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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夕夕都成玦

沈初见一惊,连忙站起身来,撞得就在面前的易阳鼻子一疼,随即也跟着站了起来,门口那个怒气冲冲、横眉立目的,不正是沈初韶吗。

“沈初见!你们在干什么?”她叫她很少叫姐姐,总是沈初见沈初见的喊。

“什么都没干。”她强按下内心的波涛汹涌,假装平静的说,却伸手拨了几下头发,好盖住那副耳坠,不知怎么的,她现在万分不想让沈初韶看见这副耳坠。

“这是什么?”可惜,她已经看到了。

“什么都不是!”沈初见慌忙去捂,可是沈初韶更快,她三步两步走到她面前,直接伸手拉起了她的头发,那双被藏了又藏的坠子终是暴露了出来。

“你干什么?”易阳拉住沈初韶的胳膊,生怕她有什么不好的举动,沈初韶楞了一下,回过头看向易阳,只见他一脸紧张,好像她是什么吃人的恶魔,而沈初见只是只无辜的小白兔。

沈初韶冷笑一声:“哼,我又不会把她怎么着。”旋即放开了沈初见的头发,末了拍了两下手,仿佛沾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这不会是你送给她的吧?”沈初韶一双眸子随了她的母亲,执着而精明,现在那里充满了咄咄逼人的迫视。

“是我送的。”易阳从不撒谎,正直如他,觉得自己的情感是世界上最纯洁光明的,不需要向任何人隐瞒。

沈初韶的脸色变了变,她咬着牙说:“好,很好。”可是她的眼神中却看不出一丝“好”的意味来。

“我……”沈初见还欲说些什么,沈初韶却扭头便走,她走的很快,一阵风似的来,又一阵风似的走。

只留下沈初见和易阳面面相觑,沈初见心慌的站在当地,像是被大人抓包的小孩,易阳摸摸她的头顶,安慰道:“她还小,闹性子呢,别理她。”沈初见有些欲哭无泪,沈初韶还小,可明明自己也只比她大几个月啊。

后来,那日的事沈初见不怎么愿意回想,第二天易阳走时,在码头上等了许久,终是没有等来他要等之人。

再后来一别许久,她收到了易阳写给她的第一封信,虽然每次都冒着沈初韶巨大的白眼,但拆信时的期待和快乐却很容易冲散那些怨愤的目光。

易阳的信很少,总是过了很久才能收到一封,也是小萤发现的,后来她才知道是沈初韶在背后捣鬼,他们隔着千山万水,互相约定每月初十把信寄到西街第十八号的一家茶铺子,收信人叫:夕夕。

纳兰容若的词中写到:辛苦最怜天上月,一夕如环,夕夕都成玦。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

这是沈初见很喜欢的一首词,大概是因为自己名字的缘故,她看了许多纳兰的词,总觉得他的词中藏着无限的哀思和情愁,就像一汪江水,柔情的表面下是无数波涛汹涌的情感,情深如海。

易阳也因此在信中总是称她为:夕夕。易阳走后的第三年秋,沈初见的十八岁生日即将到来,她的名字隐在纳兰的一句词中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她生在秋天这样悲凉的季节里,然后有了一个同样悲凉的名字。

沈府谁都知道,大小姐的生辰是最不受欢迎的,无论是老爷还是夫人,似乎都不喜欢她,当然,更遑论二夫人和沈初韶。

然而,这是她十八岁的生辰。

在这一天,她收到了一份足够特殊的礼物。

这天,沈初见平静的迎来了自己的十八岁生辰,小萤一大早就忙前忙后,娘亲一如既往的呆在佛堂里,偌大的沈府,似乎只有小萤和老张记得她的生日。

老张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原来是娘亲母家府里的下人,后来一直跟在她身边,老张有个女儿同她一般大,名字叫做青果,青果和她的生日是同一天,所以老张的妻子每年都会准备两份礼物,一份给她,一份给青果,今年也不例外,不过比往年贵重了许多,是一模一样的两副银手镯。

老张把手镯给她,用红布包着,说:“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青果她娘非要我给小姐捎来的,说是女孩子家十八岁成年了,应该戴个银镯子的,这是老家的风俗。”

沈初见心里非常温暖,这是她今天收到的第一个生日礼物,她道了谢,将镯子套进了手腕,纤细皓白的手腕左右摇了摇,银镯子非常美,上面镶了颗小小的红宝石,虽然一看就不是什么上好的材料,但胜在外形好,古朴又大方,她笑意盈盈的说:“谢谢,又让你们破费了,这镯子我非常喜欢,以后一定天天戴着,还有,帮我给张妈带个好,还有青果,我都好久没有见到她了。”

“小姐哪来的这么见外,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们是看着小姐长大的,如今你和青果都大了,青果也快出嫁了,天天在家和她娘做针线活儿呢,小姐要是想见她,我回去和她说一声,改天让她到府里来,同小姐说说话儿。”

“我没什么事情,还是我哪天去看张妈和青果,顺便帮忙做些针线活。”

她答应了要帮青果做结婚用的被褥和衣服,六套全新的被褥,三套薄的,三套厚的,作为青果嫁妆的一部分,还有青果自己的嫁衣,一定要最好的料子,保管穿了是全江南最漂亮的新娘子,可惜世事总是难料,青果还未过门,她的未婚夫就死了。

当然,在当时,青果还是娇羞地等待出嫁的女子,做着美丽的梦,一针一线的绣着她的“幸福”,而沈初见也正迎来了她的“幸福”。

小萤一脸神秘的进来,故意压低了声音:“小姐,小姐。”

“怎么了?”

