厂经济案的全部侦查经过向青山县检察委员会作了详细地汇报。章检察长主持会议,讨论研究这起经济案的处理意见。
有的认为:以虚报冒领的手段私分公款22400元,数额巨大,性质严重,应视为集体贪污,要追究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有的认为:负责人应该是王义,但他自己分文未取,没有故意侵占公款归为己有的事实,不构成犯罪。至于王思熊是业务科长,是分发奖金的主谋者,也是实施者,但他自己只拿了一份600元,即使有故意侵占公款的事实,但数额太少,也不构成犯罪。何况还有主管副厂长王义签字同意。下面橘农临时工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无权决定发放奖金,又不是贪污犯罪的主体,更够不上犯罪。至于集体贪污也不能成立。所谓集体贪污的主体,必须有二人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有直接利用管理国家或集体财物的权力,借职务之便,合谋非法侵占国家财物,数额超过每人2000元以上的,才能构成集体贪污或者叫做合谋贪污,所以,集体贪污也不能成立。检察院对这起案件讨论来,讨论去,大家总觉得这起案子够不上犯罪。
最后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撤销此案,退回青山县供销社纪委处理。并建议供销社纪委对王义副厂长,王思熊业务科长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在供销社纪委黄书记的主持下,罐头厂召开了党支部扩大会,专门研究讨论对王义和王思熊的处理意见。
有的认为:王义和王思熊都是厂里先进工作者,对厂里贡献很大。虽然采取了不正当的手段给临时工发奖金,目的是笼络人心,促使临时工能积极地为厂里工作,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鉴于改革开放,什么事情都探索着办,摸着石子过河,允许人家犯错误,也允许人家改正错误。再说纪检工作也要为改革开放开保驾护航,不能一棍子打死改革者。
牛大勇却认为:检察院对此案结案太早,就凭一张临时工奖金发放表格就认定是:错发奖金,不属于贪污性质。但没有调查清楚奖金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的,是案发前发的?还是案发后,为了推却责任而补发的?这个要害问题还没有找42名职工调查核实,就过早地下结论说是错发奖金不是贪污,是欠思量的,也是对法律不负责任的态度。可是牛大勇无权推翻检察院的决定。
最后青山县罐头厂党支部扩大会研究决定:认为王义副长出于关心职工的本意,为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没有经过党支部和厂部的集体研究决定,就擅自作主私分奖金,违犯了财务纪律。决定对王义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建议厂部给予王思熊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可是牛大勇在心里怎么也想不明白,明明是贪污私分的经济犯罪行为。两条已经落网的蛀虫,由于司法机关内部个别人的腐败,贪赃枉法,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才能使两条狡猾的蛀虫玩了一个金蝉脱壳之计,溜之大吉,逍遥法外。
从此,在青山县罐头厂牛大勇倒成了王义他们的眼中钉了。不明真相的职工还在背后指指点点骂牛大勇不是人,爱整人。因此,牛大勇在罐头厂的日子却难过了。
这是牛大勇担任罐头厂纪检委员兼保卫科长以后与王思熊的第一次较量,由于力量的悬殊,由于王思熊的狡猾,由于贪赃枉法的检察官保庇,而主持正义,敢于站出来维护国家利益的牛大勇,却暂时宣告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