她未语先笑:“有人托我给小姐带个话。”

“什么呀?神神秘秘的。”她不甚在意,只顾把玩这自己手上的银镯子。

“有人托我转告小姐,今晚七点,西街十八号,夕夕有约。”她故意念得文邹邹的,一脸挪揄。

果不其然,沈初见听见夕夕两个字,登得红了脸,半天不肯抬头,小萤的笑声回荡开来,她声音拉地老长:“小姐,这,夕夕是谁啊?”

“你!还说!”她跑去捂小萤的嘴,两人笑闹作一团。

沈初见借口说是外婆来了信,说要叫她去过生日,也没什么人注意到她,傍晚的时候很顺利地就出了门。

老张的车子接上她,在西街绕了一圈,将她放下。

易阳又高了一些,瘦了,也黑了,他穿一件烟灰色的大衣,笔直的西裤,皮鞋上有些灰,证明走了不少的路。

“你来了。”他说。

“嗯。”她点点头。

“你长大了,”他打量了一下,说,“更漂亮了。”

“你晒黑了。”她微微笑道。

然后两人相顾无言,只是静静地看着对方,最后也不知道是谁先笑了起来,他们面对面站着,笑的像两个孩子。

“别站在这了,我带你去个地方。”易阳比她高出了一个半头,他向她走来,自然而然地牵起了她的手,像是已经提前练习过无数次一样,他的手心有些发冷,握上她的手,不一会儿就有一层薄薄的汗,冰凉的,有一点粘,她的银镯子搁在他们的手腕中间,一侧是她的手,一侧是他的手,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

走了好长一截,沈初见才问:“我们要去哪儿啊?”

“去了你就知道了。”他只顾拉着她往前走,连牵手的方式都没变一点,明明是亲密的,却又显得规矩极了,这两种感觉在他身上毫无违和。

转过三个街角,再走过长长的一截巷子,易阳转过身来,面对着她,说:“闭上眼睛。”

她听话的闭起了眼睛,任由他拉着往前走。

“到哪了?”

“快了,前面是台阶,抬腿,迈上来。”

“快到了吗?”

“马上,跟着我走。”

“好了,可以睁开眼睛了。”

沈初见眼皮轻轻地颤抖了两下,缓慢地张开了眼睛,眼前的光芒一时间刺的她有些迷茫,这里是哪里?

“记得吗?”

沈初见摇摇头,不记得了。

“这是李府原来的院子,你忘了?”沈初见恍然大悟,从西街跨过三个街角,再经过一条巷子,有一段青石板的台阶,过了台阶再走一小段,就是外婆原来的家,外婆夫家姓李,早逝。

沈初见一脸惊讶:“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外婆家原是大户人家,只因丈夫早逝,她独自带着一个女儿过活,过了些年家道逐渐中落,后来外婆生了病,唯一的女儿嫁到了沈家,外婆的病一直不见好,又只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的,隔了几年,还是决定把房产买了,在郊外买了块地,盖了房子,外婆便搬到了那里,颐养天年。

她小时候常来这里,外婆很疼她,总是把她抱在怀里,叫她囡囡、囡囡。可是自从外婆搬走后,她大约已经十几年没有来过这里了。

应该是重新修葺过了,这里现在的样子和记忆里的完全不同,她也一时没有想起来。

“这里几经转手,前两年被人买下了,改修成了一家极幽静的会馆,我也是偶然间发现的,就想着什么时候带你来一次。”他依旧牵着她的手,站在她面前的台阶上,足足比她高出了一大截,以至于他同她说话得弯着些腰。

他的笑意从一见面的时候就绽放在脸上,现在柔情似水地注视着她,到叫她现在才生出了许多不好意思来,她挣了一下,从他的手心里像一条鱼似的滑了出来,易阳一怔,手心依旧半合着,他看了眼沈初见,只见她低垂着头,露出一截粉颈来,盈盈而立。

“那个……有人。”她的声音软糯,好听极了。果然,门口有几个西装革履的人正往出走,其中有一个人目光正停留在他们身上,他个子很高,一双眼睛深邃而敏锐,正一脸审视地打量着沈初见。

沈初见突然觉得脖子上一热,她诧异抬头,只见易阳将自己的围巾戴到了她的脖子上,细细地围了一圈,罩住她大半张脸,白色的薄羊毛围巾还带着他的体温,暖暖的,贴着皮肤。

易阳说:“傻丫头,走吧。”

她还愣着,任由他复牵起了手,他的手劲不像刚才的小心翼翼,而是用了些力气,将她紧紧地攥在手心里,有点霸道,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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